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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情剑客无情剑壹 ...

  •   亲手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推进自己最好的朋友的怀里是种什么滋味呢?李寻欢苦笑一声,倚着一棵枯树大口地喝着酒,他已喝了很多酒,却没有一点醉意。他可悲地清醒着。他的心痛极了,仿佛被人丢到地上踏烂了,揉碎了,和着带着死尸般腐朽气息的泥,泡在酒里,又被他自己囫囵地吞进肚子里。

      昨天林诗音与龙啸云的大婚之日。李寻欢含着笑望着青梅竹马的表妹与一扫病郁之色的好友拜堂成亲,他挨个地向来客敬酒,听他们献上祝福的话语,他笑着向他们致以谢意,仿佛由衷地为这对新人高兴。

      李寻欢把全部的家产包括李园都送给林诗音做嫁妆,仿佛他只是一个疼爱妹妹的哥哥,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对林诗音有多么深沉的爱与愧疚。

      晚上,李寻欢离开了李园,独自在客栈里慢慢地喝着酒,一杯接着一杯,一夜未眠。

      第二天的太阳升起时,客栈外,天空格外明亮,李寻欢的眼睛却蒙上了一片沉寂的灰色,仿佛熄灭了所有的光,仿佛失去了对未来的爱与希望。他苦笑一声,喃喃道:“我也许该到关外去,至少不该留在这里……”

      于是李寻欢留下银子,提起一坛酒,缓缓地走出了客栈。他的身体微微晃动,像是醉得站不稳了,又像是虚弱得走不动了,然而他面上没有一丝醉意,脚下也始终不停地走着。不知是被烈酒呛到了还是牵动了旧伤,他撕心裂肺地咳嗽着,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复又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像个不要命的酒鬼,哪里还有半分昔日风流倜傥,文韬武略的小李探花的风采。

      正值隆冬,北风在耳边呼啸,晶莹的雪从天空中砸下来,透着刺骨的寒意。没多久,地面上便积下了一层厚厚的雪。李寻欢穿的单薄,但他有内力傍身,加之喝了太多酒,倒是没有丝毫冷意。

      李寻欢仰着面,任凭冰冷的雪花落在他的脸上、身上,他把空酒坛随手一丢,终于露出了一丝醉态,他大笑着吟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他的身体摇摇晃晃,似乎随时会醉倒过去,可他仍向前走着,步伐丝毫未乱,叫人忍不住怀疑:他究竟醉了没有?

      也不知走了多久,李寻欢忽然停住了,他看到前方不远处厚厚的积雪上躺着一个生死不知的黑袍人。

      李寻欢一下子清醒过来,他脚尖点地,几个起落掠到那黑袍人身边,只一瞥便有些挪不开视线,即使是见过无数美人的李寻欢也不得不承认,这青年的姿容实是当世少有。一张莹白如玉的脸上,眉如墨画,弯而翘的睫毛,投下蝶翼般的阴影。他的鼻子很挺,嘴唇很薄,仿佛被桃花点染过,透着清清浅浅的粉色。乌黑的长发从鬓角垂下,衬得青年面色愈发白,看起来不似江湖中人,倒像个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病弱公子。然而青年身上的黑袍古朴而又华丽,颇具神秘色彩,叫人愈发猜不透他的身份。

      李寻欢正要伸手探一探青年颈上的脉搏,还没触碰到青年,却见青年睫毛微颤,倏忽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极漂亮的桃花眼,眼角微微上翘,透着无言的魅惑,颇有几分风流天成的意味,可他的眼神却格外的干净明亮,清澈澄净犹如一汪山泉,通身的气度更是高绝不似凡人。

      青年坐了起来,眨了眨眼,眼里仍带着恍惚与迷茫:“这是哪儿?”他的声音也如山泉一般的清冽,又带着几分刚睡醒的沙哑,让人听着只觉得一阵酥麻感从耳朵传到心脏。

      “这是去关外的路。”李寻欢收回手,柔声道,“你怎么一个人躺在这里?雪下大了,快回家去吧。”

      “回家?”青年垂下眸,眼中茶金色与湖绿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再抬眼时,乌黑的眸子里不自觉地流露出怅然的神情,“回去做什么呢?”一个人待在偌大的虚无空间,与寂寞为伴,无边的黑暗,无边的寂寞。

      也许是被青年身上那种孤寂的气息感染了,李寻欢叹了口气,颇有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他双手搭着少年的肩膀,露出了温暖的神情,微笑着说:“我叫李寻欢,你若是不嫌弃,我想请你喝一杯酒。”

      青年本不喜与人肢体接触,但却没有避开李寻欢搭在他肩上的双手,他凝望着李寻欢的眼睛。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这双眼睛使青年充满了亲切感。青年心想,就像是母亲的眼睛。有着这样一双眼睛的人,一定不是恶人。

      “好。”青年微微颔首,道,“我叫栖梧,凤栖梧桐的栖梧。”

      栖梧说着,藏在袖里的手微微一动,一团带着莹莹光辉的世界法则凝聚在他掌心,犹如遇上天敌的小兽,瑟瑟然缩成一团。栖梧握住那团法则,世事的变迁在他脑海中快速闪现。沧海桑田,也不过瞬间。栖梧心情有些复杂,却只是不动声色地放开了那团法则,法则仿佛松了一口气,生怕又被他抓住,逃也似的逸散开来。

      “好名字。”李寻欢站起身来,笑着冲栖梧伸出右手。

      栖梧仰头望着李寻欢含着笑意的温柔的眼眸,眨了眨眼,似乎有些疑惑,旋即反应过来,抓住他的手,借力站了起来,道:“多谢。”

      李寻欢笑道:“栖这个姓倒是少见。”

      “栖不是我的姓。”栖梧道,“我没有姓。”

      对于永生的神魔来说,名字不过是个象征身份的符号,九重天的神魔皆无姓氏。此界人则不同,他们寿命很短,故而大多十分重视传宗接代,绵延子嗣,传递姓氏。

      李寻欢一怔,却见栖梧神情平静,眸中隐约透着几分怀念,不像是对此有什么怨怼,于是笑道:“我倒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没有姓。”

      “我没有姓是因为我的父母都没有姓。”栖梧略一思索,道,“我们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在那里所有人都一样有名而无姓。”

      “听起来像是个隐逸的好去处。”李寻欢抚掌道。

      栖梧摇摇头,道:“并非如此。有人的地方就有欲望,有欲望的地方就有争端。”他想起毁于一旦的九重天,眸色微暗。

      李寻欢沉默片刻,叹息道:“你说的不错。有人的地方就有欲望,有欲望的地方就有争端。”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又陷入了沉默。

      栖梧望向李寻欢,心知他此刻想的绝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当下打断了他的思路,道:“你不是说要请我喝酒吗?这儿可没有酒。”

      李寻欢失笑:“是我疏忽了,前面有家客栈,我几年前出关时曾在那里歇过一晚,店家酿的酒可谓是一绝。”

      “那便尝尝。”栖梧鬓角垂下的乌发被风拂过,轻轻地划过他的面颊,如同柔软的柳枝划过湖面,宁静美好犹如一幅缓缓展开的画卷。

      李寻欢晃了晃神,突然发现,栖梧在雪地里趟了许久,无论是头发还是衣袍都没有被雪水打湿。天空中鹅毛般的雪,也没有一片落到栖梧身上。这对于习武之人而言并非是什么难事,但要做到这种程度,至少也要达到真气外放的境界,而栖梧看起来还不到弱冠之龄,有这般实力却晕倒在雪地上,也不知……

      李寻欢正思索着,不经意间扫过栖梧之前躺着的地方,眸光微闪:那雪洁白而蓬松,正常得不能再正常,可偏偏平坦得没有一点躺过人的痕迹,这就未免有些奇怪了。而栖梧站起来走动时,也不曾在雪上留下一个脚印。踏雪无痕吗?这不是不可能,但李寻欢从未见过有人能躺在雪上却不留下任何痕迹。

      李寻欢心中疑惑,却只是不动声色地笑道:“那酒的确是好酒,栖梧可要好好尝尝。”

  • 作者有话要说:  欢欢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叶·躺雪无痕·栖梧:不,你想多了,我只是一个平凡无奇的神魔之子。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摘自原文
    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原文中小李的一惯用法,我觉得好顺口……已经不记得这两首诗原本的模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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