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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幕 作古 ...

  •   自古以来,实力为尊成王败寇便是天理,人类的世界如此,龙的世界更是如此,龙族,给予了“力量”这一名词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步步将力量推上了王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路明非还没有来得及注意到,龙类就开始依照力量的大小划分地位,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路明非被叫人类叫做尼德霍格,被尊为黑王。说实在话,路明非并不想做这个黑王,哪怕几乎整个龙族严格来说都是他的后辈,十位初代种都是他当年闲得无聊没事干创造出来的东西,他也觉得自己不该当这个王。
      路明非对麻烦有危险的事情总是不自觉地敬谢不敏,这是他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可是他不得不做,龙族除了他和路鸣泽之外无人能服众,路鸣泽不乐意做这个王,而诺顿他们虽然各有各的不足,能力却差不多,于是千躲万躲还是躲不过,他还是被推上王座。
      路明非只好就这样当着这个王,处理一些乱七八糟鸡毛蒜皮的小事。
      李雾月又惹他弟弟生气了,打起来把旁边的芬里厄连着轮椅一起掀倒了,轮椅倒在了在旁边和芬里厄聊天没反应过来的康斯坦丁身上,诺顿和耶梦加得这两个兄弟控非常生气,想要把李雾月和李梧堃都给揍一顿,奥丁在旁边教育自家弟弟不要学这些人,欧德霍茨和自家哥哥冯列格里吐槽说奥丁像是洛基的爸爸……
      每天都吵吵闹闹,路明非要防着他们把房子全部轰了。
      然后有一天,欧德霍茨吞吃了她的哥哥,成为了路明非路鸣泽下面最强的龙王。
      其实一开始路明非只弄了五个卵,对应地火风水精神五种元素,但操作失误,每个卵都诞生出了一对双生子,每一头龙都不够完美,只有吞噬另一个兄弟姐妹才能变成完整的龙王。
      路明非在他们睁眼的那刻就告知了他们这件事,其实对他来说作品不完美非常难受,以至于后面几千年再也没有初代种诞生。他对于双生子相互吞噬这件事甚至持支持态度,用两个不算完美的作品换一个完美的作品,他是乐意的。
      只不过双生子们可能是因为在卵中相拥取暖,对对方的羁恋很深,断然拒绝了将对方作为食物的提议,哪怕龙类将力量放在第一位,但暂时性地,他们深爱着自己的兄弟姐妹,这个感情可以抑制住自己的天性。

      龙的本性战胜了这样的感情,就变得更强,可是需要不停忍受孤独,浩瀚冰冷的荒原里,空荡荡的王座之上,只有你一个,只剩下你一个。龙族是渴望力量追求强大的种族,也是最害怕孤独的种族,因为他们的生命实在是太漫长的东西,所以孤独,就变得越发难以忍受。
      可是欧德霍茨居然把自己的哥哥给吃了,在这样和平而无事的年代,没有任何原因地,抛弃温暖选择了强大与孤独,大概也只能说是是本性作祟。本性是难以抗拒的啊,一天天在骨缝血肉里抓挠喊叫,时时刻刻在提醒你身边有一块诱人的肉,有的东西不能细想,一旦细想了,就只得沉沦,不管不顾。
      路明非看着眼前的欧德霍茨,小姑娘有些伤心,眼睛红红的,下面有一行泪痕,路明非看着这样的欧德霍茨,有些不知所措。
      “好了,别哭了!”路鸣泽看着粘着路明非的欧德霍茨,心里面有些烦,路明非你看不到她都快躺你怀里了么,有没有一点谱啊你被占便宜了,你都没这样抱过我!烦闷之余略略忍不住生出些名为嫉妒的情绪来,也不管路明非平时对他怎么样,凡是他没能从路明非身上得到而别人拥有的东西,他都心生嫉妒,在所有来自这个名叫路明非生命体的东西上面,路鸣泽出奇的狼心狗肺的霸道。他此刻还未觉醒出什么别的感情来,只不过是孩子捂住手里的糖果,不愿意别的人觊觎。
      “路鸣泽。”路明非拍了拍他,示意他不要闹腾。哪怕这件事说起来算不得谁的错,也没有必要伤心,相反应当为欧德霍茨能力更强盛而开心,但路明非无师自通,能够理解欧德霍茨的痛苦,他是无所谓力量,但如果哪一天路鸣泽消失了,他会非常非常难受。
      “你后悔吗欧德霍茨,”欧德霍茨听到创造她的父兄这样问他。
      “我好开心啊欧德霍茨,这样我和你,就永远在一起啦。”昨天哥哥的手贴在她的脸上,眼睛里是一贯的温柔,比平时多了几分期待。
      “我不后悔。”
      “永远不后悔。”
      这是哥哥期待的事情,同时她有私心,她想:如果我掌握力量,我就能多靠近你一点,我甘愿,永远不后悔。

      欧德霍茨被路明非封为白王,按照之前他说的“凡是有能力的,我都赐予你们相应的地位权力。”,将与人类交接的一并事务权力交给了欧德霍茨。她之前就接触过这些事务,所以上手也不算太难。
      说起她管人类这件事,还有过个挺有意思的经历,当时她和人的关系比较好的时候,说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说过自己有个哥哥,结果那群人竟然以为路明非是他哥哥,称呼他们一个叫做黑王一个叫做白王,以欧德霍茨名字比照,搞出了尼德霍格这个名字,这也是为什么人类喊路明非尼德霍格的原因。不过正主路明非无所谓,所以也从来没有纠正过,于是错误就变成了人人口耳相传的事实,路明非就变成了黑王尼德霍格。
      人类容易相信亲眼见到亲耳听到自己亲身揣测的东西,并且容易对揣测出来的东西深信不疑,甚至乐于对自己的推断大肆宣传,告诉别人你的重大发现,这个过程甚至不需要什么报酬,或者说赚取别人的注意这件事本身对这些人来说就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报酬了。
      加上大肆宣传的人有时候瞎猫碰上死耗子,胡乱揣测的道听途说的竟然是真的,于是人们对他深信不疑,所谓以讹传讹,到最后越传越偏,大概就是这样来的。
      况且路明非是他们接触不到的、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这样的大人物的秘辛比一般的消息更容易吸引人,于是谣言喧嚣尘上,喧宾夺主,成为了事实,等到路明非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那个最开始自作聪明的人早已经死了。
      所有人都知道,黑王尼德霍格,意为绝望,是白王的哥哥,龙族的掌权人
      人类对龙族知之甚少,没有人认识路鸣泽,路鸣泽藏在了历史无法照亮的黑暗处。
      路鸣泽倒是无所谓有没有人认识自己,只是对路明非被传成欧德霍茨的哥哥有些不爽,哪怕路明非说起来确实算是所有龙的父兄。
      路明非正盯着外面的圆月发呆,巨大的圆月刚刚结束与地平线的亲密接触,徜徉在暗黑色的天空里,自由而干净。在这片天空下面,火把被点燃,隐隐传来女人的哀嚎与歌声。
      “哥哥,”路鸣泽喊他,见他转过身来了,立马收起眼中不自觉变得贪婪的光,在爱人这一点上,哪怕还不自知,却具有着野兽一般的本能。路鸣泽笑着问路明非,“今天碰巧那边过来进贡,哥哥去看看么?”
      路明非正闲得无聊,闻言便答应:“那就去看看吧。”

      今天是人类“进贡”的日子,为了寻求他们的庇佑,每两个月会有少女和一些货物被送到这里——或者说少女也算是货物——送到这里的少女会被分配给各个龙族,在□□之后又被送回家。人类和龙族之间,只是欲望的促成与宣泄,从来不会产生爱情。
      人类不得不请求龙族的庇佑,以进贡于神的名义,将女儿和妹妹送到龙族的手上,深色的石壁上被溅上更深的血色,灯火飘摇,女人的哀嚎和怪物的嘶吼回荡在地窖深处,太古的祭司高唱着圣歌。女孩们的父兄等待着她们回去,将她们锁在金属做的牢笼之中,或者漆黑的地牢里,甚至是被捆在捆在石刻祭坛上,等待着女人肚子里或温顺或危险残暴的混血种突破母体。
      女人的肚子很大了,她被锁在笼子里,痛苦地挣扎,浑身赤红身下流着周围有人守着她,拿着尖锐的矛刺,因为不知道生下来的是龙还是人,龙族的血脉太强大了,现在还不够稳定,很大概率从他们的妹妹女儿身上爬出来的是一个怪物,可是他们无从选择,人类太过渺小,恍若一片足球场上一粒细碎的面包屑。
      人类是贪婪的,龙族这样强大而美丽的种族,掌握着‘炼金’和‘言灵’两大技术,他们渴望着把这样的技术掌握到自己手上。当然这也毕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就会被‘弃族’凌、虐。
      传说中龙族会把犯下大错的人钉在耻辱柱上,通天的巨塔上血液化作长练流下黑铁的塔身,忍受几百年的耻辱后被风干。而某些罪恶算不上深重的,会被尼德霍格驱逐,这些被驱逐的龙类,全部统称为“弃族”。
      “弃族”为了生存,会掠夺人类的资源,他们没有办法次次寻求龙族的帮忙,这个时候的人类活得格外的艰难。
      但好在人类不服输,像面包屑一样怎么压也不会完全消失,是野草那样生生不息,他们与尼德霍格定下协议,人类将贡品和少女送到龙族内部,龙族赐予她们血脉。
      女人哀号,哭泣,咒骂,却阻挡不了这样的命运,有人接受,有人反抗,但反抗毫无用处,在没有帮手的情况下,她们只能接受命运的不公。尼德霍格,意为绝望,谁又能在他的手上找到希望呢?就像尼德霍格的龙身一样,黑暗漫漫无边。

      生活对她们来说未免有诸多不公,可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她们生下来便是人类的少女。但开始她们是不知道自己将要承受的命运的,只以为自己将要去做神的侍女,幸福地生活在神明的宫殿里,得到长生,永远不老不死。
      父母再是不忍心把孩子送出去,也怀抱着让子女享福的心,殊不知是把自己的掌上明珠推进地狱。他们以为没有烦恼,快乐无边的女儿被怪物搞大了肚子,生得艰难求死不能,战战兢兢等着肚子里面的炸、、弹爆炸,然后她们就结束这令人作呕的“有意义的”一生。
      哪有那么多的幸福人生啊,这些女孩追着名叫幸福地泡沫,面色不改地跃进深渊,就像是那个用蜡烛做翅膀的伊卡洛斯,妄图拥抱太阳的光,虚伪的神的传言是她们背后用蜡粘成的粗劣的翅膀,以为自己可以和神同在,以为自己可以接近太阳,结果身后的蜡被炙烤融化,羽毛一片片散开湮灭,梦瞬间消散,她们跌落,直面最不可测的深渊。

      城市被纵横的大道切割得细碎的不同的分区,城市的中心是一个城市道路交汇的地方,以中心为原点,城市向周围扩散,四通八达,通往东南西北,让人群在此聚集。聚集在这个城市最繁华,最热闹的去处,罪与罚的执行地。
      路明非站在尖塔之下,看见欧德霍茨乘船离开。女人纤细的背对着他,白色的祭祀服显得过于单薄了,她一边驶船向前行,一边唱着歌词晦涩曲调诡异的歌,然后船在迷雾和歌声之中驶远了。
      “这次的献祭结束了啊。”
      “结束了,不然我哪里敢带哥哥过来,”路鸣泽笑了笑,“我知道哥哥不喜欢那样的场面。你喜欢人类,我知道的。”
      路明非喜欢人类,觉得人类真是一个神奇而坚毅的种族,像是野草一样给片地就能长,生生不息精神不灭,有着路明非喜欢的活着的生命的味道。
      “我有时候在想,”路明非仍然在看着那片雾,像是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在勾着他的眼睛似的,即使欧德霍茨的背影已经完全看不到了,“我有时候在想,我是不是做错了,我当时答应他们这个提议,是不是错了?”
      路明非算是问错了人,路鸣泽哪里会觉得是路明非的错,他可是一个纯粹的路明非至上主义者,路明非对他来说,是绝对的正确。
      “可是如果你没有答应这个提议,在你没有看到的地方,会有更多人死去,死法也并不比现在好上多少。”路鸣泽面无表情,继续道,“这是命运,是必然。”
      路明非叹气:“有时候我也会想,诗蔻丹的剪刀也未免太过无情了一些。”

      倘若要给此事加上一个批注,无外乎四个字——
      神坛崩塌。
      薄暮冥冥,黄昏已至,尼德霍格阖上了他的双眼,这个被称为绝望的年代,也随着他闭上眼睛,结束了。
      英雄们站在他的身上,举起手上的沾染了龙血的矛刺,尼德霍格是最恶名远扬的王,杀了他的人都自带英雄光环,英雄成为英雄,是因为他被人歌颂,你暗地里做了再多的好事,也不是一个被人称颂的英雄,所以就这些人类英雄就像秃鹫一样围上来,企图分上一杯羹。
      尼德霍格死了,这是值得所有人欢呼庆贺的事情,他的血随着蒸汽染上天空,天空被染红,落下的雨也沾染上红色变成红雨,三天不绝,像是为他悲痛哀恸,眼泪哗哗淌。
      随着这片红雨洒下,地上的动物发生异变,事物出现了龙化现象,毕竟是黑王的血,很快动物和人类丧失了本身的意识和特点,老鼠变得和狐狸一样大,身覆鳞片,转头杀了猫,螳螂的特化胫节变得更加坚硬锐利,能轻易划破动物的皮毛,一只龙化的螳螂甚至能轻易杀死普通的老虎……最可怕的是某些人类也出现了龙化的现象,他们本以为自己会变成龙王,还暗暗高兴,但龙化现象显然不是那么简单无害的东西,他们逐渐丧失了意识,变成了披着龙鳞的人形怪物,有人说这是尼德霍格的诅咒,夹杂着尼德霍格的怨恨,是要这些龙化的人类给他做侍从,于是这些怪物被称为“死侍”。当然这些龙化的生物给混血种带来了很多的麻烦,这件事暂且按下不表。
      随着尼德霍格的死去,龙族分崩离析,他们没有了家,居无定所,只能苟且偷生藏在世界各个角落,将自己伪装成人,被驱逐的,居无定所的龙,按照龙类的传统将自己称为“弃族”。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所有龙都相信,尼德霍格终有一日会醒来,等他醒来的时候,就是吞噬世界返回故乡的时候,他们以骨血献给至高至上至德的尼德霍格,等待着君临世界的那天。
      当时参与屠龙而没有被污染的英雄的后代,就是后面所谓的混血种家族。
      混血种和龙族之间的矛盾,在此彻底激化,不死不休。

      很多年过去了,龙族已经几乎殆尽灭亡,人类成为了站在食物链的生物,除了混血种家族和卡塞尔学院,没有人知道龙族这个古奥森严又美丽的种族。
      弃族在黑暗中待了太久,久到,身为王的他们将自己伪装成普通人类,藏在不被混血种发现的角落里,历经沉睡无数次,甚至忘记自己的荣光。久到,路明非醒过来的时候,龙族只剩下李悟堃和他以及路鸣泽了。他从一片黑暗蒙昧中醒过来,人,事,一切早就变了,物非人也非,世界已经不是他睡下去之前的样子了。
      他曾久居于阴影之上,是无数人畏惧的,龙族的光。
      但此刻的路明非跌跌撞撞地跑向路鸣泽,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路鸣泽这个小魔鬼,就那么轻易地死掉了?他习惯以前的称呼,尽管小魔鬼现在已经比他高得多。
      他不敢相信,表面上看着很平静,但是发红的眼睛和止不住轻微颤抖的嘴巴背叛了他,他一直觉得路鸣泽是不会死的,哪怕他曾经因为路鸣泽对他的冒犯将他钉在耻辱的十字架上,哪怕路鸣泽用他空洞的眼睛望向他,他也没有想过路鸣泽这个小**会死。
      明明我才醒过来,我真正地想起了你,你却死了啊。
      当我察觉到真正的现实,愿意去接受的时候,杨柳依依,昔人不在。
      他喊着专属于他的命令——“不要死。”但是这个命令对路鸣泽并没有用,在他有意识没多久,路鸣泽就出现了,换言之,路鸣泽和他算是同一时期的,两个人的能力差不多,没有也就是说,他没有办法给路鸣泽下命令。他拥有有给予生命的权力,甚至能却救不了最重要的人。
      他后悔了,自己在路鸣泽能在他跟前活蹦乱跳的时候没有多给他一点好脸色,没有对他更好一些,哪怕是悖德的感情又如何,龙类之间没有人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喜欢就能在一起,所有人都会祝福他们,何况自己,也不是完全不心动的。
      谁能在路鸣泽那样盛满喜欢的眼睛里面完全不心动呢,只不过是他一直不愿意承认罢了,可现在知道自己的心意也晚了,路鸣泽死掉了。某一个瞬间,他明白了人类诗句里面写的“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背后蕴含着的意义,殊途同归。

      大雨倾盆,雨水打在路明非脸上,他却没有心情擦干净,他现在没有心情做任何事情。路鸣泽在他的怀里蜷缩着,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像是回到了还是孩子的时候,小脸精致,穿着就像是一个小大人,眼睛里面闪动着笑意,总是想着要怎么捉弄他……可是现在这双眼睛再也睁不开了,这张嘴巴再也不会说话了,这个身体再也不会动了。
      路明非的喉咙里发出呜咽声,路明非在卡塞尔学院的形象一向是白烂而废柴的,后面更是成为万众瞩目的学生会长,没人见过他这个模样,像是世界夺走了他最重要的东西,他是受伤的雄狮,只能一个人舔舐伤口。
      人群为这受伤的狮子让出一条道来,这次安排过来的基本都是和路明非熟识的,和他做过朋友,当过他的得力干将,被他救过……看见这个场面,且不论立场如何,他们这刻不愿也不敢打搅他,毫无疑问,谁要是挡在这刻的路明非跟前,路明非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清除路上的障碍,就像是面对一个极其普通的物事,对着路上一个碍事的石子,对着一只正好趴在路上的蚂蚁,踢开就是,踩过去便是,人对于不显眼放不进眼睛里面的东西从来都是丝毫不在意的。
      “李悟堃,”他嘴巴里面喊着李悟堃的名字,眼睛却看着楚子航,他脑子里面乱的很,他一直把师兄当成自己很亲近的人,可是他杀了路鸣泽,他杀了自己的弟弟,杀了……最喜欢自己,自己最喜欢的路鸣泽,他的手忍不住攥紧,触及下面柔软的□□又清醒过来,“我们走!”李悟堃跟在后面,被喊了一声愣了一下:“是!”
      没人敢拦住他们前进的路,就像是摩西分海,人群中让出一条道路,静默而面无表情,场面诡异极了。
      于是路明非抱着路鸣泽,后面跟着李悟堃,从卡塞尔学院的人群之中,一步步走了出来,他怀里是他一生的珍宝,可珍宝已经失去光泽,破碎。

      庞贝看着面前的帕西,狠狠地把手上的酒杯砸到了他头上,他站起来:“我让你跟着恺撒,结果你们让黑王直接走了?还让那个楚子航把王座上另一个王杀了?”
      这个向来以自由散漫和种马著称的在外被称作脾气最好的一个家主的庞贝·加图索,他在帕西面前,从来都是这个残酷暴虐的形象。在帕西很小的时候,他不是没有期待过庞贝这个父亲的,渴望庞贝能抱抱他,可是庞贝连恺撒都没怎么抱过——可能只是因为恺撒不愿意——种马更乐意抱自己床上的甜心,对他这样算不上正统的孩子,更谈不上什么在意了。别人的父亲或许地位并不如何高,但是他爱自己的家庭,没有这样的秘辛,父慈子孝,家庭和满,不需要把哥哥从小培养成一个怪物,只为给自己的弟弟铺就成王之路。
      他对恺撒算不上恨,恺撒什么都不知道,恺撒过的是和他截然不同的生活,骄傲而恣意,是真正的狮子,能在不开心的时候纵情长啸,管家不让他玩游戏机他就卖掉家里的画,买一堆游戏机在管家面前玩。古尔薇格夫人死得很早,但是帕西从小就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有没有母亲,是家族不知道从哪里召唤出来的怪物,既然母不详,也就自然没有骑着哈雷到葬礼上的机会。
      帕西直挺挺地站着,任由酒液染湿他的头发,顺着脸颊流到衣服上,弄脏他白色的衣服,留下一片难以言喻的污渍。
      “路明非因为路鸣泽的死收了太大的刺激,我相信当时如果有任何一个人阻挡他,那么我们谁都回不来。”帕西异色的双瞳看着庞贝,“路明非毕竟是黑王,他要是真的赌上命发疯了,再来一颗达摩克里斯之剑都没用。”
      庞贝走到他面前:“最好路明非不会躲在角落里面一辈子舔舐伤口,皇帝注定要斩杀一头龙,只有最尊贵的这一头配的上他。”
      “是。”帕西低头,显得十分顺从,“我会让人找到路明非的,恺撒会是给这头龙最后一剑的唯一人选。”
      “你可以走了。”
      “是。”

      “路明非,”面目模糊不清的人低下头来,他可以想象那人脸上悲悯的眼神,“路鸣泽已经死了,被你自己害死了,你把你的师兄找回来,然后他把路鸣泽给杀了,你知道的,死神总是要带走一个人。”
      “你的弟弟被楚子航刺中第三只龙眼,已经变成了龙骨十字,他活不了了。”
      “可你不愿意杀了楚子航,你从墓地跑了出来,”路明非似乎看见对面嘴角勾了一下,“一边是寻找了一年的约定好一起打爆诺诺婚车胎轴的师兄,一边是对自己有着恶心的欲念的弟弟,正好弟弟死了,你也自由了,不用再想怎么样才能摆脱这个恶心又粘人的东西——”
      “闭嘴!”路明非推了一把前面的人,瞪着他,“路鸣泽从来就不是什么‘恶心又粘人的东西’,他是路鸣泽,是我路明非的弟弟。”
      “路鸣泽死了。”
      路明非还想说些什么,却发不出声音,太多东西鲠在他的喉咙里,争先恐后,就堵在了那里,不上不下,无处可依。
      “我……我不想要路鸣……”
      路明非醒了过来。
      其实最后他想说什么他也不清楚,他不想要路鸣泽什么呢,在梦中无意识吐出来的话语,还没说出口梦就醒了,也只得随着梦醒消散了。
      他起身打开窗户,光顺着窗户偷偷地摸下来,在床上躺着的人的脸上,唇角流连不去,像是要把他的面孔融化在光里,棱角模糊不清。
      路明非俯下、身,轻轻吻上路鸣泽的鬓角,也挡住了这妄图吞噬路鸣泽的光。
      “路鸣泽,”他攥住路鸣泽的手,“我不相信你死了,你这个人说话不算话,说好的一块儿去地狱泡硫磺温泉,你自己一个人躺着算怎么回事,说起来魔鬼真的还会死么,魔鬼死了以后会变成什么……”路明非忍不住说白烂话,这是他过去二十年里的习惯了,一紧张,不想面对现实的时候,就喜欢说白烂话,反正是白烂的人生,白烂话搭着正正好合适。
      “醒过来吧路鸣泽,”路鸣泽的手有些冷,路明非只得把他的手贴在自己额头上,“你不是说喜欢我,喜欢我就醒过来啊,哪有你这样让自己喜欢的人伤心难过的。”
      “我看见楚子航刺到你第三只龙眼的时候,我什么感觉都没有,包括现在,只有一种特别不真实的感觉,明明之前还在心烦你对我做过的事情,但看到你快死了,心里面又全是后悔,我该对你再好一点。”

      他还想继续说,可是不知道说什么。路明非不像楚子航,向来白烂话又多,可是话再多的人也需要倾听者的回应,面对一个沉睡不醒的人,他实在说不下去话了。
      说什么呢,那些编剧钟爱的狗血桥段之一就是男主躺在病床上,医生说“哎呀,这个人今晚醒不过来就有危险了。”然后女主就在旁边握着男主的手,流着眼泪说自己其实很喜欢他的,只是嘴巴犟不肯说,车轱辘话滚来滚去,还要回忆以往曾经,然后男主终于睁开眼,皆大欢喜he。
      可这又不是某个无良编剧的剧本,他哪怕说一百遍喜欢路鸣泽,路鸣泽也不会醒过来。龙的第三只眼睛,是龙的致命弱点,平常不小心伤到都不是小事情,更不要说是被一把炼金剑狠狠插、进去了。就像他梦里那个人说的,路鸣泽就快要死了。
      死是什么呢,死是被封在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是在黑夜里探索,可是探出去的手,永远都触不到东西。路明非品尝过这样的感觉,非常非常可怕,沉睡着,还有自己的意识,可是再也不能说话,再也不能动。但是他能醒过来,是因为路鸣泽用了很大的代价把他换回来……
      “你要是醒不过来,”路明非站起身,“大不了我也花几千年找你,龙的寿命太长了,没有你,实在是太无趣了。我又不是没有all in 过。”他笑了笑,难得想起自己几千年前的时候,“I am the king of the world.既然我是王,那我就没有什么做不到。”
      他转身出门,在没有被逼到最后一步之前,他还要跟诗蔻丹抢那把剪刀,几千年还是太久了,他想现在就见到活生生的路鸣泽站在他前面。

      苏恩曦站在病房门口,冲路明非低头:“Boss。”
      “嗯。”大概是来看路鸣泽的,路明非心想,路鸣泽的手下,倒是一个赛一个的忠心。
      路鸣泽一向很能招揽人,以往觉得他对权力太看重,现在只觉得他厉害。
      “薯片,你说老板他会得偿所愿么?”耳机里面传来酒德麻衣的声音。
      “我觉得快了。”苏恩曦轻声说,路明非已经离他很远了,“我刚刚看见路明非出来,眼睛有些红,像只落败的狮子,又颓又丧。”
      “老板可真是……”
      “你知道的,老板一向是个赌徒。”

      “EVA,,你有办法找到路明非的下落么,这衰仔受刺激跑了,现在全世界都在找他。 ”卡塞尔学院图书馆地下五十米,肯德基先生可笑的头套被丢在脚下,蓝色的屏幕微光照亮男人满是胡茬的脸,男人坐在一个极具朋克风格的小椅子上,像是一只大猩猩守护着一个巴掌大的木块,“adams,给我添点酒。”
      Adams用几颗金属球在地上滚动着来到他的身边,“好的,先生。”Adams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侍者,哪怕以他金属做的矮小可笑的身材躬身看起来很可笑,他倒完酒后就用那张小丑般逗乐的脸看着芬格尔,两个充作眼珠子的圆球灵活地转动,露出可爱的笑容。
      “好的,”芬格尔无奈极了,这小东西对小费实在是太执着了,每次来都要掏一点出来,“好的!小费!伙计,钱对你来说根本没用啊,就是一个小玩具……”嘟囔着,还是从口袋里掏出了几枚25美分的硬币。
      “校董会也在找他,但是目前来看,路明非身后也有一股势力,一股不亚于学院的力量,在掩盖他的行踪。”
      “路鸣泽的力量。”
      “对,路鸣泽的力量,也是第八位校董的力量,路鸣泽是第八位校董这件事被昂热利用超级指令封存在我系统的最底层,设置为极密。所以学院的消息路鸣泽他们是基本掌控的。”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衰仔那么大来头。”芬格尔喝了一口杯中的酒,仰着头看着半空中的EVA的虚影,“可是他那么大来头我也担心他,路鸣泽被楚子航杀死的时候路明非那个眼神你是没有看到,像是世界都在他眼前崩塌了,我当时都觉得路明非会把楚子航杀了。”
      “看来,路鸣泽对他很重要。”
      “在我和他同一个宿舍的那段时间,他也和我提到过自己叔叔家有一个胖表弟路鸣泽,但是里面全部是那种普通而单调的对一个不喜欢的家庭成员的语气,”芬格尔摇摇头,“和这个所谓的亲弟弟,可是一点都不一样。而且……他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弟弟,也有点太过看重了,他人生的前二十年这个弟弟从来没出现过,突然冒出来路明非就真把他当成弟弟照顾了,怎么看怎么不对头。”
      “路明非的一切,全都是学院给他虚构出来的幻影,你知道他从小到大都有学院的人伪装成抄水表的查电费的去观察他的事情吧。这件事在诺玛这里是没有记录的,我也是偶然得知的消息。”
      “所以说这货苦逼啊,活得和楚门的世界里的主角似的,被一群人透过屏幕观察,活在虚伪的现实和爱里面。哦,现实看起来也毫无幸福,不喜欢他的婶婶,懦弱的叔叔,厌恶他的表弟。他甚至过得不如楚门快乐。然后这个弟弟,是第八位校董,真的不是投资者们看戏看得不够过瘾然后下场客串么?”芬格尔像是望向了很遥远的地方,“给他一个过得下去的现实,让他维持在不至于绝望的境地。”
      “你可怜他?”EVA看着他,疑惑。以她对芬格尔的认识芬格尔不该对路明非抱有那么多的善意,芬格尔在十二年前的格陵兰海失去了挚爱和同伴之后曾今颓唐过一段时间,再后来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再锋芒毕露,也不再有什么过命的兄弟。可芬格尔不知道为什么对路明非很好,想要修改他3E考试的成绩让他留下来,后面又让她不同意恺撒和陈墨瞳的婚礼,现在又要反抗学院的意思……EVA做了太多年的诺玛,有点弄不清楚人类的思维了。
      “可怜?不,”芬格尔笑了,“只是废柴忍不住也想要帮一帮废柴罢了。总之你有他消息的话给我个信儿,我得在学院之前找到他才行,他还不知道黑王这个词对校董们的诱惑力到底有多强,权力是能让人疯狂的东西啊。”
      “你又要给他做保姆了?路明非现在可是黑王。”
      “哎呀!”芬格尔挠挠头,“哪怕路明非真的是黑王,他也是和我一起睡过一个屋的好兄弟啊,我芬格尔认定的兄弟,哪能因为他可能是坏人或者是废柴就任由别人随便迫害他?说实在话,我心里面是怨恨龙族的,尤其是“太子”,可是现在“太子”白王已经死了,被路明非亲手杀的,路明非为我们报了仇,难道我还要躲起来么?这用中文说要叫‘恩将仇报’了吧。”哪怕芬格尔伪装成废柴伪装了十几年,暗地里联络汉高他们想要杀了“太子”,时刻不敢忘记这样的仇恨。
      结果一直没有消息的“太子”居然出现在日本,还被路明非一下子杀了。也难怪他们一直没有消息,EVA因为辉夜姬的存在对日本信息的监测有漏洞,消息获取得很少。
      虽然没有亲手杀了‘太子’让他很遗憾,但是这怪物死了,让他觉得无比快意。
      “其实太子死了也没有什么用,只是这是我能为他们做的唯一一件事情了,我得达成。”芬格尔像是有些醉了,嘟囔,“我还是后悔那天喝了酒,可是我越发离不开酒,不喝酒的时候,我就忍不住想到你。太孤独了啊……”
      “芬格尔,”EVA来到他身边,光投下来,她将手轻轻放在芬格尔的肩膀上,“不要再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了,你想念我的时候,可以联系我,或者来找我,我还在这里。”
      “可是我再也无法握着你的手了。”芬格尔嗤笑一声,起身,留给EVA一个高大的、肌肉虬结的背影,只是那个背影也是那样的孤独。
      孤独地逃离了这个,令他恐惧的,可怕的现实。

  • 作者有话要说:  改结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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