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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归人 ...

  •   秦中岁云暮,大雪满皇州。

      距离京城城门十里开外的官道旁,立着一栋小小的客栈,几乎快被暴风雪掩埋。

      客栈屋顶上已经积了厚厚一层雪,外墙斑驳掉漆,显然在这儿开了不短的年头了。

      门前挂的灯笼被寒风刮的破破烂烂,露出嶙峋的竹制骨架,里面的蜡烛冻得比石头还硬,火早就熄了,在这个风雪夜里更显萧瑟。

      客栈的窗户纸倒是糊的厚厚的,隐约透出光来,表明客栈今夜有稀客到访。

      二十多个壮年男子坐在客栈的一楼大堂,把本就不大的大堂占得满满当当。他们清一色穿着轻薄的黑色铠甲,肩甲上雕刻着狰狞咆哮的虎头,腰间佩着两尺宽的重剑。

      他们人数虽多,但除了甲胄和武器偶尔碰撞发出的声音,并无一人咳嗽说话,可见军容整肃,纪律严明。

      夜已经深了,客栈小二揉了揉发红的眼眶,把柜台上油灯的灯芯拨正,让火光更明亮一些。

      他已经偷偷打了好几个哈欠了,却不敢去睡觉。

      不只是他,厨师也没睡,此刻正在在厨房里叮叮哐哐地翻着勺子,在两位北衙禁军的监视下,战战兢兢的洗菜做饭。

      又过了片刻,四个在外面巡逻的北衙禁军也回来了,眉毛上都挂满了白霜,为首一人躬身道:“禀报钱统领,我们仔细检查了一遍客栈周围,并未发现什么异常,今夜可以在这里休息了。”

      被称为钱统领的男人看上去约莫三十多岁,正慢慢呷着手中的茶盏。他长得还算周正,皮肤保养的极好,一点不像个武官,只是眼角眉梢透露出刁滑的意味,让人亲近不起来。

      钱统领好像没有听见他说话,慢条斯理地吹了吹茶汤上的浮沫,自顾自地赞许道:“幸好路上有懂事的孝敬了这些上好的龙井。否则,乡村野店的茶粗劣无比,如何能下口!”

      和周围风尘仆仆的手下比起来,钱统领不仅身上的铠甲格外干净一些,身后还披着一条毛领子披风,看起来十分威风。

      这条披风可不是寻常人敢穿的,这可是皇帝御赐给北衙禁军统领的身份象征。披风上的那一圈毛领子出锋极好,没有半点杂色,乃是由关外特有的白虎的毛皮硝制而成。白虎本就稀少,极难捕获,这种成色的毛皮更是一百张里才能挑出一张。这东西虽珍贵,却也难打理,历代北衙禁军统领都只在大典礼时才会穿,倒是钱统领上位后,天天都披在身上。

      巡逻的士兵互相看了看,为首那个咬了咬牙,单膝跪在了地上,双手抱拳,大声重复了一遍:“禀报钱统领!我们已经巡逻完了!”

      钱统领的听力这才恢复。他嗤笑一声,把茶盏重重磕在桌子上,“这么大个客栈,你们这才检查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敢说检查好了?出了事你们能负责吗?”

      闻言,四个负责检查的手下脸色都不好看起来。

      他们冒着风雪,几乎把整个客栈都给翻了一遍,就差把地板也掀开看看了。担心钱统领借故刁难,特意了检查了快一个时辰才进来复命,铠甲冻得跟冰块一样,这钱统领烤着火盆,喝着热茶,倒是嫌弃他们办事不尽心了。

      “统领,还是先让他们起来烤烤火吧。你若不放心,好歹也换一批人出去巡逻,你看他们四个,脸都冻紫了。”

      出声劝解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方方正正的国字脸,眉间的皱纹很深。他肩膀宽阔,肌肉把臂带撑得紧紧的,右手虎口和掌心长着厚厚的茧子,双眼神光内蕴,太阳穴鼓起,显然是位使剑的内家高手。

      这四人都是他的铁杆拥趸,所以才会被钱统领点名分配了最吃力不讨好的活。

      钱统领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谭副统领,我知道你心疼你手下的兵,但这次可是给九千岁办事,要是出一点差错,那就是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再说了,他们要是真的尽心尽力,我们这一路又怎么会被红绡盗撵着跑?”

      谭雪松皱起眉头,“红绡盗的轻功和易容天下无双,六扇门也拿他没办法,被他盯上本就是无可奈何的事……”

      “最好是这样,不然……我就只能怀疑是你谭雪松不服气我做了统领,才暗中指使手下消极怠工,故意不把九千岁的吩咐放在心上了!”

      这完全是欲加之罪,谭雪松的眉头顿时皱得更紧了,“大家都是为朝廷办事,钱统领大可不必如此。”

      北衙禁军上一任统领在三个月前告老还乡,位置就空了出来。谭雪松当了十几年的副统领,资历和能力都是一等一的,本应该成为统领的不二人选,谁知却突然空降来了一个钱铭横刀夺爱。

      要说这钱铭,为官十几年,一点政绩也没做出来,除了那张精心保养的脸以外,更让同僚津津乐道的,就是他那位背景雄厚的妻子了。

      不因别的,就因他的妻子乃是御史大夫的妹妹。御史大夫父母双亡,只有这么一个妹妹,自然要为她考虑,捏着鼻子也要多提携这个不成器的小舅子。这件事在朝廷里差不多人尽皆知,大家表面上客气,背地里谁不嘲笑一句软饭相公?

      有人小声嘟囔道:“那可不一定,钱统领看起来明明更想为九千岁办事……”

      这句话一下子戳在了肺管子上。因为这次北衙禁军办的事,还真是九千岁的私事,和朝廷无关。

      钱铭的脸立刻涨的紫红,一双眼睛阴狠的盯着人群,想要找出说话之人。

      北衙禁军是皇帝的私兵,负责拱卫皇宫安全,只听从皇帝一人的调遣。这次的任务却是奉九千岁的命令,去蓟州押送一个小锦盒回来,根本不属于北衙禁军的职责范围之内。

      可耐不住这钱铭上位没多久,知道自己得位不正,底下人心浮动,位子坐不稳,他急于抱上九千岁的大腿,这才自告奋勇地揽了过来。

      “够了!嘴巴痒就出去喝两口西北风,好好再检查一下客栈周围,别在这里胡诌!”谭雪松见钱铭神色不对,赶紧抢先开口训斥。

      钱铭被他抢过了话头,也不好再次发作,脸上的肌肉憋屈的抽了抽,似笑非笑道:“谭副统领当真是体恤下属啊。”

      谭雪松对这种献媚之事本就很是不喜,但奈何钱铭自作主张接下了任务,他也只能尽力配合,以免牵连整个北衙禁军。

      谭雪松在被选入北衙禁军之前,在小地方当过一段时间的校尉,对江湖中黑白两道的人情世故十分熟悉。蓟州在边塞,离京城路途遥远,路长则易生变,他本打算让北衙禁军打扮成普通的商队,低调行事,速去速回,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可现在这个官位是钱铭对着妻子伏低做小,低三下气,好不容易才从大舅哥那里求来的,正是迫不及待要摆威风的时候,要他听谭雪松这种大老粗的话,打扮成商人这种下九流,一路上风餐露宿谨小慎微,那他讨好家里黄脸婆时受的委屈,不都白受了吗?!

      钱铭心下不忿,谭雪松说什么,他就偏要反其道而行之,一路上盛装出行,大张旗鼓,每到一地,必定祭出九千岁的名头,让当地官员安排好酒好菜接风洗尘,令人侧目。

      去的时候相安无事,等从蓟州回京城的路上,消息早就传开了,还这般高调行事,自然为北衙禁军吸引到了一位不得了的麻烦人物,一位在江湖上大名鼎鼎的神偷。

      红绡盗!

      红绡盗成名时间不长,但名声却极其响亮。之所以得了个‘红绡盗’的诨名,是因为这偷儿脖子上总是戴着一条鲜艳亮眼的红围巾,起落之间红绡翻飞,无比显眼,宛如一块移动的靶子。

      这红绡便也成了他的招牌,苦主一看便知,出手之人定是天下第一神偷,绝无第二家。

      旁人做贼,那是越低调越好,都要穿着一身纯黑的夜行衣,再用黑布蒙住口鼻,生怕被人发现。红绡盗也穿着夜行衣,也用黑布蒙住口鼻,却偏要欲盖弥彰的围着一条红围巾,生怕别人不能第一眼看到他似的,可见这人对自己轻功的自信到了傲慢的程度,笃定没人能抓住他。

      红绡盗第一次出手,便偷走了忠顺老王爷官帽正中央那颗先帝御赐的夜明珠。

      浑然不查的老王爷戴着缺了一块的官帽参加了早朝,差点被御史参了一本仪容不检,殿前失仪。

      在百官面前丢了好大一个脸,老王爷自然是勃然大怒:居然有偷儿胆大包天,偷到皇亲国戚头上来了!他不仅请来了六扇门坐镇王府,还派了不少官差四处搜捕,定要让这胆大包天贼人插翅难逃。

      就这样风声鹤唳的过了十来日,就在众人以为那贼人必定小心翼翼地藏了起来的时候,一天晚上,老王爷推门进入书房,就看见一个带着红围巾的黑衣人出现在自己书房中。

      那人正坐在书房正中的椅子上,双脚嚣张地翘上檀木书桌,一手把玩着夜明珠,对门口瞠目结舌的老王爷道:“老头儿,这颗珠子小爷已经玩腻了,也没什么稀奇!既然你那么想要,就还给你吧!”说着,就把手中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朝老王爷丢了过去。

      还在屋外警戒的六扇门捕快闻声赶来,那偷儿却丝毫不惧众人的围堵,几个闪身,便如同燕子一般消失在了众人的包围中,只留下一串大笑声。

      这件事差点把老王爷气得中风,六七个太医伺候着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才缓过来。

      从此,红绡盗名声大振。江湖人口耳相传,若非他只对金银珠宝感兴趣,只怕皇帝的后宫也不安全!

      北衙禁军大张旗鼓的护送一个宝物进京的事情,自然引起了这位天下第一神偷的兴趣。

      这半个月来,他便缀在北衙禁军后面,忽近忽远,时不时出手偷袭一下,逼得众人不敢睡一个安稳觉,吃一顿安稳饭,只能闷头往京城赶,个个熬得双眼通红。若不是想到明早抵达京城后,就能卸了这倒霉差事,此刻怕是铁打的士兵也已经撑不住了。

      就在北衙禁军强打精神,想着熬过今晚就万事大吉的时候。

      “笃、笃、笃。”

      门外突然响起来了三声清晰的敲门声。

      众人一惊,睡意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座小客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离京城还有十里远,平日里只有出城做生意的小商贩会在此歇脚。

      可此时已经临近年关,哪还会有人在外面游荡呢?若不是今夜雪突然下大了,马蹄打滑,北衙禁军也不会被困在这里过夜。

      此时门外敲门的若不是红绡盗,那便只能是鬼了!鬼敲门自然无人敢应,一时间只听见大雪扑簌簌落下的声音。

      没人敢轻举妄动,钱铭更是脸色铁青。在场的人只有他不会武功,习武之人身强体健,虽然半个月餐风露宿,此时还熬得住,他却早就是强弩之末了。

      “笃、笃、笃”,

      门外的人又敲了三下。

      那声音听在耳朵里就宛如催命符,钱铭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胸口,摸到那个硬硬的小盒还在,才稍微放下心。

      一路上被红绡盗折磨的怒火终于喷涌而出,钱铭大怒道,“定是那红绡盗在门外装神弄鬼!你们去把门劈开!”

      众人都被敲门声吸引了注意力,没人发现钱铭刚刚去摸自己胸口的时候,北衙禁军里有一个小兵不动声色地瞥了他一眼,又极快的移开了目光,没有惊动任何人。

      “不行!不可轻举妄动。”谭雪松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稳住躁动的北衙禁军,紧盯着门口,“万一只是路过的行脚小贩,想要借宿一晚,岂不是误伤无辜?”

      “假慈悲!”钱铭对这个处处和他作对的副统领恨得咬牙切齿,可一时间又拿他毫无办法,只能对着手下发号施令。

      他管不了什么草菅人命,对手下斥道:“就算是过路的,这种时候出现在这里就只能怪他自己倒霉!你们一起上,管他是人是鬼,一人一剑也把他砍死了,快去啊!”

      好在北衙禁军里也有几个因为他的背景而投靠了他的,这些人听见上司发话,纷纷拔剑上前。

      就在这时,门外的人似乎也正好耐心耗尽,吱呀一声,自己推开了门。

      众人的动作下意识地一顿,都屏息看了过去。

      一大股寒风夹杂着雪花涌了进来,直往脸上扑,众人情不自禁地眯起眼睛,等风雪散尽,看见门口立着一个人影。

      人影手中举着一把破破烂烂的油纸伞,不仅伞面破了好几个洞,伞骨也折了两三根,耷拉了下来,像是从垃圾堆里翻找出来的。伞外下着大雪,伞内下着小雪,实在不知道撑着这把伞的意义何在。

      众人第一时间都被那把破伞震撼住了,好一会儿才把注意力移到伞下。

      这位撑着破伞的怪人年纪不大,不过二十来岁,姿质风流,眼若流星,脸白的像一捧雪,嘴角挂着懒洋洋的笑意。

      他的一头长发在脑后束成了一束,几缕没束上去的碎发就随意散落在眉间和鬓边,身材高挑,穿着一身洗褪色的陈旧长衫,虽然并未牵马,腰间却紧紧缠着一根黑色的皮质马鞭。

      见他脖子上没有红围巾,众人这才稍微松了口气,但也只是稍微。

      毕竟,除了轻功,红绡盗还精通易容,谁知道这幅好皮囊之下,会不会藏着那个可恶的贼人?

      青年对满屋子警惕审视的目光视而不见,他抖干净了破伞上的雪,又在门槛上磕了磕靴子,把鞋底粘的积雪磕掉,把收拢的伞插回背后,这才抬脚跨过门槛。

      “站住!”见来人似乎不是红绡盗,钱铭的底气又回来了,毫不客气的对青年道:“北衙禁军办事,这座客栈已经被征用了!快点走,不然我就按妨碍军务为由,叫人把你打出去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在晋江发文,有点小激动捏~
    已经有10万字存稿了,请放心入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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