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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郑月月的小小举动无形中替槿城小鱼增加了许多粉丝暂且不说,下午程锦应约带他们去桃林转了一圈,大片粉色花海实在太适合拍照打卡,几个姑娘见到的一瞬间就投入到了各种美拍中。

      毕竟前世是个演戏的,程锦对拍摄有点研究,便上手帮她们拍了几张,这下连那对表现得不怎么感兴趣的情侣都围了过来,一个劲儿请程锦多给他们来几个角度,后者均好脾气地答应。

      直到后来那对情侣都觉得不好意思了,问程锦和田黎要不要合照一张,做情头肯定好看,程锦一时没反应过来,就听田黎连忙否认:“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

      说完还看了程锦一眼,似乎对这种误会感到羞赧。

      那女孩闻言目光在两人身上来回一圈,长长地哦了一声:“懂啦懂啦,友情以上恋人未满嘛,加油,你们一定会修成正果的。”

      程锦哭笑不得,索性搭上田黎的肩膀朝女孩抬了抬下巴:“我们就这么像情侣?”

      说起这方面的话题女孩洋洋得意,她看着田黎的眼睛,语气笃定:“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对吗?”

      话音未落程锦只感觉搭在她肩膀上的手臂一空,田黎转身大步往回走去,连约好的工作都不做了。

      程锦看着她的背影,脸上的笑容渐渐淡了。

      他顾不得再招呼几个客人,转身大步追上田黎,再开口时声线已然上扬,带点哄的味道:“那女孩不太会说话,你别在意,咱们多少年的同学情了,她眼瞎。”

      田黎头也不抬,脚步甚至加快了几分。

      程锦在原地顿了几秒,继续追上她道歉:“你不喜欢这个玩笑我以后就不开了,你看本来就是我拜托你帮忙,结果还惹你生气了……”

      他个高腿长,田黎哪里走得过他,闻言扑哧一笑:“你在外面也动不动这么搭人女孩肩膀吗?”

      见她神色无异,程锦略略放下心,笑着回答:“你和别的女孩又不一样,我高中除了和林爽那群人玩以后,就数和你这个同桌相处得最久了,咱们彼此都知道不可能成为情侣,所以才对你放得开呀。”

      田黎撩了撩垂到胸前的长发,目光看向远方,语气带笑:“那当然,时间不早了,一会还要送她们回镇上的酒店,赶紧回去吧,素材我整理好了再给你。”

      程锦点头,叫上流连忘返的三人,一起往自己家的方向走,院子里停着他的宝马电三轮。

      拿钥匙开门的功夫,站在他后边的郑月月突然吸了吸鼻子,陶醉地道:“好香啊,是哪家在熬糖?”

      一边说一边竟然循着香味走了过去,恰好碰上提着个小篮子来的胖婶,远远地跟程锦招手,甜香味正是从她家传来的。

      “嗨,赶早还真不如赶巧,我二闺女这几天不是回来了么,我做了点打啵糖,正要给你送过来尝尝呢。”胖婶笑呵呵地说,她长了一张据老人们说很有福气的脸,家里儿女们也确实各自发展不错,晚年不愁。

      她把盖在篮子上的纱布掀开,露出已经切割好的,雪白的饴糖,甜香味顿时萦绕在每个人的鼻端。

      “咕咚”一声,郑月月响亮地吞了口口水,随即不好意思地捂住了脸。

      “打啵糖”是这边的土叫法,学名叫打糖,其实就是麦芽与蔗糖进行发酵浓缩后的产物,程锦很小的时候吃过一次,混合了麦芽的清香与蔗糖的浓甜,那种甜丝丝的、不掺杂任何糖精的味道至今难忘。

      不过后来听说会做打糖的老爷爷去世了,这门手艺也随着消失了,他从不知道胖婶也会做打糖。

      胖婶:“做这玩意儿麻烦,就这点糖费了我几十斤小麦和蔗汁,要不是我二闺女几年都难得回来一趟,我才懒得做呢,累死个人又卖不到钱。嗨,跟你说这些做什么,我得回去了,你赶紧拿过去尝尝吧啊。”

      见几个人目光都黏在篮子上,连田黎都不意外,程锦自然接下,含笑谢过胖婶。

      等人走后他才转身,挑眉看向几人:“先吃了再走?”

      郑月月猛点头,她平生两大爱好一是追星二是美食,号称所到之处没有她镜头捕捉不了的帅哥,也不允许有她没尝过的美食,此时望着程锦提的篮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一行几人陆续进屋,程锦把他们安排在客厅,转身把打糖分装好,一人盛了一小碟:“都是我自己家用的餐具,已经消毒了,请不要介意。”

      这会大家哪有心情讲究餐具,当即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瞬间被清甜味直击味蕾,时隔多年再次尝到这种十分具有年代感的传统小吃,有那么一瞬间仿佛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一颗糖就能高兴一整天。

      可惜糖就那么点,没一会儿就吃光了,几人也只能遗憾地放下筷子,郑月月满足地躺在沙发上,还在回味刚才的味道:“太好吃了,要是能买回去就好了,我爸肯定没吃过。”

      其余几人也点头附和,脸上无不是一副遗憾的样子。

      程锦自始至终都在暗自观察他们的反应,闻言再次记下一笔,心里已经有了成算。

      满足感过后就是懒怠期,几人窝在沙发上玩手机的玩手机,聊天的聊天,一副不想挪动的样子,眼看已经天黑,程锦想了想,决定提醒一下他们,晚饭还没吃,行李也在酒店呢。

      郑月月:“完全不想动啊怎么办,话说往返小镇真的有点浪费时间,要是这里直接有民宿就好了。”

      另外两人也点头应是:“这么美的景色,这么多传统的手工艺产品和小吃,要是开了民宿我能天天住在这里。”

      “天天住就腻味了,过来旅游散心倒是不错的选择。”程锦也说,随即看到郑月月突然一弹而起,眼睛亮得像灯泡:“要不程锦你开一个吧,我爸公司有个项目就是在做旅游特色小镇的投资,要不你们聊一聊呗。”

      程锦顿了顿,倒没想到这个意外之喜。他没贸然答应,毕竟他现在最缺的不是钱,而是一个可以让整个小镇联合动作的契机,而这个契机不是一般商人或公司能撬动的。

      他目前也不行,只能慢慢来,一点一点打出知名度。

      客人们赖着不想走,程锦体贴地提出了让他们留宿的建议,郑月月头一个答应,那对情侣目光交流了一会也跟着答应了。

      程锦的房子是标准的两层小楼房,加起来有四个客卧,房间还是挺充裕的,晚饭他们在院子里架了个烧烤架,就着星光夜露吃了个饱,程锦还把多年不弹的小提琴拿了出来助兴,他声线本就偏清润,曲子也选得轻柔,在夜色中仿若陈年的酒,光是听着就醉人得很。

      郑月月听着听着突然抬起手机按下拍摄键,只见火光映照下青年抬头看向她,温润的眸光在她尚举着的手机上落了落,旋即竖起食指,轻轻比了个“嘘”的手势。

      拍过无数顶流明星从未手抖过的郑月月第一次拍糊了,那一刻仿佛她面对的不是某个不知名山村里生活的清俊青年,而是站在最高处、被所有聚光灯环绕的超级巨星。

      此时巨星正挑眉朝她笑,眸光依旧落在她手机上,含意不言自明。

      于是郑月月鬼使神差般地把这几天拍的有关程锦的照片,连同这张拍糊的一起删除了。

      一曲结束,程锦放下小提琴,朝大家一笑:“时候不早了,我得先送梨子回家,你们随意。”

      说完把正在角落翻看素材的梨子拉走,骑上小电驴送她回镇上的家。

      田黎家教很严,不允许女孩在外过夜,所以只要有她在,不管玩得多嗨大家都会记得送她回去。

      夜里的风有些凉,程锦一路都没说话,仿佛沉浸进了某种捉摸不到的思绪中,也仿佛只是单纯在专心开车。

      路灯将影子拉得老长,田黎坐在车后座上,两只手不敢往他腰上搂,只堪堪拽住了衣角,眼睫垂落,不知在想什么。

      田黎父母在镇上开了家杂货店,楼下是门面楼上则是住房,程锦到的时候店铺已经关门了,但里面亮着灯,那是她父母特地留的。

      程锦上前替她拉开卷帘门,唇角扬上一抹熟悉的笑意:“辛苦了大功臣,到家好好休息。”

      田黎笑笑,故作轻松地说:“答应我的水凉席别忘了,我爸妈都等着送人呢。”

      现在四爷爷编织的竹席已经成了紧俏货,预订单排到了三个月后,这还是程锦怕累坏老爷子严格控制了订单量的结果,这次请田黎做跟拍就是允诺了她一副。

      闻言程锦按着她的肩膀往门里推:“行行行,这批第一个我一定给你,快回去吧。”

      等看着卷帘门拉下,一楼的灯灭了后程锦仍在原地站了一会,半晌才长长出口气,脚步有些拖沓地往回走。

      陪客人真是件体力活,看来他得尽快招个助理把这个任务接过去,否则真要累死他,毕竟他回老家是为了享受生活,可不是为了再赚他一个亿。

      他正想着,眼角余光突然瞥到有个人影鬼鬼祟祟靠近他的电瓶车,左右张望一会后伸手就要去拧发动机上的钥匙。

      不好,有人要偷他的小电驴!

      程锦神色一凛,大步朝那边跑过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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