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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这次你打算在杭州呆多久?”丽莎问我。
      我们坐在著名的楼外楼餐厅,透过一旁的玻璃窗,能看到对面的西湖。晚六点,高峰期,人来人往,马路不宽,车辆堵得好像没有尽头。

      “穆歆。”丽莎道,“你在看什么?”
      我转过头:“没什么。”
      “你准备待多久?”
      “一星期吧。”我说。

      罗丽莎是我的大学室友,十年前,我在杭师大读书,罗丽莎是本地人,虽然毕业后我就回了老家,多年不曾重返杭州,但朝夕相处的情分还在,我们一直没有断了联络。

      我夹了一只龙井虾仁,恕我味蕾愚钝,即使它的价格高出其它餐馆一大截,我依然难以品尝出它的独特之处。

      “我真羡慕你,已经自己创业了,我还在学校带小孩。”丽莎叹道,“班主任不好当,天天被那帮孩子闹得头疼,在背后骂我是母夜叉。”

      “我也羡慕你,老公体贴,家庭美满,不像我,一个月有二十天都在被我妈催婚。”我笑道。

      老友相见,比惨是头等大事,果然,丽莎宽慰我:“我看你现在状态挺好的。女人有钱,什么男人找不到。”

      “圈子就这么大,哪有那么好找。”我说,“总不能用微信摇一摇。”

      “你和你那个男朋友谈了两三年,我还以为这次会定下来,怎么又分了?”

      我顿了顿:“他出轨了。”

      丽莎有点尴尬。

      “不出轨也是要分的。”我淡淡地说,“我不在意。”

      本人穆歆,芳龄二十八岁,刚刚结束一段恋情,前男友宋子毅想要孩子,而我恐婚恐育。道不同不相为谋,成年男女,一拍两散,各自欢喜。
      我甚至懒得删他的微信。

      丽莎又关心起我近来的生活,我心不在焉地答着,再次看向窗边。
      夕阳西下,玻璃窗反射出我虚浮的影子,融在傍晚的西湖中。

      我斟酌片刻,终于把嘴一擦,对丽莎说:“你等等,我马上回来。”

      我穿过嘈杂的大堂过道,来到靠窗的那一桌,唐突地站到那个男人面前:“不好意思,打扰了。”

      他戴着一副眼镜,仰头望着我,眼里有疑惑。

      我说:“戚老师您好,我是穆歆,您以前教过我。”

      戚恒迟疑了下,起身道:“你好。”

      “我知道,您肯定不记得我了,”我刻意用了一种活泼的语调,仿佛自己还是个二十岁的大学生,“当初毕业的时候,您带过我的毕业论文。”

      *

      我是一个早熟的人,在我读学前班,周围的小孩都在玩跳皮筋时,我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暗恋隔壁班的男生,每天在升旗台等他出没,故意眺望远方,假装自己悲春伤秋,引起他的注意。

      坎坷的情史由此开始。

      说坎坷,倒也不是很准确,因为我爱的人都爱我,当他们爱上我后,我就不再爱他们。我的基因里大概天生有种开疆辟土的征服欲,占有和臣服于我而言比爱更加重要。

      一山更比一山高,男人该搞就得搞。

      我喜欢不好搞的男人,至于搞到了手,那是另一回事。

      我妈总怨我定不下来,“定下来”这个词很有意思,似乎女人是无法自立门户的,必须得把自己安在某个男人身上才行,你是蛋糕我是叉,你是草地我是花。

      可惜贤妻良母向来与我无关,我厌恶管束,排斥婚姻,唯一的优点是甩人干净利落,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绝不会像宋子毅那样,一边对枕边人说着甜言蜜语,一边在背地里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想起宋子毅,我颇为反胃。

      扯远了,总之这些年我浪荡江湖,说不上情场老手,恋爱技术却是绰绰有余,那些男孩的面目大同小异,直到我大三遇见戚恒,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丘比特的箭射中了我的心。

      说来惭愧,鄙人外表狂放,内心却住着一个文艺少女。
      我喜欢才子。
      尽管我的男友们大多都是四肢发达的体育生。

      戚恒个子颀长,仪态端雅,我学历史学,他教我们近现代史,谈吐得体,博古通今,学贯中西,他的眼镜不是眼镜,是知识,他呼吸的不是空气,是书香。

      有的人穿白衬衣和西装裤,看起来像保险推销员,而戚恒的白衬衣有股魔力,谦谦君子,如琢如磨。

      只一眼,我单方面地坠入了爱河。

      倾慕戚恒的当然不止我一个,他是我们院里所有女生的启明星,新生一茬连一茬地长,长江后浪推前浪,只有戚恒的男神地位屹立不倒。

      作为一名行动派,为了追戚恒,我制定了一个严密的计划表。

      第一步,拿到他的授课单。
      在我的大肆搜罗下,戚恒的行程被我摸得一清二楚。Done。

      第二步,找到他的宿舍位置。
      还好我们住在同一个校区,否则按照我的懒惰,计划进行到第二步,就该夭折了。

      能阻挡爱情的,只有懒惰;能阻挡懒惰的,只有贫穷;能阻挡贫穷的,只有命运。
      ——恋爱大师穆歆如是说。

      可见我是一个宿命论者,没有人能像戚恒一样使我心神迷乱,他在我的审美点上踢踏狂舞,让我难以自抑地想要追随他。我的心若是长了个锁眼,他就是一把钥匙,一戳即中,找不到原因的爱,我一律称之为缘。
      缘,妙不可言。

      第三步,偶遇。
      根据课表,我每天掐好时间等他出现,然后迅速抄小路跑到他必经的通道,佯装自己在晨跑,为了让他留意到我,我特地在运动文胸里塞了两层胸垫,紧身吊带和超短裤是不可或缺的必胜法宝,我往往跑到他跟前借着惯性颠个两下,以突出凹凸有致的身材,再惊讶地瞪大眼睛,让自己显得像一只懵懵懂懂的小鹿,扬起一个毕生最灿烂的笑容:“戚老师!早呀!”

      我盘算得精明,先在他面前混个眼熟,接着逐步攻破他的堡垒,形成水到渠成之势,然而戚恒宛如一个瞎子,永远看不到我的努力,总是离我一米远,疏离又不失温和地说:“早。”

      一个星期后,我决定放弃。
      懒惰打败了我。

      不是我骄傲,初中加高中六年的八百米考试,我最后一名的位置无人能够超越。扪心自问,戚恒值得我早上六点起床,花一个小时化妆,一个小时弄头发吗?有这个力气,不如睡个回笼觉。
      我的爱情伟大而廉价。

      为他做出这种牺牲,过于为难我。

      于是我当机立断,换了一种刷存在感的方式,他的课都在阶梯教室,我提前抢占第一排正中间的位置,对着讲台,目不转睛地朝他行注目礼;课是听不进去的,但我擅长提问题,临近下课,我从书本里断章取义,找些八竿子打不着的白痴问题去问他,等他讲解完毕,我便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语气夸张地感激道:“老师,你好厉害!”

      每到此时,他就会无奈地望着我,我的同理心比较强,他应该会在暗地里骂我是个蠢货。

      不过没关系,先让他记住我才是正事。

      我得庆幸戚恒是一个生活规律的人,才让我有了诸多可乘之机,他每周三下午会去学校超市采购生活用品,毋庸置疑,他也会遇见我。

      有次在收银台,我到底没能控制住自己的色心,结账时,手“无意间”拂过他的手背。
      四舍五入也算肌肤相亲了,我心潮起伏,我是如此的猥琐。

      二十岁的我对爱情充满了幻想,用张爱玲的话说,在茫茫人海中,时间的荒野里,遇到了该遇到的人。我和戚恒还没有开始,就已经满怀着成功的喜悦,在脑中意淫了一整套爱恨情仇,比如一年之后我厌倦了他,他却抱着我的大腿哀求我不要走。

      功夫不负有心人,烈日炎炎的某一天,我上完体育选修碰见戚恒,他主动对我笑了笑:“穆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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