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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体操服的归属 ...

  •   韵律体操结束后,主持人急忙过来留住我们,这时一首振奋人心,让人心潮无比澎湃的《歌唱华夏》响起来。

      主持人开始介绍,今年华夏奥运代表团,艺术体操比赛专用服装,针对每一个服装构成的细节,进行一一讲解,最后“FLOWER彩虹”组合成特定队形与全体参演同学合影,圆满完成表演。

      回到换衣间后,我依然舍不得换下珍贵的服装。

      事实上换衣间的条件也不允许,因为艺术体操服的配饰有可能在穿戴使用时脱落,甚至华夏国家队,在穿戴比赛用服装时均万分小心,几名队员在专用房间内互相帮忙,担心配饰丢失、掉装备而无法找到的情况出现。

      同学们拿着粉团牌牌,在后台出口处等待,想近距离看看奥运艺术体操专用比赛服装,这时有同学在外面喊“FLOWER彩虹”“FLOWER彩虹”值场导员为了防止意外发生,要求同学们回到座位。

      学校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很贴心的安排专车送我们回家。

      我按照说明书,一点一点的处理好服装,然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将天然宝石用特制棉布搽拭后,放入盒子里面永久收存。

      演出结束后的第二天,诸多同学打来电话,要求我将龙之队艺术体操服借给她们摆拍,均被我一一拒绝。理由是该队服已经送去进行特殊清洗,上面的宝石已经脱落需要专业人士缝制,无法外借。

      当天晚上舟河、湛江给我打电话让我看学校论坛,我知道又要面对种种闹剧,果不其然是针对我的,居然还是实名的帖子。

      看到作者名字时我笑了,又是上次说“FLOWER彩虹”拥有特权的人,高一.二班“晨枫。”

      这次的帖子名字是“论集体观念和荣誉与个人得失——桢楠是否应该拥有龙之队艺术体操比赛专用服。”

      内容大概是“如若每一个人,都要将美好之物据为已有,那么我们学校荣誉墙上就会少了很多精彩的瞬间,如若人生计较得失,那么这个人的人生必定会失去很多东西。”

      “桢楠用自己的美,获得了龙之队的服装,可是这份美是属于大家的,应当将该龙之队服装交由学校保管,让同学们都有机会穿上这件出征的战袍,最后我想说的是荣耀属于大家。”

      底下还特别备注:“该服装无可厚非属于桢楠所有,但桢楠应当将其交由母校四中保管,让这份荣誉永远留在这里。”

      我看完笑的花枝乱颤,这是想让我把这套艺术体操服交出去“不可能的,谁也别想从我这里带走这份专属于我的荣誉。”

      我拿出“江宁织造”的卡片,拍照后上传到论坛,然后一个字也没写,做完这些洗漱睡觉。

      第二天休息,我登录论坛,帖子上居然有3千多条评论留言:

      姜糖兔屲屲:“晨枫这文章写的是真不错,就是人很不要脸。”

      飞行实验室的小鹄仙们:“作者晨枫出来,把从小到大的所有的压岁钱都拿出来,给大伙买东西吃。”

      北大盒饭:“一大早就看一个叫晨枫的小强在那里喊,真恶心。”

      淘可爱:“晨枫这人有病吧?以后治好了我们也不跟他玩。”

      宁采臣再也不倩了:“论男人一怒为红颜——晨枫自认为某女生是他的女友,得知该女向楠楠借艺术体操服被婉拒后,其扭曲的心态促成这篇文章,文字何其华美,可文字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个不知廉耻的写手。”

      一包干脆面:“这哥们想的是真不错,就是有点智商略低。”

      论坛管理员(官方):“纯属胡闹”

      蛋炒饭加两个蛋呀:“我是路人甲,打酱油油的,看到晨枫这文章后,我用手机计算器计算得出:酱油一斤6块,一个瓶子1角,总计成本6.1元,如果利用45度角,抛物线原理和物体在万有引力作用下,在空气中运行到达目的地,即作者晨枫头上,经过对比和论证,发现该行为动用的力能和收到的实际效果以及所产生的效应,不成正比。”

      米果儿的蚵仔煎:“晨枫,文章一流,但我给差评。”

      此事在论坛迅速发酵,经过几天的激烈争论形成了两个流派:

      一方认为:“桢楠的奥运龙之队艺术体操服应当归桢楠个人所有。

      理由有三:

      第一是:“桢楠通过自己的努力代言龙之队的服装,江宁织造赠送给桢楠比赛服装样品,衣服归桢楠所有无可厚非。”

      第二是:“这套比赛服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桢楠的各种数据设计和制造的,别人根本也无法穿,最主要的是人家楠楠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来的,与学校和其他人无关,所以应该归桢楠自己所有。”

      第三是:“根据现行《华夏民法典》法律规定,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即一方已明确方式赠送,另一方表示接受。从此不难看出桢楠合法取得该龙之队体操服的所有权。”

      根据论坛数据统计:70%的人认为,艺术体操服应当归楠楠所有,其中 “男生占了总评论数的39%、女生占了31%。”

      另一方认为:“无论桢楠如何取得,在哪里取得,通过何种方式取得,毕竟桢楠是四中的学生。”

      “她因为四中国庆文艺汇演而学习艺术体操的,是学校给了她这次表演机会,正因为这个机会,她才得到了龙之队奥运体操服,因此所得物品理所应当的交由学校保管。”

      “所有权依然是桢楠的,没人想从她手里拿走这套服装,只不过是保存在学校而已,这件事无可厚非,没有任何争议。”

      持这个观点的女生人数为10%、男生占1%。

      其他观点:“这套龙之队奥运体操服,无论归谁都是桢楠的荣誉,并不强求去哪里,但最好由桢楠自己保管,持这个观点的人数为19%。”

      然而论坛上却并不平静,论坛小记者开始随机采访校园内的同学们,在征求同学们同意后,使用各位同学自定义的昵称,来表述大家对这件事的看法:

      小记者:你好同学,关于四中论坛最近争论不休的“桢楠艺术体操服归属问题你怎么看?”

      落落:“这件奥运龙之队艺术体操服,象征着华夏体育竞技精神,是我们华夏所有人的骄傲,它不是一件衣服,是荣誉。额~那个不好意思,刚才你问的是什么来着?”

      小记者:emo~同学你去忙,抱歉耽误你的生活,我很抱歉!

      是三少吖:“现在我个人认为,这件艺术体操服,应当归桢楠。”

      买苹果要用汽水卷:“桢楠无可厚非拥有这件体操服。”

      肉串不加麻辣酱呢:“这还用问吗?你们是不是想占有桢楠的体操服?我绝对不会答应的,我会替桢楠抗争到底,来这位记者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来~来~别走~你给我站住,你给我站住。”
      场面一度混乱中……

      大白兔从不加奶:“谁想出来的?要桢楠交出艺术体操服?来~聊聊来,(脸已经怼到摄像机镜头上)你们这些个人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说白了就是羡慕嫉妒恨,真他丫孙子。”

      小记者:“额~同学请你注意一下文明用语,唉~~这个同学请你和我保持一定距离,同学请保持克制,同学~~!”

      小记者在前面肆意狂奔,一个狂热的同学在后面紧紧的追随着小记者的步伐毫不放松,这个场景被摄像机完整的记录下来,引起整个论坛的轰动。

      一致呼吁这名同学:“爱记者可以理解,但要使用正确的打开方式”从此以后校园小记者不在使用这个话题采访,都对这个话题忌讳莫深。

      但针对这个问题不代表着就此会做罢,争论依然在论坛继续发酵,口水仗呈愈演愈烈趋势,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容、势同水火,最后双方约定操场见。

      中午休息时间,操场上出现异样,三三两两的同学逐渐在聚集,几分钟后操场站满了人,在各自领队的带领下,分成两个阵营开始口水仗,双方在经过3分25秒48的激烈辩论后,被教导处主任带队平息并遣散,然后双方各自回论坛继续口水仗大业。

      学校认为:“此事再不处理,就会出现无法预料的后果。”直接在广播室官宣“桢楠以自身能力获得龙之队艺术体操服,学校以桢楠为荣,由于该服装是按照桢楠身材定制,并且桢楠同学穿上它,具有公众所认可的美感,所以该服装于情于理都应当是桢楠同学的,由桢楠同学保管更为合适。”

      同学们,你们的名字就是四中的骄傲,所以每个学生都是学校的财富,希望你们成为国家的栋梁,未来可期,四中期待你们的无限荣光。

      就此龙之队体操服归属问题,尘埃落定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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