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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鼠良遇5 ...

  •   令人畏惧的寒冬终于到来。
      芙蕖镇坐落在一片白雪皑皑的高山旁,一入冬便冷得要命。虽然初雪还没落,但廊亭与栈道上已经铺了一层细白的霜,碧蓝的湖水也流不动了,俨然有结冰的架势。
      临近年尾,小镇上人头攒动,处处洋溢着喜庆热闹。置办年货的人们相约出街,一时间静谧的小城仿佛从冻霜里活过来了。
      蜀孑最近良心发现,眼瞅着外边一天天冷,他和易笙的衣服被子都是春秋季的,如果要置办新的,银子从哪里来?
      不行。
      得讨饭去。
      不过他是仙,寒冷这种煎熬对他不起作用,主要是想赚点钱给易笙用。易笙那傀儡戏唱得好,可懂欣赏的人太少,肯花钱听戏的更少,每日赚的铜板只够二人吃饭,多余的一样没钱买。蜀孑都快半个月没吃到肉了,胃里一直惦记着。
      但他囊中羞涩,也不好意思对易笙说,只能蹲在街角边,做了大半天的心理建设,终于豁出去这张老脸,开始学着张口要钱。

      “大妈!大妈大妈大妈,赏个铜板买块烧饼吃吃吧?”
      “大爷今天气色好啊,赏两个铜板打壶酒喝呗?”
      “姑娘这衣裳好花俏嘛!赏几个钱让我也做身新衣裳过年好不好?”
      “…………”

      呼啸的北风不应景,吹乱了行人的衫和发。蜀孑靠在树边,倒出碗里的铜板一枚一枚仔细数着——可了不得,破天荒居然讨到了二十七文钱,比他过去一个月的都多。
      蜀孑兴颠颠溜达回破庙,日头已落,远处炊烟袅袅,小庙也飘出了饭菜香。蜀孑踏进院子,易笙挑完最后一桶水,把井边的缸装满了。这是他们平时用的,因为天黑打水不便,提前把缸装满,一会儿拿来洗碗洗衣。
      一豆烛火,点亮一角亮光。蜀孑捧着碗,这才发现今天的菜色不太一样,平时都是一菜一汤,今天却多了一道,而且还是道水果——一个被切成八瓣的梨,梨肉水润饱满,白乎乎的肉瓣可爱至极,仿佛正跟他招手,唤他快夹一块尝尝一样。
      “你买的梨?”蜀孑夹起一块梨肉,先放到易笙碗里。
      易笙点点头,微笑着给蜀孑也夹了一块:“隔着碗拿热水烫过,肉不烂,但里头是温的,吃完胃不寒。”
      “这办法好。”蜀孑夹起梨肉塞嘴里,甜得要命,而且真的一点都不冰,不禁叹道:“听说那些人界——那些富贵人家吃饭就特别考究,我看拿热水烫梨也算一个,换作我可不会管那么多,直接啃了就吃呗,哪管什么寒不寒的。”
      易笙没说话,淡淡笑了一下,神色似有些黯淡。

      虽然吃肉的愿望短时间内实现不了,但有水果也不错。蜀孑心里开心,饭都比平时多添了一碗。正当他习惯性的给易笙夹菜的时候,突然一晃眼,好像易笙的手背上暗影缭乱,像画了什么东西在上面。
      “你手怎么了?”蜀孑一把抓过易笙握筷子的手:“这什么啊,是冻疮吗?”
      易笙见他着急样子,赶紧道:“小事小事,我每年都长的。”
      “都这样了还小事?”蜀孑急着脸喊了一声,翻转着易笙的手,余光一扫,又看到另一只手上也是一样,四五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疮生在那两只光滑的手背上,有一个已经破过了,流了血,这会儿结了一层薄痂,但能看出里面的肉还没长好,一定疼极了。
      蜀孑似乎从没有这么生气过,他涨红了脸,声音也跟着拔高了好几分:“怎么弄的,怎么会每年都长呢?你长这个怎么不说,就这么忍着让它们烂吗?!”

      一顿饭吃得五味杂陈,蜀孑满破庙的找东西,要给易笙涂那一手的疮。可庙里什么玩意儿都没有,连片树叶子都找不见,何况止血消疮的药草。
      易笙却很淡定,他起身去收拾碗筷,被蜀孑看见,又发了一顿脾气:“还忙着收那些干什么,手都那样了,还碰!”
      易笙看他着急上火的样子,不知怎的,心里一暖,脸上也跟着弯弯一笑,道:“我有药,你别找了。”
      蜀孑听他说有药,一个箭步跑过去问他要。易笙走到床边,从背篓里取出一个小布包,又从里面摸出一只小……小……蜀孑眯着眼睛一看,是个只有两指长短的白贝壳。易笙打开贝壳,里头是一块姜黄色的膏药,取一点抹在疮上,油亮亮的糊了一层。
      蜀孑似乎不大信这东西能治手,有点嫌弃的皱眉问:“贝壳肉也能医冻疮?”
      易笙将贝壳递给蜀孑看,道:“这是一位老渔民教我的法子,里面不是贝壳肉,是拿红花、肉桂、茶油、蜂蜡熬在一起结成的油冻,可以治冻疮斑癣,但收效不会那么快。”
      “那不等于还是没用?”蜀孑把贝壳塞回易笙手里。
      “慢慢就好了,不急的。”易笙脸上挂着笑,还在试图宽慰他。

      一股说不上来的烦闷焦躁憋屈,蜀孑满屋子转圈圈,易笙端了碗筷出去,他看到了,这回没再拦,因为他突然想通了一个问题——自打他们遇着开始算到今天,四个多月了,期间衣、食、住、行自己几乎不曾过问。二人暂寄破庙,以此为家,家里一应事务都是易笙在操持,从煮饭刷碗到洗衣晾被,他没出过一分力,换言之易笙付出了多少,蜀孑突然不敢想。
      那双手若不是白天出去卖艺表演,晚上回来洗衣做饭,大冬天的泡在冷水里几回,绝不至于冻成这样。
      “啪”的一声脆响,蜀孑给了自己一耳光。

      冬夜风大,呼呼的狂啸声扰人心神。
      蜀孑躺在被窝里辗转反侧,已经二更天了,还是毫无睡意。要说他这辈子孑然一身,除了当初在洞府修炼时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心一意奔前程,他还从没对什么人这么抓心挠肺的记挂过。他自诩为人冷情冷感,不喜往来,没什么功德善心,也不图别人对他好,反正他也不会对别人有多好。平时在天宫和其他仙官碰上,都是面子上过得去的点头之交,除开那只花孔雀,他是真的厌烦去背人情债。
      可不知不觉间,他竟欠了这个凡人好大一个人情。

      易笙一直没提过他的过去。
      蜀孑有时看他那张不食烟火的脸,还有行动举止间一股消磨不掉的贵气,就觉得哪有江湖卖艺的有这种气韵的,该是个名门贵胄的公子少爷才对。
      但易笙什么也没吐露过,尽管蜀孑曾有意无意问过几回。而易笙也同样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对蜀孑这么关照,需知这种程度的关照早已经超出一般的萍水相逢,这让蜀孑很纳闷,也很矛盾。
      那双生满冻疮的手在眼前挥之不去,蜀孑闷着头,突然刷的一下坐起身,掀开被子冲出了破庙。
      他没有走远,而是绕着庙舍足足跑了五十圈,直跑到气喘吁吁弯腰缓劲,可那颗砰砰狂跳的心带着他始终放不下的愧疚感一起跃出了水面,压得他气息全搅作了一团。
      不行,不能就这么等着。
      蜀孑纵身一跃跳上飞云,火急火燎般朝九重天奔去。

      天阙还是那座天阙,亿万年长盛不倒矗立在这里。蜀孑飞至天门外,守门的天兵一刻不离,可他这次学乖了,走正门没机会,还是旁门左道行得通。蜀孑瞅准时机,蹲在一方巨大的太湖石边熬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天兵交接班时守卫最松,一个打眼闪进了大门。
      九重天仙官过万,每人各司其职,有负责打雷下雨布闪电的,也有像孔暄那样成天吃饱了没事做就去排演场,领着一群仙娥们跳舞唱曲为宴会助兴的。蜀孑熟门熟路,摸到一座充满了药香的宫殿前。
      这是药仙老君的炼丹房。
      毕竟来做贼,不敢大张旗鼓,蜀孑猫腰跳上了宫墙。炼丹房不算机关秘地,不会安排天兵把守,只有室门大敞,几个小仙童进进出出忙碌不休。蜀孑被禁了仙术,无法变化自身,他藏在一棵数丈高的树冠中,凝神盯着仙童动静,可这帮孩儿们个顶个的认真负责,眼看就快一个时辰过去,没一个出去喝口水打个盹的。
      这么干等不是办法,再拖下去破庙里的易笙都该醒了。蜀孑眼珠一转,想起老君好像养了一条小鬃犬,那犬活泼可爱,圆滚滚的像个黑煤球,突然计上心头。

      丹房后院的小花园,一座木头搭建的犬室暴露在视野中。蜀孑飞檐走壁几个连步跃身过去,小黑犬乖乖躺在缎被上啃骨头,肚皮朝上,夕阳的余晖烘烤着它色泽油亮的狗皮,看得蜀孑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狗崽子,日子混得比我都好!
      蜀孑二话不说,抓起被子就捂住了黑犬的嘴,接着跃身上到屋顶,踩着砖瓦一路奔回炼丹房,瞅准了院子里没人,胳膊一扬,黑犬从他怀里连跳带飞的滚了出去。
      “嗷呜!——”
      黑犬摔了个狗吃屎。

      丹炉房里的小仙童应声而出,一个个都呆住了,大叫着“爱妃你怎么跑出来了!”“呀,它嘴巴怎么被塞住了?”“快快快,快救它,天哪我们要被老君打死了!”
      蜀孑憋着笑不敢动,趁仙童们手忙脚乱救狗的工夫一个闪身遁进丹炉房。药仙是天宫里的太医,上到天君下到仙官,平时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指着药仙给抓药,这炼丹房蜀孑之前来过好几回,要找东西自然是熟门熟路。
      时间不多,他站在壁柜前一目十行的看过去,找到了要的东西,拉开抽屉拿了满满五大瓶,揣进怀里,兔子似的迅速蹿出了屋。

      还好没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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