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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渣男总想攀高枝3 ...

  •   见沈之玉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凌柒装作心伤地说道:“奴婢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认得公子,而且奴婢也自知相貌不堪,不会讨其他贵人的喜欢。所以奴婢如果不能伺候公子,还能去哪里呢?虽然奴婢毛手毛脚,伤了公子,但奴婢真不是故意的,请公子原谅!”

      凌柒想要挤出几滴眼泪花,然而失败了,只能垂首掩饰。

      沈之玉皱眉:“可是,你是女儿身,我是未娶亲的男子,这要让以后的夫人看到,如何是好?”

      凌柒装作心伤,难过地说道:“奴婢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奴婢记得公子一定是奴婢最重要的人,奴婢喜欢呆在公子身边,喜欢看着公子,陪着公子,奴婢更是仰慕公子,在奴婢心里,全天下也找不出如公子一般的人杰了!”

      凌柒的彩虹屁让沈之玉一怔,随即一股舒爽劲儿从心底升起。

      这女人是失忆了,但是对他的喜欢依然没有变,反而认了自己的奴婢身份,没有以前又傻又矫情的拿乔了,只剩下傻气和卑微,可以说让他非常受用。

      若有个免费苦力在身边身边伺候的确也不错……

      沈之玉打量着和他差不多高却比他宽一倍的凌柒,目光微缩。

      “我不需要丫鬟,却需要个书童。”他看着凌柒说道。

      凌柒张大了眼睛,装作不明所以地看着沈之玉。

      “我的意思是,你若能一直扮男装,就可继续留在身边,只是以后可能会影响你的婚配……”沈之玉点醒道,越看凌柒这虎背熊腰越像男子,她真是应该投胎做男人的。

      凌柒装作恍然大悟,失落了一瞬又坚强地鼓起勇气说道:“只要能留在公子身边,朱颜怎么都可以!至于婚配……”她垂下头,低低地说道:“奴婢这辈子也不会嫁人的。”

      沈之玉用左手拍拍她的肩头,以示安慰,心里却是松了一口气,终于算暂时解决这个朱颜这个难题了。
      至于以后她会不会想起来?沈之玉表示这不算是问题。

      因为留这傻女人在身边,以她那么毛手毛脚,又以他这么敏锐,他完全可以第一时间处理掉她,永绝后患。

      至于现在,就让他好好使用她好了。以前捏着鼻子拍了她八年的马屁,装了八年的关怀,现在她该加倍还回来了!

      沈之玉越想越得意,不过笑过之后又若有所思。

      还有一个东西,他必须解决掉……

      凌柒回到自己的房间,目光变得凌冽起来。

      她走到梳妆台前,对着小铜镜装不下的大饼脸深思。

      “我想知道这具身体最完美的模样。”她心念一动,调出能量石,在她的胸口聚集成光。

      不过一瞬,原本胖乎乎的身子急剧地干瘪下去。

      铜镜中重新出现一张全新的面孔,她调整能量石对着面部又进行了一些精雕,再将披散的青丝尽数束起,终于对着镜中的满意地笑了。

      这才是这个躯体最完美的状态,去掉了赘肉,微整了五官,就从一个丑女变成了美人。

      浓黑的眉毛,飞扬的凤眼,高挺的鼻梁,菱角分明的朱唇……比女子多了五分英气,比男子多了五分秀雅,可谓雌雄莫辨,美到了极致。

      对着镜中欣赏了一会儿,她才变回了本身胖胖的模样。

      这能量石,真好用!

      要是每次任务都有能量石加成就好了,凌柒开心地想,熄灭了灯准备睡觉。

      第二天,凌柒带着沈之玉给的二两银子出了门。

      沈之玉让她买两身男装,再购置一些生活用品、柴米油盐。

      要买这么多东西,二两银子够吗?

      凌柒不知道这个时空的银两购买力是多少,但颠着这轻飘飘的银两,觉得沈之玉肯定不会太大方。

      街上很是热闹,卖糖人的、卖胭脂的、耍猴的、算命的、卖包子的……应接不暇。

      一直呆在实验室,只接触过教授和导演的凌柒看到这么多人,很是新奇。

      “好热闹啊,真是斯国果一呢!”她两眼放光地感叹。

      不过今天还有事在身,可不是逛街的时候,下次得空了再好好玩。

      “请问,龙门镖局在哪儿?”她问一个卖茶业的老伯。

      “前面正顺街左拐再右拐,门口插着两面大旗的就是啦!”老伯热心地指了路,又不忘做生意:”姑娘,要不要买个茶业送礼啊?我这茶是南疆山茶,又便宜又好喝!”

      凌柒想了想,去拜访的确送送礼会比较好,这是人类社会通用的法则。更何况别人对原身是救命之恩,送什么都应该的:“那就来一点吧!”

      花了五百文,凌柒拎着两袋茶业去龙门镖局。

      “请问,有没有一个蓝眼睛大胡子的镖爷?”凌柒问了守门的小弟。

      斜倚在通廊栏杆上的江逸一怔,送到嘴边的酒壶停在了半空中。

      “你是找江镖师吗?”小弟询问道。

      “江镖师可是蓝眸金发?”凌柒问道。

      江逸眉头一皱,他翻身跳下栏杆,绕过花坛走了出来:“找我有事?”

      凌柒顺着低沉的嗓音望过去,一眼看到了记忆中令人印象深刻的身影。

      195CM的大个比她还要高一个头,穿着粗布石青狮纹箭袖,腰扎黑色缀锦腰带,愈发显得宽肩蜂腰,身躯凛凛。他五官深邃,眼眸深蓝,毛发金黄带卷。之所以用毛发形容,是因为他胡须及腮连着头发,快分不清哪里是头发哪里是胡子。

      虽然粗狂,但一双蓝眸却是极为清澈秀雅,与他的外形颇为矛盾。

      凌柒惊异,这分明是个白人吧。

      “是,奴家特地过来感谢镖爷路上的救命之恩的。”凌柒将茶叶递给他:“一点心意,望爷收下。”

      江逸看着她递过来的纸袋,端起酒壶又喝了一口,淡淡地说:“我只喝酒,不喝茶。”

      凌柒愣怔,再一想,记忆中的此人的确一路上酒不离手的。

      江逸依然将茶接了过来,淡淡地说道:“谢了。”

      说完就要转身离开。

      “等一下!”凌柒叫住了他:“镖爷既爱喝酒,那可否赏脸去对面酒楼吃酒?”

      江逸转身,挑眉看着凌柒,眼里带着探究。

      “奴家能平安来到京城,多亏了镖爷仗义相救。镖爷好意提醒奴家提防身边人,奴家被蒙蔽了双眼,不识好人心地斥责了镖爷,都是奴家的错!”凌柒诚恳地说道。

      江逸不可置否地望着妇人,晃了晃酒壶又喝了一口说道:“那承情了,不过我有的是酒喝,夫人倒是可以回了!”

      说完转身就走了,凌柒赶紧追了上去。

      “江爷!江爷!等一下!”她胖滚滚的身体跑起来竟十分矫健,迅速追上了吊儿郎当的背影。

      “江爷可否帮奴家一个忙?”她丝毫不拐弯抹角地问道,眼里带着真诚。

      江逸抬高了一边的眉毛看了眼凌柒,他并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当时她掉下马车被土匪劫走,他追去救她,只是职责所在。而看她傻乎乎把那个书生丈夫当成唯一的依靠,他就稍微发了那么一下善心提醒了一下。

      “姑娘,我们镖局的马车都是加固的,门板不可能一靠就倒。何况这下面有门栏,更不可能跌下去的。”当时他是那样说的,

      可是胖姑娘却期期艾艾地说:“大约是我太重了吧。”

      于是他直接点名道:“夫人还是堤防身边人吧!”

      想不到胖姑娘先是一愣,而后直接惊恐地问道:“什么意思?什么堤防身边人?难道你怀疑是我丈夫推我下车?”

      “不可能的!他怎么可能推得动我?而且我怎么会毫无感觉?”胖姑娘尖利地说道。

      江逸甚为无语,既然是到这个地步,他也无话可说。

      他想离开,却被胖姑娘揪住不放:“你说!你说的都是假的,他不可能这样对我的!你也是嫉妒我找了这样一个有前途有样貌的夫君,对不对?”

      “你疯了!”他真的恼了,用力江胖姑娘甩在身后,感叹他也真是闲得蛋疼才管人家夫妻之间的事情。

      胖姑娘摔倒在地上继续戚戚然地哭着,说着什么爹娘没有了,她差点丧命而她的丈夫还被人污蔑……

      江逸回忆起那场面都还一头黑线。

      而这个胖姑娘今天竟然又来找他,又是致谢,又是道歉,又要请客,还要他再帮她。

      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凌柒垂眸,她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他们的过节,那时候的原身把沈之玉当天当地,当然容不得别人说半句不是。

      “镖爷,还请原谅奴家当时不知好歹,吃了不少亏才终于看清楚了他的真面目。所以以酒相邀,望镖爷承我这个情!”凌柒坦然地说道。

      江逸挑眉看着她,这胖姑娘像是脱胎换骨了,全然没有了曾经戚戚然的样子。

      他喜欢爽快人,眼下也无其他事,于是说道: “说吧,请我喝什么酒?”

      凌柒笑道:“爷先这边请!”

      凌柒说着就要领着江逸去对面酒楼,却被江逸阻止了。

      “这家的酒不行,我要喝另外一家的。”江逸说道。

  • 作者有话要说:  嗜酒如命的江爷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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