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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昏 ...

  •   来人身着灰色的羽绒服,脚上是一双厚重的雪地靴,一米八的身高与周围人格格不入。
      胡歌来到这儿已经半个多月了,这是西藏的一个小县城,人少,很安静 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唯一不好的就是交通极其不便利。每次去周边的小镇,都得麻烦楼下的藏民大叔开着三轮车载他去。几天下来,他对基本路线也熟悉了,他决定租一辆摩托车,这样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
      “老板,一碗青稞面,一瓶啤酒”,胡歌吃饭的餐馆离他住的宾馆很近,他对吃的不挑,管饱就可以了,当然也没得挑。不大的小县城,几乎自给自足的生活,一般餐馆的饭菜也就是些家常的。
      谁能想象,一个当红偶像兼具实力的男神,正在一个十八线的县城里,狼吞虎咽,毫无形象可言地吃着一碗青稞面。可生活往往就这样,你越觉得不可能,可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着。
      “你今天又出去了?结账的时候,老板带着不标准的普通话说。一连几天,胡歌都在这家店吃饭,与老板渐渐熟识,有很多地方都是老板推荐的。
      “嗯,去了××”,胡歌掏着钱包。
      “今天好像有人来找你了”。
      胡歌掏着钱的动作停了,他怀疑是自己理解错了,还是老板说错了。
      “来找我?”他指着自己,带着惊讶疑惑的表情。
      “应该是,他来我这儿问路,还问有没有见过一个一米八的很帅气的男人,我一猜便是来找你的”。
      “那人张啥样?”
      “一个很……”,老板停了一下,“很好看的男人”。
      一个男人,还很好看?有我好看吗?胡歌心里想,什么男人能直接用好看来形容,而不是帅气?要实在说好看的男人,他也不是没见过,只是那人怎么可能在这儿?
      胡歌付了钱,与老板打了招呼,快步走向宾馆。
      究竟是谁呢?胡歌脑子放电影似的,闪过很多人的脸,但还是一头雾水,不会是狗仔跟来了吧?不会的,狗仔来这儿也拍不出什么花儿,是谁呢?
      胡歌带着疑惑还有迫切,想了一路。
      在宾馆门口,迎面撞上了一个人,他还没来得及说抱歉,就看到了那人的脸,话瞬间卡在了喉咙里。
      胡歌真的不敢相信,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真是王凯。尽管脑子里闪过王凯的脸,但直接pass了。这个人一下子直接出现在面前,惊愕过后就是惊喜。
      也就只有是他了!
      “王凯,你,你怎么来了”?他觉得自己的声音肯定高了八个度,否则他自己听着怎么这么变扭。
      “我来旅游的啊”,王凯的神情是气定神闲的,但嘴角却是不自觉地上扬的,温柔有神的双眼,看着胡歌的惊讶惊喜的表情,很是生动,还有可爱。一路的疲惫,一瞬间烟消云散。
      胡歌眨巴着一直瞪着的眼睛,继而舒缓一笑,眼尾眉角都是笑意。
      “哎,卧槽,我真不敢相信是你。”
      “真的是我,要不要我掐你一下”,王凯狡黠地笑着。
      “不用,我知道这不是梦,只是很难相信,你就这么站在了我面前”,王凯逗他的语气,让他渐渐找了些真实感。
      “你吃饭了吗?我带你去吃饭”。
      “还没呢,刚要出去吃,就撞见你了”。
      “那先去吃饭,吃了饭聊。”
      胡歌领着王凯又回到了刚刚吃饭的餐馆。
      两个身材相当,一个挺拔如松,一个略显慵散,但都帅气如斯。两人并肩出现在老板面前老板觉的很是和谐,养眼。
      “吃点什么?”老板笑着问去而复返的胡歌。
      胡歌点了些很常见的菜,没点当地的特色菜,怕王凯吃不习惯。他一向以最大的体面待人,不失丝毫分寸。
      等菜的时候,王凯忽然来了一句“黑了,也瘦了”。
      “是吗?回去了就会胖回来的”,胡歌搓了搓自己的脸,对上王凯的眼睛,继而天真一笑,带着谄媚的意味,“凯哥,你是不是对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所以跑到这深山老林里来了”?
      王凯看着胡歌不正经的样子,既觉得好笑,又觉得有点像孩子般的可爱,想严肃点,却绷不住愉快的心情,“是啊,对你是日日想夜夜想,终于熬不住相思之苦,千里来寻你”。
      胡歌收了天真的笑,变回了平日里的笑“能不能真诚点?”
      “我这还不真诚?这都是实话。”王凯继续笑,爽朗的笑声响彻在餐馆里。
      “行行行,我懒得搭理你。”
      “你问的就不正经,怎么怪我回答的不正经呢?”
      “说真的,你来这儿干吗?”胡歌正儿八经的问。
      “真没啥,就待着无聊,出来散散心。”
      胡歌的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明明可以想的到,却非得听到耳朵里,听到后,又有一点算不上失落的失落。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我问了你助理。”
      胡歌一般到了某个地方,会把久住的地方的地址发给经纪人或是助理,以防有事找不到他。
      “那你什么时候回去?”胡歌略有点急切的问。
      “你是有多不待见我,我这才来半天,你就急着赶我?”王凯存心想逗一次胡歌,皱着眉头。
      “没有,我看你待几天,想着可以去哪些地方玩。”胡歌对快四十岁的王凯的这种行为很无语,幼稚的很,明明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还逗他,简直幼稚到无以复加。像一个霸道的小孩,皮的要命,可是狠不下心来责怪。
      “三天吧,回去就要进组了”,王凯对于胡歌的回答很满意,殊不知他的这种行为在胡歌眼里有多幼稚。
      菜上齐了,王凯低着头吃饭,在他没抬头的时候 胡歌的一双眼睛紧紧地锁定着他。所以在他抬头的瞬间撞见胡歌局促而慌乱的眼神,他不知道胡歌怎么了,是因为他的突然到来吗?他认识的 胡歌对朋友热情、周到,就算有什么不开心,也会维持着和谐。
      “你先吃饭,一会儿要是不累的话,出去随便转转。”胡歌眼睛看着别处。
      “你不吃吗?”王凯这才意识到胡歌还没动筷子。
      “在见你之前,我刚从这儿出来。”胡歌收了目光,重新看向王凯。

      日暮的余晖洒落在街道上,柔和的暖意笼罩着这个边陲的小城,零星的店铺,就着亮光收拾着打烊了,回家的行人,不紧不慢地走着。这座小城有一种极致的慢、极致的沉默和极致的持久。外来的人,如果望着远处披着金色的雪山,会觉得自己是否到达了另一个国度。
      王凯此时的心情就是这样,很强烈的不真实感。他踩着金黄色的石阶,仿佛踩在棉花糖上和胡歌聊天,脚落不到实处,心也如此。
      店铺的老板注视着街道上的两位年轻人,这个城市太久没有这样鲜活而富有生命力的面孔了,金色的光打在他们的脸上,说不出的美丽、恣意。这两个男人,不紧不慢地并肩走着,迎着夕阳,落下长长的影子。偶尔有爽朗的笑声和着风,飘向空中,碎在云里。
      胡歌和王凯就这么随意走着,不怎么说话,却不尴尬,和谐而自然。胡歌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王凯时的情景,二月的横店,飘着雨夹雪,王凯梳着发髻,剧里靖王的造型,戏服外套着墨绿的羽绒服,与他点头握手。他们是从什么时候熟识起来的呢?是梅长苏和景琰的一次次碰撞?还是一次次醉酒后的玩闹?还是偶尔闲暇时的交谈与坦诚?他漫无目的地想着。
      “小心!”王凯一把抓住将要踩在石头上的胡歌,“想什么呢?你这一脚踩下去,脸朝地,不破相都很难。”
      胡歌回头看了下走过的路,一个不大不小的石头横在那儿,他挠了挠头,笑了笑,“走神儿了,幸好没摔着,要不然回去,他们又得说我,不把脸当脸。”
      “你知道就好,以后走路的时候不要胡思乱想”,王凯脸上的悲伤转瞬即逝,仿佛从未有过,慢慢地向前走着。

      洗澡后的王凯,一点困意都没有,双目清明,回想起这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看到胡歌发的朋友圈,他忽然很羡慕胡歌,在满身镣铐的境遇下,徒手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乐园,既是妥协,又是不甘与挣扎。独处太久的他,需要一股清凉刺骨的泉水,迎面浇下,唤醒麻木的身体。他瞒着所有人,独自开启这场旅行。自从走红之后,他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他的时间、空间被安排的密密麻麻,稳稳当当,在密闭的环境里,他一次次地感觉到窒息。
      他需要这样的旅行来完成救赎。至于为什么来和胡歌一起,他喜欢和相处得舒服的人一起,胡歌聪明、幽默、逗比,他喜欢这样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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