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厌恶值 ...

  •   银发少年淡定地走回了自己房间,在确定房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后,神情大大地放松了下来,长长吁出一口气,与之前冷漠矜贵完全不同。

      这前后神情的巨大反差,要是被外人看到了,指不定会如何吃惊。

      不过已经没外人了,也不用再绷紧神经演戏,凌云没姿没态地瘫坐在沙发上,长时间绷紧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

      可累坏他了。

      他娘的,今天差点露馅。

      凌云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也可以说,是他的灵魂并不属于这里。

      他原本只是个普通高中生,一场意外后就来到了这里。

      莫名而来的一个系统告诉他,只要他完成一件任务,送他回去,还有有奖金,最高可获得一千万的奖金。

      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

      凌云答应做这个任务。

      这个任务说简单很简单,只是代替别人走完一生,说难又挺难的,因为这任务跟他三观理念真是天差地别。

      他需要穿进一本书里成为一个任务者,完成他该走的剧情,并且收集厌恶值,等剧情走完,厌恶值也收够了,他就可以回家改变那糟糕的一切了。

      虽然有点难,但既然答应了,那也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

      于是,他便来到了这个神奇的魔法世界,成为这本书一个相比于其他角色而言戏份不轻且重要的炮灰,帝国元帅的独子凌云。

      是的,这是一个类属于西方魔幻世界,有魔法因素存在。

      但并不是所有人天生都有魔法,魔力的强大也各不同,其中以贵族尤甚。

      是的,这里还讲究贵族平民奴隶等级制,等级之森严,堪比古希腊古罗马。

      但这里的等级制也是跟各个阶层的魔力有关。

      并不是每个人一出生就有魔法。

      后来经过药剂师们的研究,才诞生了一种药剂,使得人人都拥有了魔法,区别只是魔力的大小。

      这个世界的魔力资质等级资质分别为:零资质魔力者,魔力觉醒者,初级魔力,中级魔力,高级魔力,顶级魔力,以及超级魔力七大等级。

      不过大多数人的资质仅仅只是普通的初级魔力者。

      这个世界比地球大许多,土地辽阔,王国林立,而星罗帝国,却是所有国家之中最为强大的存在。

      帝国某些顶级贵族,甚至比那些王国国王的身份都要高。

      中级魔力以上的强者不多,大多都是贵族自身,某些好运一出生就是高级魔力持有者的平民,也会因此而替贵族做事,从而获得贵族头衔,进而摆脱平民,当上贵族的一员,不过这类数量太少。

      超级魔力者就更少了,而超级魔力者据说一个,能消灭一个国家精英战队。

      不过这类强者数量太稀少了,一个王国都还不一定有一个,强如他们星罗帝国,也只有两个,一个是魔塔塔主司邪,另一个是原主的父亲,帝国军队最高统领元帅——凌盛。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熟知剧情的凌云可知道这本书中的主角也有几个超级魔力持有者。

      凌云所扮演的这个角色身份挺夸张的。

      他父亲凌盛是帝国元帅,是仅次于皇帝的存在,见到帝国太子都不用行礼的那种。

      母亲是克兰斯公爵府的千金,不仅如此,他的外婆还是当今皇帝的亲姑姑爱丽丝公主殿下,这是当年的皇帝为了拉拢克兰斯公爵而定了婚姻,也就是说,皇帝陛下是凌云外婆的侄子,也是他表舅。

      父亲是帝国元帅,母亲是公爵千金,舅舅是大公爵,外婆是公主殿下,皇帝陛下是他表舅,太子是他表哥。

      这诸多身份,随随便便拎一个出来都能吓唬人,何况是众多齐上。

      可以说,原主一出生便站在了很多人跑断腿都达不到的终点上——美丽的容貌,高贵的身份,巨额的财富,跟诸多长辈的宠爱。

      不管是物质上还是情感上,什么都不缺。

      凌云看到这里心里好羡慕,但看到他的所做所为后……心里只剩复杂感叹了。

      按理说,身份如此尊贵的原主,本该是主角待遇,可惜,原主只是个炮灰哥,连个男配都不是,就是戏份比一般炮灰多了一点,勉强算是个恶毒炮灰。

      这是因为,原主被宠坏了,嚣张跋扈胡作非为,是帝国鼎鼎有名的熊孩子,人人厌之恶之的纨绔子弟。

      在书中,他还是个天然弯,喜欢上男主太子秦钰,对,就是他表哥,但若仅是如此,那也不算什么,毕竟能当得上男主的,颜值肯定不消说,两人虽说是表兄弟,隔着两代的禁忌之恋,但这又不是东方的封建王朝,没那么多规矩。

      但是,原主却十分好色,虽然他心中最爱的是男主太子,可并不妨碍他对其他美色的垂涎与享受。

      对美色毫无抵抗力的原主,只要长得好看他都喜欢,与他那些同样身为帝国纨绔子弟的朋友乱搞,还从各地拍买各种美人肆意玩弄,每个月至少会去一次奴隶拍卖会拍买奴隶美人,被他玩死的美人不知其数。

      欺男霸男,强抢美男屡见不鲜,吃喝嫖赌是家常便饭,弄死的平民不可胜数,摊上的人命更是一堆,行迹可谓恶劣斑斑,罄竹难书。

      人人一提到他就是切齿痛骂,连带着为帝国征战无数,保家卫国、扩张帝国领土、为帝国做出巨大贡献的元帅凌盛,也被这孽子连累。

      但若是如此,身后顶着那么多靠山,再怎么胡作非为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可偏偏他看上了主角团,嗯,没错,是整个主角团,因为太好色,恰好主角团里的人颜值都爆表。

      说起来,这篇文也算得上是玛丽苏文,无论是主角还是反派都喜欢上了女主。

      而原主因为嫉妒女主,处处使拌为难女主,并且四处勾搭主角团,最后勾搭不成,恼羞成怒丧心病狂地给女主下了药,最终被被所有人厌恶,自食其果,连帝国元帅的父亲都救不了他,下场可谓凄惨。

      想到原主在书中所做的事情,如今一切落到他头上,凌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如果单纯做一个仗势欺人的恶毒纨绔,凌云倒也不是不能演,假装喜欢主角团的弯男也可以,反正主角团性取向正常,说几句喜欢的话给个爱慕的眼神这些都不难。

      只是,原主实在是太花心了,除了主角团外,其他长得好看的人他都想上,而且想上的还都是男人。

      凌云一个纯情少男,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到了这里居然要去做弯,还是个花心的弯。

      这委实难以接受。

      系统看他这样为难,还是挺可怜他的,偷偷告诉他,只要不崩人设,不让别人发现,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

      简单地来说,就是可以在这事上擦边球,在规则里找漏洞。

      凌云大大松了口气,对于一个比电杆还直的直男,让他跟男人那啥,还不如让他直接去死来得痛快。

      当好人不容易,当坏人还不简单,他刚来这里时,他的厌恶值就有一万多了,也就是说,他什么都不用做,任务就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一。

      而且每天,厌恶值都有上升,虽然数字不大,但很显然,这里的人对于凌云,十分的不待见了。

      在这不待见的基础上,再作恶一些,一百万厌恶值并不难。

      跟这里的封建等级一样,厌恶值也是有分等级,普通人的厌恶值只有一个,戏份多点的则多些,少则几十,多则几百。

      至于主角团,那就是最多的了,其中,男主太子秦钰,男配魔塔少主司龄,反派少将穆离各有十万,而女主最令人吃惊,居然有三十万。

      女主一个顶得上男主团?!

      凌云对此表示了极大的疑惑,而系统所给的解释是:

      “都说这是一篇玛丽苏文了,女主自然是汇集美貌与善良纯洁于一体的圣母,你能让一个圣母起厌恶之心,算你能,给你三十万不算多。”

      凌云:“……”好吧,这很有挑战性。

      厌恶值并不是觉得讨厌那就立刻拿到了,要根据讨厌度来给,讨厌度弱,十万可能就只能拿那么几百,若是强,那还能拿个几万,只有极度厌恶时,才能拿全额。

      可到了极度厌恶的时候,那就得考虑生命危险了,一旦过了极度厌恶的度,那就不是厌恶而是杀意了。

      换句话讲,想要主角们的讨厌,还得控制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别跟他提身份尊贵无人敢害,能当得上主角团的人,岂会对一个炮灰没法?

      所幸主角团不是随随便便能见到,这篇玛丽苏文是根据女主角视觉来写,等到女主的来到,剧情才真正展开,到时候他才需要走剧情。

      而眼下,他还是致力于平民身上的厌恶值得好,一个普通平民厌恶值虽然只有一个,但架不住数量多,而且不会对他产生危险。

      来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规规矩矩的凌云来说,如何当一个惹人厌恶的纨绔子弟实在有挑战难度,但后来他发现,其实都不用他动脑想,自然有人带他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纨绔的朋友自然也是纨绔。

      身为帝国第一纨绔的凌云,有的是纨绔狗腿子来巴结讨好他。

      今天带他去的狐朋狗友莱恩,就是其中一个。莱恩是科林伯爵府的少爷,身份自然比不上凌云,但却都是臭味相投的同圈儿人,属于帝国有名纨绔中的一个。

      莱恩三天两头就邀请凌云去那些纨绔场所,做着纨绔所做的事,凌云大多时候都答应,但去了之后,却只看不做。

      就像今天的奴隶拍卖会一样,凌云去了之后全程都在睡觉,一是不忍心看那些沦为奴隶的人被当做牲畜一样随意买卖,二来,若是看了,还得费心思想挑剔为何不买的话,不然不买就不符合人设。

      麻烦,还不如闭眼睡。

      那个瘦小奴隶冲出来的时候,除了吓了他一跳外,也为难住他了。

      瘦小奴隶才十几岁,放在他那个时代还是个在父母怀里撒娇的高中生,可在这里,却沦为奴隶被人肆意玩弄。

      好可怜。

      虽然他的角色是纨绔,但内芯并不是,看到有苦难的人向他求助,凌云很难拒绝,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处于绝望之地,若是不救极有可能会被那个叫哈尔的贵族给杀了的人。

      看完全本书的凌云太清楚贵族这些动不动就杀人的尿性了。

      以他的身份,自然能轻易救下这孩子,但令他为难的是,如何在保证不崩人设下救下那孩子,以原主的恶劣尿性自然不可能多管闲事,冲撞了他的奴隶他没把人杀了都算奇迹了,更别说是救人。

      因此,虽然那孩子一直在求救,而凌云沉默不语,但其实他是在想用什么话来救他,幸好,最后成功救下来了,也并没引起怀疑。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亲手教训这个胆敢冒犯他的贱奴。

  • 作者有话要说:  虫子改好啦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