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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狼崽归来 ...

  •   窦衎知道自己就要死了。

      他艰难地抬手给了冲上来的头狼一刀子,耳边风声破,后背的内衫被一股温热濡湿。

      “起来!”

      有人扯破了嗓子在喊他,后半句被风刮走,风刃扇了他一耳光。

      不疼。

      狼群将他们包围,跟在后边的蛮夷缩小包围圈,他们沦为困兽。见了血的狼发了癫,腾空跳起硬生生扯掉他手臂上一块肉。

      不疼。

      黄沙吹落,耳边响起战前的歌谣,窦衎恍若回到漫天烟雨的江南。

      阿娘哄他入睡,边关大捷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他攥着一把木头削的戟,陷在被褥上听阿娘轻哼。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1]

      而如今,一纸诏书下,快马到边疆。他们浴血奋战时,新任命的镇国将军倪初久却勾结蛮夷,城门大开放敌通行。

      转眼间,窦衎所在的天狼营两万兵马不明不白成了叛国通敌的罪人,被抛弃在这漫漫黄沙里。

      无理!无理!为何!为何!

      皇帝看不起他们这条烂命,百姓养不起他们的兵马,蛮夷要把他们剁碎了喂狼。

      剩下的将士仍旧在战,只是他们不再为皇帝而战。

      脑中阿娘的歌声婉转悠扬:“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全都是假象!

      头顶拳头大小的雨滴砸下来,鼻息间皆是潮湿的腥甜,窦衎毫无意外地跪了下去。

      好男儿跪天跪地跪父母,他恪守誓言,征战八年内从未曲过腿、朝谁弯过腰。

      可是现在下半身正在被狼群分食,他已经感受不到膝盖的存在,只是脸摔在地上时,恰好一捧黄沙进了眼。

      他活了二十七年,头一次这么无法抑制地哭出来。

      是倪初久害了这两万好男儿!

      是他!

      *

      西北边陲小镇一座旅店的破旧柴房里,一个瘦弱少年躺在茅草堆里辗转反侧。

      窗外大雨倾盆,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这座米粒儿大的小柴房淹没。

      仅有的粗布麻衣裹身,稚童双眼紧闭,面色如灰。大概是梦到什么痛苦的事情,嘴角居然硬生生被虎牙咬出了血珠子。

      一个惊雷劈下,暗夜白光炽烈,天地似乎都抖了三抖。

      少年从茅草堆上猛然惊醒,双目赤红。

      他大口呼吸着,仿若离了水的鱼。半晌才找回思绪,接着颓然叹了口气。

      是梦啊!

      少年低头端详起自己的手脚,见它们脏兮兮却好端端的长着,心底就一阵酸涩。

      这个少年不是别人,正是窦衎。

      他前几日还是身死黄沙的士兵,没想到苍天有眼。再一睁眼,自己竟然多了一条烂命!

      窦衎回到了八年前,重生到了一个十四岁少年身上。凭着周围人打探来的零碎信息,大概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自己是个孤儿,被卖到这边陲小镇里做童工。奴隶主是旅店那肥头大耳的老板,同时也干盗卖孩童的丧德事。

      窦衎在人贩子手下已经过了十来日,一日吃一顿,天不亮就被叫醒做工,晚上就被迫睡在柴房里。

      他尝试过反抗,无奈这贼窝管理严苛而自己过于弱小。他被抓住教训了好几次,差点儿连命都丢掉。

      这条命来之不易,窦衎不敢轻举妄动,只好暂时隐忍。

      好在他上辈子做过斥候,有些许经验。趁着每日做完工回柴房的时候,努力记下旅店的构造以及看守轮班的时辰。

      而明日,刚好是“换水”的日子。有不少买家会来买人,也会有新人被关进来。届时,进出的人会变得多且杂,而看守却会减少。

      新的衣服和几捆鞭炮藏在木柴的下方,皆是做工时一点点积攒下来的。窦衎打算明日等人最多的时候,将鞭炮倒了火油引燃,自己再趁乱换衣服逃出去。

      窗外的大雨不知何时已然转小,窦衎裹好自己脏兮兮的衣服重新躺下。明日出逃必定会花费大量精力,他需要足够的休息。

      可惜刚闭上眼没多久,柴房的大门就被粗暴地撞开。

      “狼崽子,快起来,跟我去见人!”

      窦衎被扯着头发提起来的时候,人还是蒙的。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去见谁,难道是出逃念头被看穿了,还是有人要买他?

      仔细一想自己做得滴水不漏,前者的确不大可能。而若是后者,原本的计划就得改变了。

      临走的时候,窦衎飞快揣了巴掌大的一捆炮仗在袖子里,决定见招拆招。

      他先是被带到一间屋子简单沐浴,换了身衣服就又被带走。路上走得慢了,一个鞭子就抽在身上。

      他还未吃早饭,昨天又做了一天工,此刻两条腿软绵绵的,如何能使上劲儿?

      窦衎眼里划过一丝阴霾,硬生生忍住,低头进了大厅。

      大厅里面黑压压站了好些人。人群位列两端,见他进来全都噤了声。

      厅堂上位的红木太师椅上坐了个男人,手端了盏青花瓷杯,正喝茶。

      身后的壮汉一脚猛踹他膝窝。这副骨瘦嶙峋的身子没有上过战场,一下子就弱不禁风地趴倒在地上。

      不偏不倚,正对上喝茶人的脚。面前有一双上好的黑靴,窦衎认得,那是朝廷配给的王侯将相的官靴,鞋面绣着一圈银线云雷纹。

      “你叫什么名字?”

      头顶蓦然有人开口,音色清亮温润,令人耳目一新。

      窦衎咬着牙没说话,客栈老板瞪了他一眼,随即朝着男人谄笑道:“恕小人多嘴,这小子是个没娘养的哑巴。倪公子要不您就问我吧,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窦衎一怔,心突然狂跳。当朝倪姓不多见,倪初久就算一个。这人难道跟倪初久有什么关系?

      就听那清亮的声音变得凌厉,“有娘生没爹教?你是在说当朝倪国相老眼昏花,远亲的遗腹子流落他乡到了总角之年,他也不管不顾么?”

      窦衎顿住,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血液一下子涌上他的脑门。

      倪国相,正是倪初久的爹。那面前这位倪公子……应当是倪初久!

      一想到就是这个人叛国通敌,他们天狼营的防守才会被轻而易举地攻破,以至于全军覆没,窦衎的拳头便下意识地捏紧,指甲深陷进掌心,进而渗出丝缕血来。

      他猛地抬头,强压下双眼里即将爆发的怒火。

      男人端了一副疏离清高的样子,慢悠悠地用手里的杯盖撇去浮在面上的茶叶,双眼淡淡地阖了又睁开,闻言只是轻轻扬了嘴角,却立刻让整间屋子的人感到喘不过气的压力。

      那老板一愣,扑通一声跪下,全身狂抖,疯了一样狂扇自己耳光:“瞧我这贱嘴,倪国相当然是我大启的半边天,这狼崽……不,窦小公子是金枝玉叶,不开口那是性子沉稳。我有眼无珠,有眼无珠!”

      气氛一下子凝固,肥头大耳的老板浑身上下抖成了筛子,大厅回荡着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一下打在站着的所有人心里。

      窦衎额角也隐隐出了汗,他上辈子虽说是被倪初久逼死的,但却未曾真正见过他一面。

      北沙一战,倪初久并非一开始就是领军。

      当时北蛮因为百年难遇的天旱突袭边关,常年驻扎边关的天狼营当即全力御敌。人虽少,但仍艰难地将战事维持在了微妙的平衡。只待倪初久率领的三千精兵援助到达,他们便能占上风。再加上朝廷后续拨来的一万人马,定能给北蛮沉重一击。

      但谁也未曾料到,倪初久并非雪中送炭的及时雨,而是背后捅刀的阎罗王。

      镇国将军率军抵达北疆当夜,手持虎符登上城楼,竟执意打开了城门!北疆蛮子顺势而入,天狼营将士寡不敌众······

      窦衎闭眼深深呼出一口浊气,又想起来些倪初久的坊间传闻。

      倪国相夫妻恩爱,中年得子,名熙,子初久。天生神力、筋骨奇佳,自幼习武,一柄长剑使得出神入化。十五成了武科举的状元郎,十八接手铁骑营,二十四官拜兵部侍郎。北沙一战,他年二十五,被皇帝封为镇国将军,率援兵平定北疆,可谓是前途无量。

      更难得的是他那遗传自有毫州第一美人之称的母亲的精致面容,饶是江南画舫里的头牌姑娘见了也要以袖掩面、自惭形秽。

      但这位倾国倾城的将军,却是个好男风的!

      自他十五摘得状元桂冠起,说亲的媒人便如潮水,一波又一波地涌入倪府。可他拒绝了所有世家贵女的说亲和相看,整日泡在全都是男人的军营。除此之外,就是和那位名不见经传的大理寺少卿走得最近。

      而他本人却没怎么解释,于是更加坐实了传闻。

      上辈子被倪初久害死之前,窦衎对他嗤之以鼻,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传闻夸大其词。这人顶多是个有点儿能力但不多的二世祖小白脸,凭着自家便宜老爹封了个镇国将军。后来知道小白脸叛国通敌的时候,窦衎恨不得啃他的骨,饮他的血。

      可是今日终于见到倪初久,他竟发觉这人有一股说不出的极强凌烈之气。倪初久好整以暇地坐在那里,下面站着的人却像是被掐住了喉咽。

      窦衎余光瞧着倪初久远远地瞧了那老板一眼,像是在看一个死物。

      窦衎在心里哂笑,那双眼尾上挑的、不知道迷倒多少少男少女的桃花眼当真是名不虚传。只是含的不是三千尺的深情,而是冰冷刺骨的杀意。

      那张被茶水润过的薄唇分开,冷冷地吐出没有温度的三个字。

      “杀了罢。”

      像是屋檐的雨滴终于坠落地面,摔了个粉碎;等候多时的捕猎者终于挥下了屠刀,风刃划破沉寂——倒霉的老板转瞬间被判了死刑。

      倪初久身后立刻跑出两个护卫,一左一右干脆利落地将男人拖了出去。接着倪初久转过身来,窦衎低头,匆忙隐去自己眼底的愤恨和讥讽的笑意。

      就见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递到他眼前,倪初久口吻轻柔,对他说。

      “跟我回家。”

  • 作者有话要说:  注:[1]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出自《国风·秦风·无衣》,是《诗经》中的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讲述王带领将士杀敌,一视同仁的诗句。
    ---
    窦衎:我没见过倪初久,我只是听说过。
    鱼圆:那你听说得可真详细……
    窦衎:(别开脸)(嘟囔)第一次见阿九,阿九好凶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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