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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这里与其说是一栋别墅,还不如说是个庄园,纯粹的欧式风格,远远就能看到那栋类似城堡的主宅,三层阳台上甚至插着一杆蓝色的旗帜。

      袁笛心中暗想:这要是再配个瞭望台,就是完整的封建庄园主住宅了,没想到9012年了,还有豪门热衷于这种装修风格,上一次看到,还是在小时候看的泡沫偶像剧里。

      不过她也知道,这座庄园始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由法国著名建筑家安托万设计建造,他同时也是一位旅行家,去过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最终在海城安定下来,设计了这座家乡风格的,富有浪漫色彩的“玫瑰庄园”。

      袁笛左右张望,并没有发现传说中安托万为他情人亲手栽培的,如火如荼的大片红玫瑰,反而看见远处小丘重叠,杨柳依依,触目望去,是一片翠绿,有点像高尔夫球场。

      邹霁看她好奇,想起关于这座庄园的传说,笑道:“以前这里是种了玫瑰的,但因为伯母讨厌玫瑰,伯父和伯母订婚后,祖父就让人把庄园里的玫瑰都砍了。”

      袁笛闻言,收回了探寻的目光,大户人家就是大户人家,这么有历史价值的玫瑰园,就这么随便砍了。

      不过光听这件事,还以为邹斐父母多么恩爱呢,原来是声势浩大的商业联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中有多少真心实意?怪不得夫妻离心,大打出手。

      但袁笛看到邹斐家内部的那一刻,是真的没忍住吐槽之心。

      壁画是大红大绿十分密集的缠枝花,到处是金碧辉煌的浮雕,家具倒是深沉低调的黑色,都是十八世纪的欧式风格,如果她有研究,就能看得出来,所有的家具都是国际驰名的名家制作,算得上古董,因此细节上的风格并不统一,有的华丽繁复,有的简约前卫,杂糅在一处,有一种莫名的违和感。还有会客厅那巨大的水晶吊灯,折射出刺眼的光芒,各种灯具也是风格不一,令这栋价值上十亿的房子,看起来莫名廉价,透着乡村土气。

      袁笛甚至觉得,她听到了一直沉默不语的袁翊内心深处的吐槽。

      如果出了六世绘画名家的家族的底蕴就这样,那还不如他们袁家,她爷爷再怎么赌马挥霍,家里的装修风格至少维持在了上流社会家装设计前百分之三十的水准。这么辣眼睛的祖宅,难怪邹斐还没成年就搬出来了。

      游戏是袁笛一年前玩的,大多剧情都忘了,毕竟她一年玩过的新游戏超过上百个。原剧情从她来的时候就开始策马狂奔了,游戏里她寄住的是邹斐在迦南公馆的私人别墅,也从来没见过邹斐的父母,当时她放飞自我,后面很多隐藏剧情和人物都没有触发,好感度过低,根本没有发挥空间,这也是她弃游的一大原因。

      “余嫂,大伯呢?”邹家的保姆端上了茶水点心,邹霁就随口一问。

      保姆看起来四十岁不到,面色红润,乌发墨瞳,长得清纯无害,算得上美人。她的身上有幽幽的香水味,穿的衣服也是日本优质小众品牌的手工制品,十指纤纤,指甲涂了透明甲油。

      这人根本不像个正常保姆,袁笛直觉嗅到了八卦的气息。她按捺住心中的好奇,等着保姆开口说话。

      余嫂抿了抿唇,微微一笑,回道:“小少爷今天回来,怎么没提前打个招呼?老爷昨天出席晚宴,今天起晚了,小少爷先等等吧。”声音软糯动人,带着丝丝缕缕的柔情,好一朵清透绝世白莲花。

      袁笛下意识去看邹霁的反应,这个保姆话里有话,按理说,邹霁和邹斐是堂兄弟,邹霁又叫邹斐的父亲为“大伯”,这说明两人是嫡亲的,邹霁送她来崇天花园,说的是“大伯家”,这说明邹霁的父母没有住在崇天花园别墅,也就是祖宅没有他家的份,但邹霁怎么说也是邹家的小公子,回个家还要“提前打招呼”。

      主人睡到上午十点还没有起床,保姆不去叫主人起床,邹霁就得等着,这怎么看都不像正常豪门的规矩。如果不是这个保姆有问题,那就是邹家人都有毛病。

      邹霁端起热气腾腾的红茶喝了一口,雾气洇上他的眼镜,阻隔了袁笛探究的视线,他只是笑着说:“哥哥让我送人过来,我就来了,没想到提前打招呼。”

      余嫂也没有退下,就跟他闲聊起来:“大少爷前两天打电话回来,说了袁家小姐和少爷的事,只是我也听说袁家老爷对他们家的遗产分配颇有微词……”说到这里,她似乎终于明白了自己言语的冒犯,这位高贵端庄,宛如城堡主人的保姆瞥了袁笛姐弟俩一眼,道歉得毫无诚意:“两位不要介意,这事传得整个海城都是,我也是好奇。”

      袁笛天鹅一般坐得笔直优雅,微笑着:“没关系。”

      好奇你妈,张嘴闭嘴“老爷”、“少爷”的,你怎么不回旧社会改造一下,学学他们的下人怎么替主人待客?

      袁翊仿佛明了她的心思一般,开口嘲讽:“这位余嫂,邹医生不给我们介绍介绍吗?穿着打扮像乡下来的小保姆,口气动作却像邹家的主人,我还挺好奇的呢。”

      余嫂的笑容一下子凝固在脸上,柳眉倒竖,邹霁从沙发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随意地说:“我也好久没来老宅了,余嫂,听说傅斯年回来了,怎么没见他?”

      一提到“傅斯年”,余嫂就满面春风,觑了袁翊一眼,得意地说:“我家斯年啊,刚从哈佛毕业就被老爷叫回来了,还没安排工作,老爷就把公司的事交给他处理了,昨天他跟着老爷,去参加邹氏举办的商业晚宴,谈下了一单大生意呢!我让他今天好好休息,他偏不,刚才出去运动去了。”

      袁笛突然想到一个狗血剧情,难不成这个小保姆真是邹斐老爹的地下情人,她口中的傅斯年,是邹家的私生子,学业优异,能力出众,这次回来是抢家产来了?

      她看了眼邹霁,没想到这个花心大萝卜的身世还挺惨的,父母不受重视,连他都被保姆暗中欺压,这下又来了个抢家产的,惨,真惨,当代杨白劳啊。

      不过这个小小的邹家故事还挺多的,当初她玩游戏的时候,怎么就没发现个中乐趣呢?

      邹霁撩妹多了,情商极高,也不落余嫂的面子,捧着说了几句好话,于是从他们的对话中,袁笛和袁翊了解到了一个优秀男青年从襁褓到二十三岁的成功之路,连他只穿CK的内裤、只喝澳洲奶粉、钢笔只用派克的,都被科普得明明白白。

      说到兴头上,余嫂看了看应该还在读高中的两个客人,忍不住炫耀:“我的斯年就算是没上国际学校,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就被哈佛、牛津这种名校抢着要呢!你们都是孩子,天性好玩,不懂得学历的重要性,所以学习不努力,也不怪你们。不过既然是大少爷要收留你们,我也就把你们当家人一样看待了,我这都是掏心窝子的实话,你们不要嫌弃我说话难听。”

      她突然来了兴致,一拍手,骄傲道:“你们等着啊,我去把我家斯年的成绩单拿来给你们看看,那可是哈佛的成绩单!”

      袁笛好像看到了邹霁脸上明晃晃的尴尬和袁翊脸上大写加粗的不耐烦。

      “妈,不要在客人面前说我的私事,你还是先去把邹伯父叫起来吧。”

      门口突然出现一个穿着灰色运动服的男人,单眼皮长睫毛,浅淡的眸色,高高的鼻梁,薄唇紧抿,头发被汗水湿透,额上戴着黑色发带,左眼角有一颗像泪一样的痣。

      他一出现,便叫日月无光,整个世界都落在他淡薄无情的眼眸中,只是轻轻一瞥,便叫人心神摇动,忍不住多看一眼,再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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