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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云蒸雾绕,斩仙台高九千九百九十九仞,顶有白玉台,经年染血,已然黑如墨漆。斩仙台上有锁仙柱一根,高三十三丈,自有捆仙索可出,即便是大罗金仙躲不过。

      斩仙台下有一石碑,碑文上书,这斩仙台乃西王母所留。

      西王母司刑罚,公正不阿,留下斩仙台则为斩杀仙界为祸为害者。

      斩仙台高高伫立,上镌刻一百零八条天规戒律。这斩仙台只是高悬昆仑之巅,不见下有万千红尘,不见上有穹苍顶盖,这三千世界,繁华无限,到底就在这世界勾连轮回之中,有生灵无数,有不动者悠悠,有虚无缥缈者缠缠绕绕。

      宝宁看着那斩仙台上虚幻的一道光,眼前的景象让他有一瞬间的失神。

      他知道自己是死了的,被几个人堵在胡同里,然后一砖头拍到了后脑勺上,他本来是向前扑倒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眼前一闪,就往后倒了下去,而眼睛一直睁着,看见的也是那一片星空——这大都市的星空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美了,星星是星星,月亮是月亮的,没有雾蒙蒙的遮蔽着星月之光,只有他眼前的血,带了颜色。

      然后,这唯一的色彩遮蔽了他所有的视野,再之后,他就出现在了这斩仙台前。

      “小郎君不要害怕。”斩仙台上,一女仙站立其上,她发髻高耸,头戴玉胜如发冠,并无金簪步摇宝钗这些发饰,唯独在额头上从那玉胜下垂下一条金链,链子下挂着一水滴状的宝石,嵌在一朵金花之中,做了花蕊,再看她双耳坠着大环,下面又叮叮当当的挂着不少翠色的宝石,直垂到肩膀,而云肩披身,花纹精美繁复,多多祥云绕了她肩膀一周,这云肩遮住的是她那轻柔丝缎的衣衫,衣衫仿佛反重力似的,飘然悬空,不垂不飞,显得这女仙仿佛也是悬空一般。

      然而,宝宁看到,那女仙身后明晃晃竖起的一条豹尾!

      女仙往前走了两步,似是怕吓到宝宁,于是也就稍稍露出了点笑容来,这一笑也把宝宁吓了一条——她那两颗虎牙,想当然的是比正常人的虎牙要大一倍了!

      女仙指了指斩仙台旁边竖着的石碑,道:“这上面说的,斩仙台乃是西王母所留,我便是西王母的传人了,故而小郎君千万不要怕我,我还有事拜托与你呢!”

      宝宁抖了抖,不知道自己这么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好少年小鲜肉到底有什么值得被眼前这样一位女仙拜托的,更何况她还是西王母的后人。

      女仙走到他面前,拉住他的手,带着他往上走去。宝宁本是不知道这没有台阶是要怎样登上那斩仙台的,可是给这女仙抓着手,他便跟着她一路走去,双脚的确是踩着空气的,可是又好似踩着了台阶一样,一步一步,便登上了斩仙台顶端。

      那斩仙台下面立着的碑文上写着它的来历了,而这顶端,又有一处碑文。

      斩仙台,所斩杀之人未必独有神仙。

      女仙指了指其中一个名字,道:“这人乃是齐人,他当年看上姜家女,谁知姜家女乃是龙女,并不嫁人,他便偷偷闯入龙女房中叫人见了他与姜家女私会,龙女哪里能忍,仍旧巧计躲过,这齐人便招来齐王去瞧龙女,使人坏她修行,龙女为此冤死,冤魂不散,找西王母诉苦,王母怜悯,便诛杀了那齐人与齐王,这便是记录了他们被斩杀的事情了。”她一边说,那碑文之中便闪出无数的影像来,正是她说的事情。

      之后,女仙又指了一个名字,道:“这人乃是西方之人,他无父无母,本无半点倚仗,自身却十分骄傲,于是打算求婚于天下第一美的公主,公主自然不愿,当众说她只嫁君王,这人便许愿以万金换百人之力,三年后许愿成功,他得百人之力,就得了无数珍宝美女,也回去将那不愿意嫁他的公主丢给了自己手下几百人的小军队,那公主不堪受辱便自尽身亡,死后求到西王母,也得以将仇人斩杀于此。”

      女仙一连说了六七个故事,把宝宁听得头皮发麻。这故事里总是有个绝世美人,尤其是最后一个,不但是绝世美人,还是个男人,这男人绝美又能美到哪里去?

      宝宁自己原本也是个小鲜肉,容貌秀美的那种,当然,也是八块腹肌的那种。

      女仙又拉着他去看另一边的石碑,道:“这里记录的,便是要被斩杀于此的人。”

      宝宁愣住了,也终于说了第一句话:“这……要死在这里的,他们怕不是也是要对美人有什么不轨的想法还是已经做了?”

      女仙但笑不语。

      宝宁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在第一位的名字便是他很熟悉的一个人——杨伟。

      杨伟,宝宁记得这个人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剧作家,还是个导演,还是个词曲作家,写过很多有名气的小说,据说还写过特别特别文学性的小说还获得过诺贝尔奖呢!

      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伟人啊……所以,他为什么会是第一个该死的人?

      女仙一挥手,宝宁眼前忽然浮现出他上初中时候的景象。初中时候的宝宁是校草,但是他长得特别好看,就是全校师生都认为校花在他面前也是甘拜下风的那种好看,他的好看在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算是全国闻名了,毕竟,他在十七岁的时候出道,十八岁的时候就有粉丝为他包了全球最贵的十八块LED广告屏循环播放生日祝福——可以说,作为以颜值出道的小鲜肉,宝宁二十四岁之前,算是做到了鲜肉巅峰的。

      而二十四岁的时候忽然开始被黑得莫名其妙了起来。当然,就算是有人黑他也无所谓,因为他的颜值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丢到哪里都是只有人看他的脸,演技什么的完全可以忽略掉,而他也是那种美而不自知的鲜肉,平时也不炒人设,所以黑他的人也没黑出什么花儿来,只是忽然之间他的资源没有以前好了而已。

      但是,在眼前浮现的景象里,他看到的是自己资源被人截断是背后有人做的,这个人就是杨伟。

      “杨伟……是我初中同学那个杨伟?”宝宁看到这些景象,尤其是看到自己之前演戏的时候一直有这个群演,这才把他的同学杨伟跟那个著名作家杨伟联系到了一起——他想起来了,自己在初中的时候被这个杨伟骚扰过,而由于他一直是三好学生,长得又好看,还讨人喜欢,所以杨伟对他的骚扰基本没有造成什么影响,甚至在由于两个人确实学习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在他考上省重点高中之后,那个杨伟由于没考上高中,就不得不辍学到他高中外面蹲点卖起了小食品。

      当然,在杨伟卖小食品的时候,宝宁对他也是毫无印象的,因为这个人即使跟踪过他一段时间可也仅仅是一个不值得记住的人,如果在多年后回忆起来,他也只是有过被同性跟踪的经历而已,至于这个跟踪他的人是谁其实也并不重要。

      不仅仅是宝宁,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一旦脱离了之前的生活环境,之前那些其实并不能给他带来真正用处的人,最后都会被忘掉,无论这个人是谁,因为没有人会记得路过的一个陌生人,即使这个陌生人给他造成了一点小困扰,正如你也不会记得在大街上拦住你要钱的乞讨者到底是什么模样,仅仅能记住有这样一个说自己几天没吃饭只要钱不要饭的骗子罢了。

      人,都是这样,更何况宝宁这个人本来就好看,学习成绩也好,即使性格并没有多大的亮点,他也仍旧是被人喜爱的那个人,这样的人,可能会记得谁跟他好,给他买了酸奶跟面包火腿肠,可是偷吃他面包火腿肠的人他不会记得,只能记住有这样一个事儿罢了。

      因此,他不记得杨伟,只记得自己被骚扰过还报过警,至于骚扰他的人到底要经历什么,又跟他有什么关系?

      但是杨伟对于这样的冷落与漠视是愤怒的。他觉得自己的痴情被辜负了,他觉得是宝宁狗眼看人低,他觉得是自己现在穷又把注意力都放到宝宁身上所以才没能考上好高中跟好大学——就在这样的“他觉得”之中,杨伟终于有一天咸鱼翻身——四十岁的杨伟从未来穿越回到了他二十岁的当天,还带着他四十岁的那部手机,那部装载了无数优秀作品的手机——毕竟他自认自己是文化人。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杨伟做了文贼,还利用优势一路坑宝宁,可惜的是,宝宁就是太好看了而且他自己也老早就说过自己演技不行,只是脸好看,平时就演一演好看的人也不做演技派,所以杨伟能坑得有限——而他得不到宝宁却能靠着自己剽窃来的名望与钱权来巧取豪夺其他人,本来,他应该就满足了的,可是他偏就不!

  •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这里的世界观是与其他世界观完全不同的所以前情提要比较多。坚持不下去可以从第三章开始。
    这里天道之子不是老天爷对着好的亲生儿子,而是要用来牺牲提升世界的亲儿子,也就是说,天道之子是没啥金手指的,有金手指的都是其他世界随机选取的所以才会给个金手指,所以说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当自己是金光闪闪大主角的那位肯定不是天道下的万物而是邪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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