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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


  •   chapter 2
      何妈离开之后,季母依旧盯着她发呆,直到季闻春叫她,她才清醒过来。
      “那个新来的小丫头怎么办?”季闻春问季母。虽然因为身体本身的原因在情感上她对季母非常亲昵,但成年人的羞耻心让她无法张口叫母亲。
      季母皱着眉毛安排了小姑娘,然后取了钥匙对季闻春道,“春儿,你随我来。”

      她带季闻春进卧室,用钥匙打开一只用黄铜小锁锁好的木箱,从中取出一床漆黑古琴,放在桌面上信手弹起来。
      古琴和古筝区别很大,古琴弦少,音色低沉,而古筝则更加清脆。但是照古代人的看法,古琴更端庄优雅,所有诗歌里称赞的“弦”或者“琴”也一般指代古琴。而且操琴的不局限于女性,比较有才华的男人一般都会在正式场合随手拨弄一两支曲子,例如嵇康的广陵散就是指古琴。

      季闻春不知道何妈是否有夸张的成分,但让她这个外行人来点评……季母弹得,真的相当不错,她既听不懂曲子,也说不出哪里好,只觉得一股涤荡人心的力量抚慰她的心灵。
      她现在对季母的身世产生了极大的猜测,一个漂亮的女人,会读书写字,还会很高雅的琴技,估摸是大户人家养在深闺的大小姐,丈夫去世后家族破败,又因为被人觊觎美貌(?)惹上高利贷,不得不躲避在这个小巷子里落魄度日。

      “你觉得如何?”一曲毕,季母问。
      季闻春呱唧呱唧鼓掌表示捧场。

      “那让你学呢?”
      季闻春迟疑地看着她,感觉她在为难自己。

      季母却误解了季闻春的迟疑,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道,“春儿,我为你准备了衣服,明日穿上试试。”

      季闻春在次日发现,前一日她衣柜里还有一些深浅不一、浅粉浅红的裙子,今天全被拾掇起来,只剩下和季小弟所穿差不多的男装,看来季母今日已经下决心让她彻底脱离女孩子的行列。
      这时候男装是灰色的襦袄,搭一根腰带,只是比女装颜色素雅一些。想来这个年代染色技术不佳,要染得艳丽本身就很难,导致好看的裙子十分昂贵,或多或少弥补她穿不了古裙的遗憾。

      季闻春利落地穿好以后,季母便点点头,给她左右各扎了一个包包头,又用眉笔描粗她的眉毛,退后一步打量了一番,满意道,“可以了。”
      季闻春从铜镜中看自己的样子,这具身体本来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皮肤白净,眼神明亮,腮边有可爱的婴儿肥,和她小时候的长相差不多,只不过眉心多了一颗朱砂痣。但等季母给她画粗眉毛,又做了这样打扮之后,看起来就单纯是个出身优渥、五官秀丽的小郎君了。

      她没拒绝季母的做法,甚至挺高兴的,毕竟在古代做个男孩子总归比女孩子方便得多。

      家里唯一不适应的只有季小弟。季小弟见她换了一身打扮居然不敢看她,和她视线对上之后才唤了她一句,“姐姐。”
      季闻春挑眉,季小弟憋屈地说,“……哥。”

      “乖,”她一把呼噜乱他的头发。
      季母慈爱地看着他们,道,“春儿就和弟弟一起去读书吧。“

      现在季小弟并没有去学堂,有个不用的小屋子被季母收拾出来给他当书房,书房的正中间放了一张桌子,周围的书架上摆满了书。
      她在书房环视一周,发现书架上大多数是季母的书籍,复杂的古体字她只认识一个“女”字,由此猜测要么是《女则》,《女戒》,要么是风雅的诗歌集和乐谱等等。

      季小弟在家中接受季母的启蒙,据说现在想要去读书就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去官办学校,这种学校门槛高,不但需要托人,还要交一大笔束脩,现在季母实在承担不起。如果想便宜一些,则可去有名望的寺庙就学,但季母又放心不下寺庙的风气,担心把季小弟带坏。

      季母手里捧着一本《三字经》,坐在他们两个面前。
      季母让她跟读,“人之初,性本善。”
      顺嘴接,“性相近,□□。”

      季母十分吃惊,“这段明明还没教过。”
      季闻春茫然地看着她。

      季母误以为季闻春过耳不忘,囫囵要一天教习一本书,季闻春只记得那么一句,不可能做神童,接下来乱绉乱接了,像说什么“买初元”,“小笨蛋”。惊喜来得快去得也快,等季母兴奋劲儿过去了,一时不小心漏嘴的季闻春好歹松了口气。

      季母给他们布置完“作业”就走了,季小弟快速地把书本从书架上取出来,在桌上铺好草纸,偷看她,“哥,我给你放好了。”
      季闻春翻了一下书,翻完没看懂,干脆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
      等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斜,这时候季闻春才看见季母放在桌子上的“学习任务”:
      抄写大字十篇。
      抄课本一遍。

      “完了!”她惨叫。
      季小弟乖乖地把本子给她,“姐…哥哥,给你。”
      季闻春打开一看,居然是与他本人字迹完全不同的另一份作业。

      “你怎么完成的?”季闻春用怜爱的眼神看着季小弟。
      季小弟糯糯地说,“一份用左手写,一份用右手写。”

      “人才啊,”季闻春感叹。
      她现在一点不觉得季小弟懦弱了。
      .

      被季母买下来的那个小女孩“妙娘”比季闻春大四岁,却比她还矮得多,用梳子梳好头发之后勉强有个小姑娘的样子,一身旧衣服松松垮垮挂在肩膀上越发显得她像根竹竿。
      第一天晚上她没有被允许进屋,季母把一把篦子和一包药给她,把她衣服全烧掉了睡在柴房里,次日就听见季母对何妈说,“……药效不错,虫子都拉出来……”

      前一天把手帕借给小姑娘又收回来的季闻春一阵懵逼。
      她在现代生活太安逸了,居然忘记这时候还有“寄生虫”这种东西,这年代卫生条件一般,导致随处可见寄生虫,例如跳蚤,蛲虫,蛔虫等,据说现代人所说的“蛊”其实就是这些寄生虫。
      最可怕的是打虫过程,例如蛔虫药,季母所买的蛔虫药是用草药炮制而成的,作用和改革开放之前差不多的,只能拉出虫却不能打死,等有寄生虫的人吃过药之后就可以在厕所看见蛔虫,和以前课本上的别无二致,非常新鲜富有活力。

      季闻春忍住发毛的感觉把季小弟牵走,杜绝两个互相好奇地小孩子靠近,以免季小弟被传染上。

      妙娘到季家来之后生活改善了很多,她本身是个乡下丫头,非常能干,接手了季母和何妈的所有工作,包括做饭、洗衣服、养鸡、扫地等等,留给季母更多的空暇吟诗作对,抚琴练字。

      更过分的是她很有礼貌。
      看见季闻春就蹲下来行礼叫少爷或者大爷,让她结结实实体会了一把封建社会的腐败堕落。

      季闻春被个小姑娘伺候,实在不好意思,时不时帮扶她一下,有次她嫌弃妙娘炒的肉太肥腻,只吃了两三块便停下筷子不吃了,转头就看见妙娘直勾勾地盯着她。

      “怎、怎的了?”季闻春问。
      妙娘咽了一口口水,“你还吃吗?”
      季闻春摆手,小姑娘把剩菜全扒啦进自己碗里,连汤汁都吃了个一干二净。
      她看着妙娘枯黄的头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这件事不到下午就被季母知道了,季母痛心疾首地教育她,“知道你好心,平日里你搭把手我就当没看见,没想到你竟心软到这个地步,宁愿饿着肚子也要省给别人吃,她是伺候人的丫头,和你身份大有不同,你何必如此……”
      季闻春十分无奈,她只是不喜欢吃肥肉才不吃,对于她来说让别人吃她自己不吃的剩菜已经算很不尊重的行为了,没想到还是让季母误会了。

      到底还是观念和习惯不同的锅,她穿越之前社会条件和家庭条件尚好,平时吃肉也吃瘦的多,肥的少,到最后要减肥的时候甚至只吃草不吃肉了。但听说在物质贫瘠的古代,大家都是以肥肉为贵的。例如在菜市场买菜肥肉卖得贵也卖得快,买一块三分之二肥肉的猪肉做一道菜是很了不起的事,像什么东坡肉、狮子头等等硬菜全是一半肥一半瘦的荤腥。
      季家一日三餐肥腻的五花肉不仅不是季母苛待吃食,反而算很大方慷慨。

      季闻春幻想一下,要是季母以后打着为她好的幌子逼她吃肥肉,她可能会腻到哭,于是自告奋勇,“晚饭我来做。”
      季母是典型的富家小姐做派,在钱财用物上根本不苛责女儿,未深思就立即答应了。

      季闻春挽着袖子上灶台,剁剁剁把肉切成小片,用肥肉熬了猪油,取一半炸得又干又脆,撒上罐子里的黄糖放凉成了喷香扑鼻的糖拌猪油渣,另一些加了配菜炒成回锅肉,这样就一点都不油腻,只是食材缩水到三分之一。

      这天晚上季小弟吃了半锅饭依旧恋恋不舍地舔手指,就连十分挑剔的季母也夸赞同季闻春的技术,“可惜有点费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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