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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40章 ...

  •   为了保证漕船按时抵达,朝廷规定了漕船的行进速度。

      汴河,载重船逆行每日三十里,空船逆行每日四十里;空、重船顺流相同,皆为日行一百五十里。其余河道,重船逆行每日五十里,空船六十里;空、重船顺流每日皆七十里。但在峡口险段,不拘此限。

      虽然规定了船速,但漕运是看天吃饭,水情并不稳定。

      为了保证漕运的稳定,朝廷又在漕运河道的交汇处,修筑了仓廪,以储藏和中转运物。

      凡此种种,确实保证了漕运畅通,但却不能保证承担漕运的军命生活。

      所谓人生有三苦,撑船打铁卖豆腐。

      漕运的工作量极大、危险性极强、持续时间极长,同时还受到押漕官吏的严厉监督和管束,承担着沉重的赔损负担,因而是最为艰苦的役作之一。

      承担漕运这份苦差事的主要是漕卒和梢工。

      漕卒是承担漕运的军队,属于厢军的一种,也称为“水运军”,在运河沿线建有“水运军”营、“装发”营和“里运”营,主要承担拉纤挽舟等简单劳作,人数相当庞大,一般有十万以上人众,是漕运的主力。

      梢工则是雇募水手,承担漕船上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如撑篙、掌舵等,主要集中在危险性较大的江船上,至少也有上万人众。

      漕卒是终生服役的兵卒,领取兵饷,养家糊口。

      而梢工则是应募而来,领取报酬,以漕运为生。

      按漕运惯例,一艘漕船约承载五百石货物,仅由十名船工运送。

      逆流运行时,除留一二人撑篙掌舵外,其余人等都要在岸上用纤绳挽船。

      如果遇到顶风或淤浅河段时,必须集中几条船的船工,共同牵挽一艘漕船,最多时竟动用三千余名纤夫。

      按漕运规定,每年春天清明节开始,引黄河春潮水入汴河,汴河头纲漕船随之逆流北上,直到当年十月河水浅涸时,才封闭汴口,结束全年漕运。一年通漕二百几十天。

      通漕期内,汴纲船往返运输五次,直到停运后,漕卒才能归营休息,除了停运期,无一日不在运中。

      诚斋先生就曾有《清晓洪泽放闸四绝句》曰:

      起来霜重满淮船,更觉今朝分外寒。放闸老兵殊耐冷,一/丝/不/挂下冰滩。
      满闸浮河是断冰,等人放闸要前行。劣能开得两三板,争作摧琼裂玉声。
      遮藏水面被残冰,流尽残冰水正明。幸自奔流总驩喜,落洪须做不平声。
      沿河过闸梦中闻,奇观何曾似此晨。雪溅雷奔乍明眼,天跳地趠也惊人。

      为了管束漕运,朝廷对漕运者都实行保甲连坐制,除运官外,漕运者不得随意上岸。

      朝廷对漕运者的处罚也极为严格,小则杖一百,重则徒流刑。

      漕卒属于下等兵,报酬是军队中最低的,一般年入为:粮二十四石、钱一千文、绢布五匹和绵十二两。漕运时,每人每月可得“酱菜钱”四百文,停运时减半。

      但实际发放时,时有克扣,而通漕时,漕卒食粮均为自带,一般要带走半数军俸,剩下的根本不够家人使用,故而常常“饿殍失所”。

      至于梢工,则一般由负责雇募的漕船行会解决,通常每运能得六两“身银”钱。

      但一旦停运,便无钱可入,也没有漕卒的军饷,还要受行会盘剥,实际比漕卒更为低下。

      从起运到京通仓场,一路上押运官、领运官、闸官坝吏和仓场官吏,无不借机对漕船进行勒索。

      起运之前,运丁要向运官交纳“卫官、帮官常例”,每船二三两银,向粮道衙门交纳“粮道书办常例”,每船四到九两银,又有“府厅书办常规”若干,还有漕督、粮道衙门下发的“令箭牌票”,每船五至十两不等,“刑厅票差”,每船一二两。

      所谓未离水次码头,每船已费五六十金。

      此外,地方藩司发给运丁的行、月粮钱,运丁领取时,要先向府衙书办吏人行贿,每船约六七两银,否则,即被派往过远地区领取。

      至州县后,又要向州县吏人行贿,每船约二三两。

      过坝时,运丁还要交纳“委官旧规”、“伍长常例”等贿钱,每船约十两左右。

      漕船抵达后,向仓场总督以下各衙门投文申报,每船须交十两陋规银,办完投文后,每船还要另付保家三两常例银,还要向各衙门书吏交纳常例,每船约十两银,向接收漕粮的各仓官吏交纳“马上马下”等辛苦钱,每船又费数十两不等。

      这些,仅仅靠漕粮收入根本不足以维持,因而,漕运者常常要从事贩运私货的活动。

      他们利用漕船免检的条件,在漕船中夹带私货,或替商人运送货物,逃避税收,以贩运取利。

      正是有了贩私这项活动,朝廷才能够长期执行低工钱制度,从而减少了财政支出。

      所以,朝廷对这些贩私活动,通常都采取默认宽容的态度,但对贩运的数额也都做了一定的限制,以此来鼓励漕卒的工作,并招徕雇工水手。

      朝廷还曾多次下令,禁止沿河税务点检漕船,以此来兼容漕船贩私活动。

      但朝廷也规定了漕船携带私货的数量,规定每艘船只许携带二分力胜的私货,如四五百料的漕船,每船可带四五十石的私货,税务不得随意拦阻。

      而对于漕卒无私货可运的地方,则可在二分力胜载私量内装载漕粮,每二十石漕粮,多给一份雇工工钱。

      因而,这本不算十分合法的活动,却成为漕运中的正常现象。

      为了牟利,漕运者有时也会拼着杀头的危险,跟盐枭联合,贩售私盐。

      食盐一向是销量大、利润厚的暴利商品,从产地贩运到其他地区,可以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

      因而,一向受到朝廷的严格管理。

      但正因如此,贩售私盐的活动才会屡禁不绝。

      盐枭因为是私盐贩子,一般都有武装,极富战斗性,连军队也惧怕与其交手。

      漕运者跟盐枭联合,形成了以运河为干线的私盐贩运网,连朝廷也常常无可奈何。

      漕运者们长期生活在艰苦劳作中,忍受着各种风险灾害,生命威胁,还要受到沿途贪官污吏、官兵以及地痞恶霸的勒索和欺压,在船物受损时,还要承担刑法和赔偿,这些仅凭个人无法对抗。

      于是,漕运者常常会依附盐枭,或者与青皮合作,结成漕船行会,来寻求保护。

      青皮是运河沿岸的无业游民,替漕船商船拉短纤为生,聚散无常,以好勇斗狠著称,好打家劫道。

      他们与漕运者联合,形成漕船行会,跟当地官府讲价,降低盘剥,保护漕船。

      这些漕船行会,通常以教门为掩护,在运河沿岸各地建立庵堂,入会者以庵堂为据点。

      所谓庵堂,是漕船行会筹资修建的行会联络处,每个庵堂都有守庵人,都是以年老有病的水手充当。

      守庵人负责看守庵堂,接待跟联络水手,料理土地。

      在冬季停运期,或是有病失业时,为水手提供安身之所。

      而在无家可归的水手死后,还可以为他们提供义冢,收殓安葬。

      守庵人之上,则是“老管师”,通常由资历深、技术强的老水手担任,他们负责广招徒弟、传授技术、教义和帮规等。

      而徒弟们则要向老管师孝敬钱财,听从其各种指派,承担教门帮规的各项义务,对老管师绝对服从。

      老管师则归各香堂管理,香堂有香主,所有的香主都归大龙头管理。

      也就是说,行会的最终领导人都是大龙头。

      而大龙头有世袭也有推举,依各地习俗而定。

      梁郡漕船行会的大龙头便不是世袭,一向都是上任大龙头在十三位香主中选择下一任大龙头。

      时任梁郡漕船行会大龙头的是鼎鼎有名的霍五爷。

      霍五爷下面是被称为金牛、白虎、赤兔、青龙、绯鹿、绛马、玄武、黄羊、蓝燕、朱雀、银狼、云豹和紫狐的十三个香堂。

      金牛堂和白虎堂最为强盛,堂主分别为邓八格和陆全义,他俩既是连襟,也都是霍五爷的女婿,都替梁郡漕船行会立下过汗马功劳。

      两人在众堂主中最有威望,既是霍五爷的左膀右臂,也是争夺下任大龙头的主力。

      赤兔堂堂主戴恒、青龙堂堂主定柱、绯鹿堂堂主程继儒、绛马堂堂主都志通、玄武堂堂主蒋廷锡、黄羊堂堂主焦进朝、蓝燕堂堂主焦国俞、朱雀堂堂主康永泰以及云豹堂堂主谭进忠,也都是三十开外的汉子,均为行会的正经子弟,父母辈就在行会混饭吃,从小喽啰一步步提升上来,十分有根基。

      与众不同的只有银狼堂堂主费唐臣和紫狐堂堂主范康。

      费唐臣年仅十八,范康还比他小了一岁,跟其他堂主相比,两人都小了一辈。

      因而,其他堂主也不与他俩称兄道弟,一般都称他俩十一和小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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