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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一

      美东时间19:40,天空仍然亮得如白昼一般,纽约的第五大道上,帝国大厦、ROCKEFELLER中心等林立的摩天大楼,圣PATRCK'S大教堂,超大屏幕的广告牌霓虹灯,GUCCI、CHANAL等各种时尚奢侈品牌,川流不息的各种肤色的人流,无不彰示着这是一个不夜城和名副其实的世界之都。

      ROCKEFELLER中心对面是圣帕特里克大教堂(St. Patrick’s Cathedral),这座仿德国科隆大教堂而建的教堂是纽约最大的哥特式天主教教堂,始建于1850年,中间因为南北战争而中断,1888年完工。其青铜铸成的大门刻上了过去曾被封圣的纽约人,走进教堂,建筑设计的华美恢宏,庄严神圣的唱诗会,会令人由衷地产生敬畏上帝之感。

      另一令万千少女向往的场景是,电影《蒂凡尼早餐》中奥黛丽·赫本每天早上都会来到的纽约第五大道的Tiffany橱窗前,一边吃着手中的面包,一边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够在高贵的珠宝店里享受轻松的早餐。

      当然还有Trump当上总统后金光闪闪的Trump Tower,如今也是游人激增。不过据说纽约有市民联名上书要求将此处坐落的街道改名为奥巴马大道。

      以及全球金融中心——华尔街。

      今天是复活节,人们用象征春天和再生的彩蛋、鲜花、小动物造型的饰品把自己装扮得“花枝招展”,庆祝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游行队伍中除了穿着牛仔的小丑和迪士尼卡通经典人物米老鼠等外,还有身穿长袍,手持十字架,赤足前进的宗教游行者,他们打扮成基督教历史人物,唱着魏玻Wipo的颂诗:

      —玛利亚,请告诉我们,你在路上看见了什麼
      —我看见永生基督的坟墓,和他复活后无比的光荣,
      —还看见天使作证,又有汗巾和殓布。
      —基督「我的期望—已经复活,他要先你们而去加里肋亚。
      —我们知道,基督确实从死者中复活了。

      路边一辆黑色的车里,车里正响着猫王的美国乡村音乐,姬芝耐心地等待游行的队伍过去。

      曾几何时,她变得特别喜欢纽约。就像无数迷惘的时代中经历迷惘而痛苦的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一样。她曾把灵魂放逐在这座蕴含着巨大能量和勃勃雄心,聚集着全世界最富有的富豪、全世界最落魄的艺术家、华尔街的金融精英、百老汇的音乐剧、各种先锋艺术的城市里。这座优雅迷人的城市,以全世界最包容、多样化、人性化的环境,抚慰和纵容每一个人,包括她,以生命最舒展的状态绽放。

      并没有人知道她的这段经历。

      就像没有人知道,她的母亲曾经死在她的面前,死在难得接她放学回来的父亲和她面前。就在母亲发现父亲另有一个情妇和一个比她小七岁的男孩子的一个月后,那一天,是她十三岁的生日,中秋节。无数个日夜,母亲身上穿着杜丽娘的戏服,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从容从三楼阳台纵身跳下赴死的神情如幽灵般萦绕在她的脑中。

      半年后,她去了美国。

      她没有再回去过。

      也没有再过生日。

      只在每年的春节寄一张明信片回去,照例是世界各地的风景画,加她半身的肖像画,外加一句:Happy New Year! 连称呼都没有,说什么好呢,他有他幸福的家,有美丽温婉的妻子,聪明可爱的儿子,步步高升的事业,自己不过是个世界另一端一个多余的女儿罢了。

      她恨父亲吗?

      不,她不恨。其实在她母亲之前,她早已发现父亲和那个女人还有那个小男孩。那一天,她只是陪同学一起去附近的小学部接她的弟弟。在夕阳余晖里的校园林荫小道上,走过来一对男女,男的英俊高大,女的娇媚温柔,还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小男孩,那小男孩骑在男人的肩上,手里拿着一个飞机模型,一脸的任性骄纵,嘴里嚷着:“ 驾!驾!爸爸跑快点嘛!” 女的在一旁掏出帕子一边帮男人轻拭额头的汗水,一边娇嗔道:“ 嘉嘉,别淘气,爸爸累了一天了,你下来,妈妈搀着你走,好不好?” 小男孩自然刁蛮地揪着男人的头发不依。男人脸上眼里写满了宠溺:“ 不要紧,就这么几步。”

      这一幕灼伤了姬芝的眼。

      那个男人是她的父亲。

      同学的弟弟在一旁撇了小嘴道:“ 佘嘉跟我一个班,他爸爸妈妈每天都来接他的。”

      每天?

      姬芝只觉心脏似被人狠狠打了一拳,痛的她无法呼吸,原来她自以为的乖巧可爱懂事听话从不打扰忙碌工作一个月只回家几天的父母从不给他们添麻烦的体贴孝顺,背后的真相竟是这样,真是讽刺。

      那天晚上,她把自己亲手做的父亲节礼物扔到了垃圾桶,没有人知道,她花了整整三个月。那天夜里,她紧紧抱着她的那只狮子王毛绒玩具,哭了醒,醒了哭。

      她想她的生命中从此不需要一个名叫父亲的人。她想她至少还有母亲。

      她爱母亲吗?

      也许吧。当她的少女初潮来临时她惊慌失措害怕恐惧地打电话给她的母亲时,电话那头悦耳的女音照例说:“ 宝宝,妈妈要登台表演了,你问一下隔壁玄之哥哥的妈妈,她会告诉你的。” 就像每一次她生病或想她时说的一样:“ 乖!保姆阿姨会陪你的。” 她当然不会去问玄之哥哥的妈妈凌阿姨,她只是以为她得了绝症快要死了,在临死前向她的母亲道别,她很想安慰她叫她不用为她伤心。她坐在楼道的一个角落里静静地等待死亡之神的降临。她当然没有死,最后是打篮球回来的玄之哥哥发现了她,带她去他家吃晚饭,温柔的凌阿姨看到她裙子上的血迹,帮她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拉着她细细告诉她好多女孩子生理期要注意的事项,还特地亲手为她煮了一碗红糖姜水。从那之后,母亲的身影渐渐在她心里同父亲一样,也模糊起来。

      直至她坠楼死亡的那一天。

      当然官方的说法是,母亲在家中排演牡丹亭时不慎失足而亡,属于因公殉职,否则怎么解释她死后发表的日记中满满都是对丈夫和女儿的爱。文化界一片惋惜之声。

      父亲不失时机赋了几首悼亡诗,博得几个颇有士大夫情怀的上司的一致赞扬,不久官运亨通。就连她,也接着好几个月不停地有来自她父亲、母亲单位和学校的关怀。

      只有她心里知道,母亲不爱父亲,也不爱她。她害怕被遗忘,只求刹那永恒,就像她在舞台上璀璨夺目一样。这是一个只爱自己的女人,对自己残忍,对别人也足够残忍。

      不管怎样,她达到了她的目的。

      手中攥着十字架,脸上挂着蒙娜丽莎般神秘的微笑死在丈夫和女儿面前,她成功地令他们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她,也令她和父亲永远不可能和解。当然也带给她,无数的噩梦,几个月之间,她的生活完全被颠覆,她至亲的两个亲人恰恰又是伤害她最深的人,真是可笑。

      愿此生不复相见。

      在她登机远赴异国他乡时,她望着蓝天白云,心里默默念道。

      尼采说:重估一切价值(Umwertung aller Werte)。

      她在废墟之上重建了一个新的精神价值体系。这一回,爱将不成为她重估新价值的原理。她不恨任何人,却也再没有热情和力量去爱了。姬芝在心里喟叹。

      有人从开着的窗户里递了一朵百合花给她,原来是黑人乔治。十六年前,他们曾一起过了几天流浪汉的生活,从此便成了朋友。乔治经营着一个巴掌大的卖牛排的小店,姬芝常去光顾他的生意,他们并不太说话,只是像老友般喝杯酒或打个招呼。乔治的身世很可怜,不知生父,十三岁时母亲带着他同第三个继父一起过,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病死,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被继父酒后性虐致死,他打伤了继父,从西部的洛杉矶逃到了东部的纽约州,成为了流浪汉,后来就认识了姬芝。

      “ 今天不喝一杯吗?”

      “ 不了,乔。”

      “ 芝,听说你要回中国了?”

      “ 嗯,晚上十一点的航班。”

      “ Safe Trip!”

      “ Thanks!”

      乔治朝她挥挥手告别而去。

      复活节游行的人群早已远去。

      夜色笼罩。

      姬芝看了看远方教堂伸向天空的尖顶,让司机驱车直奔肯尼迪机场。

      飞机上,临座的男士颇有绅士风度,在他刚要说话时,姬芝不经意地展露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礼貌拒绝了搭讪。后座的女士则在不停地讲电话,抱怨男人没能给她安排头等舱,以及没能让她尽情Shopping,聒噪得很。姬芝干脆戴上耳塞和眼罩。

      自从她看穿了父亲的另一面,这个昔日在孩童时的她心目中高大的父亲形象一下子变得庸俗不堪,几乎令她作呕。她对男人的认知从此抛弃了女人的天真,而变得冷酷客观起来。这或者是母亲希望留给她的教训之一,尽管她并不想要。同样的,那个女人娇媚温柔如解语花的神情也留在了她的脑海中,与之对比的是她母亲美丽高傲如白天鹅的姿态。电光石火之间,她那颗敏锐的少女的心一下子就明白了所谓的男女之情以及女人控制男人的天生的武器。假如“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一论断是正确的话,又假如“ 女人容易被爱情控制,男人容易被女人控制” 的话有道理。那么,一个女人对付男人的天生武器就是美貌和温柔,如果说美貌是女人的通行证,那么有能力则是男人的通行证。而温柔乡,更是英雄冢。至于智慧,则要视那个男人自负的层级如何。恋爱,无非就是一场心智较量的狩猎。当她很早的看透了男人的本质和男女之间的游戏规则后,她便对这一游戏感到索然无味。她并不预备成为“因为她生得美丽,所以被男人追求;因为她是女人,所以被男人俘获。”那句莎翁名言中的悲剧女主角。她把自己的时间倾注在学业和工作上,她深信掌握男权世界建构权力的游戏规则以及破译生物学上延续生命的细胞密码将会给她带来巨大的价值回报。

      没有人知道她的内心曾经历的这些故事。所有人眼中,她只是那个美貌、高智商的生物科学家和知名乳腺肿瘤专家。包括她的丈夫,赢野逸。

      为什么选择他?

      一年前答应赢野逸的求婚时,他也曾好奇问过。

      她只是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飞快地亲了一下,然后害羞地低下了头,这种可爱纯真的小女儿的娇态令赢野逸着迷,他紧抱了她在她耳边呓语低喃:“ 芝芝,我赢野逸发誓,今生只爱你一人。不,若有来世,我也只爱你。生生世世,我们都在一起,好不好?”

      她相信男人的誓言吗?不,她不相信。但她相信有一种男人,轻易不许诺,一诺必千金,那是他对高自我人格的期许,赢野逸是这样的人,她也是。她要答应他生生世世在一起吗?不,她对爱和婚姻从不抱任何期望,如何答应他?她在他颈间蹭了蹭,她的声音娇娇软软:“ 老公!” 她从不说假话,但所说未必是真话。赢野逸情难自禁,拥紧了她,俯首亲她的唇。这还是他们约会三年来第一次亲吻。

      姬芝摸摸自己的唇,她还记得他第一次亲她的那种感觉,晕晕的,触电般,却是比吃了巧克力还甜。她没有告诉他的是,她答应他的求婚,只是因为,她精密的头脑中计算,有一段婚姻至少可以帮她挡住不少骚扰者以及世人的目光,虽然她不在乎,但很麻烦,她只想安静地专心工作。何况,这个男人,有着同她一般的完美外型,举止优雅,谈吐得体,冷静自持。他有着强大的自制力,从他同她谈了一年的恋爱却“ 发乎情止乎礼义”最多只是牵牵手和拥抱就可以看出。他待她温柔体贴到极致,从未问过她的家人,也从未要她去见他的家人,甚至连婚礼上只有他的家人出席也未有疑问。她不会天真地以为他真的不想知道,像他这般冷静强大控制欲极强的人,自然早就调查清楚她的家庭背景,她的父亲是高官,母亲是知名戏剧表演艺术家,母亲之死在她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她害怕见到熟悉的人,哪怕父亲,害怕回到国内。这是当年她的心理医生的诊断。以赢野逸的手段,想必他毫不费事就能拿到,至于他到底了解真相多少,姬芝心中并无把握。显然,这是一个无法一览无遗的男人,还是一个表面冷静实则内心野心勃勃的男人。

      她喜欢有未来的男人和有故事的女人。

      姬芝对一年来的婚姻现状是很满意的。他们私下相处很愉悦,理智地不让对方的家人介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也不介入到彼此的工作中。同时奉行莎翁的名言:

      要和一个男人相处的快乐,你应该多多了解他而不必太爱他;要和一个女人相处的快乐,你应该多爱她,却别想要了解她!

      至少表面。

      但这一现状将随着姬芝回国的工作生活而被打破。

      或许完美的婚姻本就不存在。

      又或许婚姻是人类爱和情感的第二次救赎。

      第一次的父母之爱,人们无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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