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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The Secret Diary of Doctor Watson ...

  •   如题目所说,这是一篇秘密日记。今日完稿后,我会将它封存。等我去世后几十年,它或许会和我的其他资料一起解密。考虑到这一点,也许更明智的做法是把它烧掉?如果要留着它,就不妨更大胆些,把它作为我的另一项丰功伟绩?
      在我幼年时,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先生创作了他最为人熟知的作品,并迅速风靡全球。从那之后,我就变成了初次见面的人们打趣的对象:
      “噢,你叫约翰·华生?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忠实朋友?”
      对这样的问题,我早就有了一套固定的答复:
      “比起那位名侦探的蠢笨助手,我的智商至少是他的两倍,如果不是三倍的话。我们虽然拥有相同的名字和姓氏,但别忘了,我们还有中间名。他是约翰·H·华生,我是约翰·B·华生。”
      那时我就立志,一定要超越这书中的虚拟人物,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华生先生。凭着我精锐的头脑和力争上游的干劲,以及英俊的面容和翩翩的风度,这绝对不难做到。
      如今,我还不到五十岁,却早已实现了自己的承诺。“约翰·B·华生”这个名字,在美国闪耀着金灿灿的光芒——
      心理学家,行为主义学派创始人,前美国心理学会主席,原霍普金斯大学教授,现在是一位成功的广告人。
      哦,是的,在超市的结账台边放些口香糖之类的零碎小物件、让因等待而焦虑手痒的人们忍不住去拿,那就是我的主意。我用我的心理学来做广告,无往而不利。
      当然,我这种跨界发展、并在两个领域都取得惊人成就的经历,对于威廉姆斯先生那种刻板单调又过度执著的人,可能构成了一定的刺激。他那样的人,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快乐”、“自由”和“创造”。
      不过我必须承认,比起广告人,我还是更喜欢“心理学家”这个身份。那次转行是个意外,如果可以,我也想要避免。这一切都要怪我的妻子玛丽(Mary),对了,现在该叫“前妻”了。
      玛丽身世显赫,塔布莱特先生可能在回华盛顿探望妹妹时于社交场合见过她,如他所说,她“本该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却顶着家里人的反对嫁给了我——我们都是美国人,又是秘密结婚,自然不用经历向谁求婚、让谁同意这种英国式的麻烦。或者如今的英国人也不这么麻烦了?我不知道,也不关心。
      玛丽是个好女人,又是我两个孩子的母亲,我对她的敬重和珍视绝非虚言。以我的本心来讲,我从来无意与她离婚,要不是她搜获了我写给情人罗莎莉的情书并闹得满城风雨的话。
      这件丑闻牵连了很多人,我也被霍普金斯大学逼迫辞职。我跟玛丽离了婚,这个消息甚至上了报纸头条。既然她敢于如此“重创我的感情和生活”,她就再也不能和我在一起了。我一向行事果断——决绝地分手,永远地离开,绝无可能破镜重圆。失去妻子说到底是件令人遗憾的事,不过没关系,罗莎莉同样出身高门,我再娶她就是了。
      她是我的学生,我的研究助手,我的搭档——我的很多论文,题目上都写明“和罗莎莉共同研究”(With Rosalie)。卢斯科探长说得对,我和“我的搭档”是住在一起的关系,我还记得他促狭挤眼的神情。唉,人们是如此地钟爱花边新闻、小道消息,就算自视甚高的威廉姆斯先生也不例外,他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年轻时代的一些小小前科——没什么大不了的打架斗殴、把玩枪械而已,就断定我有暴力倾向。
      我能猜到他对我那种超乎寻常的敌意是从哪里来的,他以为我这样不入流的人物也想削尖了脑袋挤进他超凡脱俗的“希波克拉底”俱乐部。虽然我不是医生,本不具备加入资格,但他担心爵士出于对我的好感硬要吸纳一个心理学家——这也并非没有理论支持,希波克拉底的体&液学说和“胆汁/多血/粘液/抑郁”的气质类型划分至今为心理学界所沿用。心理学家作为与医生并列的希波克拉底承继者,加入以其命名的俱乐部,也实在是无可厚非。
      当然,在那次聚会上,我并不是作为心理学家被介绍给大家的。爵士可能认为这个称呼有失谦逊,而且,他也有其他不想张扬的理由。同时,他又不甘心承认尊贵的自己邀请的客人现在只是个“做广告的”。那时我已从霍普金斯大学离职,“教授”的称谓是不能再用了。爵士可能带着复杂的心情,经过了再三的权衡,最终决定用学位来称呼我,“Doctor Watson”,华生博士。“Doctor”这个词本就有“医生”和“博士”两重含义——或许还有更多重,威廉姆斯先生再怎么嫌弃其他含义杂七杂八也没用。噢,多么奇怪的自尊心,我实在搞不懂他为了自己的职业如此骄傲原因何在。如果他真有这么强烈的荣誉感,与其反对我,倒不如去抨击那位被作者虚构过度的蠢钝侦探助手——在书里,他可也是医学博士。这简直是现身说法地表明了,不管是“医生”还是“博士”,哪种“Doctor”的身份,都不足以反映真实的智力水平。
      毕竟,世上有几个人,能有我这样的聪明呢?我可是做了那样的事,都全身而退了呢。说出来也许没人相信,虽然我做了那样的事,但我真实地怀念与爵士友情的开始。因为,那是我人生中最顺风顺水的一段时光。
      那时,我还在大学任教,还是玛丽的丈夫,那场几乎毁掉一切的突发变故还没有发生。我传播着我的行为主义学说,管理着心理学会的事务,办着几本心理学杂志并不断发表著作,作为领域内一等一的权威备受尊崇,如日中天。
      而在大洋彼岸,古尔爵士的情况可不那么好,他正从与生俱来的光环和注定一帆风顺的命运中跌入人生的低谷。没错,那位传说中美貌非凡的伊丽莎夫人死了,但他的毛病可不是什么丧妻之痛。开玩笑,我不相信世上有哪个男人会对他的女人付出如此深挚的情感,哪怕她再美若天仙。实际上,问题出在死因,爵士夫人实在流了太多的血。爵士身为医生,也见过很多血,但没见过熟悉的人的,何况这熟悉的人很快死在了他面前。从那以后,他就开始怕血。一个怕血的医生,就像害怕尸体的警察一样可笑。
      显而易见,他无法再诊治病人了;考虑到远离鲜血的需要,也不适合继续管理医院了。可是,他家世代行医,他从小就是被作为医生培养长大的。突然有一天,他做不成医生了,就简直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就算顶着爵士的头衔,也只有索然无味,如果不是德不配位的话。简而言之,他的人生,玩完了!
      他自己也认识到这一点,于是开始了自我放逐,起意过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平凡生活,一把抱起他的儿子就跑来了美国,落脚在巴尔的摩。真巧,我任教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也在巴尔的摩。
      不知是机缘巧合,还是此地实在弥漫着我的传说,他适应生活后,出门听了我几场讲座,深以为然,开始觉得自己的病情并不是无可救药,于是私下联系了我。
      在这个时代,任何人来看心理疾病,都是有顾虑的,都要提防事情传扬出去、被当成精神分裂的疯子。爵士也不例外。但是,纵然他刻意隐瞒,他的行为、举止、一切,都在告诉我,这绝不是一个普通人。
      一位异国的神秘来客,似乎有着雄厚的背景和高贵的身份,未来一定能派上大用场。那段时间,我倾注了全副的精力,运用我行为主义的方法,一点一点治好了他。
      诚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不会比那些精神分析学派的更漫长了。我一直怀疑他们那种玄乎其玄、毫无科学性的方法能有什么疗效,而且,也不是每个病人都有耐心花上至少两年时间躺在椅子里讲述她的梦境,并深入探讨“小时候她的猫在她的杯子里喝了水”对她人生的影响。
      爵士有机会遇到我,无疑是幸运的,而伊丽莎夫人之死造就的另一个心理疾病患者克利先生就没有这样的好运了。
      他同样在寻求帮助,同样看上了心理学,同样对就诊的经历遮遮掩掩——如果一个人毫无缘由地突然奔赴维也纳,那自然是找个“音乐之旅”的借口更能令人信服。但事实上,那座城市住着从精神分析学派自立门户、与我年纪相仿还稍大几岁的心理学大师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der)。不知道克利先生的求治是否成功,但至少留下了对方十分睿智的印象。我真是奇怪,他都看过我的书了,为什么没能毅然投入行为主义的怀抱。这就不如卢斯科探长,人家看完我的书,连尸体恐惧症都自学着治好了。看看信奉精神分析是个什么下场——按照惯例,他一定是换了几个人、治过好几轮,最后还是觉得用酒精麻痹神经最管用。唯一的收获就是,对心理学有了些微的了解和好感,对我也顺便产生了一丝亲切与敬重,没表现出另两位先生那样尖锐的敌意,还自作聪明地提起他以为的我们共同的熟人来示好。要我说,这样的示好不如没有。这是外行人对心理学——或任何一个他不了解的行当——的常见误解:他以为这个领域是团结的,所有人都是立场一致的,就算不是朋友也至少彼此熟识。我只好告诉他,我不认识他的阿德勒先生。事实上,我想说——别说我的行为主义和精神分析双雄并立、泾渭分明,就是那个主要研究“我像不像你爹?”、“你想不想做&爱?”的学派内部,也是四分五裂。不信你看,弗洛伊德的哪个弟子,没跟他吵得不可开交呢?
      言归正传。爵士对我的学说和主张,可谓死心塌地——在他刚刚取得一点进展时,就已经彻底成了行为主义的拥趸;等他的情况有了明显的好转,就开始毫无保留地信任于我,将自己的身世来历和盘托出,并当场签了一张支票捐赠给大学,指名赞助我的研究。
      对当时的我而言,这无疑是个惊喜:一位拥有古老头衔的英国爵士,背后是英国最顶级的医学俱乐部,结交了一群身为皇家医师的挚友,就算要觐见英王乔治五世也没有多难。这太完美了。他的腰缠万贯会让我拥有更稳定的经费来源,而他的身份无疑有利于我在英国宣讲我的行为主义。有他站在我这边,我会得到官方的支持,我的眼前出现了我站在白金汉宫里讲解我的理论的图景——先是英国,然后是欧洲,最后是全世界。我在美国的心理学界已经爬到了金字塔的顶端,而今在更大的范围内也打开了缺口。
      我满怀信心地收下了那张支票:
      “我保证,爵士,这会是您一生中最明智的投资。”
      这绝不是夸口。那时,我正在酝酿一个实验,一个可以列为毕生成就的实验,一个伟大到足以让我载入史册的实验。
      我和我的助手罗莎莉决定找一个孩子,不能太大,九个月吧。然后让他和小白鼠、兔子、狗、猴子以及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呆在一起,按照我的设想,他这时并不会害怕。接着,当他再和小白鼠一起玩耍时,我就在他背后制造一声突兀、尖锐、刺耳的噪音。在他听来,这无异于晴天霹雳,他肯定会被吓坏。如此几次,他看到小白鼠就会想起那可怖的惊吓,他就会变得害怕小白鼠,进而泛化到会被一切白色、毛茸茸的东西吓哭。这样,我就证明了我的假设——某些恐惧并非天生的,而是习得的。
      很惭愧,这样的实验设计其实算不得新奇,说白了,就是巴普洛夫的经典条件反射。最大的区别在于,他是用狗做的。我就说嘛,小孩子和狗,并没有什么不同。
      至于这个孩子会不会终身困扰于这种无谓的恐惧,噢,这种事有谁在乎呢?这不是人类发展、科学进步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吗?当然,这种代价从来不用权贵的子女来偿付。
      我和罗莎莉精心挑选了一名医院的特别护士来提出我们的请求。她刚刚生产完,养育自己孩子的同时,受雇看护别人的孩子,并用自己多余的奶水喂饱他们。一个靠出卖乳汁和劳力为生的女人,能懂什么呢?只要我跟她说,这段时间我可以代她照顾一个孩子,她就忙不迭地去计算,也许可以利用这难得的空闲帮人多洗几件衣服贴补家用,甚至不等我提及那微薄的酬劳就同意了。
      本来一切顺利,没想到几天后,她居然找来,向我们要求一份邀请其子参与实验的合同,令我感叹我国法律的普及度,现在什么样的人都会说“合同”这个词了。这当然难不倒我,我给她的那份文件不会惹来任何麻烦——我用了足够多的法律术语来保证所有心理学专业的人都看不懂它,又用了更多的心理学名词让那些律师也看不懂。
      我是个天才,我的实验毫无悬念地成功了。后来这个实验成为了我行为主义响当当的招牌,并用那个孩子的名字命名,史称“小阿尔伯特”实验。
      没错,“阿尔(Al)”正是“阿尔伯特(Albert)”的昵称。
      在格瑞斯通庄园,我是多么害怕听到小阿尔的全名啊!尤其是案发之后。要知道,卢斯科探长是我的崇拜者,他没准看过那个实验的相关论文;一旦他意识到爵士的儿子也叫“阿尔伯特”,就很可能产生一些超乎常理却该死地正确的联想。那就太糟糕了。
      谢天谢地,大伙儿都太爱那孩子了,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包含更多亲切与关爱的称呼。但还没等我松口气,克利先生就讲了那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故事。幸亏他后来醉迷糊了,没机会当着卢斯科探长讲出来。因为,那个伊丽莎夫人早产的故事里,无意中包含了小阿尔的名字!
      想想克利先生是怎么说的?他说他和爵士去骑马,他们聊起了尚未出世的孩子如何取名,并提到了艾迪王子。真奇怪,怎么会提到他呢?需要怎样的对话,才能把这两个看似无关的话题连在一起?
      “嘿,老朋友!”当时年少得志的克利先生问,“你想好给未来的小爵士取什么名字了吗?”
      爵士给出了他的答案。
      “噢,这名字太棒了!简直是全英国最高贵的几个名字之一了!太多的伟大人物、皇室成员叫这个了,真希望他能像同名的艾迪王子那样英俊。”
      艾迪王子,先王爱德华七世和亚历珊德拉王后的长子,乔治五世的哥哥,克拉伦斯和阿冯代尔公爵,“阿尔伯特”·维克多亲王。
      所以,怎么能让卢斯科探长听到这个呢?只好由我来转述了。就算在那之后他找克利先生把当年的事再讲一遍,也只会注意那些我提炼出的部分。而且,只要你的故事里包含“性”,大伙儿都会不假思索地宁可信其有——我承认,这得益于精神分析学派的启发,他们也不是毫无用处。
      我一直不明白事情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我完全搞不懂为什么我从一个乳母或者保姆那里抱来的,会是爵士的孩子。他们根本是挨不上边际的两个阶层,没人能把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差得太远了。谁也想不到的,对不对?
      后来我懂了——环境,正是我一直强调的环境,造就了这一切。多么讽刺,当爵士认定他的未来已然无望时,他紧紧拥抱着他的儿子,仿佛那是他人生的仅有;而当我出现在他的环境里,当他的恢复正常成为可能,这个孩子立刻变成了他自由行动的累赘。那时,他一门心思追求着自己的康复,连花点时间考核一个稍微可靠点的保姆都缺乏耐心,更不愿让任何一个英国人——哪怕是自家佣人得知他在治疗心理疾病,便堪称随意地将儿子塞到各种配不上他身份的地方。他那时频繁地光顾霍普金斯大学找我治疗,自然是在大学周边找个地方托管孩子、治疗结束再接走最为省事;而我出于方便考虑,也肯定是在校园附近婴幼儿集中的场所寻找被试。所以,这灾难般的巧合,某种程度上有其必然性。
      我真不知道爵士是怎么选中的那个女人。她在这件事里,也不是全无责任。她贪图清闲和参与实验的报酬,当我从几个孩子中挑中了最亲人的那个,她指天誓日说那是她的亲生儿子。
      除此之外,爵士还有更大的错。他作为我的赞助人,我自然要将目前的研究动向汇报给他。当然,这样一个我寄予厚望的实验,为了杜绝泄密,我不会对任何人——哪怕是赞助人透露太多细节。不过,我带他参观过实验场地,挑选的是最赏心悦目的时段,小阿尔伯特正和以白老鼠为首的一群小动物愉快地玩在一起。他亲眼看到了实验品是他的儿子,他为什么不立刻阻止我?他又不必担心他的投资会打了水漂,我的实验又不会停摆,我换一个孩子就行了,只要不是他的。
      在那次参观之后,孩子的“母亲”就来要合同了,我打赌这是爵士的主意,他想知道我到底在做什么。因为我在文辞上设置的各种难题,他大概也只能明白这是一个关于恐惧的实验。联系他之前看到的场景,他以为我是通过让孩子和小动物亲密接触,来培养孩子不怕这些动物。也难怪后来有一次,他莫名其妙地提起这个实验并面露喜色:
      “要我说,您的实验真是太棒了,华生先生!每个孩子都应该得到这样的训练。”
      他动情地说起,因为他从小害怕老鼠,所有人都觉得他天生不是做医生的料。而在那样一个所有人都是医生的家庭里,可想而知会承受多大的压力。他为了家族的期望咬牙上了医学院,却因为不敢做解剖而遭到同窗的嘲笑。虽然他最后硬逼着自己伸手抓住了那只小白鼠,在吓得几乎晕倒之后逐渐克服了对老鼠的恐惧,但这一路的艰难令人身心俱疲。他很高兴有孩子可以不用经历他经历过的一切。
      我当时没有考虑他说这些话的用意,我的注意力全在他讲述的内容上。因为这恰好证明了我的设想。我急于向他推广我的心理学发现,我问他他幼年时是否有某个人看到老鼠就会尖叫。他略略思索,说出了他家庭教师的名字。我越发如先知般得意:
      “如我所料,您一开始其实是不怕老鼠的。但您家雇佣了这位女士之后,每当老鼠出现,您就会听到惊天动地的叫声。久而久之,您就把老鼠和这种强烈的刺激联系到一起,老鼠就变得可怕起来。这就是恐惧的习得。而后来,您可以通过一些自创的方法让自己不再害怕,这就是恐惧的消除。”
      爵士赞扬我破解了他人生的一个谜,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只忙着故作谦逊,全然不知自己错失了一个得知真相的机会。
      那一天,也许他本来打算告诉我的。但话题既然岔开了,他就产生了新的想法。他觉得经过我的训练,他的儿子以后不会再怕老鼠了,这对他未来成为医生乃至爵士都是有好处的。他无疑希望自己的孩子继续增长胆量,变得更加勇敢。这就需要实验原模原样地进行下去,最好不要受到任何干扰。他当然知道我误会了孩子家长的身份,但他认为这没关系,这很有趣,这甚至是一种幸运——一个底层无知女性的照顾,和美国顶级心理学家的教养,哪个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言自明。世上有几个孩子能在童年时期得到华生先生的陪伴呢,谁能说这不是难得的好运道?
      时间不知不觉间过去,我的实验做完了,爵士的治疗也接近了尾声。他自觉已经完全好了,是时候回去英国,回到他的正常生活中了。
      他把归期告诉了我。我来到码头为他送行,随身携带了一件小礼物,想要兴冲冲地报告,他投资的研究已经有了成果。
      当我看到爵士站在往来的人流中、怀里抱着我的实验对象时,当他满意于我呆愣的表情、促狭地道谢“我父子俩都承蒙您关照了”并明显把这当作一个惊喜时,我才知道自己惹了怎样的麻烦。
      要是早几天,事情或许还有转圜的余地,大不了我把实验论文暂且按下;爵士对我的资助其实只是变相的感谢金,我并不需要急着上交什么科研成果。可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已经太晚了。那篇“小阿尔伯特”实验的论文,已经发表在了《实验心理学》杂志1920年2月号上。这本杂志现在就在我的手里——原本拿来佐证我成就的小礼物如今变成了我的罪证,我把它死死地攥在汗津津的手心,一直没有交出去,但我也明白,这种短暂而幼稚的隐瞒无济于事。
      那孩子身上始终留有实验的后遗症,他依然会对那些我让他害怕的东西惊惧不已。从实验结束到爵士回国的这段时间里,这位父亲为儿子寻找了新的看护,而自己仍在接受我的治疗。因为他并不会整天和孩子待在一起,而那位受雇佣的照顾者一切“这孩子比他的同龄人难管多了”的抱怨都会被当成请求加薪的暗语,于是问题得以隐瞒至今。等他们回到英国自己的家,换上他绝对信任的保姆,再加上父子俩朝夕相处,所有的不对劲都会摊开在阳光下。
      果然,小阿尔伯特在格瑞斯通没待两天,就犯起了无理由哭闹的“怪病”——被盖被子会哭,被抱起会哭,一转脸会哭。其实,这有什么奇怪的呢?原因很简单,这“本来好好的”孩子突然看见了为他盖被子的“人”、抱起他的“人”、在他身边的“人”啊。这些人,多半是他的保姆,而女士们的身上总少不了一些白色的、毛茸茸的小装饰,比如资格最老的那位睡帽上的绒球。这“病症”对知晓全部内情的我完全构不成悬念,对只和孩子接触了两天的儿科权威威廉姆斯先生则是个未解之谜,爵士的情况介于我俩之间。
      小阿尔伯特这个年纪,言语发育又滞后,尚未能掌握“白色”、“毛茸茸”这些词汇,也进行不了太清晰的表意,但他大哭的时候,也许会指着他恐惧的东西。一次两次,爵士自然能观察出他到底在害怕什么——也许一开始以为是保姆,于是多请了几个,但情况并没有改善。等他总结出恐惧物的特征,他自然会疑惑,并用禁止保姆们戴头饰、给衣服上有缀饰的换一套新制服、掀掉长毛地毯铺上竹编的等方式,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没错,假设、归纳、演绎、变量排除、设置对照组,身为医生的爵士具有足以发现真相的科学素养。然后他就会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奇怪的事情,之前发生过什么这孩子独有的、足够特殊的、又与“恐惧”相关的事情?啊,只有我的实验了。
      爵士掌握着几乎应有尽有的资源,如果他想要我的著作,他可以远隔重洋地得到,并用自己出众的头脑读懂它。而一旦他知道了这个实验是怎么回事,那份法律文件——它理所当然地会被那个女人转交给爵士并保存在他那里——中设置的种种障碍就会昭然若揭到可笑。就算他在文辞的理解上依然有困难,也可以召集各方面的专家为他解惑,虽然出于某些考虑,他并不打算这么做。
      从某种程度上讲,爵士很爱他的孩子,虽然单纯对孩子的爱毫无力量——比如那个容易哄骗的女人就算知道了一切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但如果你不但有智识弄懂所有事,还知道后续应该怎么做,并有能力做到,那就不一样了。一个有头脑还有钱有势的敌人,这可真是个灾难。之前将爵士设想为朋友时有多少预期收益,他成了对头就会产生同样大的损害。如果他把这事张扬出去……
      也许是我惶惶不可终日地忧虑着祈祷着以致无暇他顾,倒霉事接踵而至。婚外情的暴露让我失去了工作,走投无路的我只好去广告公司上班。我和爵士的状态与初见时完全倒转,我跌到了人生的最低谷。就在我焦头烂额、最没有抗衡能力的这一刻,我收到了英国的来信。
      爵士信中清晰的因果逻辑和义正辞严的指责表明,我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不过幸运的是,他遣词造句中体现的态度虽不友好,却也不至于赶尽杀绝,“公之于众”之类的恐吓更像是虚张声势,更多的是反复强调我要把小阿尔伯特的病治好。
      对于这个要求,我内心有着自相矛盾的感受:一方面,我把那孩子的恐惧症看作我学识的造物,就像艺术家摆弄自己最得意的作品,无论如何不愿亲手将之毁去;另一方面,这又是一个难得的挑战——我把他弄坏,再把他修好,将他在各种状态间随意转化,这才能体现我行为主义无远弗届的魔力。
      不管我怎么想,情势逼人,我好像没什么选择的余地,一切由不得自己做主。
      在回信中,我竭尽所能地做出了一生中最诚挚的道歉,并承诺绝对能让小阿尔伯特恢复如常。中心大意写完,我利用剩余篇幅满怀情感地叙说旧日友谊——这固然是为了唤起他内心的不忍,同时也是因为我窥破了他的心理冲突:他气愤难当,本想一腔热血地把这件事嚷嚷给全世界,但转念一想又心存顾虑。我能猜到他在顾虑什么,我就是要借回顾往事将这些顾虑一一点明,让他趋利避害忘了这个蠢念头。
      其一,我的研究经费是他资助的,是他亲手掏腰包导致自己的儿子遭遇这一切;其二,实验过程是他参观过的,他明明有权力及时阻止却没有;其三,他早就得到了实验相关的法律文件,却出于对我的盲信而没有仔细看;其四,给那份文件签字的是个身份低贱的女人,别人一旦知道了这件事,就难免会联想爵士的孩子怎么会在她手里,她和爵士又有怎样不可告人的关系;其五,就算关系最终得以澄清,爵士把孩子委托给这样的人照管,可不是一位称职父亲所应有的举动;其六,糟糕的托管导致了小阿尔伯特的发育缓慢,又关联着当初爵士的孤身远走,这样缺乏理性的冲动之举不可能免于非议,而他结识我的过程也足以惹人浮想联翩。综上所述,正是爵士的无知、放任、轻信、软弱、随性、监护不力协同造成了今日的恶果。说穿了,他是我的共犯,休想置身事外。
      这封柔中带刺的信发出后,我以异乎寻常的迅速得到了回复。在新的信件中,爵士绝口不提“让我身败名裂”的威胁,只是摆出一副热诚的姿态,希望我能尽快决定去英国他的庄园做客的日期。那一天,他也会邀请几位至交到场,而我将作为“他在美国结识的新朋友”被介绍给他们。我知道,我的说服起效了——爵士意图隐瞒他并非一个好父亲的事实,以及其他一些好说不好听的东西。他不想把事情闹大,甚至会请几位故人、把他们蒙在鼓里作为障眼法,毕竟,一位心理学家不远千里、消无声息地出现在他家并长住下来,也很容易引起流言蜚语。等刻意营造出正常社交的表象后,我对小阿尔伯特的治疗将会在暗中进行。这就是“一个有头有脸的敌人”带来的无数麻烦中夹杂的唯一好处——他身价不凡,爱惜羽毛,没多大勇气跟你鱼死网破。
      我欣然接受了邀请,回信说明了我计划的行程。当然,我并不会盲目乐观地认为一切危机已解除。我在著作里、包括跟卢斯科探长也说过,作为心理学家,我见过太多今天热情求治、明天消极抗拒、后天爽约失踪、大后天回来继续治疗的心理疾病患者,几乎每个案例都要折腾这么几个来回才能尘埃落定。人类的态度过于缺乏恒常性,我可不敢保证任何人不会变卦。所以我在安排日程时就打出了提前量,并用这段时间做了万全的准备,然后向公司请了假,这才踏上征程。
      来到格瑞斯通后,直到晚餐时,一切都在预料中——爵士假装恋恋不舍地挽留好友多住两天,我盛情难却地应下。出于小阿尔伯特治疗的需要,这些都是心照不宣的。
      然而,等他把我叫到书房,我本以为是要商讨治疗方案,不想话题转向了我最不愿面对的那条岔路。
      环境,又是该死的环境,改变了爵士的心态。
      他邀请那几位朋友,可能本就是两手准备:看那个名单的设计,列席的都是些什么人啊?令爵士头疼的麻烦人物?某两位可能是,但威廉姆斯先生可没有任何对不起爵士的地方。换个角度看,他们的出现完全是以小阿尔伯特为中心的——他的教父,从他出生那天就对他满怀愧疚的人,将他看作旧情人的孩子视如己出的人。这是这世上最爱小阿尔并随时愿意为他做点什么的三个人了。如果爵士着意隐瞒,他们可以简单地作为不知情的障眼法;一旦爵士决定公开消息,这些人就是他强大的助力。事实上,他已经为后面这个选项铺平了道路,“谈谈孩子的事情”,说得很明白了,结果威廉姆斯先生自作多情地去充当主治医师了。
      爵士一开始信守着跟我的承诺,他不准备说出去,从他对着威廉姆斯先生一个劲儿地赞美我就可见一斑。那时他已经知道了克利先生捅出的大娄子,由此不得不去关注医院的经营状况——回国后他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小阿尔伯特的病情上,无心顾及其他。然后不可避免地发现了令人震惊的财务空洞,这才惊觉他一直全心仰赖的塔布莱特先生也并不是那么值得信任。最可怕的是,在聚会当天,晚宴后一对一的社交中,爵士亲眼看着这些人,近距离目睹他们虚伪的、躲闪的、轻浮放诞的嘴脸,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无可挽回。
      爵士突然醒悟,原来一切都不再是自己出走前的样子了。他对克利先生无限度的包容已几乎败光了历代积攒的好名声,而拜塔布莱特先生所赐,代代相传的医院面临空前的经济危机,甚至影响存续。他之前选择与我和解,是因为他有太多珍视的东西不愿冒险失去,而现在这些东西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并带给他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在这一团纷繁的乱局中,他必须作为始作俑者担负起责任,他要做点什么,至少着手解决其中的一件,哪怕无补于事也能拯救自己的心境。他要打破绝望,要找最薄弱的环节来泄愤,做一些极端的事情,爽快地、干脆地、不计后果地,成为一个英雄。其他事情不具备这样的功能,他唯有把自己塑造成一位为了儿子不顾一切的父亲,就好像其他损失都是为此付出的代价。
      于是,他叫我去书房,强硬地表示,只是通过治疗恢复原状,是不可接受的。他决定揭发我,不通过那些常规手续,而是动用自己的身份和权力,直接在英国王室和医学界——总之一切他具有影响力的地方——公布,我的行为主义会对人造成怎样的伤害,在研究上又如何前无古人地不择手段,并确保全体英国民众都知道这一点。他甚至打算从轻处置塔布莱特先生和克利先生,以此换取他们在这件事情上的不遗余力。
      我当然不能让这种事发生。万一以英国为发源地、整个欧洲掀起反行为主义的浪潮,我在美国的日子也不会好过。虽然我已经迫于无奈中断了自己的研究,虽然我坚信自己混迹广告业也能名利双收,但我不能失去“心理学家”这个身份。我需要那些雪片一样飞来的演讲邀请,我需要游走在各个大学的讲坛上接受掌声,我需要一群塔布莱特先生儿子那么大的年轻人簇拥在我身边“华生先生,我真的想学心理学”。我不会让任何人毁了这一切。
      我当即拿出十二万分的诚恳和热情,忏悔了自己犯下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应有的惩罚,并请求他恩赐我自首的荣耀和尊严。但不是现在,目前治疗小阿尔伯特才是当务之急。我们姑且把注意力先放在这件事上,别的暂时往后排。等我弥补了我亲手造成的伤害,我会自己站在公众面前承认我的罪行并任凭处置。而爵士则应该尽量避免亲自出面,以保证绝不把这可怜的孩子牵扯到这件事里——历经实验和心理治疗,传出去容易引发偏见。
      凭借这番话,我成功转移了爵士的关注点,让他不至于头脑一热直接跑下楼去公开真相。他明显被安抚了,开始心平气和地和我讨论起治疗方案来。
      卢斯科探长说对了,确实只有我能跟爵士订下几小时后的约会。他也好奇过我们谈话的内容,我告诉他,爵士认定有人要杀他,却又觉得这种想法莫名其妙,于是找我做心理疏导;随后他矢口否认,“哦,我现在不害怕了”,把我赶了出来。虽然我说得有点隐晦,但我就是这个意思——只有你认为自己的恐惧非理性时,才会求助心理学家;如果你觉得自己怕得有理有据,就该请个怀揣左轮手&枪的壮汉来当保镖了。我本就是对抗无谓恐惧的专家,受惠于此的卢斯科探长立刻相信了,并被我的分析“爵士已发现某人要杀他却不肯相信,说明两人关系非同一般”引导着去怀疑那三位先生了。
      但其实,当时我在书房里对爵士说——
      小阿尔伯特的病情,疗程大约需要三个月。时间其实无所谓,我没打算让爵士活过今晚。定“三个月”只是因为合适,不会长到令爵士怀疑我故意拖延以逃避最终的审判,也不会短到让有过被治疗经验的爵士觉得不可置信、敷衍了事。
      孩子病了这么久,既然我已经来了,那么治疗宜早不宜迟。第一次治疗,就定在一会儿之后,十一点半到次日零点吧。第一次先半个小时,时间短一点,让小阿尔伯特慢慢适应,以后再逐渐延长。治疗结束要送孩子回去睡觉,最好提前跟保姆打好招呼。
      至于地点,我看书房就不错。足够私密,只要把门一关,不会有任何人莫名其妙地闯入,让治疗受到打扰。而且,这里还有小阿尔伯特绝对不会害怕的竹编地毯,可以作为治疗活动的场地。所以,最好早点把孩子抱来这里,让他熟悉环境。
      治疗过程中,孩子需要足够的安全感,最好有他熟悉并信赖的父亲陪伴在侧。这建议切合了爵士对儿子负疚而想要补偿的心态,再说他也希望能全程监督我,于是欣然应允。
      治疗所需的道具,因为体积不大,我都已经带来了,不必额外准备什么。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之前的实验中,是通过巨大的噪音来制造恐惧的。所以,如果要恢复,就需要绝对的安静。如果治到一半,突然有个什么意外的响动——哪怕只是轻微的脚步声,都可能打扰到孩子以致前功尽弃。所以,请命令所有的仆人回房休息,晚上不要出来走动。
      我跟卢斯科探长说过,作为主人的爵士有权决定格瑞斯通的一切。所以,只要让爵士听命于我,我就掌控了局面。爵士虽然对我的品格和信誉十分鄙弃,但对我的专业技术依然保持着百分百的信任。我的治疗安排周到严密、令人信服,但其实每个细节都在为我的计划服务。
      当晚,我在客房等到将近十一点半,然后出门去二楼书房。谁想那个时间,克利先生恰好吐了,我推门出去正巧被应召而来的两个仆人看见。我只好退回去,等他们进了克利先生的房间才第二次出来。这是个突发状况,问讯时我只能随机应变,结果我只是略做暗示,卢斯科探长就自己替我圆了场。
      我进入书房,见到了爵士,并惊讶地发现这里的摆设发生了些微的变动。爵士说,考虑到未来的三个月里小阿尔伯特都要在书房消磨时光,他总要有个栖身的地方,所以他在屏风后装置了一架小床。这又是一个意外,要知道,关于“治疗”,我从没考虑过今晚以后的事儿。不过,幸好他没向别人解释原因,而且所有人都对“爵士亲自照顾孩子”这点毫无异议,到时候就这样欺骗警方好了。
      我以“治疗后孩子要保证良好的睡眠”为借口,一再确认爵士已经跟保姆沟通好了,以保证不久之后会有人来到这里发现尸体。然后,我开始了“治疗”——第一步,爵士和小阿尔伯特在竹编地毯上相处五分钟,过程中父亲尽量用说话、爱抚等手段让儿子感到安全。
      爵士配合地坐在了地毯上,我一边说着“我去把孩子抱过来”,一边走到书桌前,推开木盒,拿出雕像,转身,高举,“砰”!他坐着,高度正好。
      卢斯科探长称赞那雕像“手感极佳”,是“最完美的凶器”,当然,那可是订做的,我“万全准备”中的一项。我一开始的要求就是浮雕——我可不会让工匠把那些多余的石料都削去,减轻重量还增加脆弱度,万一我打的时候崩断就麻烦了。
      装凶器的盒子,我在之前的书房会谈时就送进去了,当时可是顶着爵士的怒吼“这不能作为道歉,华生先生”、赔着笑脸悄悄把它推上书桌的角落。这当然要冒爵士迁怒丢掉它、到时我没有凶器用的风险,还好我运气不错。为了跟探长解释这件事,我也是头疼不已——那时我并没有打开盒子,因为做贼心虚,怕爵士看出端倪。但我不能和警方这样说。如果凶手在开启之前就知道这封闭盒子里的东西足以充当凶器,那除了我就不会有别人了。但我又不能说“爵士当着我的面,把它欣喜地摆上了桌”,因为在那之后进出过书房的人——比如那些架设儿童床的,不可能看到它在桌子上,万一他们不小心记得就露馅了。所以,我只能用不确定的语句含混过去,幸好卢斯科探长并不觉得这有什么要紧。
      我看着爵士的尸体,略略调整了他的姿势,又拍掸了他的衣物,让人看不出他被攻击时是坐在地上的,以免他们思考他这么做的原因。然后,我来到床边抱起还睡着的小阿尔伯特,将凶器上沾染的血液甩了几滴在他身上,把他放到窗帘后继续睡。如果我不这样做,一直睡在屏风后自己小床上的小阿尔伯特就会被认为与本案无关——虽然事实如此;但现在,即使他没有自己爬出来,警方也会发现他,好奇他为何出现在这里,并从衣服上的血迹认定他涉案。这样,我才能献计献策——我主动去找卢斯科探长就是为了这个,误导他们“凶案发生时,孩子就在旁边”,再引申出“受惊的孩子可能认出凶手”——心理学家说出类似的事情总是更容易被采信。然而这一套完全是胡编乱造,我并不知道如果我真的当着小阿尔伯特的面杀人他是否会记得我,我也并没有那样作案。我做这一切,全是为了引发最后的指认。
      是的,那场指认,我一切行动的核心,我自导自演的这幕戏剧聚光灯下的特写,早在美国时就安排下的。只要爵士一死,整个英国就只有我知道小阿尔伯特的病因,还有比这更方便的吗?我为此预设过各种意外、许多可能,却没想到执行起来一帆风顺,那些随机的要素竟能给我添砖加瓦。卢斯科探长居然是我理论的死忠,从无一丝怀疑地坚信着“您贵为心理学家,无疑比我这警察更了解人的本质”,我实在不该低估了自己在英国的天然影响。而我的指定证人在现场的哭泣,甚至被我灵机一动用来作为我提议的佐证。其实,他哪是看到了什么凶手?完全是抱起他的绒球保姆惹的祸,不光刺激他当场哭泣,还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让他哭得停不下来。不然,你怎么解释一个带大了好几个儿童、极富经验的老保姆竟然不如一个新手更会哄孩子?她对小主人可谓全心全意,几乎一刻不歇地围在他身边,被叫去问话才暂离片刻;包括最后把那可怜的孩子从卢斯科探长怀中抢走,白色的绒球便又近距离晃荡在小阿尔伯特的眼前,结果他就哭得更大声了。凶案发生后,她只顾着惊惧和晕倒,可没想起换件体面的衣服。也难怪爵士死前去接手孩子时,看到正要就寝的她换好的睡眠装束,会暗叹“你不跟着可能更好”了。
      如我所料,小阿尔伯特成功指认了威廉姆斯先生,或者说,他脖子上毛茸茸的白色领结。我一生送出过许多礼物,但没有哪一件像这一件一样,发现它深得对方的欢心就令我如此血脉贲张。一开始,他和他的领结都静止着,孩子一时没有看见,让我的心脏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幸亏他情感难抑,移动身体想要亲近孩子。噢,这就放心了!突然进逼的白色毛茸茸,这会对小阿尔伯特产生怎样的影响,我有着十足的把握。在当年的实验中,我们做过屡次的确认——我让罗莎莉扮成圣诞老人去接近被试。哪怕刨除鲜红帽子上的白毛镶边和尾部垂吊的白绒球,就算只剩下黏在脸上的白色络腮胡子,都一样令他嚎啕不止。我把这一幕录下视频,拍了照片,命名为“现在他连圣诞老人都害怕”。然后,我和罗莎莉欢呼雀跃,击掌拥抱,庆祝实验的成功。
      “那一刻,他就像看到了魔鬼。”
      不,这对小阿尔伯特来说,比魔鬼可怕多了。
      任何一个人,哪怕是卢斯科探长那样没养过孩子的,都能大致分辨出这突来的哭泣是无理取闹还是受惊过度,但恐怕没有哪个人,能仅凭一次就精准判定惊吓的具体来源——为小阿尔伯特的发育迟滞、口不能言干杯!
      指证这个环节,只要能执行就基本万无一失,关键的问题在执行之前——要怎么让威廉姆斯先生选中那条领结?
      首先,未必非得是威廉姆斯先生。当时在格瑞斯通做客的,有三位先生呢,他们任何一人充当替罪羔羊,我都没有意见。只要不是我就行,我不想对顶罪的人选再加挑剔。
      所以,只要他们中的随便哪一个,拿走白毛领结就好了。三个人,三件礼物,总会有人拿到,这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当然,我必须考虑万一哪位先生生性过于不群、严词拒绝的可能,或者他不情不愿地拿走了,却没有在关键时刻戴出来。这些风险,我也都利用自己的专业智慧,制定了应急预案。
      当爵士在信中提到,本次聚会将有他的几位至交列席,我就已经做到了知己知彼。因为,在我和爵士交往的蜜月期,为了往后白金汉宫的演讲,我装出对英国风土人情的好奇,不着痕迹地打探过他的社交状况,好知道他能引荐我结识哪些人,这些人又能派什么用场。
      爵士第一个提到了克利先生,他医学院的同窗,在他被其他人嘲笑害怕老鼠时挺身而出站在他这边,令他永志不忘。我既然能够治疗他的鲜血恐惧症,多半对同一天获病的酒精成瘾患者也有办法。他是一定要拉我去瞧瞧他的。
      然后就轮到塔布莱特先生。爵士认为我俩肯定能相处得宜,彼此都会感到亲切,因为我们都是美国长大的人。虽然俱乐部里的一些成员私下传言,这位老先生那派驻美国、身世显贵的上校父亲纯属子虚乌有,但爵士的父亲对此深信不疑。而且,作为爵士儿子的教父,在他和克利先生因为那场悲剧一蹶不振、酗酒成狂期间,独力撑起了整间医院,帮了很大的忙。
      当然,绝对少不了威廉姆斯先生。爵士本来没有任何契机提及此人,但他频频把我和这位先生相提并论:“他是我从小一起长大、最亲密的挚友。很多人对他有偏见,认为他傲慢又死板,但我知道,他有着悲悯的心肠和高贵的人格,就像您一样,华生先生!能够结识你们两个,是我此生的幸运。”精神分析学派说,心理疾病患者总会把那些管用的医生当做救世主仰赖,并产生些非理性的情感蒙蔽双眼——虽然我总抨击他们的学说近乎通灵和占卜,缺乏科学依据,但他们说对了很多事。不过,爵士对于威廉姆斯先生的评价应该还算客观,毕竟他们建立了身为情敌都颠扑不破的友谊。
      天长日久,我心里渐渐存下一份“与爵士亲密交往”的人员名单,其中还有另外几名希波克拉底俱乐部成员。够资格参加格瑞斯通大宅聚会的,除了他挂在嘴边的这几位,还能有谁呀?见面时我一再恭维的“久仰大名”,还真不是纯粹的客套。
      据我所知,爵士的朋友们虽然性情各异,所幸没有过度吹毛求疵、丝毫不顾情面的人物,即使不够可亲也都尚称和蔼,算得从善如流。我实在不必担心摆出礼物后,会被人丢在那里拂袖而去。所以,就只剩下“让他们尽快使用并持续使用”一件事了。这也不难,只要他们喜欢就成了。
      当时我的手提包里,几乎满满地都是“绅士们可能用得着的小物件”,数量远超我心中的爵士亲友名录,总要保证全员出席的极端情况下也能一人一个还有富余——这些准备所费不赀,但绝对是必要投入。等我到达格瑞斯通,发现统共就来了三个人,这下选择的余地就更宽了。等我近距离观察过他们每个人的性格、习惯,就从那么多东西中拣选出最可能受欢迎的几件,并保证其中一样具有“白色、毛茸茸”的特征——此类物品我尤其精心备下了几款候选,然后就看命运的安排了:谁拿了它,谁就是杀害爵士的凶手。
      果然,绅士们看似拘谨顾虑、实则热情洋溢地笑纳了。而且正如我所料,那件命运的礼物落在了威廉姆斯先生手里。这是我最乐见的结果,因为他是这些人中最令我讨厌的那个。我还能猜不到他们这一个和那一个分别喜欢什么吗?这可是我如今的职业素养——我是个广告人,我的工作就是把商品展示于人前,让他们迫不及待地掏钱买单。如果我免费奉送还能被人不喜欢,那我就离再次失业不远了。
      在此过程中,也不得不承认美国身份为我提供的助力。劈头盖脸送人礼物,如果是英国人,也许会显得冒失;但我是美国人,这看起来就像某种异地风俗。正如我因外遇主动离婚,却仍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白我对“可怜的玛丽”的“敬重与珍视”,即便是同有美国背景的塔布莱特先生,其震惊的表情也和另两位绅士一般无贰:“上帝呀!谁能告诉我,现在的美国佬都在想些什么?!”而我那些漂洋过海、大西洋彼端的礼物——虽然我不确定英国人能从“美国制造”里感受到多少异域风情,但些许的新奇总是免不了的。
      当然,最不利的情况——万一到时候他就是没戴,我也有办法应对。发现尸体后,我让先生们立刻回去换衣服,这样我就能提前掌握他的装束。如果他硬是不领命运的情,我的包里还有一条薄薄的白色绒毯,可以等警方采纳了我的建议后,亲临指导他们布置指认场地,趁机把这条毯子披在正确的椅子上。警员们会认为这是一件无伤大雅的杂物,仆人们会猜测这是塔布莱特先生用来保暖而不慎落下的,落座的绅士会感激这宅邸令人舒适的贴心服务。只不过,如果那千钧一发的时刻,小阿尔伯特竟没注意到它,我就必须亲自做些会惹人怀疑的行为去吸引他的目光,风险骤增。幸好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总体来说,我的运气一直不错,不仅深思熟虑过的各种隐患从未爆发,就连我根本不在乎的动机竟也提前备妥了——不必我做什么,三位先生中的两个就已身染污秽,剩的一个也可穿凿附会。这对于取信警方或许颇有益处,但在我看在实无太大意义。就像我的心理学研究,只关心眼见为实的外部行为,而对玄妙诡谲的内心活动不感兴趣。动机之于案件,也是同样道理。一个人哪怕对死者有人所共知的深仇大恨,只要没有证据,也只是个嫌疑人;而一旦找到真凭实据,即使看不出任何动机,一句冷言、一个白眼都可以解释为动机。所以,关键在于证据。
      证据如何制造,基本是根据“谁拿到白色毛茸茸”再行安排,有很多临机应变的成分。鉴于我对环境的精准把控,这也不难做到。
      我杀死了爵士,布置好小阿尔伯特,从书桌上收拾起那些必须销毁的东西。感谢书房主人的条理性,他把同类相关文件——实验的合同书,我给他的回信——都扎成了一叠,省去了寻找的麻烦和遗漏的风险。当然,也别忘了那本刊有“小阿尔伯特”实验论文的我的最新著作。当我知道威廉姆斯先生读过它时,简直像挨了当头一棒,当时大惊失色又强颜欢笑的表情,希望没人看出什么。不过,幸好他读了几页就扔下了。
      我简单环顾四周,确认一切安排妥当,就半开着门离去了。再有半小时不到,我通过爵士预定的尸体发现人——翘首期盼小阿尔少爷回房睡觉的保姆就会登场,那时血迹并不会干涸。
      我下到一楼,把攥在手里的书籍纸张丢进壁炉,看着它们烧得半点不剩。
      然后,我悄悄回到房间,检查身上有没有溅到血迹什么的,没有。于是放心换了睡衣,往床上一躺闭目养神,静静等着这出戏剧的最后一幕开场。
      终于,尖叫声响起。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确认了一下时间,没错,午夜0点!
      我跌撞出去,与同样被吵醒的两位绅士在走廊里汇合,我就知道那个有如一滩烂泥的醉汉醒不过来。
      我迅速指引了叫声的来源——当然是我先“听”出来,大伙儿一块往二楼跑。
      就算塔布莱特先生的眼睛没被意外袭击,以他不良于行的腿脚,一样会落在最后。而我,一个做小伏低、满心讨好的外来者,自然要伸出援手。如果威廉姆斯先生也想这么做,我只要说“交给我吧,你快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结果一样是我搀着老先生姗姗来迟,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他去检查尸体,并因震惊滞留原地一段时间。这就给了我接近乃至接触他的机会。
      我趁着他受惊过度、未及反应,快步走过去,用身体挡住所有人的视线,假装在确认死亡,偷偷用指甲盖蹭了点爵士头后创口未干的血,转脸去拉威廉姆斯先生起身。这点血就自然转移到了他的袖子下方。当然,如果他比我预想的更坚强,没有长期跪地不起,我可以装作自己精神受创,反过来去依偎他,他绝对会本能地接住,而后善意地支撑我到恢复为止。之前我初到大宅却找不到爵士时,是谁为我解惑的?他实则是个善于察言观色、体贴入微的人呢。这一系列陷害的举动,就算被当场抓住也无所谓,那只是我“慌里慌张、笨手笨脚、不小心蹭到的”,嫁祸虽搁浅却可再生一计,倒不至于当场有什么损失。
      说真的,威廉姆斯先生已经是这几个人里最难入罪的了。如果目标是塔布莱特先生,我自然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去搀扶腿脚不便、步履蹒跚的老绅士离开令他心碎的案发现场;而若换成克利先生,我就打发另外两位速去更衣,自己去唤醒那个醉鬼——别说是在他袖口上抹点血,就算把一整桶血浆浇在他头上,他都未必醒得了。而后者不曾去过现场,前者从未靠近过尸体,他俩的身上若出现血迹,就更加无可辩驳、板上钉钉了。
      我之所以能拥有近乎为所欲为的自由,都是提前铺垫的成果——我操控爵士发布了那条命令,“仆人在夜间不许随意走动”。平日里他一定不会做此要求,这对于仆人们来讲,绝对是特殊的经验。虽然他们都很开心,但心中难免暗暗揣测“今晚是不同的,多半有什么稀奇的事要发生”。这群人的苟安于室,让我行凶时无人窥见,逃离现场时无人发现,烧毁证据时无人撞破,最重要的,发现尸体时无人干扰。是的,尖叫声响起时,所有仆人都醒了,但他们马上想到“预感成真了!这肯定就是禁令的原因!这无疑是爵士安排的,也许他要和几位客人开个玩笑,还是遵从他的指令、不要去打扰为妙”。等他们反应过来真的出了事,已经是一段时间以后了。这保证了第一批到达现场的只有我们几个,剧情一切如我书写,转移血迹时也避免了人多眼杂、被人目击。
      当然,这还有一个好处——环境的控制权。在划定范围、相对封闭的环境里,总是最有权柄、最为了解情况的人掌控全局。格瑞斯通大宅说一不二的,一向是爵士。而爵士一死,对情况全盘掌握的,就变成了管家。但这次他来得太晚,迟迟搞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而且身份也比诸位客人低微,不免陷入等人发号施令的境地。而如此极端情境,几位绅士中谁最快冷静、最处变不惊、第一个站出来说话、看起来最有主张,就可以让所有人都听命于他。掌握权力,支使在场人众依着于我有利的方式团团转,这就是我的角色。
      噢,环境,多么重要!它令我选择了错误的实验对象,令我和爵士矛盾激化,令我不得不做下这一切,我实在不觉得这可以算作我的过错。而我利用自己的学养和天赋,操纵爵士创造了便于作案、挥洒自如的环境,案发之时进一步掌控了局势,最后透过卢斯科探长间接完成收尾工作。只有充分了解、适应环境并加以反制,才能完美应对环境带来的麻烦。
      至于威廉姆斯先生的下场,坐牢还是获释,我无从知晓,也并不关心。虽然卢斯科探长对我推心置腹,但我得说,他的推理能力有待提高——如果真像他设想的那样,爵士邀请凶手先生深夜在书房密会,如此严肃的场合,难道他会穿睡衣吗?他行凶时飞溅的血液,不该沾染在他的某件正装上吗?不过,既然能骗过探长先生一时,我就不怕他日后幡然醒悟。就算他发现威廉姆斯先生受了冤屈,也不会认为是出于我的误导,毕竟他才是案件的负责人。哪怕他对我赤诚不改,某一日读到了那实验的论文,进而察觉我的动机,却几乎不可能找到任何证据,更别提通过一系列繁冗的手续引渡早早逃回美国的我了。可以说,我已做成了完全犯罪。
      还有小阿尔伯特,他将作为我最骄傲的作品,继续留存于世间。生活中的白色绒毛动物和人工制品如此之多,他自己的痛苦哭泣、身边成年人的焦急无措,将代替实验中我制造的噪声继续施加影响,他被植入的条件反射可能永远不会消退,甚至演进成恐惧这种恐惧本身。要治愈这个人为的疾病,就需要极偶然的机遇,或者求助专业的心理医生。但是,会有人为了自己都不知成因——他当然不会记得襁褓中参与实验的事——、“与生俱来”的情绪去特地求诊吗?最大的可能是,他恐惧,终此一生。连他的孙辈都会嘲笑他是个有怪癖、居然害怕好多寻常之物的胆怯老头儿,如果这种“白色绒毛恐惧症”没有在他的家族中代代相传的话。
      这一切多么科学,我理论的终极佐证!
      这就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孩子不需要所谓“温情”,更不需要虚无缥缈的“爱”,无论来自上帝还是人类。他们只需要我制定的规则、与之相配套的环境,以及由此衍生的“我认为的”正确行为。
      这正是被威廉姆斯先生那种缺乏魄力与想象力的人一再诟病为“野蛮、残忍、罪恶、武断、不入流地污蔑和辱没人性”的那套逻辑原理,也是我反复强调并暗暗坚信的:
      “给我一打健全的婴儿,带他们来到我独特的世界中。我保证,从中随机任选一个,不必考虑他的天赋、偏好、才智、使命和祖先的血统,将他训练成我选定的任意类型的人——医生、律师、艺术家、富商以及,是的,甚至是乞丐或盗贼。”

      (全文完)
note作者有话说
第9章 The Secret Diary of Doctor Wat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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