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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周日早上九点, Rosie已经吃过了早餐,还回复了几封工作邮件。家里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到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达西的呼吸。她躺在沙发上看手机,突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她还以为是快递,就走去开门。站在门外的是一个陌生男孩,看上去20岁左右的样子,背着双肩包,戴棒球帽,右手扶着行李箱,笑嘻嘻地说:“这儿是2104吧?我是租房的人,你是房东吧?”边说还非常正式地要和她握手。Rosie一脸疑惑,露出呆滞的表情,停了几秒没说话,完全搞不懂这是什么情况。她转念一想,这人不会是想入室抢劫吧?这么一想,顺势把门关上了。
      Rosie冲着外面说:“你找错地儿了吧,这里没有出租,请走吧。”Rosie不敢太强硬,怕激怒外面的人。通过猫眼,她看到大男孩挠了挠头,低头看了看自己手机,突然拍了一下大腿,赶忙说:“哎呀,不好意思,我对这不太熟悉,我要找8号楼1单元2104,这里是几号楼?”Rosie渐渐放松警惕,透过关着的门说:“你找错了,这里是7号楼,8号楼在旁边。”男孩连忙道歉,还冲着门忙不迭地鞠躬,Rosie忍俊不禁,捂着嘴笑。男孩匆忙抓起行李进了电梯,留下哈哈大笑的Rosie还盯着猫眼看,楼道早已空空如也。
      第二天的午休时间,同事们津津有味地听Rosie讲昨日的乌龙趣事,同事Amy问:“男孩帅吗?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生活在繁杂的大城市,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么有趣的事了,回想起那个男孩懵懂的样子,Rosie总想笑。平时的生活实在是平淡,哪怕是和同事聚餐、和好朋友看剧、看电影、去咖啡厅,泡吧,每个人每天约会都是这些内容,这种生活中的小插曲,像有人向平静的湖面丢了一颗石子,迅速泛起涟漪,不久又恢复死寂。
      Rosie 刚刚度过一个黑色星期五,回不完的邮件,开不完的会终于可以暂时抛在脑后。周六上午10点多,她化了淡妆,穿一件粉色印花真丝短袖上衣,下身穿A型牛仔长裙,随意穿了一双舒服的黑色漆皮平底鞋,到三里屯Wagas吃早午餐。Rosie讨厌嘈杂的环境,但是在北京,尤其是繁华商业区,无论是咖啡厅还是餐厅,吵闹的环境是必然的。她非常喜欢三里屯的Wagas,喜欢它的文化,食物也合胃口。今天她点了John套餐,半份牛肉牛油果三明治和半份芒果羽衣甘蓝沙拉,份量刚刚好。独处时,她可以让头脑放空,不需要说话,慢慢咀嚼着食物,不时看看手机,偶尔望着窗外发呆,周遭的噪音也与她隔绝开来。当然,不可避免地,周围的声音还是会传到她的耳中。她听出有人在聊工作,有人在聊电影,有人在聊八卦,如果遇到她感兴趣的话题,也会情不自禁地多听一两句。这也是她喜欢在外面吃饭的原因,你无法预料将要遇到谁,不确定周遭环境是否符合自己的心境,但是你可以选择屏蔽周遭的人和声音,如果话题感兴趣也权当为这一天增添点乐趣。
      Rosie就职于一家4A广告公司做高级客户经理,高压、快频率的工作环境,让她不得不像个战士一样去战斗,随时处理紧急事件,熬夜加班在所难免。她今年三十三岁,看似光鲜亮丽的外表背后,其实吃尽了苦头。作为乙方,还要时不时忍受甲方的无理取闹,趾高气昂。严格算起来,Rosie其实是偏内向性格,敏感型人格,身边除了几个挚友,较少社交,说话只说重点,不拖泥带水,也讨厌虚伪的寒暄,谁知道她是怎么进入广告行业的,而且是需要高情商、高社交能力的高级客户经理的呢?也许是因为她看上去不危险,不做作,有比较真诚温和的外表,让同事和客户觉得更有安全感吧。
      Rosie花了五十分钟慢慢吃完了自己的食物,邻座换了好几拨客人,她还在享受着难得的周末悠闲时光。工作日高密度的工作和体力消耗让人吃不消,到了周末,终于可以节省内耗。她有一套自己的歪理论,比如不说话就像不开灯一样,是节能;比如在非必要场合,一定穿平底鞋节省体力,因为穿高跟鞋就像健身。吃完饭,她来到到常去的咖啡厅,拉门的时候,有些吃力,身后一个帅气的男生帮忙扶着,并冲她礼貌的笑了一下,Rosie喜欢有礼貌的人。她点了一杯冰美式,花了一点时间找到一个舒服的座位,准备看书。她从包里拿出书,把墨镜放在桌子左侧,咖啡放在桌子右侧,像一个仪式必须完成,才能打开书,拿出书签,放在桌上。今天她看的是夏目漱石的《我是猫》,以猫的视角看人,觉得人类是多么自私、滑稽。这个视角很独特。提起猫,Rosie发现身边的很多熟人都养,朋友圈快成了秀猫大赛,各各都散发出一种慈父慈母的感觉。她更喜欢狗,除了照顾它,陪伴它,更多的时候是它在陪伴自己,给自己依靠。
      Rosie养了一只比熊,给他起名叫达西。达西今年一岁了,性格还像个小孩,非常会撒娇耍混,即使像Rosie这样有轻微洁癖的人,也没有训练出达西有规律的习惯,它偶尔还会在客厅小便,这是Rosie最苦恼的问题。达西是家中非常重要的一员,自然有一定的话语权,比如达西非常喜欢看电视,所以Rosie在家时总是记得打开电视,虽然她自己不喜欢看电视。她会偶尔陪着达西看一些综艺节目,达西非常喜欢趴在Rosie的腿上,有时看着看着就四脚朝天地睡着了。
      Rosie喜欢简约家装,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都是性冷淡风,并且要非常整齐,也只有达西偶尔的作乱她能忍,因为她知道达西是自己在这个家里唯一的陪伴。有时,Rosie会坐在飘窗上看书,喝一杯手调咖啡,摸着趴在身旁的达西,房间的空气仿佛都已凝结。两年前,在这个家里,那个穿着背心短裤的男人就这样消失在了时空里,仿佛不曾出现。那是很遥远的曾经吗?为什么记忆如此模糊?还是她克制自己不要想起那段感情?只有极度疲倦时,她才会偶尔隐隐作痛,让自己在悲伤里沉沦。她知道这样伤身,为了克制自己,她学会了写字。她会走到书桌旁,拿起毛笔,一笔一画的临摹《心经》,“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笔一划,一字一句。在这座偌大的城市里,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她把最深的痛小心翼翼地摆在心里的角落,在静的出奇的午后,或者在最私密的梦中兀自出现。
      虽然刚刚五月中旬,北京的气温早已飙升到30多度,提早进入夏天。街上的女生都已经穿上了超短裤,Rosie觉得自己老了,受不了过早穿上夏天的衣服,等到了夏天,又该如何挨过?她看了看表,已经下午六点了,坐在咖啡厅已经整整四个小时,时间润物细无声般地生长,像脸上的斑点。Rosie的手机弹出一条信息,“哪儿呢?晚上看音乐剧去。”她的好朋友小渔发来信息。“在哪?什么剧?”她回复道。小渔发给她一张照片,是小剧场的一部音乐剧,她喜欢小剧场,她的朋友了解她。“OK!你在哪?我找你去。”她回复。她和小渔看了一部两个半小时的音乐剧,演员都很不错,唱的也还算专业,她最喜欢剧中的男主角,小渔最喜欢剧中老男人。
      晚上十点,Rosie的闺蜜小渔没有要回家的意思,又拖着Rosie来到丽都一家酒吧,给自己点了一杯单一麦芽Whiskey,帮Rosie点了无酒精鸡尾酒,因为Rosie喝酒后身体不适,所以尽量不喝酒。小渔总是说她失去了人生一大乐趣。小渔今天有点反常,闷头喝酒的架势,像是有伤心事。Rosie拍拍她的肩,淡淡地说:“说吧!”小渔立即像打开的水龙头,滔滔不绝地抱怨起来:“我和陶放吵架了,他最近总是怀疑我在外面有人,我他妈的每天上班累的跟狗一样,我上哪偷人去。我怎么解释都不听,他还想翻我包,查我手机,老娘绝不能容忍这种低俗行为。一个大老爷们儿,怎么能干这种事呢?你说,他是不是有病。我还好好跟他解释,我最近工作忙,接了个大项目,他不知道抽哪门子疯,就是不信。我还说让他问你,他有没有问过你?”Rosie抿嘴一笑,摇了摇头。
      “靠!本来是他不对,随便怀疑我,我还没跟他急呢,他倒好,先跟我提分手了。反了他了!”
      “你们俩真是一对冤家,我不管了,你们就作吧,哪天真累了也就好了。你就是平时太强势了,让他没有安全感,你就是朋友太多了。”Rosie边说边喝鸡尾酒。
      小渔大喊道:“我就是爱玩,朋友多一些,大多也是因为工作上的事,他又不是不知道。”
      Rosie和小渔是在一个项目中认识的,她和小渔所在的展会公司一起服务于甲方,后来慢慢熟了,变成好朋友,小渔像火,到哪里都燃烧自己,热情至极,Rosie更像水,缓缓流动,看似水火不容,却能互补。小渔发泄完了,酒喝得有点猛,趴在桌上胡言乱语起来。Rosie看了一眼时间,夜里一点了,搀着小渔回自己家住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小渔还在昏睡中,她的手机突然想起来,是她的男朋友陶放打来的。这俩人又和好了。小渔匆匆梳洗了一下,就奔回家了。Rosie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小渔,她喜欢小渔,也心疼小渔,不过,她从不左右小渔,朋友之间不是过分干涉,更应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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