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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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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地图上看起来近在咫尺实际上坐飞机需要一个小时零十分钟。一觉醒来,已是异乡远客,举目无亲。
大学是她理想中的人生跳板,学有余力,安息就早早进入了时尚杂志社,做部门记者。因还是学生,且她自己并无什么野心,与一群走在魔都时尚前沿的女人相处还算融洽。总编是个非常精明强干的女人,三十多岁保持单身,工作繁重但很懂得享受生活。也非常刻薄挑剔,但安息却觉得这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理想的状态,生活独立,精神亦独立,不需任何怜悯,也不想依靠谁,活得如此高傲。
总编对她也很照顾,总是说她有一种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冷淡的美丽和聪慧,如同心怀一个自欢的世界,可以对外界游刃有余。
她有意提拔栽培。不乏想让她接班的意思。
安息大学即将结束,将近四年的历练已近恰到火候,于是她带安息去做了一个重要的访谈,想借此尽快打通人脉。
她带她去见了沈清,沈氏财团的掌家,整个魔都都敬让三分的男人。
安息收拾利落,随总编进入二十五楼的总裁办公室。
她见到了沈清。
她以为这个年纪的事业有成的男子都该是圆润狡猾的,有睥睨的压迫感和沧桑的阅历。但沈清不同。她见过的上一个如此清瘦的男子是一个抑郁症患者。还有顾安。所不同的是,顾安身上永远是锋芒,而沈清更像一个苍白抑郁的诗人,或者一个在艺术中挣扎的画家。他坐在那里,双手交合搭在腿上,微笑着,英俊而沉默。
他独占这个巨大的总裁办公室,从身后落地窗向下俯瞰就是整个上海的霓虹风景和他拥有的商业帝国。
但她却觉得,他寂寞地随时会从这里跳下去。
中途总编出去接电话,留她独自一人面对沈清,他仍含着三份笑容,拿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嘴边没有留下任何水渍。
她皱眉,从包里翻出一支速溶果粉,用他办公室里的热水冲了一杯清香的果汁,推到他面前。她看着他微微错愕诧异的表情,心跳如擂鼓,勉强压住声音里的紧张,直直看着他的眼睛,对他说:“吃甜食会让心情好起来。咖啡只会越喝越苦。”
她不知自己怎么会对他说这些。就好像她不知明明第一次见面,她却对一个陌生男人如此怜惜。
那天之后总编似乎察觉了什么。某一天她向总编提出辞职,眼角已经有细纹的女人问她:“你爱上他了,是不是。”
她点头。那时她已经是他的情人了。他移交了工作,生活很空闲,她便辞了工作陪他。
总编苦笑说:“我现在很后悔把你带去。你会毁了你自己的。”
她依旧温驯地点头。在这么年轻时为了一个男人委顿到低处,做一个见不得光的情妇,根本就是对这些年青春的荒废。但她仔细想过,自己这辈子不太可能嫁给谁,莫名其妙爱上一个成熟的男人,不需嫁给他,也算一种结果。
何况就如曾经那个雏菊一样的女孩,年轻时伤害来临他们往往意识不到,而如安息这样能够清醒意识到,却明白它是如此不可躲避也不愿躲避,命运就是命运,该来的时候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而不降临,无可躲避,就必须承担。
走的时候,总编在她身后用很低的声音说:“知道吗,我很羡慕你。羡慕你的青春貌美,但我却绝对不想回到年轻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除了青春貌美,我一无所有。”
安息对她郑重拜别:“我会懂。也一定会回来。”然后又像那时离开顾安一样离开这里,没有丝毫的犹豫。
其实我一直希望能去上海读大学。结果来了北京。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