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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师尊送惊喜 ...

  •   初夏的夜,山风徐徐,草虫低鸣,一阵阵淡雅的莲花清香弥漫在整个灵云峰上。

      点缀着白色清辉的殿宇前,一个十七八岁的白衣少年,正咧嘴眯眼的盯着面前的那池“亭亭玉立”的荷花发呆。

      多迷人的一池荷花啊,素净自然,洁白无瑕,如同美人佳丽一般,让人视之心动。

      少年脸上的笑容绽开的更加明朗,慢慢的,竟由欢喜的轻笑,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不合时宜的奸笑,紧接着,他在胸口的衣服里一番摸索后,居然拿出了一把磨得锃亮的剪刀。

      “咔嚓咔嚓”几剪子下去后,面前的那些莲花瞬间被摧残殆尽,现场状况惨不忍睹。

      “收——工——”

      少年丢掉手中的“凶器”,拍了拍衣服上挂着的一些碎碎的花瓣,昂首挺胸的叉起腰,冲着大殿之内高喊道:“师尊!……师尊!你徒弟洛小天又给你送惊喜了!”

      惊喜?他可当真说得出口,这一池莲花可是他师尊最爱的宝贝。

      他不以为意的吹着口哨,目光中那丝嚣张的气焰始终未见消减,心里得意道:顾言君,你不是很喜欢淡定吗,我看你一会儿还怎么淡定。

      如此猖狂的徒弟,大概只能用“不怕死”三个字来形容,可是这家伙,却是实打实的“最怕死”。

      正当他笑呵呵的脑补着一会儿顾言君大发雷霆的画面时,不经意的一个抬眸,便看到从殿宇之内踱步走来一个衣袂翩翩,身姿雅正之人。

      那人穿着一身浸满皎月光华的深蓝色道袍,腰间束着一条银白色的云纹衣带,一张刀削斧刻的精致面容上,肤色如雪,眉目淡然俊逸,额间一抹蔚蓝色的焰火状印记,装点的整个人更加霞姿月韵,清贵出尘。他名为顾言君,活了一百多年,依旧年轻俊美,在整个修真界,那可是偶像级的风云人物。用洛小天的话说,便是女人见了喊欧巴,男人见了叫My god,小孩见了求抱抱,老人见了想撞墙,妖怪见了跪地求饶。

      世间的修道之士,哪个不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拜此人为师,抱紧此人的大腿,以求更快的盛名得道,可唯独这洛小天,巴不得被顾言君踢出山门,从此再无瓜葛。

      这其中原因,是因为洛小天所在的世界,是一本名为《修仙之路》的修真小说,但是他穿的并不是主角,而是主角顾言君的小徒弟,俗话说得好,修仙之路,必有炮灰,而他,就是那炮灰。他知道:顾言君后期会入魔,跟着他,早晚会英年早逝,而且死的相当悲壮。

      不得不说,洛小天是极为讨厌这本小说的。

      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他年纪轻轻就患了不治之症,躺在病床上的那几天,他看到这本小说中竟然有一个与他同名同姓之人,便想着看看对方的“传奇”人生,来安慰一下自己,怎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主不仅是个任人欺凌的可怜鬼,还是个贤良淑德、任劳任怨,对主角一往情深的痴情鬼。

      他越看越气,直接稀里糊涂的翻到最后一页,没想到,他居然还是个短命鬼:没有光环,没有外挂,被主角连累,遭万人唾弃,用自己的灵根让主角复活,自己死得连渣都不剩……知道这些后,洛小天一口气没喘上来,直接两腿一蹬,一命呜呼。

      洛小天活着的时候,是个惜命如金的人,自爱到无法自拔,他死前向老天爷许愿,希望能够有一次重生的机会,果真,他的愿望成真了,却没想到会是以这种方式重活于世,更没想到自己这次的命运又是英年早逝。

      不行!绝对不行!我洛小天一定要改书换命!

      于是前不久,当他知道自己是顾言君的徒弟后,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着如何才能离开这个名为“灵云城”的修仙门派。可是,凡为修仙之地,四周都会设有结界,没有自己师尊给的出山玉圭,根本不可能出去。而这玉圭就在顾言君的身上,不过,入室弟子都很难讨到的东西,洛小天一小小的入门弟子就更捞不着了。

      既然逃不出去,那就想办法让顾言君踹出去。

      小说中提到,说顾言君平时喜欢打理院落里的一些花草,而且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所以洛小天首先相中的摧毁对象,就是殿宇院落里的那些花花草草。

      第一天……
      洛小天盘腿坐在一个刚刚被修理过的树墩上:“师尊,我把你这棵桃树的脑袋给砍了。”
      顾言君眼都未抬,淡淡道:“哦,砍了就砍了吧,过不了多久,它又会重新发芽的。”
      “……”

      第二天……
      洛小天端着一碗黑乎乎的热汤:“师尊,来来来,快尝尝这灵芝汤,我熬的如何。”
      顾言君看了一眼那碗汤,平静道:“厨艺不精,还需要改进。”
      “……”

      第三天……
      洛小天一边用树枝扑打着脚下的火苗,一边咳了两声,说道:“师尊,我本来是要灭虫的,没想到把您的铃兰草给烧没了。”
      顾言君一时默然,随之回应道:“我这里还有一些种子,再种上就是了。”
      “……”

      第四天,洛小天绞尽脑汁的一顿思索后,猛然想起顾言君最爱莲花,便决定对那池莲花痛下杀手。

      “师尊,您看我这修剪花草的功夫如何?有没有眼前一亮啊。”

      他见顾言君果真凝神看向那一池掉了脑袋的莲花,对方清冽的黑眸中闪过一丝不动声色的震惊,双眉也若有若无的轻皱了一下,洛小天便暗暗窃喜道:“逐出师门……逐出师门……逐出师门……”

      顾言君的指尖微微有些颤抖,不过神色依旧平静而又淡漠。

      洛小天见状,转了转眼珠子,继续坏笑道:“师尊,我看这池水下的莲藕胖乎乎的,肯定又甜又脆,我现在就捞出来,给您老做一盘莲藕炒肉。”

      说话间,他已经撸起了衣袖,一只脚毫不客气的踏在了池边的白岩上。

      顾言君的心头一紧,目光中瞬间多了一缕淡淡的寒光,他稍显冰冷道:“住手。”

      听到这俩字,洛小天忍不住露齿一笑,想着顾言君终于对他忍无可忍了。

      他故意说道:“哎呀师尊,我给忘了,您老不吃肉的。”

      顾言君静静注视着他的眼睛,沉默片刻后,缓缓道:“从明日起……你便是我顾言君的入室弟子。”

      “……啊?!”

      顾言君的话,如同一个晴天霹雳一般,直接把洛小天给劈糊了。

      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记得原主是经历了诸多苦难,忍下了无数的闲言碎语,才博得了入室弟子的试炼名额,最后拼了老命才好不容易成了顾言君的入室弟子。而现在,他只是毁了对方最心爱的莲花,顾言君就要如此祸害他,这明显不把本书的作者放在眼里啊。

      朦胧的月色下,洛小天如同失了心神一般的走在一条通往柴房的石板路上,他虽然为灵云城弟子,但是并不住在斋房内,而是住在柴房内。

      因为原主的父亲曾是勾结邪派的叛徒,被抓回灵云城就地正法前,他乞求掌管门派的四大殿主饶恕他襁褓中的儿子,而三殿主顾言君看在与他同门师兄弟的份上,便留了原主一命,并收原主为门下弟子,也是顾言君唯一的弟子,不过并不传授其剑术道法,只是让原主在灵云城当免费劳动力,从八岁开始,原主就劈柴喂马,挑水洗衣,一干就是十年。

      他大脑昏沉,晃晃悠悠的进到柴房后,依旧不忘在门扇上横放七八道门栓。

      这柴房冬凉夏热,而且除了一张简陋的木床外,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但是洛小天每天都像是防贼一般的,布置层层防护,因为他觉得,万一这里有偷人的呢?

      洛小天来到那张木床后,直接“扑通”一声,趴在了床上,脑海中全是顾言君的那句话:“从明日起,你便是我顾言君的入室弟子……”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命真是太苦了,一时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哭着哭着……就睡着了,他梦到自己被人绑在了石柱上,万道利剑插进了他的身体里,霎时疼痛入骨,鲜血淋漓。

      “咣咣咣!……洛小天!你死了吗?!快开门!……咣咣咣!”

      洛小天猛然睁开了眼睛,大口喘着粗气,刚刚梦中的那一幕依旧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看了一眼快要被震碎的房门,想着大清早的,哪个神经病又出来祸害他。

      “咣咣咣!洛小天开门!”

      听着一声声尖锐嘲哳的嗓音,搭配着阵阵狂躁的敲门声,洛小天不慌不忙的穿上鞋子,走下床去,一面打着哈欠,一面慢悠悠的拿下架在门扇上的那七八道门栓。当最后一道门栓刚刚被洛小天拿下来时,他还未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就被霍然敞开的门扇撞了个头昏眼花。

      紧接着,一个突如其来的二踢脚便不偏不倚的落在了他的肚子上,直接让他腾空飞出,狠狠摔落在地。洛小天旋即感谢原主十八年来,偷偷自修了一些剑法,虽然斩妖除魔还不及,但是强身健体的功效是有的,不然他这小身板,被踢这一脚,还不得减寿十年。

      “谁……谁啊?!……”
      洛小天捂着肚子,皱眉看向门口处,怎知目光刚刚聚焦到一个高高的身躯上,还未看清对方的样子,就见身旁有两道其他的人影一晃而过,紧接着,一桶透心凉的水就已经泼在了他的身上,瞬间让他的意识变得无比清醒。

      他感觉这个场景他好像在书中看到过,一番快速思索后,他想起了一个名为“林飞”的男人,而此人可以说是把欺负原主,完全看成自己的日常娱乐。

      不久前,洛小天刚刚穿成原主时,这林飞带着灵云城的一众弟子,下山历练去了,所以洛小天过了一段时间的好日子,可因为几天后,就是灵云城招收新弟子的日子,林飞身为受四大殿主器重的弟子之一,自然要安排好一切,以博得更多的瞩目。不过他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洛小天的茬。

      “洛小天,你这挑的什么水?!这么脏,是给人喝得吗?!我和你说过多少次,让你去挑上游的水,而你这分明是下游的水,这几天我不在,你学会偷懒了!……”

      上游?他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等洛小天跑到溪水上游,挑上两桶水,再回来,估计第二天的太阳都能看见了,更何况,他一天要挑三十多桶水。

      洛小天攥紧拳头,从地上爬了起来,因为从小营养不良的缘故,他的身板很是清瘦,再加上他的身形颀长,整个人站在那里,活像一根竹竿子。他的眼睛直直的盯着门口处的林飞,刹那间,尤射寒光。

      他记得原主是个坚韧倔强,而又寡言少语之人,对于林飞的欺凌,总是默默忍受,被众人当作傻子一样对待。而如今他洛小天,无比宝贝他的这具身体,怎会任人打骂。

      他神色阴沉的盯着林飞片刻后,便缓缓抬起了一只手臂,待握紧的拳头举至肩膀以上时,他竟像是吃了猫粮一般,神乎其神的就换了一张笑嘻嘻的面孔,而那拳头竟同时作出了向人招来的姿势,秒变一只招财猫。嘴里蹦出一句软糯的话:“飞哥~早啊~”

      听到这句话,在场的其他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林飞撇了他一眼后,黑着脸不屑道:“果真是个傻子。”

      此时此刻,洛小天缩头耸肩的蹦哒到林飞面前,嬉皮笑脸的说道:“飞哥消消气,几桶水的事,我一会儿就给您挑几桶干净的。”

      他见林飞依旧对他冷脸相待,心里嘟囔道:林飞这种人,就算我事事顺着他意,也会一遍又一遍的被欺负,那刚刚小爷的面子,不就白丢了。

      他的大脑极速运转,骤然想起了书中关于林飞的一段描述。说他为了在灵云城独占鳌头,一直偷偷修练邪术,有一日,因为抢了原主的一枚玉坠戴在身上,瞬间使得体内邪气剧增,伤了他人,从而被终身囚禁。

      虽然洛小天不知道原主从小到大戴在身上的那枚玉坠为何会藏有大量邪气,但是现在,他知道这枚玉坠一定能帮他报一脚之仇,而且,到时候林飞供出这枚玉坠是他的东西时,洛小天若是承认了,那可是私藏邪物的罪名,按照门规,是要被逐出师门的。小说中,原主为了能待在顾言君的身旁,并没有承认,可他洛小天不同,他一定会是个诚实的好孩子。

      他在脖领处摸索一番后,旋即将挂着玉坠的那根绳子扯断了。随之,他的手心里就显露出一枚雕琢着莲花图纹的白色玉坠。

      “飞哥,这次是我不对,您看……”说话间,他已经把那枚玉坠塞到了林飞的手中,“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这一次。”

      林飞看着手里的那枚精美绝伦的玉坠,眼里闪过一丝惊诧,脸色瞬间好看了许多,他装模作样的一面偷偷收起玉坠,一面厉声道:“好吧,再给你一次机会,抓紧时间再去挑一些干净的水回来,送到白虎殿去。”

      “一定一定,”洛小天依旧笑眯眯的逢迎道,“我现在就去。”

      林飞再次撇了他一眼后,便带着另外两个门派子弟离开了。

      洛小天瞬间长舒一口气,心里冷哼道:想喝干净的水,自己滚上游喝去吧。

      不过现在,他即使有诸多不乐意,仍然需要做做样子给林飞他们看,便乖乖拿起水桶,往溪水边走去。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上的“悲”与“喜”,笔画数本就是相同的,需要全部感受过了,才能品出生活的滋味来。爱情也是一样,酸甜苦辣咸一一尝尽了,才能从“欢喜”中找到“喜欢”的感觉。
    这篇文,无鞋可是用了心的,希望每一个用心读过的小可爱们,都能和洛小天一样,此生?有一个难以忘怀的人,而那个人刚好也对你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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