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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捡回小可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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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啧,居然敢勾引小殿下。大周的女人可真是不要脸!”一个婢女边说,边朝但相宜吐了口唾沫。
阴暗的大牢里,一个女子四仰八叉躺在牢房冰冷的地面上。她的双手戴着镣铐,一只腿已经被打折。头发乱蓬蓬的,脸上留着火钳的可怖烙印。谁能想象,这曾是大周的第一美人。]
但相宜正在看绿色小河河网站的一本名叫《荣显蓁蓁》的书,其中一个小配角跟她同名同姓。
这个名叫但相宜的小配角天香国色,和亲嫁给了草原王。草原王已近天命之年,可以做但相宜的爹了。她一颗需要滋润的公主心不甘寂寞,自恃美貌勾引草原王的小儿子托坤,然后被赐死了。死之前,曾经引以为傲的绝美容颜也被折损没了。
两年后,草原王狗带了,而托坤继位,成为新的草原王。先王所有的财产包括女人都归新草原王莫属。
她费尽心思勾引个什么劲儿啊!真是一个可怜的笨女人!哎!
看书的但相宜同学却是没想到,不久后,她会穿到书里,成为她嘴里的那个笨女人。
一切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清风县,大周朝的一个边陲小县,位于大周和草原部落的交界处。
“阿娘,我去河边打些水来。”说话的少年嗓音清润,有些雌雄莫辩。
少年肤质是不同于清风镇人的白皙细嫩,双目湛然清亮,细细看去,还有一对可爱的梨涡,噙着三分笑意。
“宜儿,早去早回。”
被唤做宜儿的少年名叫但相宜,他点点头,出了门。
如今世道不太平,局势紧张焦灼,本来安宁的小县最近也遭受劫掠,老百姓惴惴不安,出门的人比之以往少了不少。
但相宜挑着水桶来到乌雉山山脚的小河边。他弯下身去,河水清澈澄然,映衬着他俊秀的面庞。他掬起一捧水洗脸,顿觉神清气爽。他惬意地欣赏着四周的山色河光。
四五月天,山花烂漫,斑斓多姿。映山红、山茶花以及不知名的山野之花竞相吐艳绽放。山花开得内敛,美得恬静,发出沁人的幽香。白蝶粉蝶轻盈展翼,流连花间,翩跹成双。
河面上,飘着点点嫣红落英 。突然,有缕缕暗色夹着花瓣飘了过来。但相宜觉得不对劲,朝着暗色飘来的方向寻了过去,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在离但相宜本来十步远的地方,有一个人俯身倒在了河边,一条腿汩汩地流着血,河里的暗色就是他的血。
但相宜轻轻拍了拍了那人的身体,又喊了两句,那人没有动静,遂将他翻过身来。
跃入眼帘的是一张少年面孔,痛苦地蹙着眉头,脸上几乎没有血色。
看了看少年的腿,但相宜舀起一瓢水洗涤伤口,并扯下自己的一截袖子进行简单的包扎。
包扎好后,但相宜想过就此折返。但是看到这样一个半大小子受伤昏迷,等下被饿狗叼去了怎么办,便觉良心不忍。
也不知这个少年是谁,在《荣显蓁蓁》里有没有出现过?估计出现过,也是路人甲乙丙丁吧。
犹豫再三,但相宜终是两手夹起那人的腋下,半推半抱地将人放(塞)进水桶里,然后在水桶上缠上绳子,另一端搭在自己肩膀上,连水桶带人拖回了家。
“舅舅,快来帮忙。”但相宜唤道,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只见走来一人,身形高大,孔武有力,他的皮肤黧黑,眼神炯炯。这人其实不是但相宜的舅舅,他的本名叫鲁云,是但相宜母亲原来的侍卫。而但相宜的母亲,则是大周朝的齐安公主。
三年前,大周朝旭武之变,朝廷震荡,伏尸百万,虽然这种反派势力被镇压了下去,但是大周朝的国运日渐衰微,允明帝的小女儿齐安公主也因那次剿乱流落民间。
当时齐安公主、驸马但回和他们的女儿遭到匪人的追杀,但回身故,齐安公主的几个侍卫护主身亡,最后只留下忠心耿耿的鲁云。几人逃难到了清风县,并在此定居。
为了掩人耳目,也为了避人口舌,鲁云从此成了齐安公主的哥哥。
但相宜,就是齐安公主和驸马但回的女儿。在这个乱世,男子身份更容易立足生存,所以但相宜一直做男儿装扮。
但相宜将木桶放下,她的额角沁出细密的汗珠。
“宜儿,这是谁,你怎么把他带回来了?”
鲁云见到木桶里的少年变了脸色。
“舅舅,我刚去河边打水,看到他栽倒在了河边,而且脚上受了伤,我就把他带回来了。”
“这……”
也不知道他家住何方、姓氏名谁、什么身份,贸然把人带回家,这后面的乱摊子该如何收拾?
这时,闻了动静的齐安公主走了出来。她约莫三十来岁,脸上几乎不见岁月的痕迹,五官秀雅端丽,走起路来步步莲花,是一身荆钗布衣也掩不住的好气度。
“秀娘,宜儿带了一个小子回来,这可如何是好?”
齐安公主,闺名宁景秀。为了不惹人生嫌,鲁云便叫齐安公主秀娘。
“哥哥,你先看下他的伤吧!一个小孩子,也怪可怜的。”
“可是……”鲁云还想说两句,看到明安公主认真的神色,又把话咽了回去。
少年腿上包扎的带子也已经洇出了血色。鲁云将他抱回屋,解开他腿上的缠带,细细看了起来。
“这是摔伤。他的身上应该还有别的地方有恙,你们先出去,我来看一看。”
但相宜母女退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鲁云推开门道:“他除了腿伤外,肋骨还摔断了两根,静卧休养些时日,应该能好。”
母女二人放下心来。
“舅舅,他怎么还不醒?”会不会脑袋摔坏了。
“这我看不了,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托坤醒来的时候,已是日暮时分。无力,饥饿、疲累统统侵袭而来。他睁开眼睛,是一个陌生的环境。他的身旁,坐着一个俊逸的少年郎,正捧着一本书看。
但相宜觉察到动静,看向托坤。
托坤见但相宜看过来,眼里的审视消失。
“你醒了?”但相宜放下书本。她想起什么,遂问道,“你记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住在哪里?”
大周话?托坤听得懂一些大周话,字只会写几个。
“水,喝水。”
“你别动,我来给你倒水。”
水倒好了,托坤却没有力气拿起水杯。但相宜用枕头拖起托坤的脑袋,拿起一个小勺子,一勺勺地喂他喝水。
“别急,慢慢喝。”
托坤口渴难耐,喝水的动作有几分急切。
喝完之后,托坤说了声“谢谢”。
“你叫什么名字?”
“于坤。”托坤记得大周朝有“于”这个姓氏,这个字他还会写,笔画很简单。
“我叫但相宜,淡妆浓抹总相宜。”
托坤前半句听懂了,后半句他听得脑仁疼也没听明白。
“名字好听。”
这句话取悦了但相宜,她也觉得自己的名字很好听。
“我娘还在做饭,你饿了吧,等一下就可以吃了。我娘特地为你炖了一只老母鸡。”
托坤的肚子适时发出了咕咕响声。
但相宜笑了,她的笑容太过灿烂,托坤觉得自己眼睛被眼前人晃了几晃。
“宜儿,吃饭了!”外面传来齐安公主的声音。
“好嘞。”
“我去跟娘和舅舅说声,再给你把饭端过来。”但相宜出了屋。
“娘,舅舅,那个少年醒了。”
但相宜来到厨房里,桌子上已经摆了一大碗香喷喷的母鸡汤,还有两个小菜。
流落民间之后,齐安公主他们的生活比之从前可谓云泥之别。以前吃饭都有几个人伺候,而现在做饭都得靠自己。而今,齐安公主已经全然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听了但相宜的话,鲁云进了托坤所在的房间。
鲁云看着躺在床上面色沉稳的托坤,开门见山道:“你不是大周人。我刚给你看伤的时候,看见你衣服里的玉宏木。”
玉宏木是草原贵族身份的象征,玉宏木上有一个图案,代表了所在的部落,不同的部落图案不一样。
“看来,你也不是普通人。”托坤的话锋带着几分犀利。
识得玉宏木的,肯定不是平头百姓。
“你小子安分点,我会留你在这里养伤。如果你有什么歹心,我会二话不说要了你的命。”
托坤没有回应。
此时,外面传来脚步声,紧接着,但相宜捧着一碗鸡汤走了进来。
“于坤,你尝尝,这个鸡汤可香了,里面还有香菇!”但相宜坐在床边的小凳上,“舅舅,你去吃吧,我来给于坤喂鸡汤喝。”
香味确实勾起了托坤肚子里的馋虫。他看了看那碗鸡汤,清透醇莹,一只大鸡腿横卧其间,还有几朵肥厚的香菇沉浮,碗里升腾着袅袅的热气。
鲁云看了托坤一眼,警告意味十足,继而大步离开。
但相宜背对着鲁云,没有看到鲁云的眼神。
“来,你尝尝。”
如同刚刚喝水那样,但相宜用枕头将托坤的脑袋托起,将大鸡腿的肉一点点撕扯下来,喂给托坤。吃完大鸡腿和香菇之后,鸡汤全部进入托坤腹中。
“你是不是还没吃?”
“没事儿,你身体有伤你先吃,多吃才能早点恢复。你是怎么受伤的?”
“砍柴从山崖下上掉了下来。”
“山崖那么高,你算是捡了一条命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确实。”托坤不太懂“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他懂得前半句。可不是吗?被那群人追杀,居然还能保住一条命,也算是老天对自己的照顾。“是你把我救回来的吗?”
“是的。”
“谢谢!”
“你家住在哪里?”
托坤沉默半晌道:“我没有家,我的母亲已经死了。”
但相宜有些歉然地换了下一话题。
“你多大?”
“十二岁。你呢?”
“我十三岁。”
托坤打量了但相宜一眼:“你长得不高。”
“我倒是没见过谁十二岁有你这么高的。”
但相宜想,自己在女子中已经算个子高的了。她却不知,眼前人喝着牛奶、羊奶长大,他那里的人个个身材高大。
齐安公主走了进来。她用热毛巾给托坤擦脸,托坤脸上的灰尘污浊被擦拭一空。
“好俊哩!”齐安公主慈爱地看着托坤。
但相宜看了过去。原本灰扑扑的脸庞此刻露出了干净的小麦色,浓眉大眼,轮廓分明,面部线条如精心雕琢,英气逼人。
真是好看的小郎君!但相宜非常赞同自己母亲的话。
时候不早。托坤睡在鲁云隔壁的偏房里。鲁云口上说“方便照顾”,其实是为了就近监视托坤,怕他行为不轨。
作者有话要说: 预开新文!
《将军娇妻是狐媚》
将军俞慕华战场上被人救了一命,为了报救命之恩,他决定好好照顾恩人的亲眷------妹妹巧儿。
巧儿肤如凝脂,容貌昳丽,说起话来轻声慢语,不知让村里多少男人酥了骨头。村里的女人们都骂她是狐狸精。
俞慕华将巧儿从偏僻的山村接到了京城,并顺了巧儿的意,给她开了一家糕点铺子。
自此,巧娘糕点成了街头巷尾都爱吃的美食,比糕点更让人议论的,是巧儿的美貌姿容。
有不少小伙子大着胆子追求巧儿,却是困难重重,因为,有一尊煞神坐镇糕点铺子,挡了那些骚扰的地痞,更是把真心追求巧儿的人也拒之门外。
慢慢地,俞慕华意识到,糕点确实可口,而她,比糕点甜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