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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肉 ...

  •   我盯着石桌上突兀出现的鹿肉流着口水,我确定就在今天早晨,这一大块烤的金黄的鹿肉还没有出现在那里,而现在它却在石桌之上蕰酝着热气,香味直串我的口鼻。
      石桌的后面是一大片意境深刻的树林,石桌的前面是一条通达宽阔的黄土大道。城郭在十里外,我的爹娘和茅屋就在不远处的沟岔中。
      我,卫家老二,人称卫二,焉歌大陆中芸芸奴族的一员,今年十六岁。我的记忆里只有劳作和饥饿。
      我劳作所以饥饿,我饥饿因为劳作。
      我是奴人,因为我的爷爷是奴人,我的父亲是奴人,所以我只能是奴人,这身份与生俱来,与死不休。
      我离那块鹿肉只有几步远,那香气与我简直就是折磨,我清晰的记得我上次吃肉是在什么时候,但我却不知道我下次吃肉会是什么时候。奴人不配吃肉,肉食是贵族的。
      我家茅屋的隔壁是同种的奴人候十三,是条精壮的汉子。候十三会打猎,他手里有一把黝黑的不知道年头的猎弓。在焉歌大陆,猎弓本是违禁品,普通的奴人不可持有,但候十三不同,他是猎奴,猎奴当然需要猎弓,如同农奴需要锄头,匠奴需要铁锤一样。
      猎奴和他的猎弓,在贵人眼里也不过是同样的工具而已。贵人要吃野味,奴人就要为贵人猎来,这在焉歌大陆没什么不对。
      候十三吃过鹿肉,这事我知道,在我大概六岁的时候,候十三的婆娘给他生了一个侯小子。那婆娘本就瘦弱,生完孩子更是大伤了元气,越发的瘦弱了。那几日里,我甚至能从那婆娘灰暗的眼神中,看到死亡的气息。
      候十三是条重情谊的汉子,他看着奄奄一息的婆娘咬了咬牙,悄悄的进了山,半日功夫就猎回了一头小鹿。
      《焉歌法典》规定,肉只配三等以上的贵人吃,除非贵人赏赐,否则奴人不可吃肉,偷吃者割舌;邻舍奴人有不报者,鞭百下。
      候十三的邻舍便是我家的茅屋了,那天深夜扛着小鹿回家的候十三,恰巧碰上了我出门搂柴火的父亲。父亲是农奴,贵人的田庄里有干不完的农活,搂柴火自家烧这种奴人家事,只能在晚上。
      我却知道,那晚父亲一定和我一样,是被饿醒了,贵人分配的粮食总是太少,不管如何算计,一年中能吃饱的日子还是屈指可数。
      候十三看着父亲,父亲也看着候十三,他们在深夜中四目相对,却又相对无言。
      后来,父亲说,候十三肯定是动了杀心的,父亲说他看到候十三举起了手里的猎弓。
      没人怀疑父亲的说法,毕竟《焉歌法典》规定,奴人互杀,杀人者只需向死去奴人的贵族主人赔偿等量的肉食即可。
      瘦弱的父亲甚至不如一头野猪重,对于猎奴候十三来说,猎一头野猪还是能做到的。只要猎来的野猪不是自己吃掉,不管是赔偿还是什么,只要是交到了贵人手中,候十三就不会有什么处罚。
      那一瞬间,候十三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冒着被割舌的风险走过了父亲身旁,一言不发。
      父亲也一言不发的回到了茅屋中,只是瑟瑟发抖了半夜。
      谁知第二日的早上,我家的黄土灶台上,却多了一块剥皮去骨的鹿肉,就像现在我所看到的这块一样,烤的金黄,香味扑鼻。
      父亲终究没抵得住那块鹿肉的诱惑,哆嗦着手指将鹿肉揣进了怀中。
      当天半夜里,我,焉歌大陆的奴人卫二,第一次吃到了肉食。此后很久,每当我在劳作中筋疲力尽时,总会努力回忆那块鹿肉的味道,唾液就会不由自主的溢满我的口腔。我以为,只要我努力劳作,我的贵人主子说不定会大发慈悲之心,在某一个突然的晨起或者黄昏,赏赐我一顿肉食。
      我第一次吃肉是在六岁,如今我十六岁,第二次看到了鹿肉,闻到了肉香。
      肉近在咫尺,伸手可及。它像母亲曾经讲过的故事里的妖女一样,诱惑着我。
      在我小的时候,常常因为饥饿而无法入睡,母亲就会轻声细语的给我讲故事,这故事是母亲的母亲讲给她的,她又讲给我。
      母亲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勇敢高贵的族群,他们生活自由,土地肥沃,城邦繁华,他们富足温暖,坚毅勇敢。他们有强大的武器抵御外敌,他们也有足够的智慧建设家园——这个国家叫做大宁王国。
      大宁国的富庶引来了其他野蛮王国的垂涎,但是蛮国们却无法战胜大宁,因为大宁有两件镇国之宝——勇敢之基和智慧之果。狡猾的蛮人国改变了策略,他们曲意逢迎,结交了大宁国国君。他们又从噬海之南找来了众多美艳的妖女,进献给了大宁国君臣。妖女们给大宁国带来了贪婪之心和色欲之刃,用这两件武器毁掉了大宁国的勇敢之基,封印了智慧之果。从此后大宁国日渐堕落,终于被蛮国联盟攻占,原本高贵的族群沦为了蛮人的奴隶,在日复一日中哀伤度日。
      我承认这是个老套的故事,只是有故事的夜晚总比被饥饿折磨的暗无天日强一些。而其实,我对勇敢之基和智慧之果毫无兴趣,尤其是当我渐渐长大,喉结开始突出后,我更想见到的是妖女的美艳。有时候,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羞耻,但这感觉稍纵即逝。一个见天饿着肚子的奴人,有什么羞耻的权力。
      我想,母亲讲这个故事时,也一定没含着什么教育的意思,这只是她众多无聊故事中的一个。在饥饿的夜晚,在睡不着的深夜里,用来聊以度日,用来“裹腹”而已。
      那张放着鹿肉的石桌早已有之,往日里,我对它视若无睹。这是从我家茅屋通往贵人主子农庄的必经之地,从六岁开始,主子的农庄便是我每日必须去的劳作之地—— 天还未亮时出发,天以黑透时归来。然后换回仅够糊口的粮食,让我常常感到饥饿,却又饿不死的粮食。
      只是今日,我早回了这么一小会,天还未黑透,落日的余辉让我看到了安放在石桌上的金黄的鹿肉。
      明日是胜天节,这是贵族们的大节日,一年只有一度。他们早几日便开始了张灯结彩,大肆操办。但显然,这样的热闹贵人们并不想与我这样的奴人分享,在我扫完了农庄院子里最后一片落叶之后,我的贵族主子,那个绿色眼珠的胖子,拧巴了一下他被两颗獠牙顶开的嘴唇,挥挥手让我滚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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