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前夜(三) ...

  •   年轻鹓雏蓦然一惊!
      他慌张护住背上的黑发青年,免得蜘蛛妖腥臭汁液溅到同族身上,自己则伸直了细长脖颈,惊恐地左顾右盼。

      刚才出手的,绝对是蜀道剑阁的剑客。
      可这里怎会有剑客?!

      大荒有三处秘境,一是东海边“烟涛微茫信难求①”的三岛十洲,二是北方“致千里之奇士,总百家之伟说②”的稷下学宫,其三,则是“难于上青天③”的蜀道剑阁。
      巫祝通灵得伟力,文士养气证浩然。

      剑阁的剑客,修剑炼心意。
      只要剑在手中,剑客心里就无物不可劈。

      剑客所过之处,常常会留下如蜘蛛妖这般,奇异一分为二的事物。
      一群疯子。

      但年轻鹓雏环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陌生人影。连峭壁上新生的草木之灵也告诉他,此地没有旁人了。
      那一刹悠长吐息后,便在他背咳得撕心裂肺的李朝霜,理所当然让他忽略了过去。

      毕竟虚弱的黑发青年如论如何也不像一个剑客。
      他身边连一把剑都没有。

      年轻鹓雏转了一圈没找到人,不知这个剑客既然出手,为何还躲躲藏藏。
      背上黑发青年的气息,在蜘蛛妖一分为二后越发低微,他不敢再耽搁,决定先离开这里。

      金灿灿鸟儿盘旋向上,纷沓落英和温暖的风如士兵追逐他们的皇帝一样,追随在他身后。春光照耀裂谷,连深秋里藏在泥土和岩石缝隙中的虫卵都孵化了。等李朝霜缓过劲来,眨着充盈满泪水的眼睛,甚至看到了一群雪白的蝴蝶,从他面前飞过。
      四周鸟语花香,李朝霜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什么世外桃源。

      然后他发现,鹓雏已经带他飞过鸟巢所在洞穴的高度,继续向上。
      ……要离开?小鸟儿才在这里通灵了东皇太一,三天之内,这里都是春神的福地,灾变妖魔无法靠近,可以说是十分安全了,为何急匆匆离去?

      李朝霜抓住年轻鹓雏背后的羽毛,以引起小鸟儿的注意。
      年轻鹓雏感觉到了背上人的动静,回过头来。

      几缕青丝粘在他沁出冷汗的颊侧,咳嗽太久,李朝霜的嗓音不可避免变得低沉沙哑,但柔软的质感不曾变化。
      他问:“怎么了?”

      “有个不怀好意的剑客,”年轻鹓雏一点没想过隐瞒,回答道,“这里不安全了。”

      李朝霜还沾着泪水的眼睫颤了颤,开始思索他哪里不怀好意了。
      ……他既要将误会说开,哪怕再无力,也得在小鸟儿面前显出一点,免得真相揭开后小鸟儿恼羞成怒,他连对等谈话的资格都没有。

      不长毒牙的蛇只配端上桌,拔了利爪的老虎连猫都不如……但要说不怀好意,李朝霜真没有啊?
      疑惑片刻,他忽而猜测到了什么,眼神带上一丝好笑。

      李朝霜问:“你怕剑阁的剑客?”
      年轻鹓雏顿时沉默。

      过了数个呼吸,这只小鸟儿才结结巴巴嚷道:
      “我怎会害怕!我怎么会害怕那群疯子!我只是不喜欢剑客罢了!我只是……我只是和他们待在一块儿就觉得不舒服!”

      “哦,”李朝霜眼里笑意更盛,愉快如溪水在他眼中潺潺流动,“你现在不舒服吗?”
      “当、当然没有了!”年轻鹓雏道。

      可一个剑客就在你背上啊,李朝霜愉悦想。
      他虽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拖油瓶,却勉强能够拔出心剑,哪怕一身巫祝打扮,自称剑客也没有问题。

      没想到小鸟儿竟然这么害怕剑客。
      唔,难道是当初剑阁上那件事?

      是吗?不是吗?

      李朝霜还记得初见这只小鸟儿的一幕幕,但对小鸟儿来说,他当时应该不曾真见过李朝霜的真容。
      更别提,那时的他,身上定然不会有天晓得从哪里来的羽族气息。

      李朝霜不由陷入回忆中,直到感到一道更鲜明的温暖。
      忍着头疼,面色惨白的黑发青年抬起头。

      阳光于他眼睫泪珠上闪烁,年轻鹓雏已带他飞上高空,俯瞰群山。
      而就在此刻,通红炭球般的太阳,从东方的连绵山峦后跳了出来。

      当光芒照射下来时,李朝霜一双金眸惊吓般瞪大。

      半面天穹都是鲜艳的橙红,有如轻烟的云霞变幻着月季般的娇嫩色泽,从粉到浅紫深紫,边缘则是橙金。
      远处的青山几乎融化在了这些鲜明的颜色里,唯有如海的云层,掀起巨浪翻涌。
      这些云是淡粉色的,一直到近处才过度成钴蓝。从云海中冒出的一座座山峰亦是,在颜色和明暗的过渡里,充满了不真实的瑰丽。

      如此辽阔的天空。
      如此壮美的大地。

      ……李朝霜从未见过。

      高空寒风吹拂,但年轻鹓雏适才通灵造成的影响尚未消弭,落在李朝霜皮肤上的风,依然是春天般温柔而暖和的。
      和下落的时,所感觉身体消融在风中的畅快不同,但这样的柔风同样令人沉醉。

      李朝霜仿若生出了双翼。
      可惜这是错觉,是小鸟儿将自己的双翼暂时借他一用。

      然而,仅仅是这短暂的借用,李朝霜那颗早被病痛折磨得千疮百孔的心,竟如年幼时的他那样,欢快地跳动起来。

      那一年,他也是在这样的心跳里,注目一只小鸟儿振翅高飞,缩小成天空中分辨不清的黑点,离开地毫不留恋。
      而此刻,李朝霜想起,他曾和这只小鸟儿有一个约定。

      单方面的约定。

      哪怕李朝霜心愿早已改变,可世间竟会有这般奇妙的缘分。
      哪怕他完全明白,小鸟儿所渴求的,正是他无法给予的。

      但既然有机会,在归去幽冥前,他真的想做到一件事。

      李朝霜陷入深思。
      如果真要这么做,不能解开这个误会了,他反而该加深小鸟儿的误会才是。

      “啊。”年轻鹓雏听到背后的黑发青年,忽然叹息。
      然后他再一次,轻轻抓住小鸟儿的羽毛根处。

      年轻鹓雏无父无母孤身一鸟成长至今,对他而言,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亲昵。若非细羽覆盖了他的皮肤,李朝霜肯定会发现,这只鸟从头到尾巴尖儿都是红彤彤的。
      但年轻鹓雏对此并不排斥,甚至想要更多。

      他感到黑发青年俯下身体,整个人贴在他背后,慢慢开口。
      那是笃定的口吻,道:“你想娶我。”

      黑发青年声音很轻,这句话却如雷霆,炸响在年轻鹓雏耳侧。
      万万没想到,自己心思会给人如此直白粗鲁地讲出。不仅想和同族做这样那样的事,还想和同族永远待在一起,组成家庭,不再分离的年轻鹓雏,一时间连人话怎么说都忘了。

      而李朝霜并没有给鸟儿震惊的时间,继续笑道:“可以啊。”
      年轻鹓雏:“唧唧……嘎?!”

      就这么同意了?
      年轻鹓雏整只鸟都晕头转向,全凭本能乘风滑行。

      李朝霜已将自己埋入年轻鹓雏柔软的羽毛里,他轻轻咳嗽几下,冰凉的唇轻触鹓雏的后背,从那里汲取一点温暖。

      然后,他才小声又清晰地要求:
      “小鸟儿,送我去不周吧。”

      不周,乃大荒最高峰。
      大荒人自称离乡人,传闻离乡人并非此世之民,而是从天而降,追随东皇的璀璨光明,来到大荒的开拓者。

      落下时,他们首先抵达了不周山顶。
      那是难以攀越的高山,也是离乡子孙的源头。

      同时,还是大荒一等一的苦寒之所。
      李朝霜这样的病秧子,光凭借自己力量,绝不可能抵达的地方。

      年轻鹓雏又激动又喜悦,但同时也感到疑惑。
      “去不周?”

      “是啊。”李朝霜的嘴角一点点上翘,但依然称得上温婉柔和。
      他道:“我要去不周山,杀一个人。”

      ***

      “结果没能杀了他。”
      一个低沉声音不悦道。

      “暴露东大封的情况,引走李朝露,又动暗棋,好叫三岛十洲的大阵露出空隙,结果你主子夸了无数次的‘黑鲨’,连人都没有见到?”
      低沉声音连连讥讽:
      “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等那个病秧子自己死掉。”

      南大荒群山刚刚迎来日出,东海的天光却早已亮起许久,只有微风还带有一点清晨的凉意。
      大荒陷入群雄割据民不聊生的乱世,已有二十年之久,但在这座距三岛十洲最近的港口,许是巫祝们的庇佑,可见渔民们大声吆喝,推船离港,间或避让回港的商船,好热闹一副和平繁荣的景象。

      便是在这和平繁荣的景象里,站着两个格格不入的人。

      一三十来岁的男子,皮肤白皙,嘴角一颗小痣,穿着绿绸子的曳撒,下摆的马面褶上绣有精致的红白飞鲤,他头发整齐地梳进乌纱帽,鬓边插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牡丹,通身富贵气息。
      这打扮,一看就是皇家的侍卫,马面褶边的红白飞鲤,则属于摇摇欲坠却尚未完全覆灭的大泰皇朝。

      如此看来,绿曳撒男子是明显的上位者,可他却不是那个低沉嗓子训斥的人。
      那个一点也不客气的家伙,站在绿曳撒男子右侧,头戴一顶黑纱垂到脚背的幕篱,看不清身形面貌,也分不清男女。

      这两人出现在这里,实在太奇怪了,偏偏港口来往的渔民和商贩,没一个人眼神停留在两人身上。
      这让他们得以在这大庭广众下,交谈绝不能泄露的言语。

      上三岛十洲行刺,谁会有万无一失的把握?黑鲨刺客们的失利,绿曳撒男子没有一点动容,甚至辩解道:
      “大人若是这么想,尽可以等公子朝霜病逝。”

      这是句废话,不见面貌的人道:“二十年了,谁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死。”
      然后他第一次柔和了声音,道:“当然,我可以再躲上一百年,两百年,岁月于我毫无意义。我熬死了几十代大司命,再熬死这一双天眼也不要多久……不过,你主子等得起吗?”

      “……”
      绿曳撒男子的主子,大泰的天子,当然等不起。
      他只能问:“一定要等公子朝霜死后,才能起事?”

      “他是李氏的天眼。”
      不见面貌的人说,他语气轻柔没有变化,可直直垂落有如长筒的黑纱幕篱,不因港口微风飘动,却因佩戴者情绪的起伏开始张扬,“哪怕他不会祝咒,按理说无法发挥一点天眼的用处……但二十年前,他偏偏毫无缘由出现在那里。”

      天眼可窥视过去、现在、将来,可窥得整个大荒运势变幻下细碎的片段。瀛洲李氏传承天眼的血脉,才得以牢牢掌握九歌中的大司命和少司命——掌握生与死的祝咒。而他们这样暗中密谋的人,谁不怕有眼睛遥遥在看?
      若非二十年前的李朝霜,他们所谋之事早已实现。

      绿曳撒男子并未经历二十年前的事,对那次秘密的失败了解更是不多。不过他确实感受到了,李朝霜会带来麻烦。
      他低下头,道:“大人,‘黑鲨’没能杀死他,但他们还是有一点用处,至少,至少,死之前,他们有传出一个消息。”

      不见面貌的人沉默,绿曳撒男子继续道:
      “公子朝霜离开了瀛洲岛……已不在三岛十洲的保护中了!”

      黑纱幕篱突然荡出一个巨大的弧度。
      不见面貌的人声音依然冷静,问:

      “他在哪?”

  • 作者有话要说:  小鸟的偷人抢婚结束了,主角的骗婚开始了【doge
    无预收开文结果发现收藏少得要上不了推荐,求收藏撒花!*★°*:.☆( ̄▽ ̄)/$*.°★*
    ——————
    注①、③: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蜀道难》
    注②:司马光《稷下赋》
    11/6小修
    11/12小修
    11/22小修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