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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鼠良遇3 ...

  •   傍晚,夜色凝成漆黑的墨,几颗舒朗的星缀在空中。
      蜀孑披月归来,庙里的灯火还亮着,一副瘦削的背影坐在供桌旁,手上缝补着一件单衣。
      蜀孑嘶了口冷气,下意识摸了摸脸颊。
      易笙听见脚步,回头看过来,见是蜀孑,微笑着起身要帮他盛饭。蜀孑捂着脸蛋尽量避开易笙的目光,嘴里咕噜道:“你吃过就早点休息了,不必留我的,我回来弄也一样。”
      易笙摆碗放筷,这几日他出去表演傀儡戏,但初来乍到,收入不多,所以每天只能买些便宜的蔬菜,吃些小米稀粥,好几天没见着荤腥了。他一向饮食清淡,倒不介意菜里没油,就是对于刚大病初愈的蜀孑心里抱歉,就在旁的地方多照顾一些。

      易笙盛好了饭,在蜀孑对面坐下:“不妨事,我在缝衣服,正好等——你脸怎么了?”
      还是被他看到了。
      蜀孑没法再遮挡,只好放下手,露出左边脸颊上一道沁血的伤口。伤势不严重,就是位置讨厌了点,要是养不好,八成得破相。
      蜀孑在心里问候了声天君他娘。
      这伤是揍阿钊时留下的,却并非为阿钊所伤,那个混混这会儿恐怕还捧着满嘴掉光的牙趴在水塘边嚎哭呢。蜀孑是仙,下凡历劫前签了军令状,功成身退重返九重天前不能动用任何法术,更不能欺侮平民百姓,否则就得受罚。
      脸上这道伤就是惩罚。
      它在蜀孑揍完阿钊回来的路上自动长出,位置挑得尖钻,偏往人门脸上爬,也是坏得够阴的。

      “没事,打了场架而已。”蜀孑撒不来别的谎,只能差不多交代几句:“那群地头蛇平时横行无忌,见我要走,恨我日后不能讨了钱再孝敬他们,就打了一架……你别看我这样,他们也挂了彩的,算扯平了。”
      易笙与他本不是一路人,也没经历过那些打打杀杀。但这几日相处中二人偶尔交谈几句,他能理解蜀孑说的那些遭遇,想了想,宽慰道:“既然出来了,以后也就不回去了。你……你后面有什么打算吗,还是想继续乞讨为生?”
      蜀孑很想告诉他自己除了乞讨外根本无其它路可选,这趟历劫天君钦点的命盘就是要饭,除非历劫结束,否则那只破碗就得一直端下去,这身乞丐皮也永远都别想扒下来。
      “就……”蜀孑微顿,似乎也在找合适的措辞:“就先这样吧。等把身体养差不多了,再把冬天挨过了,来年看看有什么差事可以谋生。”

      蜀孑吃完饭,易笙也缝完了衣。从荒宅带回的包袱里没什么值钱家当,一床打满补丁的被盖和一身同样打满补丁的衣裳。蜀孑走到他的铺盖上坐下,将衣服叠好摆在“床”头,又把被子铺了,想起有什么事没做,正要起身,易笙已经端着他吃完的碗筷出去了。
      土地庙外有个小院子,也破得不像样,但院子里有一口井,很庆幸还没有干,每天都能打出水来。
      蜀孑抱着手臂踱出步,易笙蹲在水井旁洗碗。
      他眼睛不眨地注视着那个背影,总觉得哪里说不上来的奇怪。他活了七百年,相识的、见过的人数以万计,可从没碰到过一个像易笙这样的。你说他傻吧,他又并非那种单纯的痴傻;你说他善良吧,这词儿听着又像在骂人。
      他如此待我一个一穷二白的臭乞丐,图什么?
      蜀孑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想了,蜀孑心大,冲易笙的背影喊了声“又劳烦你了啊”。易笙忙得没回头,但听声音是不介意这么辛苦付出的,道锅里有热水,让蜀孑去洗把脸,早些睡吧。
      蜀孑应了个“好”字,真抱着手回屋了。

      秋日的白天开始变短,早上太阳也升得越来越迟。蜀孑作息跟着日头走,每天睡到快近中午了才醒,睁眼时总能闻到淡淡的粥香,有时锅里还会盛一只剥了壳的白鸡蛋。
      他心安理得吃着不靠他买来的食物蔬菜,他不知道表演一场傀儡戏能挣多少钱,但看易笙每日出门回来都有收获,应该混得不错。
      这天,吃饱喝足的蜀孑难得没赖在庙里晒太阳,拿着破碗带上竹棒,晃晃悠悠往镇里去。
      芙蕖镇在一片青山碧水间,这里民风淳朴,物产丰饶,所以来这儿养老的乞丐一年多似一年。蜀孑还挑的之前一直盘踞的那面破墙,这里原本每天都窝着七八个乞丐,但奇怪的是今天一个人影都没见着。
      他悠然自得的靠墙坐下,两腿一支,破碗一放,闭上眼睛晒起了太阳。
      想他当年自请竞争十二斗仙,最后过了天君殿选,被派下凡历劫,干过多少苦累事,当乞丐绝不算最惨的。但吃苦受累他不惧,再苦再难还比得过蟹爪山上修行的那二百年?他只是不安。入主斗仙宫的名额只有十二个,但这一趟被天君派下凡的神仙至少过百,如此激烈竞争下,他还能心想事成吗?

      想起这些蜀孑就烦,连闭眼睡觉都没了心情。他耳聪目明,恍然间听到一声清脆的“嘎嘣”,该是有人给他扔钱了——不多,一个铜板砸碗里,连朵浪花都激不起。
      蜀孑没睁眼,就着这动静琢磨起自己今后的未来。易笙那句无心的话问得没错,他后面难道还要这么继续沿街乞讨当个臭要饭的下去?历劫也有终点,什么时候是个头?这回结束后还有没有别的劫数,天君该把他们召回去宣布结果了吧?

      日头开始西沉,离晚饭还有一小段时间。蜀孑突然想回去做饭,他手艺凑合,这段时间一直是易笙照顾吃喝,连洗完澡换下的衣服都不嫌弃的代他洗了,说什么他身体还没好痊,碰不得冷水,反正洗一件也是洗,洗两件也是洗,就别都沾手了。
      占人家那么多便宜,做顿饭回报一下也是应当。蜀孑这么想着,收了破碗和四个铜板,先拐去菜场提了两根萝卜一把葱,庙里还有一点剩的野蔬,混巴混巴弄个汤,晚饭就这么对付一顿。

      回程的路要经过街心一座石桥,蜀孑一路晃过来,刚走到桥头,耳边一段细细绵绵的唱腔传来,唱的字词一时分不清,但能确定这声音很熟。
      蜀孑不自觉的快走了几步,刚上桥头,视线里一群看客围成个半圆的圈,把正举着木偶的易笙围在中间。易笙脸上表情生动,与他手里的提竿木偶融为一体,木偶在笑,他唱得也笑;木偶拭泪啜泣,他的眉也紧锁不展。
      蜀孑停下了脚步。
      之前总觉得易笙只是长得好看,却不想他唱起戏来更是妙哉。他平时声音清清亮亮,反串起女声却格外柔婉,台下观众们听个热闹,也有慷慨解囊的。蜀孑站的位置偏,能看到周围人捕捉不到的角度——傀儡美目流动,顾盼生辉,举着它的易笙一颦一笑,一嗔一骂,都是眼中秋波流转,不输那涂脂抹粉的木偶半分。

      这回蜀孑是真看呆了。
      原来男人……也可以美得如此摄心掠魄。
      这认知彻底颠覆了他对世间男女一贯的印象,他并不讨厌一个男人可以比姑娘家还娇弱妩媚,尽管只是在唱曲的那么短短一瞬的工夫里。而且说到唱曲,孔暄身为天庭御乐司首席乐神,吟歌起舞的时候比易笙拿捏多了,有回为了博天君一笑,不惜连女装都扮上,九重天上上下下笑得人仰马翻,这事到现在都还在天界流传不衰。
      然而彼时孔暄的女气和此刻易笙的柔媚又好像不是一回事。严格说起来,易笙似乎只有在举着木偶的时候才将自己化作女子,与傀儡共情,视己身为彼身。
      一曲折子戏还在演绎,提竿所牵的美人木偶联动情节,引人入胜。蜀孑提着萝卜打了两个响指,摇头晃脑踏着曲调信步离去。

      傍晚易笙回来,刚进院子就闻到一阵饭菜香,不禁诧异,驻足在门口愣了片晌,这才抱着木偶跨进屋。
      蜀孑已经摆好碗筷,火堆架在矮桌旁,这样饭菜能保着温。这里一应物品都是现成,碗来自装贡品的深碟,筷子是易笙拿竹段削的,洗衣的木盆由隔壁一个鹤发老翁赠送……总之日常生活算有保障,蜀孑觉得比窝囊在荒宅的那段日子要好上一百倍。
      “回来啦?洗手吃饭。”蜀孑开锅盛饭,脸上挂着藏不住的笑。
      这是他下凡以来初次进厨房做饭,之前一个人独居九重天,除了孔暄外还没人尝过他的手艺,如今重出江湖,心里忍不住雀跃,只等着易笙尝完好好夸个几句。
      易笙也有些惊喜,他没想过乞讨为生的蜀孑竟会做饭,而且看桌上一菜一汤,虽然味道暂不知晓,但色泽合宜,香味也扑鼻,想来定是好吃的。
      “有劳你了。”易笙心中欣喜,蜀孑给他盛饭拿筷:“有什么劳啊,我都吃你用你这么多天了,厚着脸皮心安理得,不也没跟你客套拘礼么。”
      “那不一样,”易笙接过碗筷,模样挺认真地道:“你身体刚好,本该好好休养。我白天出去卖艺,多少能挣些钱,你在这里不过是添副筷子的事,不必觉得欠了我的。”

      蜀孑耳朵里听着这些话,心道可真是个憨憨的呆善人,多我一张嘴就得多吃一碗饭、多花一文钱,你那钱如此辛苦才挣来的,自己留着不好么——对啊,给自己留着,有空了去裁身新衣裳,或是给那床薄被子再充点棉。有次夜里醒来,蜀孑记得清楚,易笙蜷缩在他不比衣服厚多少的被子里,猫儿似的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分明是冷的。
      想到这里,原本挂在嘴角的笑意忽然淡了下去。蜀孑端碗不语,易笙倒没察觉出什么,一边吃菜一边品鉴,真叠口不绝的称赞了好一番,听得蜀孑五味杂陈,之前期待的褒奖都悄悄变了味。

  •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会变味呢?emmmmm……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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