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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情 ...

  •   在A探长先期支付了一杯茶的钱以后,我们要了两杯茶。
      “对不起,请不要怪我小气——头期预付款50%,这是我们的行规!”今天新出台的行规,专为眼前人制定。有缘见到传说中的A探长,也许我该形容一下他的外貌。但是,很抱歉,我对一切长相在潘安宋玉以下的男人,都没有描写的兴趣。“让我们开门见山吧。所谓‘聚无好聚,会无好会’,我知道你一向无事不登三宝殿,必然是以请客为幌子,其实有案件求助于我。不管是无意听说还是有意推荐,总之,你从AC论坛得知了我的名字,并找到了我。不,别把你那错误百出的资料拿出来了,我自认为擅长的领域是人性分析,但并未在任何比赛中获过奖。圈子里有个人号称‘万年不获奖’,那个人就是我!”
      A探长面色青灰,大概在想:好啊,敢抢我台词……但终究无可奈何,只得认命地用做过十几次都一模一样的动作掏出文件,以说过十几遍还是同腔同调的口吻说:
      “范先生,男,42岁……一脸被害人的模样,你不看也知道……明星风范模特公司的老板,在圈子里小有名气,虽然你一定不看娱乐版,但应该已经从本次征文中听说了……”
      “这回他又怎么死的?”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也许这次活动应该改名为“范先生的八百万种死法”?(注:劳伦斯·布洛克作品《八百万种死法》)
      “砸死!本来都快到家了,走在楼底下,一个花盆掉下来,啪!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听着像意外呀。”
      “可你别忘了,他不是别人,他是‘范先生’。这个人的死有可能这么简单吗?”
      我一琢磨,也是,“那你描述一下案发过程吧。”
      “范先生住在一个拆迁户回迁的小区内……”
      “你等会儿!且不说咱AC市也玩这旧城改造吧,就那么一个牛到整天有人想杀他的大老板,住一拆迁楼?像话吗?怎么也整一别墅啥的呀。”
      “别墅不是范太太住着呢吗?这栋房子,是他利用关系和门路,用很便宜的价格,从拆迁负责人手里偷偷买来的——扣压公房,违法私售,这件事情很灰色。纵然是以交流电(注:也是AC)命名的城市,也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因为和妻子关系不睦,范先生经常不回家,就住在这里。而且,这个地方,也是——我在后文就会跟你说到的——他对旗下模特进行‘潜规则’的重要据点。”
      “好吧,你接着说。”
      “由于小区是为拆迁户所建,所以质量极差,布局拥挤,户型不合理,且拥有世界上最糟糕的物业。整个小区包括东南西北四栋楼,中间夹着一小块绿地和一个小空场,空场上有些健身器材;它们的下面,是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楼与楼之间距离极近,阳光几乎照不进来,即使是白天,也相当阴森可怖。而这一圈楼外边,紧邻着二环的一条辅路,整天车来车往,噪音污染、爆土扬烟、废气排放,实在不是个和谐的生存环境。而小区的停车场,在要挟业主购买车位无果后,被物业给外租了,所以有车族只好把车停在小区外面距离不远、收费相对便宜的停车场,再步行回家。
      “范先生也是如此。周六傍晚,他停好车后,走回小区。在阴冷的内部正方形中,他必须走一个L形,经过侧边那栋楼的楼下,才能走到自家楼门口。而就在他走在侧楼之下时,惨剧发生了!
      “为什么不可能是意外呢?除了范先生本人的特殊性,还有更可靠的原因。
      “那盆行凶的花,来自那栋楼最高层22层一户人家的阳台。那家人员构成非常简单,普通的一家三口。爸爸几个月来一直出差在外;妈妈整天在单位加班,案发时刚刚到家;而周末放假的孩子,上午出去跟同学踢球,踢完领了一个回家,接着和他一起玩。俩人一到家就开始追跑打闹,满屋子撒欢,连鞋也没来得及换,把客厅、主卧、侧卧甚至厨房、厕所,到处都踩上了泥脚印。闹够了打开电脑,一个用键盘、一个用鼠标,合作打一个小游戏——不知道叫什么,一个满屏幕飞子弹、击落敌机的游戏,我们局里闲得没事的时候也玩它。这俩整整一下午都踪在电脑前,案发那会儿正要通关呢。所以,那个时刻根本没有人在阳台活动,完全排除了谁有意或无意碰落花盆的可能。
      “那么,会不会是风吹的呢?据气象部门的数据,那天风力只有一二级,完全是‘吹面不寒杨柳风’。”A探长的这点文采,估计是当同人男的过程中积攒的,“而且风向,”他低头看了看我资料上难得正确的一行字:此人路盲,严重不识方向,“我就不说方位名词了……如果把花盆掉落的一侧称为楼内侧,那被风吹到的,就是楼外侧。风吹过来,会被楼体挡住,绝不可能刮掉另一侧的花盆。为保险起见,我们还做了还原实验:就用那株植物,买同样的花盆,装同种同多的土,放在那个阳台相同的位置,疏散楼下群众,在阳台里面开鼓风机,使劲往外吹它。实验证明,除非是特别强猛的风,否则不可能达到那种效果。而案发当天的条件,完全无法满足。”
      “说了这么多,已经彻底排除意外了,那就是人为的喽?下面该找凶手了,说说嫌疑人吧。怎么样?还是那几个吗?”
      “还是那几个。第一,Apple小姐,上月底因T台设计不合理,走秀时失足跌下当场死亡。法院支持了其家属的诉讼请求,判范先生赔个底儿掉;第二,Lemon小姐,就是她向我们反映,自己被潜规则侵害的现场,就在那栋拆迁楼里。这两位天香国色绝代佳人,一个是祸戕己身、惠及亲人,一个是可怕的女人,都不用说了,照片也不给你看了,我知道你只对美男感兴趣。第三个,范太太,算了,范太太也省了吧。”
      “怎么?是因为她与前两人一样,已经完全排除嫌疑了吗?”
      “这是其一。至于其二,”他又看了眼我的资料,“水天先生,不要太谦虚了,谁说您没有获过奖呢?去年论坛成员自发推举评选的,超级民间山寨大赏,你不正是‘行文行过二十章,赶英超美啰嗦奖’的得主吗?一个举世公认的事实是:虽然您的推理只是差强人意,但您的啰嗦能力,已经足以媲美大众偶像阿加莎·克里斯蒂。像您这种单方面无限趋近世界级大师的人物,如果我把已排除的线索都告诉你,咱们这篇文章一定会超字数的呀!”
      这是现世报吗?来得好快!我要回去查查A探长的人设,看看有没有“毒舌”这一项。
      我无言以对,唤来侍者续水,A探长接着说:
      “总之,三位女性就不用考虑了。我们比较在意的,倒是那个神秘男子。”
      “神秘男子?穿了身褐色衣服?还是名叫奎因先生?”(注: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褐衣男子》、《神秘的奎因先生》)
      A探长耐人寻味地白了我一眼:
      “这要从本案的目击者说起。要说无巧不成书,这种案子居然有目击者。一对新婚小夫妻,住在那栋楼里,跨着胳膊一起出去烛光晚餐。出了楼门,刚一拐弯,与范先生打个照面,眼睁睁看着他被砸在那儿。女的当场惊声尖叫,男的马上搂抱安抚,一边掏手机叫急救车并报警。一般看见一个花盆从天而降,第一感觉都是意外,而这位是个律师,知道像这种高空坠落物伤人事件,都适用举证倒置原则。别的案子,那是提议者举证,你说是谁,你拿出是谁的证据来;而这种公共安全伤害案件,为了保证即使真相不明被害者也能得到赔偿,一切可能要为此负责的人,他们来举证,证明这件事和自己没关系。如果不能证明,则视同有关,即使这种‘非无关者’有N个,而众所周知责任人只有一人,那N-1个无辜的‘相关人’,却也要一起赔偿。这是个看似不公平、但其实非常人性的法律规定。放在这个案件中,也就是说,如果不能确定这盆花到底是谁家的,那这一栋楼的高层住户都不免牵涉其中,甚至最终委屈地掏腰包,而这里面还包括目击者自家。这位男士深知其中利害,自然会留心,非常幸运,他们晚餐后的安排是去国家大剧院听歌剧,所以随身携带着望远镜。拿出来往上一看,一家家一户户的阳台,有的用护栏围起,有的用玻璃封住,这些大概占了半数,剩下比较有嫌疑的,只有22层一家,因为非常明显,那家阳台摆的一溜花盆中间,恰好有个空档。他正要放下心来,忽然!他看见楼顶天台上蹲着一个人!”
      “蹲着一个人?怎么个蹲法?”
      “天台四周砌着半人高的水泥围栏,那人蹲在围栏上。当时天已擦黑,能见度不高,能看清花盆,因为那家用的是清一色的白瓷盆,颜色醒目,而楼顶就只能看出边缘凸出一块,像个蹲踞的人形。那人就那么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好像在默默观望楼下的动静。目击男士毛骨悚然,像中了定身法一般,直愣愣不错眼珠地看着他,一直看到了三分钟以后,急救车赶来。恐惧被打断,他很自然地去引导救护工作,把白大褂带到地方,简单介绍情况,医生们查看伤势,判定死亡,折腾了一阵子,再往上看时,那个人已经不见踪影了。
      “又过了两分钟,我们警方人马赶到。目击者极有条理地详细说明了情况,我立刻要人封锁了楼门,禁止外出,派了一小队上天台抓可疑人。他们上到楼顶,用步话机报告说,没有,应该已经跑了。我吩咐他们留在原地仔细勘查,问身边一帮围观群众,刚才有个人从楼里出来,有没有谁看见了。大家都摇头,只一个姑娘说有,她看到有个人离开了。她也住这栋楼,早早吃过晚饭出去散步,回来发现自家楼下聚着一堆人,听说是出事了,死了人,便想挤到圈子中心看个究竟。但她身单力薄,前面的人又不肯让,正在着急,突然被人从旁边挂了一下。她心里一火,顺势转了半圈,想数落那人两句。而对方一见撞了人,也顿下脚步,微侧了下头。姑娘见他也不道歉,动作僵硬着好像挺蛮横,忽然觉得有点害怕。这人身量足有一米八,一身衣服——不知是不是光的错觉——看着脏兮兮的,应该露出的一条脸被又浓又密、有点油腻卷曲的黑发挡住了,什么也没瞧见。而且,就着他侧过的身子,姑娘看见,他的右手好像搁在左胸前。她神经质地说:‘也许是我想太多。但如果让我说,他那只手是在干什么,我说是在掏枪。’总之,是个危险人物。你说,这架势,她还敢说什么呀?自然是没脾气了。那人等了几秒钟,没动静,便走了,看方向,是出小区去了。而之前他撞她的路线角度,应该是刚从楼里出来。
      “我听过后,虽然不能确定这是不是楼顶的那位同志——毕竟,之前的目击者无法提供任何形貌细节,但还是派出一小拨人尝试追踪,其实心里对结果不抱什么希望。楼下的事料理完毕,我带着人上了22楼。”
      “等等,这个22楼有问题呀。我之前就想问了,这家的爸爸、孩子及其同学的不在阳台证明是很充分的,那个妈妈呢?你说她‘刚到家’,这是怎么算的呢?刚到家难道就不能去阳台了吗?”
      “问得好,我正要说到。这位母亲到了家,正在掏钥匙开门,恰好旁边门里的邻居拎着一袋垃圾要出去扔,俩人碰上了。两家是拆迁前的老街坊,关系不错,就一边开锁,一边顺口聊了两句,等她开门进屋,正要跟人道别时,阳台方向传来一声惨叫——目睹血腥场面的律师夫人的惨叫,两人都听见了,但都莫名其妙,面面相觑一个,然后相视一笑,正式分手。这位关上门,正想去阳台看个究竟,忽然察觉到家里一个灯都没开不太对劲,儿子应该在家呀。一团漆黑中仔细观察,只有儿子那屋的门口微微透出些亮光,里面还传来说话声:‘刚才你听见了吗?好像有人叫。’‘别管那个啦,注意,关底出来了,打死它咱们就通了!’儿子应该独自在家,这是和谁说话?而且一听就知道这俩干什么呢。她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冲进去,果然看见儿子非但没有乖乖学习做功课,还把同学带到家里打电脑游戏。她力持镇定地数落了两句,‘这样会把眼睛弄坏’,顺手一开灯——看见满屋子的黑脚印,彻底崩溃,不管三七二十一雷霆大怒,把俩孩子一起批斗了。等训到了一个段落,气息平稳了一点,终于意识到把别人家的孩子也连坐了,好像不太合适,就把他先轰走了。我们上到22楼时,那孩子刚从门里出来,看见我们就扑过来:‘警察叔叔,快救救小志吧,他妈要杀了他了。’我们进去时,这位母亲正在用最恶毒的语言对亲生骨肉进行人身攻击,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经过一番安慰和询问,竟然发现,她是最后一个见到死者的人!”
      “怎么?他们认识?”
      “不认识。事情是这样:这位母亲也开车上下班,而且大家都把车停在那个停车场。她那天下了班,里面已经停得很满了,好容易找到空地儿,却因为倒车慢了点,被范先生抢了车位。她很恼火,特意等那辆车的车主下来,想看看这缺德人是谁。因为范先生长了一张典型被害人的脸,特征明显,所以她记得很清楚。后经一番波折,她终于找到了另一个车位,停好车离开时,却发现应该早走了的范先生,却因为仨瓜俩枣的停车费还在跟管理员争执——你知道,范先生估计要赔水果小姐们一千五百万,财政拮据,而且他生性就吝啬。目睹这一幕的人,幸灾乐祸地笑了笑,迈开大步就走了。她着急回去给孩子做饭,走得很急,把范先生甩在身后好一段距离。”
      “等等,让我整理一下:范先生滞留停车场,这位女士领先走在回家的路上;范先生结束争吵,隔了一段距离走在她身后,两人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女士进了楼,范先生在后面继续走;女士上到22楼,正在家门口和邻居说话,范先生正走到她家阳台下,被花盆砸死。这件事真有趣啊。”
      “更有趣的还在后头。我们这边问完了,天台搜索队也下来了。他们发现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因为楼顶土大,所以痕迹很清晰,他们找到了非常新鲜的脚印,根据长度按公式计算,脚印主人的身高,至少180公分。水泥围栏上也发现了同一的脚印,这个人果然蹲在上面过,望远镜目击者并没有看错。而最重要的是,就在他所蹲位置下方、围栏的角落里,放着一根竹竿。来,这是竹竿的照片。”
      “不用了,我知道什么叫竹竿。”
      “竹竿上的粗糙处,还挂着一条白线,大概是从那个人的衣服或者什么上面剐下来的。”
      他扔过一个证物袋,这倒值得看看。是很粗的白线,感觉相当结实、有韧性。
      我一边端详,一边问他说:
      “然后,你想必找了身高相仿的同事,腰系安全绳蹲在相应的位置,于是发现,他的臂长加上竹竿的长度,足以将顶层22层阳台上的花盆捅下去,让它砸在某人头上?”
      “不错。我们有了这个假设后,又收到好几条疑似相关的线索:
      “第一、类似事件,远不止这一起。开春了,很多居民从花市买了盆栽回家养,有些放在阳台上,然后也没人碰它,就莫名掉落了。如果没有这桩流血事件,谁也不会当这是个事儿。楼里邻居大多情感淡漠,有些根本不说话;就是熟识的,也顶多是遇上了顺口抱怨一句,谁也不会把大伙儿凑到一块,专门坐下来讨论这个事儿。所以,信息一汇总上来,所有人都很惊讶:这一个小区里,无端掉落的花盆,共计25个之多!而且都集中在案发前这几天,而近来一直天气静好。
      “第二,这个神秘男子,曾经一度跟踪过范先生。案发后,我们去调取了小区门口的监控录像,果然,有这么一个人,在救护车来后、我们赶到之前,出了小区。因是黑天拍摄,画面质量非常要命,只能大概看出,基本符合女证人的描述。而案发当天,他大约在中午就进入了小区,还牵着一大摞什么东西——他把它们捆好了,用绳子在身后拖着走。我们暂时对不明物体存疑,又快速查看了之前许多天的录像。结果发现,从本月初开始,回家的范先生身后总是跟了个人,就是这位,绝对没有错。死者自己当老板,工作时间相当自由,每天去公司照一眼,经常下午两三点钟甚至中午就回来了,之后再有什么安排另说。所以,那些跟踪录像都是光线相对较好的时候拍摄的,清楚多了。”
      “我提个问题:既然范先生作息如此,案发那天,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
      “这不是Lemon小姐的案子下周一开庭,他跑去跟律师套招,一直套到那会儿。这几天他都这样,全天候泡在律师事务所,很有点如临大敌的意思。而他和停车管理员争吵,也是为此:范先生认为,他以前回来得早,现在傍晚才回来,等于少停了好几个小时,可管理员还收他一样的停车费;但管理员说了,以前是回来得早,但还老开出去夜生活呢,所以停车时间并不比现在长,收一样的钱完全公平合理。俩人掰扯不清楚,打起来了。”
      “那,那个人跟踪他,也要开车喽?在后面尾随着他,一路跟他到家?”
      “不。停车场也有摄像头,却从没有那样的人出现过。我们推测,这个人知道范先生平时大致的下班时间,就在小区门口附近蹲守,等目标走进小区,他便现身跟随,但不到两分钟就出来了。好像只是陪他走这一段路,看着他进了楼门随即折返,感觉是——送他一程,只不知道是送别还是送葬。”
      “既然如此,范先生这几天晚到家,他不是要等很久?他等下来了吗?”
      “他不是没等下来,他是根本没有等。就在范先生改变日程的这几天,从月初一直持续的跟踪突然停了。但他并非不再出现,而是不再追随范先生的脚步。他开始不定时地出入小区,有时上午,有时下午,而且不再是来来就走——他在小区中滞留,半小时一小时不等。”
      “然后,花盆的神秘掉落事件就发生了?不过,我真不明白,这么一个可疑人物,近一个月的时间诡秘出没从事可疑活动,案发当天还拖进来那么一大摞可疑的东西,小区保安都死了吗,居然没人上前问一句?”
      “你忘记他们是全世界最糟糕的物业了吗?保安们根本不愿辛苦站岗,只会呆在能看见摄像监控的屋子里,但也没人盯着屏幕,整天凑在一起打扑克。我估计,就是那提供了诸多重要线索的珍贵的摄像头坏了,他们也不会知道。”
      “幸亏它很争气,没有坏。”
      “小说里的摄像头一向很争气,它们会视剧情需要来决定自己要不要坏。”A探长来了个经典的总结,“不过,还有更争气的。或者,这不是它的功劳,而是嫌疑人的配合。你知道,小说里的嫌疑人偶尔也会很配合。”这是幽默上瘾了,“就在他结束跟踪前最后一天,给了我们难得清晰的一幕。”
      “你看见他的脸了?”
      “看见他的脸我还找你呀?”和对待前十四位推理迷的彬彬有礼不同,A探长跟我说话相当不客气,看来十四这个数字是他的临界点,“一般情况下,摄像头又高又隐蔽,很难拍到近乎特写的画面。但那天,那个人意外地在摄像头下方停留,这是我们能得到的最近的距离。但即使如此,由于像素太少分辨率太低,人看起来依然是黑白灰三色凝聚而成的色块,只能看出他确实很高——跟旁边的景物对比就知道;他的穿着显得灰涂涂的,要没有证人证言,我会觉得是镜头脏了;他的头发真的很浓密,比别人的都黑一个颜色。我们对他形貌的了解,主要就是从这儿来的。”
      “那这次意外停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
      “他慢慢地走过来,从大致的身形判断,他应该是双手插着口袋,缩着脖子,低头看着路面。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他突然驻足,维持那样的姿势原地站了片刻,然后缓缓地如慢镜头一般转身——抬头——仰视,好像是在仔细端详那四栋楼的楼顶。”
      “他转脸时,难道没有恰好直面摄像头吗?”
      “他从另一边转的,把后脑勺给了我。”
      “所以你对他的黑发有深刻的见解,好吧。”
      “然后,他就那么站在那儿,左左右右看得很仔细——从他脑袋的轻微摇摆可以发现。好一会儿之后,他用同样缓慢的动作,把一直揣在衣兜里的手提了出来——看到这里,我们眼睛最尖的同事叫起来,说兜口好像有东西掉出来。马上多次回放,果然,有什么从兜口里伸出来,但并没有掉在地上,就是在那儿悬着,应该是浅色系的,跟他衣服的颜色明显岔开了。我们尝试用高科技清晰画面,但还是看不清楚。”
      “纵然如此,也该颁那个摄像头一个‘见义勇为好市民’奖。”贫嘴过后,我转念一想,“等等,案发那天,他拖着一堆不明物体进来,虽然可能没有停留,但拖着东西走得肯定没有单个人的时候快,也应该有一个时刻,画面是相对清楚的。你们有没有详加研究,然后得到某种猜测?”
      “我们研究过,那东西是个长方体,从拖动者的轻松劲儿来看,应该不算沉重。但我想不出它会是什么,直到我们收队离开,一个同事被挤得太靠边了,碰倒了堆在墙边的纸箱子。”
      “纸箱子?”
      “是,就在案发现场旁边,挨着垂直下来的一溜阳台——那惹祸的阳台,而且是在范先生走过来的方向。箱子个数不少,占地很宽,竖着码了好几层,挺整齐,也很高。虽然距离尸体如此之近,但因为存在得太过明目张胆,大家反而熟视无睹,从它前面过来过去多少趟,也没人注意。看箱子上的字样,里面的东西是装修材料,这出现在居民区实在太正常了,也许是哪家人临时搁在这里的。可是这一碰倒,就发现里面是空的,全打开全是空的。这就不对了,如果是丢弃,垃圾桶离楼门更近,而且也没必要把不要的东西齐刷刷摞起来。问过物业和业主,根本无人认领。”
      我略一沉吟:是了,那样的纸箱,打开咬合处,就可以变成一片;长方形的纸片一层层摞起来,就是个长方体;而且也不会太重。可是,要怎么证明这就是那堆不明物体拖进来后组装的呢?有什么证据?对!
      “把纸箱压扁时,它并不会听话,它会鼓起来。一般人的本能反应,就是拿脚去踩。怎么样,发现脚印了?”
      “巨大的脚印。一米八。”A探长赞赏地笑笑,“除此之外,我们还有证人。”
      “哦?”
      “在纸箱招领的过程中,这位证人出现了。一个六十五岁的老头,退休在家,周末要送孙女去学小提琴。小丫头不爱去,一直磨蹭,老人拎着琴箱,在后面轻轻推着她后背,这么拥着她、扶着她、哄着她:‘小祖宗,快走吧,要迟到了。’就这样出了楼门,祖孙俩应该向左拐,小孙女却往右看:‘爷爷,那边有人在搬家。’爷爷一边催她走,一边回头看了一眼,就见一个高壮男子,在那儿鼓捣那堆箱子。但他丝毫没觉得不对,这里面有个背景:由于这四栋楼质量极差,与开发商一个鼻孔出气的物业的所作所为更令业主怨声载道,大家决定联名上告,负责人就是那位律师。诉状中有一条,是‘入住不久的新楼,墙体已经出现裂纹了’,而法院不久之后就会派人来调查。这回物业慌神了,从星期一开始,便雇人重新粉刷墙壁,想把裂纹都盖上。大家也不理他,由着他上蹿下跳,毕竟,楼道里的能掩饰,住家里的还都裂着呢,不怕没有证取。可这种姑息酿成了恶果,就是充斥楼中的刺鼻的涂料异味,据说刚刷完那会儿熏得人脑袋疼,出门都要掉眼泪,大家是想尽了办法跑味儿,到案发的星期六,稍微好了点,但依然呛人。为什么周末傍晚发生的血案,能那么迅速地聚拢那么多人?除了国人爱看热闹的特性外,也是因为大伙儿都不爱在楼里呆着。楼下的空场虽然又小又阴冷,但总能喘气。我们所有的证人都会在作证之后顺口抱怨两句这个,比如律师夫妻其实并没有那么浪漫,而女证人平时也没有散步的习惯,只是都想方设法逃离这个环境而已。就连那位母亲和女邻居的那两句几乎与凶案同时发生的对白,也是关于这个:‘怎么还这么大味儿啊?’‘就冲他这么虐待咱们,这场官司也要跟他打到底。’说实话,在楼里调查的时候,我们也是忍着恶心呢。”
      “我对您的‘工伤’深表同情……”
      A探长和我抢话:
      “所以,当老者看到那个怪人时,以为又是物业派来亡羊补牢的,根本没当回事。”
      我再抢,话语权物归原主:
      “但是话说回来,你还真够幸运的。应变神速的望远镜律师,过目不忘的散步女青年,与死者缘定今生的火爆妈妈,电光火石的瞬间也能看清一切的超级爷爷……如果有幸破案,你真该感谢这些百年不遇的特A级金牌目击者。”
      “人民群众一向是我们破案的源动力嘛。”
      “你再说套话我就走了!赶紧往下说!之后怎么样了?”
      “我们根据影像资料和散步女青年的证词,整理出了此人的大致特征,然后询问范先生身边的人,对这么一位有没有印象。他的助理声称没有印象,却提供了另外一条线索——她某日走过范先生办公室门口时,门开着,她看见他在讲电话,声音传出来,嗓门很大,应该是在发脾气。”
      “这有什么的?像范先生这种人,发脾气应该是常事吧。”
      “是,但‘对着电话’发脾气却不寻常。不管是人家打进来,还是他打出去,通常,能和范先生通电话的,只有三类人,而对财势人物,他是点头哈腰的;对生意伙伴,他是虚伪谄笑的;对旗下模特,他是油腔滑调的——这人要不得了。所以,对话筒大吼这件事,说明对方是个意外的人,很值得关注。”
      “那她有没有听到内容?我猜她一定听到了,而且是只言片语、语焉不详。”
      “嗳对,这种事你最知道了。不为这个我还不找你呢。”
      “这你别找我……”
      A探长大惊:
      “你怎么知道?!”
      吓了我一跳:
      “我知道什么了?”
      “她听到的那两句话呀。范先生说:‘这你别找我,这事跟我没关系!’然后是‘什么?他可怜?他可怜我还可怜呢!’”A探长耸耸肩,“就是这样。”
      “很耐人寻味的两句话嘛。”我煞有介事地搓着永远不可能长胡子的下巴,“这个电话发生在什么时候?虽然听着像别人打来的,但能证明吗?”
      “我们也这么问助理小姐,她只记得是蛮久以前,大概快一个月了,具体哪天不清楚,而且也没看见范先生是拨电话还是接电话。我们从电信局调取了这一个月的通话记录,一一排查,不是直接打到熟悉的合作公司去,就是能找到具体的人,总之,都有迹可循。只有一通打进来的电话,陌生的号码,公用电话亭,死无对证。而最有意思的是,它打进来那天,正是苹果小姐发生意外的第二天。”
      “苹果小姐?这关她什么事?”
      “本来是不关她的事,我们都认为这可能纯属巧合,但就在我们和助理小姐确认这个时间的时候,她突然若有所思,然后尖叫一声,说她想起来了!就在苹果发生意外的那场时装秀上,她见过我们的嫌疑人!她看见他和柠檬小姐接触!”
      “柠檬小姐?!又把她扯出来干什么?”
      “对不起,今天水果开会。”A探长也很无奈,“事情是这样的:表演那天,马上就要开场了,助理正忙得晕头转向,忽然接到范先生的电话,说柠檬小姐及其男伴现在门外,去把他们接进来,先安顿在表演大厅。助理很迷茫,当时潜规则事件已经满城风雨,老板和这个女人应该撕破脸了,她怎么还会到这儿来?但她也没多嘴,只是执行任务,到门口出示了证件,把风华绝代的柠檬小姐和她身边衣冠楚楚的男士一起带进来,招呼他们坐在观众席。柠檬却不愿意,两人寻了大厅一个角落,坚持站在那里。助理也不再客套,正要走时,那位男士说口渴,问她哪里有水喝。因这位长相十分英俊,女助理非常自觉主动地去为他拿饮料。回来时表演已经开始,她却不看台上,一径在角落里搜寻美男的丽影。他还在那儿,她却看不完整,被一个人挡住了。那小小的角落里,出现了第三个人!陌生人站在柠檬小姐的斜前方,面对着她,好像在和她说话。助理这么猜测,但不能确定,她只能看到他的侧背影,无法提供更多的信息,只说这人真的很高。因为柠檬小姐曾是名模,九头身材,再踩上高跟鞋,那是什么海拔?一般男人往前一站,立刻矮下一头去。而这个人虽然缩着肩膀佝偻着腰,却没有太明显的落差,可见其身量。当时,助理小姐皱起眉头极其惊诧,柠檬小姐怎么会和这么一个穿得脏了吧叽的人在一起?与她的光鲜亮丽比,简直是云泥之差。这么想的显然不止她一个,两个穿着制服的保安也过去了,像在盘问那个人。助理怀着一探究竟的心思往角落逼近,忽然听得T台那边一阵惊叫骚乱——苹果小姐从台上掉下来了!她连忙掷下矿泉水,跑到事故中心去控制局面,叫嚷联络、安抚观众、应对媒体,一刻不得闲,角落那边后事如何,自然也就不知道了。而经过这么一通焦头烂额,之前的一个小插曲,当天就抛诸脑后,遗失在记忆中了。”
      “说到底,她还是没看见什么新鲜的。背影,又是见鬼的背影!证人都受诅咒了吗?”
      “这你不能赖她。看人只看背脸儿,听话只听一半儿,一向是侦探小说的精髓嘛。”
      “是啊,前者增强悬疑,后者断章取义。”这我清楚,我是内行,“不过,虽然她的目击无效,但至少指引了方向,让你们去找柠檬小姐。有时候,一个已经排除的嫌疑人,倒会成为最有用的证人。她曾和那人正面相对,应该能讲出些有营养的东西吧。”
      “不错,我们告别助理,马上去找了她。柠檬小姐天仙玉貌,但与她相处并不愉快。她是那种过于外显的急功近利者,言谈举止总有一种交易感和攻击性,让人感觉惺惺作态又特别较真。其实以她的条件,登台不久就声名鹊起、万众瞩目,已是同行中极幸运的。但出名和赚钱这种事,大家都嫌慢,她处心积虑地要捅出件什么事儿来名利双收。‘柠檬潜规则事件’,就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自我炒作。她先到警局报案,声称自己被侵害;两天之后,她的一位朋友——相信是出自本人授意——对其受害火冒三丈、义愤填膺,‘哎呦,看不下去了,忍不了了’,在各大知名网站高调为其打抱不平。一番口水战之后,她自己跳出来印证此事,由此引发网络热议和媒体关注。她面对摄像机声张正义时,劲头十足;而警方要为她讨回公道了,她反而意兴阑珊。她手中握有大票证据,就是不拿出来,调查不会有进展。她控制着案件的进度,一段时间内维持着高出镜率;等公众的第一波热情消褪了,她再甩出证据,‘潜规则案重大突破’,再掀高潮;等这次纷纷扰扰又平静了,第三弹攻势,‘潜规则案正式开庭’!节奏安排得相当好!所以,这件事那么早爆料,远在苹果意外事件之前,但后一案都审结了,此案还没开始审。”
      “也就是说,血溅时装秀时,潜规则事件正在进行中?进行到什么阶段了?她又为什么会现身发布会?”
      “那时还没有提出证据,正是舆论热炒的时候。范先生悄悄递出橄榄枝,有意私了此事,主动约见柠檬小姐。也许他提出巨额利诱,也许女方怀揣录音机准备留点第一手资料再造一个热点,总之,柠檬同意见面,并携律师出席。本来约在发布会之后,没想到,她和律师在表演开始前便到了会场门口,却因没有请柬而被门卫阻拦,只好电话范先生。后者察觉到时间的变动应是柠檬小姐有意为之,她可能想利用在场拍摄时装秀的媒体公开这次会面,他怕她闹起来惹人注意,赶忙吩咐助理接他们进来,被迫应允了其‘进大厅参观’的要求,承诺一刻钟之后提前见面,但也撂了些狠话,如果制造事端惊动媒体后果自负云云。柠檬小姐知道进退,也不想这次和谈无疾而终,于是拒坐观众席,一头扎进角落,以免引人注目。助理去拿饮料时,有个人来到她身边,高个儿、黑发、脏衣服。她起初很嫌弃,扭过身子躲开;那人却转到她眼前来。她忍着恶心看过去,见那人双手插着口袋,畏缩着弓着腰,姿态摆得很低,小心翼翼的,实在不像有什么恶意。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像想问她什么,却又不敢开口。于是,她以为这是个仰慕崇拜她想要她签名却怯懦于言辞的粉丝,看准了他绝不敢碰触她,也就没想把他赶开。可是,这么一个与全场气氛极不协调的人纠缠一个美女,引起了保安的警惕,两个人过去:‘干什么的呀?请出示证件。’那人焦急窘迫地低声解释了两句,柠檬小姐没有听太清楚,因为有较浓重的口音,内容好像是‘我来找人’。保安正要再问,苹果小姐出事了,他们立刻丢下看来没什么威胁性的可疑人,过去维持秩序;柠檬小姐也惊而失措;那个人就趁着混乱,失去踪影了。”
      “后来,范先生因苹果事件顾此失彼,无暇关照柠檬这边,错失了谈判的最佳时机,终于闹到了对簿公堂、无可转圜的地步?”死了也好,活着也闹心,“咱不管那死人了。柠檬小姐有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啊?还有,口音是什么地方的?”
      “口音不详,只知道不是本市的。但柠檬小姐牢记住了那张面孔,并做出了极其精妙的描述。她说:‘他大概二十多岁,长了一张典型嫌疑人的脸。’”
      “大众脸哪?!”这日子没法过了。
      “可不是吗?关于这个人,我们就没有什么确凿的线索,发色太普遍,衣服可以换,而全AC市一米八的年轻外地男子,我一把抓出几十万!大海捞针嘛!”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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