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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从千金到乞丐 ...

  •   当再次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高挂起。她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只是感觉自己脸上有些疼痛,并且发现自身身着破烂的乞丐服,与一群乞丐挤在一个四面漏风的破屋子里。

      她的肚子很饿,眼见面前滚来一个馒头,便伸手去捡,结果却被其他乞丐一阵拳打脚踢。直到外面传来喧嚣声,这顿毒打才算结束了。

      “大家快出来。宸军少帅迎娶古董商魏家的外甥女,肯定有打赏。”一个小乞丐端着一个缺了一小块的碗,在破屋子外高兴的大声喧哗,仿佛自己挖到了金矿一般。

      听到有打赏,乞丐们哪里管得上傅锦书,都蜂拥去了大街上,等待宸军少帅撒赏钱。傅锦书艰难站了起来,伸出被踩伤的手,擦干了嘴角的血,拖着沉重的步子也跟了出去。

      “来啦!来啦!财神爷来啦!”小乞丐又蹦又跳,“有了赏钱,晚上可以吃碗热面了。”

      前后都是十几辆负责安保的车,敞篷的豪华婚车在最中间。叶御宸和新娘子抓起银元洒向了马路两边。所有的看客都拼命枪银元,只有傅锦书站立不动。

      当她看清楚叶御宸的面容后,一些模糊的片段闪过她的脑海。她虽然记不起来他是谁,但却感觉和这个人一定认识。她不由自主地追逐着车队一路奔跑,被负责安保的士兵误认为是刺客,差点被一枪毙命,幸亏子弹擦过她的耳朵边沿飞过了。只是一顿暴打却没有逃过。

      “住手,我不想大好的日子见到血腥。”叶御宸叫停了车队,下了车。

      傅锦书先被乞丐们拳打脚踢,现在又被这些练家子暴打,不仅手臂脱臼,连脸都肿的亲妈都不认识了。

      叶御宸抬起她的脸,发现她的脸上有和傅锦书一模一样的伤疤,并且还多了几朵樱花刺青。他感觉似曾相识,但又想不起来是谁。

      他觉得与这乞丐好似有些缘分,便抬起了她的手,把她脱臼的手接好了,“放她走。”

      被乞丐们打,她是强忍着不叫,而接骨的瞬间,她疼到想大叫,却发现自己哑了,什么都说不出来。

      看着叶御宸离去的背影,她想叫住他,无奈所有的话语都化成了一行行热泪。

      她现在对自己一无所知,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感觉熟悉的人,她想要再次见到他,问问他是否认识自己。

      她把自己一天的食物让给了其他乞丐,才打听到宸军司令府在两百公里外。所以,她便打算步行过去。

      宸军司令府张灯结彩,喜气盈盈。婚礼当日,来的都是四面八方的有头有脸的人物。司令府的贺礼都堆满了几大间屋子。

      “新娘义兄,江南采莲居董事长沈昭阳赠送十箱……黄……黄金。”管家有些不敢相信,报的有些结巴。

      听到十箱黄金,司令心里已经乐开了花,但表情还是相当镇定,不愧是枪林弹雨过来的。

      但司令夫人却已喜上眉梢,走过去一手拉住新娘的手,“儿啦!和御宸结了婚,你就是为娘的亲闺女了。”

      “谢谢昭哥哥……”的十箱黄金。新娘一手捧花,一手挽着叶御宸的手臂。

      “你的声音怎么有点奇怪?”慕容昭听出这个声音与傅锦书平时有些微不同。

      松本玉子咳嗽了两声,“些许是昨晚兴奋的睡不着,有一点着凉。”

      “和书儿结婚之后,我也算你的义兄了。以后好好照顾她,不然你知道我有的是办法让你难过到终身难忘。”慕容昭拍了一下叶御宸的肩膀。

      “大哥说的是,以后书儿就是我最至亲至爱的妻子,我会一辈子呵护她。”叶御宸吻了一下"傅锦书"的脸。

      “书儿,晚上记得把盒子打开,我明天会派人来取指环。”慕容昭说完便在一个士兵的引领下入了席。他的位子是安排在主桌的位置。因为他是作为新娘娘家兄长来赴宴的。

      司令府一派富贵祥和,而真正的新娘傅锦书却饥寒交迫。她虽然因为改朝换代,从贵族变成了普通人家的女儿,但好歹还是个娇滴滴的大小姐,那吃过这种苦。

      赶了一天的路,脚都磨出血泡了,却才走不到十公里。本就天色欲黑,却偏还飘起了雨。她只得躲到一户人家的屋檐下,暂且避雨。

      她饿的两眼昏花,只好把啃了一半的冷馒头又拿出来接着啃,还得省着吃,以免明天在这偏僻之地找不到食物。

      她被噎着了,便伸手接屋檐滴下来的雨水喝了下去。也许是太累了,她没过多久便在草垛里睡着了,一夜的风雨大作,竟然也没能惊扰她的清梦。

      第二天一大早,她感觉有条温暖的舌头在舔她的脸,迷迷糊糊间睁开眼睛一看,竟然是一条大黄狗。她吓得瞬间清醒了,爬起来就没命的跑,大黄则在后面一直追。

      她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口气跑出去两公里才停了下来,回头一看,大黄早已没了踪影。她喘着粗气,瘫倒在小溪边,足足躺了半个小时才缓过劲来。

      她捧起一捧清水解了渴,顺便洗去了脸上的汗渍才又继续赶路。半路上她看到有一株野生灵芝,本想自己吃了,可是想到自己一些的破烂衣服,送到嘴边又放下了。

      她走到一户人家的院子外面,见四下没人,便进去收了衣服,但却把灵芝放下作为答谢。找了个没人的僻静处,换上了粗布衣服,又继续赶路。

      到了下一个小镇,她找了一家餐馆,为老板免费打了一天工,换了三餐,便又继续赶路。接下来几天,她都是这么过来的。

      这两百公里她走了十天才最终走完。不过身体倒是越来越健康了,现在步行几个公里,她基本不会气喘吁吁。

      终于赶到了司令府,但是这里却重兵把守,她根本进不去。回忆起那天在大街上差点被士兵打死,她现在学聪明了,没有硬闯,先是从附近的小商贩打听消息。

      结果却被告知,少帅五日前就已经率兵去和西军作战,打仗去了。她不得已便又开始了被迫锻炼身体的日子。因为叶御宸的驻地在易城,离这儿还有三百公里。

      虽然有些失望,但她并没有气馁。因为这一路走来,她已经积累了足够的方法来应对吃喝拉撒等基本问题。

      而且因为在小餐馆、小杂货铺等地方打过工,她还细心观察了不同老板的经营之道。她甚至还在想,稳定下来后,自己一定要挣很多钱,不再挨饿受冻。

      她这次没再急着赶路,而是先找了一家旅店打工,不仅解决了住宿的问题,她还要挣够盘缠,让自己在接下来的旅程中,不再睡草垛,不再被大黄赶。

      一个月后,她终于挣够了几日的食宿开销,便决定启程了。钱如果不够,她还可以在路上再找份差事,接着挣钱。

      只是令她想不到的是,在城郊居然远远看见“少帅夫人”在为一男子送行。这男子长得丰神俊朗,但她却万分肯定不是少帅叶御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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