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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太学9 ...

  •   15.太学9

      这段时间,沈初几乎每天晚上都在整理要送给范雍和苏瞻的四书笔记、注解。他在商城里选了现代认可度比较高的朱子撰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版本,而且朱子所处的时代和原文里架空的时代比较像,几相权衡,这个版本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了。

      《大学》只有两千来字,《中庸》只有三千来字,都属于言简意赅、充满哲理的类型,沈初便选择了手抄,这样还能顺便练字。但是要附上朱子的注解,还有一些或重要或晦涩或争议的字句解释,字数就比较多了。

      沈初自然不敢加上自己的看法,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和文里的其他人观念有着千年的代沟,而且在现代他对国学也不是很了解,如果误人子弟那才是罪过了,顶多在对抄写的内容有所选择,不重要的或是冗杂的去掉,好的章句多抄点解释和注解,不那么有道理比如被后世引申为性别歧视的、愚忠愚孝的就都直接跳过了。

      即使如此,抄完一本书,还要一式三份,那也是不小的工程量,尤其像《论语》和《孟子》都是好几万字,再抄书就不现实了,只能买原文版,然后再抄注解。肯定也是没法一起抄完送的,少不得得慢慢来,抄完一本送一本。

      《大学》字数最少,只有两千来字,花上六七天左右就能抄个三份出来。

      沈初边抄边忍不住吐槽,觉得这毛笔字已经很难写了,更别说这还要用毛笔写繁体字,简直不人道啊!难怪十之八九的读书人,性子都一等一的有耐心,之乎者也、磨磨唧唧的不行,像苏瞻这样跳脱的还是少数。

      嗯,原文是不会注意到这样的细节的,应该是穿到这个世界后,世界自动补足的细节。

      这大冬天的,气温日可见地走低,都快到了破冰磨砚的程度,往怀里塞好几个汤婆子,都治标不治本。蜡烛的光线也昏昏弱弱,沈初觉得这古时候的书生真心不容易,家境好点的还能来个暖炉、红袖添香之类的,这家境一般的,就只能靠自己的毅力坚持了。

      沈初在商城里面兑换了一柄侍女捧莲花灯盏,只不过里面放的不是蜡烛,而是台灯,而且是高效率太阳能电池供电。为了避免引人怀疑,这灯盏的光线和蜡烛光线看起来一样,只是更为明亮,而且不会摇晃。

      嗯,这样至少不那么费眼睛了——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沈初边抄写边碎碎念,这盘竟然指的是沐浴的澡器,朱子注曰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
      “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沈初又在自己的那份上,用朱砂笔写上自己的想法。

      这么一来,沈初大概花了十天誊抄了三份注解版《大学》,比预计的速度要慢,人都瘦了一圈,眼睛下面的青黑也很明显。

      就连崽崽都知道心疼自己爹爹,后来每天睡前自己乖乖躺到床上,双手拉着被子眼巴巴看着他道,“爹爹,崽崽长大了,不用爹爹陪着睡了,爹爹早点背完书早点睡觉。”

      沈初那心里真是暖暖胀胀的,觉得自家儿砸怎么这么乖、这么懂事!不过还是继续每天都陪崽崽入睡,这是他们父子俩难得的互动时间了。

      他也没有继续丧心病狂地用背四书代替讲故事,但是崽崽每晚听完一个故事,就趴在爹爹怀里安静地睡觉,懂事得不得了,也不用花很多时间。

      沈初觉得,崽崽是他在这个世界得到的最好的礼物,他一定要让他们父子俩在这个世界能好好活下去。

      这天晚上,在家里用过晚饭后,沈初带着崽崽将终于抄完的《大学》注解本给范雍送去。

      范雍就住在他们旁边,租的院子和沈初家格局差不多,都是两进院子,但房间是单独租出去的。这不算大的院子,大概住了七八个人,都是太学学生,位置好的房间要贵些,有些家境窘迫的,也有合住一间的。

      范雍租的房间在东南角,不大不小,一个人住刚刚合适。

      沈初带着崽崽从角门进去,刚好看到一位姓陆的书生正在门口煮粥,瞧见他热情地和他打招呼。

      除了范雍外,沈初和这院子里的其他人都不太熟,只是来的次数多了,混个脸熟而已。

      这些书生家境都很贫寒,能够从各地获得到太学读书的资格,在当地基本都是负有盛名的,所以难免都有些清高孤傲,不如范雍大度平和。

      以往他们都觉得沈初就会钻营点营生,经常混迹于市井坊肆之中,多少对他有些轻视,再加上沈初还能凭自己的本事买上那么一大座院子,他们又是眼红又是酸葡萄心理。

      沈初自然也不愿贴他们的冷屁股,在他看来,这些书生本来家境就很困难了,何必还那么清高瞧不起行商走卒,还不如范雍看得开去相国寺集市卖字画,再说那些商贩又怎么了,也是凭本事凭自己的勤劳挣口饭吃。

      两边基本都是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来的态度,范雍以前还试图调和,但次数多了,也就不勉强了。

      不过自从上次沈初在课堂上关于忠恕违道不远的见解传开后,太学里很多真才实学的书生都颇为佩服他,一时将他引为榜样,与范雍都相差无几了。

      所以方才陆书生瞧见他才那么热情,倒弄得沈初很不好意思。不过人家都那么友好了,沈初自然也不是那么计较的人,他还顺便从给范雍带的咸菜咸肉里取出些送给陆书生,陆书生看着他的眼睛里都快泛着亮闪闪的光芒了。

      虽然他们看不起行商走卒,但没法不喜爱这些实实在在的咸肉咸菜啊,尤其对他们来说,没钱厨艺还不咋样,咸肉咸菜简直就是美味了。

      范雍正在窗前读书,看见一大一小顿时笑起来,将崽崽抱起来举高高,故意皱眉为难道,“崽崽最近是不是又长胖了?范叔叔都快抱不动你了——”

      崽崽捏了捏自己的胖手指,有些不好意思道,“崽崽不是长胖了,崽崽是长大了!都不需要爹爹陪着睡觉了呢——”

      “哟,崽崽这么厉害了啊——那我们崽崽真的是长大了,不是长胖了。”

      崽崽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他听爹爹说范叔叔是学问很厉害的人,范叔叔都说他长大了,他肯定长大了。

      沈初好笑道,“这小家伙才贴了秋膘呢,确实又胖了一圈,压手的很。”

      崽崽满脸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爹爹,觉得爹爹怎么能当面拆他的台?!明明都说了他是长大了不是长胖了!崽崽嘟起小胖脸,表示要生爹爹的气十下!

      沈初将李云娘准备的咸肉咸菜给范雍放到桌上,把崽崽接过来抱起一起坐在范雍书案的对面,将抄好的《大学》注解版放在案几上道,“以前我曾遇到一名大儒朱子,有幸得到他的指点,我将他对《中庸》的见解抄了一份,给你送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帮助。”

      范雍给崽崽拿了些蜜饯和糖果塞到他怀里,他自己是不爱吃这些的,可崽崽时常会过来,他便备了些。

      他坐下来,拿起书笑道,“就说沈贤弟你对四书理解这么独到,原来是有名师教授过。只是愚兄孤陋寡闻,竟没听说过朱子——”

      沈初心道,没听说过就对了,这只是个架空的世界,有些有有些没的,全看作者的喜好和写文的需要,当然没朱子这号人物啦。

      他一本正经道,“朱子是隐居的世外高人,世人并不知晓,但是学问渊博,能被朱子教导,是贤弟三生有幸。”朱子虽然在现代并不如当世那么受人尊崇,尤其一些三纲五常之类的思想得到了固化,但是沈初不是真正研究儒家文化的,他不会将那些他认为不对的男尊女卑、愚忠愚孝的想法一并带过来,但是抄了人家的书,当人家是老师也是必要的。

      范雍一脸向往之情,拿起沈初的手抄本认真看起来,越看越入神,不时凝眉深思,良久才反应过来还有一大一小在这。

      他一脸惊叹道,“这朱子真真是不世出的大儒啊!这些注解观点,比太学里的伏夫子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伏夫子是太学学正,在原文设定是两任帝师、地位尊崇,在书里是学识最为渊博的人,如今已年逾七十。现在已经很少给学子们授课了,大多时候在太学藏书阁里潜心研究学术,只是偶尔会出来给学子们讲道。

      每逢伏夫子讲道,简直可以堪称太学一大盛景了,所有太学学子都会围着伏夫子认真聆听,等伏夫子讲完道,便或提问或慷慨激昂地发表自己的见解。

      伏夫子讲道不仅有太学学子参加,因为是两任帝师,每次不少达官贵人抱着不同目的而来,这也是许多有抱负的学子展露头角的机会。

      伏夫子是天下书生都很尊敬的大儒,太学学士更是对他有着非同一般的孺慕之情,沈初当然知道朱子的学问肯定比书中这个人物好,毕竟人家是千百年集大成者。

      不过,说出来的话还是要谦虚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崽崽日记:崽崽一点也不胖,崽崽只是肉很多,崽崽肉很多是因为崽崽长大了——哼,要生爹爹气十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好了,爹爹还是崽崽最爱的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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