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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送景有光上飞机的那天景蓝和苏熙都哭到泪崩,有光一边搂一个轻轻安慰。剩下明朗云起邓迟徐沛作为这出飙泪大戏的背景板。邓迟看妻子哭得厉害,怕她眼睛再出什么问题,赶紧上前跟着哄,“没事啊,茗莘家离MIT开车就十分钟,那是你最好的朋友,还怕她照顾不好你儿子?更何况,有光这么厉害,一定没问题的,等他一放假我们就去看他好吗?”

      “他再厉害也还是个孩子啊!”

      有光眼眶一热,把头埋进景蓝的肩窝,“Mom,trust me,please."

      景蓝轻拍他的背,一直不停地说好。

      我从来都是相信你的,只是还是难过。倒不全是因为出去念书不能一直见面,而是对有光而言,这或许就是他独立生活的开始。送了线的风筝,以后只能自己乘风,父母只能昂着首看它越飞越高直到再看不见。

      成长的结局就是目送。

      在景蓝眼里,有光一直是神的恩典,是她这平生的最得意。明朗不喜欢念书,景蓝倾进自己全部心血和精力用在有光的教育上,有光除了天生自带的理工天才的光环外,现在的满腹诗书一身气度都离不开景蓝的悉心栽培。在明朗还在学习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的时候,有光已经在研究强核力所赋予物质的质量和由希格斯场阐释部分的独立性,这是天赋。在明朗看到风景只会说一句江南真是太美了的时候,有光已经能够念出,“三十六陂春水,白首想见江南。”,这是教育。

      他不仅是她的儿子,还是她的知己和朋友。

      现在这个儿子要离开家很长时间......家里就剩景蓝一个文青了真寂寞啊真寂寞。

      飞机总是快要起飞的,有光跟大家一一道别。他搂弟弟进怀里,“以后没人帮你写作业和混进考场考试了,你要自己加油......不喜欢念书也没什么关系,不要因为你做不好的事情不开心,要一直像现在一样开心......哥哥很快回来,你只需要这样一直明朗下去就好。”

      “爸爸,照顾好妈妈。”

      “谢谢叔叔阿姨的照顾。”

      “那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再见。明朗再见。”

      有光拉起行李箱,最后走到戴帽子低着头的少年面前,“徐云起,我好像一直都没有告诉过你,你弹得小星星可真好听啊。再见。”

      徐云起愣住了,“噢...再见。”

      少年拉着箱子的清瘦背影渐渐远去,云起整个人都还有些晕晕乎乎,难以置信这个人就要离开他们日复一日的生活,到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他或许一年只能见他一两面,再或者连一两面也见不到。

      邓家少了一个人之后气压低了一段时间,但时间的力量总是强大,明朗已经兴高采烈地要搬回有光霸占的自己的房间了!

      他也没忘了自己的好兄弟,“云起,有光走了,你要不要离开那个粉红色的房间,住我那里!”

      明朗这么酷的男孩子一定是要喜欢黑颜色和白颜色的,粉红色什么的最讨厌了,他一直很同情云起要住在粉红色的房间里。

      “唔,我已经习惯了...而且有光哥还是要回来的吧,他回来发现你抢了他的房间一定很可怕。”

      “哼!明明是他抢走了我的房间,当初挑房间的时候他选了个大的好放他的书,后来发现我的房间朝阳就跟妈妈申请,有光要住在有光的地方,妈妈就让我们换了!好像明朗就不需要住在明朗的地方了一样,偏心眼。读书人就是这样阴险狡诈欺负老实人。冬天就要住在这样有太阳的地方才幸福~”

      分明是你自己也嫌夏天住在阳面太热了忘记考虑冬天问题才换的吧......明朗脾气暴躁又不耐热,才换了房间,刚好有光不再练琴,就把琴房改成了有光自己的书房。

      明朗一直都是一个小白眼狼。

      帮明朗收拾好房间,他会自己房里睡午觉。虽然有光并不怎么爱说话,但他一走,好像家里是安静了许多。云起又想起了有光走之前跟他说的话,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来。他弹小星星弹得很好听吗?其实他也一直这么觉得...

      他很喜欢小星星,就像他很喜欢粉红色一样,他不好意思给别人说。他哼起歌来,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Up above the world so high, Like a diamond in the sky.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When the blazing sun is gone…”

      他记不起下面的一句歌词来。

      在他还小的时候,景蓝让有光哄他睡觉,他对有光还是满满的想亲近。有光给他唱《Little Star》,他问有光是什么意思。

      有光会唱这歌的时候就学的英文版,竟然不知道这首歌的中文儿歌唱词,云起问他意思的时候,他只能现翻,“天上一闪一闪的小星星啊,你们到底是什么?你们离这个世界如此之遥远,好像在天空中一颗又一颗钻石。天上一闪一闪的小星星,你们是什么呀?当照耀着的阳光离开...”

      “有光哥哥,什么是钻石啊?”云起忍不住打断了翻译。

      “钻石是一种非常坚固的金属。古希腊人认为它们是陨落到地球上的星星碎片,是神的眼泪。”

      “哦,神也会流眼泪吗,可他们是神啊?”

      “神也会有非常非常难过的时候,所以他们也会哭。”

      “那神为什么要非常非常难过呢?”

      “这个我不知道,等我知道了就回答你好吗?我们先睡觉好吗?睡着了,或许神在梦里就告诉你他为什么哭?”

      小胖子赶紧闭上眼睛。一会儿就着了。

      云起关于幼年的记忆都模糊,连有光给他唱过这首歌都记不大清,但他唱歌永远只能记得到when the blazing sun is gone的歌词。

      当照耀着的阳光离开,小星星也会闪烁光明。

      阳光似乎在美帝生活得很好。周末在李家视频的时候,他看起来人都胖了不少。

      果然他又俘获了两颗少女心。

      李茗莘是景蓝的至交,后来嫁给了一个理科博士,因先生工作原因暂时定居美国。

      “有光在这里生活的很好,有光非常帅,我们全家都非常爱他。”

      “爸爸妈妈,我在这里很好,你们放心。”

      明朗有点想哥哥了,一张脸挤在屏幕前,“哥,我都想你了。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啊。”

      有光温柔地笑,“等你做完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哥哥就回来了。”

      Oh,No!!!

      那本书比城墙拐角还厚,他偷偷撕了中间的许多页,还是好厚!那是根本做不完的啊!

      屏幕里出现个粉嫩嫩的小姑娘,对大洋彼岸这边的少年投以一个好幼稚啊的眼神,彻底激怒了这个幼稚少年。

      “你是谁啊!”

      他的恶声恶气换来了亲妈的一巴掌,“起来,哇噢,是小透吗?干妈好久都没见你了,我们小透长大了一点哦~”

      小女孩腼腆一笑,茗莘把她抱起来,“Dear, send your respects to mommy,tell her your English name."

      “Hello,mommy,I am Sophia."

      Sophia,索菲亚,是景蓝的英文名。她们认识三十年,前二十年几乎形影不离,直到她远嫁。谁能想到当年彼此约好一生都做对方的手足,弥补自己没有兄弟姐妹的遗憾,长大了连见面的机会都很寥寥。她以前还嘲笑自己英文名字土来着,最后让女儿也叫了这个英文名,为纪念她。

      明朗果然是欠揍体质的,“哼,好土的英文名!”

      小女孩十分淡定,“哼,好土的人。”良久还补一句,“土包子!”

      明朗气得恨不能从屏幕里抓她过来揍一顿,“干妈,你能不能帮我揍她!”

      李茗莘乐不可支,“不行哦,明朗,她是干妈的女儿,是干妈最珍贵的宝贝。”

      Oh,No!!!

      妈妈说干妈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他还一直做着长大后拔剑杀入城堡吻醒公主的美梦,眼前这位居然就是有光嘲笑了他多年的......未婚妻。小姑娘比他小很多岁,这些年一直在国外,每次视频聊天他又总是羞涩,今天居然才是第一次清清楚楚地见识他的未婚妻,他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

      李茗莘去美国前,两人戏言要结娃娃亲。景蓝让他在双胞胎里随便挑一个,那时候两个家伙儿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她就随手指个胖点的,就明朗了。这一对双胞胎除了脸,什么都太不一样了好吗......自己选的女婿,含着泪也要坚持到底,不能中途叛变使得兄弟不和,但有光真是太完美了好吗,人绅士又体贴,聪明又能干,此处省略一万字......

      愉快的聊天结束以后...景蓝搂过儿子,“Sophia 这个名字真的很土吗?”

      少年拼命忽视爸爸给他挤眉弄眼的暗示,“就是特别土!妈妈你骗我,她根本就不是美丽的公主,她才是一个土包子!!!Sophia 是我听过比 Peter 还要蠢的英文名!!!”

      呵呵......

      “阿迟,现在马上开车去新华书店给他重新买数学和语文的五三,今天每科必须做够二十页!小样,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撕书啊,你怎么不撕得只剩书皮啊。”公报私仇,景蓝做得得心应手。

      晚上某人一边做题一边磨牙,一边做题一边磨牙。

      景有光是没想到能在波士顿遇到熟人,宋自稼。宋自稼比他大两岁,最后两个人却一起成为中科大的同学。当年的世界数学锦标赛他们两个人均以满分拿到金牌,一个去了麻省理工,另一个去了普林斯顿。

      或者说应该去普林斯顿。

      “我们又要做同学了,还请多指教。”

      “我也只比你早报道一个星期而已。”

      宋自稼笑,“你一点儿都不好奇我为什么要来自费读MIT,而不是去Princeton”

      有光也笑,“一点也不。”

      一万匹草泥马从宋自稼的心头飞过...但他还是正色,“有光,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我有事情想跟你说。”

      醉琼楼,波士顿久负盛名的中餐馆之一。

      宋自稼穿了件白衬衫,很有两分青年才俊的意思。两个人一起探讨了下理论物理学前沿学科的最新发展,又稍稍争辩了两句费马大定理的证明,气氛大好。

      宋自稼端起酒杯,“敬我们要开始的新生活。有光,对今天这一顿还满意?”

      “非常满意,多谢款待。”

      “猜我为什么要请你在这里吃饭?”

      “这个比猜你为什么来MIT读书要有趣多了。你喜欢这家餐厅的名字,对吧?”

      宋词人贺铸有词,长记合欢东管夜,与解香罗掩绣屏,琼枝半醉醒。

      宋自稼低头片刻,似乎是做了一个十分重大的决定。抬头问景有光,“有光,我听说有这样一首诗,为了看看阳光,所以我来到这世上。”

      “嗯,是巴尔蒙特的。”

      “这就是我想跟你说的重要的事情。为了看看阳光,所以我来到世上。”

      一阵长久的静默...

      “你念的是这首诗的题目。”

      “有光,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宋自稼...你的名字有什么典故吗?”

      “稼生于野,而藏于仓。我父母希望我继能野蛮生长,又能被仔细收藏。”

      “很好的名字。我的名字取自《圣经》。也不能完全说是我的名字,如果我晚出生三分钟就要叫明朗了,甚至连这个姓都保不住。”

      “有光,你不是一个喜欢逃避问题的人。”

      随意穿T恤的少年有些无奈,放下还在动的筷子,敛了敛表情。“我以为你已经能明白我在说什么。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诗的时候可能还在妈妈肚子里,后来有了记忆,甚至比背床前明月光还要更熟悉这一首诗。除了最富盛名的这一句之外,这首诗写了什么你可能并不知道,我背给你听。我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看太阳,和蔚蓝色的田野。我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看太阳,和连绵的群山。自稼,这世上不只有光,还有田野和群山。这就是我的回答。你也不是一个喜欢逃避问题的人。希望我们明天还是好的同窗。今晚我很愉快,希望你也是。”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你的意思。你放弃全额奖学金从新泽西来到波士顿,你选的这家餐厅的名字,你身上穿着的那件我们一起为领奖定制的衬衫,还有你写满心事的眼睛。

      宋自稼,多谢你的情意。

      妈妈告诉我,如果有天有人能为我念这首诗那么他一定是非常喜欢我。我从来没想过,还有人能非常喜欢我,竟然念巴尔蒙特给我听。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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