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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钟杳西重生了。

      令她疑惑的是,她上辈子没有求而不得的爱,也没有锥心刺骨的恨,到底为何会重生,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她出身豪门,爸妈还有哥哥都很宠她,自己也是个年少成名的小画家。比起这世上绝大部分人,她那一生真的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在旁人艳羡恭维的目光中活了一辈子,她是一点苦也没吃,当真是顺风顺水,来这世间华丽丽走了一遭,直到最后寿终正寝。

      若硬要从她那几近完美的人生中找出那么点瑕疵来,便是她后来发生了点意外忘了些事儿,还落下个不能靠近男人的病,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能断了药。

      不过倒也不妨事,就这么点事儿,照样不耽误她吃喝玩乐享受生活。

      发现自己重生到20岁这年,钟杳西也疑惑过,这种玄乎其神的东西竟然发生在她身上了?

      真的假的?

      做梦呢吧?

      但是转念一想,她又觉得:害,真不愧是我,重生这种事都能叫我碰上,绝了绝了。

      她就是这么一个人,甭管别人眼中有多高贵冷艳,熟悉的人无不为她的心大粗神经叹服。

      上辈子20岁这一年,钟杳西还在国外留学,继续学她的美术呢。重来一回,她觉得自己倒也没必要将从前走过的路再走一遍。

      这么好的机会,她当然得做点不一样的事情了,哪还能中规中矩走老路啊!

      怀着这种想法,钟杳西二话不说订了票跑回国。

      鉴于自己懒得要死的性格,她不想同家里人费尽心思解释自己这乱七八糟的心路历程,于是一拍手,决定瞒着家里人,先不回家了。

      就这样,她华丽丽地住进了外面的豪华酒店。

      在画板上添上最后一笔,钟杳西看着面前的画。

      画中央是一座无字墓碑,一个身穿白裙赤着脚的姑娘侧躺在地上,双眼紧闭,手上紧握着一支玫瑰,堪堪放在墓碑前。

      不知道是玫瑰带着血,还是玫瑰扎破了手,那姑娘握着玫瑰的手上全是血。

      墓碑和那姑娘的周围,是一望无际的草地,那鲜亮的绿色和画中心灰暗的墓碑显得格格不入,却又完美融合。

      钟杳西不禁赞叹:绝!真是太绝了!画技一点没生疏,下笔如有神,画工还是那么厉害!

      上辈子到后头,钟杳西年纪大了,虽能拿起画笔,但颤着手再也画不出想画的画了。

      在心中夸了自己好大一通,她这才放下画笔离开。

      夜色里。

      “钟大小姐不好好在国外进修,怎么突然回来了?”

      宋子毅走到她旁边的高脚凳上坐下,一只手撑着椅背,一只手搭在吧台上。吧台后面的调酒师看见他过来,微微鞠躬,然后转身从最上层的格子里拿出一瓶酒给他倒上。

      “想回来就回来了呗,要什么理由。”

      她抿了口酒,故作深沉,摆出了自己惯用来对付人,那高贵冷艳的神情。

      耳边是嘈杂震聋的音乐,宋子毅扭头扫了眼大厅里的人群,“你以前不是最讨厌这种闹哄哄的场合吗,这是去了趟国外想念‘夜色’的火热了?”

      还真是。

      她都好久没出来玩了,年纪大了再出来蹦迪多少有些不合适。她倒是不担心别人怎么看她,只要自己玩开心了怎么都好说。

      可她不怕别人怕呀!

      就她那样的,出去玩了别人都得担心她碰瓷,万一玩嗨了跌一跤磕一下,或者闪了腰,一准把人吓个半死。

      这种事儿还真叫她遇上过。

      大概是五十几岁的时候吧,她在家闲不住,瞒着她哥偷偷跑出去玩了。

      会所里全是小年轻,看她这个年纪还出来玩,眼神都带着些惊异。钟杳西一眼扫过去,感觉他们的想法都写在脸上了:

      嚯!看这大姨,可真是精神,这么大年纪还出来蹦迪!

      钟杳西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呢,自己一个人也玩的开心快活。

      蹦着跳着正得劲儿呢,会所里人多,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睛的给她来了一胳膊肘,钟杳西一个踉跄差点给摔咯。

      最后摔是没摔成,她堪堪拽住了一个小年轻的裤腰。

      那男生一回头瞅见她这么大年纪一人,正死拽着人裤腰不松手,眼神又惊又慌。

      钟杳西很淡定,努力让自己露出一个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微笑。

      “小伙子,扶姨一把,要是顺带能把姨送医院那就更好了。”

      短短几秒钟,钟杳西从男生的脸上看出来诸如“不是吧,这女的怎么回事?”“有病?”“碰瓷?”“耍流氓?”等等一系列复杂的情绪。

      她微笑,“我腰闪了。”

      ……

      这不光彩的记忆,钟杳西是不可能告诉宋子毅的。上辈子的事情,就让它埋在尘土里,飘散在风里,别出现在口头上好了。

      钟杳西想了想,说:“我只是不想一个人待着。”

      她年轻时,偶尔会为了维持她那高贵冷艳的形象,远离人群,再很有格调地吐出两个字:“吵,烦。”

      宋子毅调笑说:“呦,难得呀,整天说人烦,你还有不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啊。”

      钟杳西瞥他一眼,“少贫,这么久没见,你喜欢穿骚粉衬衫的风格还真是一点没变。”

      “不带你这样人身攻击的,粉色怎么了?多好看多青春靓丽啊!”宋子毅据理力争,钟杳西不想听他叨叨。

      这人在她记忆里,好像一直都是这么咋咋呼呼的。

      “再怎么说我都比你大,好歹也算是你半个哥,你就不能尊重点?”宋子毅抬手就想把胳膊搭在钟杳西肩上,钟杳西站起来转身往楼上走,宋子毅猛地扑了个空,差点摔下凳子。

      “这个性子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宋子毅暗忖,追上去不死心想继续把胳膊搭到钟杳西肩膀上。

      钟杳西轻飘飘瞥过去一眼,“手不想要了?”
      宋子毅正要放下去的胳膊停在半空中,缓缓收回来佯装无事的捋了捋额前的头发。

      “怎么变这么凶残了?以前也没见你这么抵触啊……”宋子毅的嘀咕声在钟杳西的目光中逐渐消失。

      确实,她以前没这种毛病,上辈子莫名奇妙生了病,靠近男的就觉得不舒服,之后她自己也会注意着跟人保持距离。

      周围嘈杂的音乐停了,灯光转动渐缓,眷恋似的抚过一个又一个人。

      清冽低沉的男声从音响里传出,回荡在‘夜色’大厅。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很好听的声音,好听到钟杳西觉得这声音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让她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在高档咖啡厅,而不是酒吧。

      闻声望去,不远处的舞台中央,男人坐在椅子上,面前支着话筒,手上抱着吉他在弹。他带着顶黑色鸭舌帽,头微微低着看不清上半张脸。

      柔和的灯光从头顶倾泻而下,映照出他清晰冷冽的下颌线,仅仅是露出来的下半张脸,就让钟杳西心尖一颤。

      方才听到声音,钟杳西的想法是:哦吼,这声音真不错,可以上个很贵的保险。

      现在看到人了,钟杳西的想法是:嚯!这是我命定的老婆!!

      来人,快给朕把爱妃抬进宫,快!!!

      钟杳西扭头问站在一旁的人:“你们这儿接受打赏吗?”

      宋子毅:“?”

      钟杳西说:“或者可以包歌手吗?”她指了指台上的人,“让他每天都来给我唱歌多少钱?”
      宋子毅:“……?!”
      宋子毅:“你莫名其妙说什么疯话呢?”

      钟杳西轻轻笑了,“你第一天认识我吗?”

      宋子毅很不留情面地说:“虽然不是,但你的言行时常让我觉得我是第一次认识你。”

      钟杳西才不理会他的挖苦,等台上表演结束,她紧跟其后直奔后台,找她爱妃去了。工作人员看了她身后的宋子毅一眼,没有阻拦。

      钟杳西眼神四处扫过,没有看到想找的人。她随手拦住身边一个人问:“刚刚台上唱歌那个人呢?”

      被她拦住的人指了指后门,“一下台就走了,好像是有什么急事。”

      嘤,她爱妃跑了。

      钟杳西没有再追出去,转身往楼上走。

      到了楼上包间,钟杳西靠坐在沙发上,自动忽略身旁叨叨个不停的宋子毅。

      她心仪的爱妃跑了,她不快乐了,她要悲伤了。

      不!她要下令悬赏,快给朕把爱妃找回来!

      “钟杳西!钟杳西!!”

      钟杳西掀起眼皮看向身边的人。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喊你那么多声都不理我……你别这么盯着我,我会误会你对我有什么企图。”

      宋子毅边说边抛了个媚眼,十分羞涩的抚了下耳后的头发。

      钟杳西猛地闭上眼睛缓了缓这视觉冲击,果然,哪怕重来一世,她也对宋子毅这副搔首弄姿的样子接受无能。

      爱妃你在哪里?!快过来给朕洗洗眼睛!朕的眼睛要瞎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余时唱的歌是赵雷的《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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