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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17章 ...

  •   打算明早跟孟向北一起早起摆摊的林知白,愣是在晚上的时候,第一次主动拒绝与孟向北亲热。

      被窝里,孟向北搂着怀里娇娇软软的少年,直往他身上哄,颇有些委屈地质问:“小白,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林知白对一直亲着他脸,搂着他腰的男人无动于衷,“嗯,不爱了。赶紧睡,我明天要早起和你一起去。”

      “那,那就一次。”孟向北咬咬牙开口,仿佛割地赔款,受了天大的委屈般。

      “不行。”林知白斩钉截铁的拒绝,孟向北的嘴,骗人的鬼,在他这边,只有零次和N次。

      林知白不愿意,孟向北又不能强迫,只能妥协,不过还是给自己争取了一些福利,“那你说爱我。”

      “爱”这个字,让林知白心尖一颤,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别闹,睡觉了。”

      “小白,你肯定是不爱我了。”孟向北可劲地亲他,非要林知白亲口说,孟向北一贯知道林知白脸皮薄,逮着几乎非要对他耍流氓。

      林知白知道孟向北这是铁了心的,这男人像只大型犬一样,他咬了咬唇瓣,凑到孟向北耳边轻声道:“孟大哥,我爱你。”

      “嗯,我也爱你。”孟向北应道,下一秒,擒住少年的唇瓣。

      翌日,林知白终于和孟向北一起去摆摊。

      因为有林知白,孟向北没有让那个小工来,他要过二人世界,生意一如既往很好。

      孟向北跟林知白说,等钱够了,他就去租个店铺。

      早餐摊中午就收摊了,孟向北直接把林知白拖回家,完成昨天晚上没有完成的事情,当天傍晚,吃了晚饭后,孟向北骑自行车,将他送回了学校。

      时间一晃过去了两个月。

      孟向北靠着赚的钱租了一栋两层楼的店铺。

      一楼当作小餐厅使用,二楼用来居住,之前那个小四合院已经退租了。

      有了店铺,孟向北也没有只是简单地做早餐生意。

      早上做早餐,中午和晚上做快餐生意,快餐的价格有高有低,有肉的自然高,素菜就比较便宜,来消费的也有不同阶层的人。

      这种经营模式很新奇,不过,如果生意不错,肯定很快就有人跟风。

      为此,孟向北特地抽空回了一趟地府,抓了一个死去还没有投胎的御厨,跟他学习了厨艺。

      这不,因着他的手艺,来店里吃饭的人络绎不绝。

      忙不过来的孟向北立刻又招了人,还招了两个厨师徒弟,即便如此,孟向北依旧很忙,有时候一忙起来,几乎都没能从厨房里出来,林知白瞧着心疼不已,有一次,孟向北忙碌得晃了神,还把手给切了,血一下就流出来。

      林知白既生气又心疼,不由气急败坏,“钱是赚不完的,干嘛要那么拼。”

      “为了给我家小白更好的生活啊。”

      正给他上药的林知白听到这话顿住了,抬头就看到孟向北墨色的眸子里溢出来的深情,他眼眶一下子泛红。

      林知白动了动唇瓣,想规劝,又咽了下去,他知道孟向北一向固执。

      之后,林知白就再也没有冲孟向北生气了,这个人,总是能轻易就让他生气,也能轻易让他心疼,心软,对这份爱越陷越深。

      林知白依旧是每周末过来,孟向北不愿意他辛苦,就让他做收银的活,这年头,网上支付还没有流行,用的是现金。

      林知白聪慧,收银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没多久就得心应手。

      -

      “雅雅,还记得那一次我们在商场遇到的两个长得好看的男人吗?”洗完澡,林雅正在抹雪花膏,舍友白欢欢跑过来,激动地拉着她的手,看着被甩出去,落在地上的一小坨雪花膏,林雅眼底划过一抹不悦之色。

      旁边的白欢欢并没有察觉,再次说起那两个人,林雅的记忆也被唤醒,瞬间想起那个穿黑色衬衫,容貌俊美,浑身上下散发着魅力的男人,心尖蓦然一跳。

      “你真见到了?”林雅将雪花膏盖上,拉着白欢欢在床上坐下。

      林雅对那个男人是心动了,可那次之后,再也没有遇到后,久了,也就快忘了。

      “嗯。”白欢欢一双眼睛亮亮的,“原来那个白衬衫的少年和我们一样是京都大学的学生,我已经打听到他的名字了,叫林知白。”

      林雅眉心骤然蹙起,声音都尖锐了,“你说他叫林知白?”

      “对啊,是不是很好听。”

      林雅心底掀起了波澜,两个月前,在商场时熟悉的侧脸,此时一模一样的名字,该不会那人真是他的那个没出息堂哥吧。

      林雅不愿意相信。

      “那,那个穿黑色衬衫的男人呢?”暂且放下对林知白的猜测,林雅有些紧张地询问。

      白欢欢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我没见他们在一起,或许问问林同学就会知道了,雅雅,你该不会对那个男人心动了吧。”

      心事被戳穿,林雅的脸一下红了,慌乱地瞪了白欢欢一眼,“你乱说,我不理你了,要睡觉了。”

      躺在床上,林雅翻来覆去许久才睡着。

      翌日,白欢欢带着林雅去了图书馆,林雅隔了一段距离,还是看清那个正在看书的少年的容貌。

      林知白,真的是他!

      他来了京都,还和她一样,考上了京都大学。

      林雅死死盯着林知白方向,沉着脸。

      对于林知白,林雅从小就不屑。

      林家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是林雅的父亲,在国营企业当主管,母亲是老师,两人都是铁饭碗,地位也高,林知白的父亲是老太太的小儿子。

      因为在生小儿子的时候,差点难产死了,所以老太太对这个小儿子并不是很喜欢,后来,小儿子夫妻意外去世,顾念着林知白这个孙子当时还小,老两口就留在身边照顾。

      大儿子养老,连带着林知白也寄人篱下。

      无论是老两口,还是大伯一家,对林知白都没有多少感情,以至于在林雅的哥哥,也就是林知白的堂哥要下乡了,做主把原本不需要下乡的林知白给换了。

      老太太说了,林知白在大伯家养了这么多年,得回报。

      面对林知白,林雅从小就有优越感,对于她来说,从小,林知白是吃他们剩下的饭菜,穿她哥哥剩下的衣服,性格还懦弱,唯一让她不高兴的是,林知白的学习比她好。

      林雅考了两次才进入京都大学,第二次缺了几分,还走了关系。

      几年前,听说林知白不愿意高考,也不愿意回城,林雅是高兴的,林知白那种人,活该在那种乡下地方生活,为了和林知白断绝关系,林雅撺掇着老两口断了和林知白的来往。

      却没想到,林知白居然一声不吭来京都大学读书,她又扫了一眼他的穿着。

      上百块的衣服,手腕上还带着表,看来林知白的生活比她们想象中的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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