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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洗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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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霜河觉得自己一觉睡了很久,久到,不知今夕何夕,今处何处。
周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再瞪着眼也看不清到底是什么在啃噬着他。
他莫名地想起来很多事,百年多的时间说长不长,任何一只小妖,寿数动辄几百上千年,更有甚者追求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光;可说短也不短,一个凡人的生命,生老病死,爱恨嗔痴,晃眼就成了树下的半抔黄土。
曾经有那么个凡人,自己尚且一屁股债还不完,走夜路时候看着一只饿晕在桥洞里的小妖,还要特意带回家好好洗刷洗刷,强灌几口小米粥,给套了两件完整的衣服。
小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人的名字叫叶凡。
叶凡是个考不上功名的老书生,除却肚子里晃荡的那半瓶子墨水,此外一穷二白。爹妈死得早,他在外考学十几年,家里的祖坟都荒了去的,村里人都说他不肖子孙榆木脑袋,不如趁早回来安生种田,娶个婆娘凑合一辈子得了。
可不论别人好说歹说,叶凡深以为然的只有“凑合”两字,既然都说是凑合了,那还非勉强自己干什么?他要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老书生读书之外,唯二的爱好是游历。
竹杖芒鞋,天南海北,饥一顿饱一顿地走了无数个地方,他终于悲催地发现,自己怕真的是个不肖子孙,要给叶家断后了。
叶凡这个人后知后觉,四十多岁的单身汉,一没家产二没长相,读书读得头快秃成个方丈,就会嘴上不要钱地讲些精怪鬼魅之事,哪家姑娘能瞧得上他?几次碰壁后,这个天生的乐天派一拍脑门,说:“不就是崽子吗,干嘛非要自己生,我去捡一个不就好了!”
于是,他就特别手欠地把那只张牙舞爪的小妖给扯回家去了。
起初,这小妖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看什么都觉得有毒。
“来~别害怕,我一个赤脚之徒,要啥没啥,就你一个干儿子,不得当个宝贝养着?”衣冠还算酸整的老书生一手捧着饭,一手支着勺子,一步一步朝那角落里的小孩子挪过去。
“乖,你回来都两天没吃饭了,不饿得慌吗?”他竭力摆出一副慈祥父亲的模样,循循善诱道,“你看你这小脸儿挺好看的,比你爹是俊多了,饿绿了可就不划算啦。”
瘦得皮包骨的小妖警惕地看他半天,满脸的不信任,最后一把打翻了碗,给他推得一屁股坐地上去,劲儿大得出奇。
叶凡不停地叹气,不是为自己差点摔散的这把老骨头,而是心疼那碗他都舍不得吃的炖肉拌米饭。
小妖不说话,换了个墙角蹲着,默默观察他的动向。
他无奈,干爹也是爹,当爹的怎么好意思在儿子面前从地上捡饭吃?只好叫来家里的黄狗收拾残局。
黄狗平时没肉吃,身材干得像根老腊肠,一闻到饭菜的香味比见了亲娘都激动。
结果它刚吃两口,墙角里的小妖就猛地扑上来,和狗抢食……
叶凡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终于明白过来:哦,原来这小子是怕自己下毒害他啊!
之后,叶凡也不再满世界乱窜,找了个鸡犬相闻的小村子当起教书先生,每日按时按点上私塾讲课,回家做饭,挣几个小钱,养活儿子和老黄狗。
自从知道小妖的忌讳,叶凡每次都自己先尝一口,再递给他,这么一来二去过了几个月,强扭的父子也慢慢甜起来了。
老书生对儿子的殷勤劲儿,简直有要把这辈子的天伦之乐都补回来的架势,看着小家伙一点一点接受他,叶凡本来就乐呵呵的脸上,渐渐变得傻呵呵了。
但美中不足的一点,就是儿子不搭理他给起的名字,就算他为取这一个大名掉了几间房的书袋,对方还是无动于衷,几个月没说过一句话,傻子一样。
一天,父子两个例行公事似的,对坐扒饭,小妖忽然开了口:“我不是人,我是妖。”
叶凡一听呆了下,惊得手里的碗都掉桌上了,着急忙慌捡筷子的那劲儿,颇有刘皇叔的风范。
小妖看在眼里,心沉了沉,果然,他还是怕自己,人都是不可信的,没有一个好东西。
正当他以为的露水父子情就要到头的时候,叶凡喜不自胜道:“我的儿,你会说话啊,爹担心了几个月,一直以为你是个哑巴呢!”
小妖:“……我说我是妖,你听到了吗?”
叶凡:“听到了啊,妖好,爹最喜欢妖了!”
这是个什么榆木脑袋?小妖一时间都失语了,本就不多的词汇量让他没话可接,只发现原来世上还有这种奇怪的“神仙”。
当晚,叶凡进屋给儿子掖被子时,贼笑着掏出一本妖族异闻录的杂书,翻开一页画着画的内容指给他看——那是一条蜿蜒千里的古老河流,河的尽头浮着轮巨大的圆月,两岸长满了枫树,但奇怪的是,树叶、树干、还有河面上都结着一层厚厚的寒霜,整个画面看上去像静止的一样,一点没有流动感。
不流动,却有种梦幻而神秘的异美。
插画的下面写着这么几个字:寂月奇景之一,霜冷长河。
“儿子,爹这些年最向往的就是去这个寂月境看看,可是一直也找不到门路,问那些修真的人他们也不知道……爹特别喜欢这幅画,你又是那边来的,所以就想,”叶凡顿了顿,带了点请求的意思,“你就跟我姓,名字取上面的霜河二字,行吗?”
叶霜河……小妖十指抓着被子边缘,琢磨了一会儿,觉得不难听,就点了点头。
因为后继有人,当爹的欣喜若狂,开始吧啦吧啦给他讲睡前故事。
小妖听着那些稀奇的故事,心里却想,霜冷长河,那是他出生的地方,他有印象。
……
然而好景不长,不过短短两年,一人一妖的平静生活便被几个嘴脸丑恶的人间修士打破了。
“老秃子,想活命就乖乖供出你那干儿子在哪,道爷绝不会亏待你。”一个干瘪如柴的中年修士道。
叶凡摇头:“我没有什么干儿子,道爷看错了吧。”
另一个道貌岸然的修士笑着劝解:“叶先生,你有没有儿子全村人都知道,那小子是个妖孽,长大了一定为祸不浅,我们近日来全是为民除害,还请你行个方便,指点一二?”
叶凡冷冷道:“既然道爷都查过了,那我没什么好说的,要人没有,要命一条,你们看着办吧。”这些人想要阿霜做什么,他再清楚不过。
“呸,敬酒不吃吃罚酒,养妖为患,道爷今天就让你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火渐渐烧起来了,屋子里开始冒起浓烟。
恶人们站在一边守株待兔,等他供出小妖的下落,或者小妖自己出现。
他们修为不高,连用神识探查的能力都没有,所以并不知道,小妖就躲在同一间屋子的地窖里,透过一条细细的地缝看着他那被绑在椅子上的爹。
趁着恶人插科打诨的空隙,老书生朝地窖的方向看了眼,用口型无声地说了五个字:“阿霜,别过来。”
小妖瘫成一片,感觉手脚都不是自己的,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便宜爹在火中坐成了具焦尸,捂着嘴哭得快断气,可最终也没敢冲出去。
他太胆小了,太害怕那些食人骨髓的修士,为苟且偷生,搭上了叶凡的性命,那天短短的一个时辰,他觉得自己的血都冷了。
……
叶霜河双眼紧闭,猛地抽搐了两下,周围的黑暗里似乎满是带刺的毒藤,美人柔荑似的温柔缠上他身,然后收紧,再收紧,直到上面粗长的尖刺全都扎进血肉里,他疼得直皱眉。
他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那个心碎的夜晚,一遍遍地看着叶凡在火里扭曲的模样,那张笑起来皱纹比河沟都深的脸在质问他:“阿霜,你为什么不出来救我?!”
叶霜河蜷缩在地上,五官拧巴到匪夷所思的程度,喃喃道:“叶叔,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不该,呃——”
身上的痛楚突然翻倍,刚刚还能忍住不作声,此时那无数的长刺已经搅进了骨头缝,密密麻麻地在里面蔓延,骨与刺刺啦刺啦的摩擦毫不客气地令他惨叫出来。
叶凡就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被火灼过的皮肤开始变得焦黑。
那是他一生都过不去的坎,后来再是将那几个仇人多么残忍地打杀,也换不来内心完全的平静。
恶人起码还光明正大地作恶呢。
叶霜河一手五指疯了一样地抠进地里,另一手在胸口划出一道一道的血痕,徒劳地张口喘息,那火烧得太亮了,亮到他隐藏不住灵魂里哪怕一丁点的阴暗。
洗髓火感受他求生意识的消减,开开心心地缠了上去——这里好久没有人来过了,它也孤单得很。
它在他身体深处不停地燃烧,意欲将这人从内到外彻底瓦解,然后纳入囊中,可是瓦解至一半,有道白光出现在它面前,柔软地包裹住了猎物仅存的意志。
它忍不住好奇,那是什么?
……
小妖渐渐长大,不再是肆意受人欺辱的弱者了。
他有个始终藏掖着的秘密,在一处天知地知我知的山洞里。
他随身带了画卷,从修真门派,到人间城镇,开始一个一个地询问。
小妖清晨出现在书院后墙边,付了学费听夫子摇头晃脑地将仁义礼智信,正午去集市上买个苹果、买只簪子,买许许多多不中用的东西,夜晚又趴到红楼歌榭的窗子外,笑嘻嘻地和里面浓妆艳抹的姐姐们逗趣儿……
所有所有,都是为了套得近乎,确定对方不太会骗他后,拿出那张画来,期待地问上一句:“劳驾,请问见过这个人吗?”
找人的过程很漫长,但小妖一点都不觉得无聊,也不觉得无望,心想,总有一天能找到,不是吗?
反正他有的是时间。
千篇一律的夜色里,在一艘画舫上,听年老色衰的女子奏罢一曲,这些年出落得越发风流的小妖上去与她攀谈,谈到兴头,又拿出那画来,他还没发问,女子便道:“公子,你二十七年前就在金陵的云烟阁问过我,怎么现在还在找?”
“嗯……原来你我早就相识啊。”小妖有点尴尬地笑笑,亏他还当成是新认识的阿姨来熟络。
“公子,我看你这么多年一点都没变,你大概是个妖吧。”
“哦?我为什么就不能是修士呢?”
“不像,修士没有你这样的。”
“我哪样了?”
“不寻仙问药求长生,心思倒全放在了儿女情长上。”
这话不同人听,意思不一样,既可以是明褒暗贬,也可以明贬暗褒,小妖就是那第二种人。
他蛮舒心地展展扇子,笑着道:“谢姐姐夸奖。”
女子浅浅摇头:“我是在提醒你,物是,人非,仙药常有,但仙人不常青,你找的人像是个修士,只要是人,过不去天劫,寿命最多一二百年,我觉得你不是真心想找他,否则就你这大海捞针的找法,凡人哪里耗得起呢?”
小妖呆住,无言可对。
风月女子经人最多,看人最准,一句便点出了要害——没错,扪心自问,他在乎的到底是那个人本身,还是他带给自己的一种名叫希望的东西?
……
小妖想了很久,决定顺其自然,也许不去找,就不会有失望。他回到寂月境,在暌违已久的出生地见着他后来的顶头上司,妖王大人。
作为妖王,凌隐其实挺惨的,像条狗一样被拴在梧桐树下好多年,手中的剑都要生锈了。
他们两个,一个有志,一个有恨,甫一见面即臭味相投,决定干番大事出来。
一日,凌隐在小妖住处看到那副藏在抽屉里的人像画,吓了一跳:“你怎么会有我江伯伯的画儿?”
“你江伯伯?”小妖心里一顿,强压下数年的炽烈感情在那一瞬回温,故作淡定道,“那是谁,他在哪?”
“他死了,”凌隐指着那画上容色沉静的白衣人,讥诮一笑,“被他的好徒儿,接班人,用苦肉计骗过,死得连魂儿都不剩一缕。”
……
小妖提着酒上了星天谷的山头,在一座简陋的墓碑前坐下。
“叶叔,你说你想看寂月境的这条长河,这些年看够了吗?”他望着远处霜染的河流和空洞的白月,目中并无一物,仰头喝了口酒,低声道,“叶叔,你记不记得,我与你说过,我有个中意的人?”
“他没有多强,却不认命,不服输,就是流光身上所有的血,也要死战到底。”小妖叹口气,把剩下的酒都洒给了墓碑前的土地,“叶叔,不好意思啦,他不是个姑娘,儿子又没法给你接续香火了……要不,我敬你一杯,你别生气,就听我絮叨絮叨?”
“我生性多疑,且薄情,至今难以忘怀的,只有两人,第一个,给我家,教我怎么做个人;第二个,给我希望,教我怎么有骨气地做个人。”
“星天谷建起来了,住的全都是没人要的孩子,有人,有妖,也有半妖,等他们长大些,愿意留下的就留下,想出去闯的我就送他们出去。”
“叶叔,我现在够厉害,不是从前那个冤大头了,谁想来动一动,先考虑脖子上的脑袋稳不稳。”
“你们都不在了,不过放心吧,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风吹过来,落在小妖因醉酒而泛红的脸颊上,早就不畏寒暑的身子,忽然狠狠打了一个哆嗦,他将头埋进臂弯里,小声说:“叶叔,怎么办,我还是好喜欢他,喜欢到再也没办法去接纳任何一个人……他是我的希望,是我心里的那把火,为了他,我真的什么都可以做。”
……
叶霜河一向自我感觉良好,作为一只妖,用没到第一个小天劫的年纪,已经渡过了很多堪比大天劫的苦难。
他觉得自己早就百炼成钢,所向披靡,没什么能难得倒他。
然而,敢跟现实叫板的,后来大多都被逼着打脸喊爹了。
洗髓的过程有多艰辛,是叶霜河一开始根本没想到的,来自精神和□□的双重压榨,过去的任何一次劫数都显得不值一提。
他一直在和死亡作斗争,毒刺,藤条,尖刀,烈火,全部不打招呼地加上来,他想晕过去了事,却总在神智迷失的前一秒被无情地拽回来。
妖元上千疮百孔,不知挨了多少刀子,他不住地打滚,翻腾,那种来自身体深处的折磨,疼得他想发疯,想自尽,只要能摆脱,怎么都好……
银钩浪子多久没这么狼狈过,惨叫呻/吟到嗓子都出血了,他心想,一天一夜,才过去多长时间?若是就这么放弃了,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忍受了?
洗髓火等的就是这一刻,它贪婪地舔舐着这个强悍的灵魂,那甜美的滋味令它变本加厉。
叶霜河几乎就要败了,他消沉的意识里,隐约记得在沙罗王城外斩了数不清的沙魔和噬魂种,看着那些除了杀戮一无所知的东西一个个倒在脚下,胸中快意和麻木交缠不休。
他记得与江枫一前一后骑马入王城的时候,夹道的欢迎和赞美洪水一样淹上来,他眼中却只看得见那一把萧疏仙骨,可后来连那个也看不清了。
他记得有那么一阵子,耳畔一直都是令人舒心的平缓心跳,像安眠曲一样催他入睡,再之后便是一段动荡,有人轻声对他说,为你我什么都可以做。
他还记得……
赤龙泉下沉寂的身体猛地颤动起来,一阵白光像地平线后的日出一般,将占有他的幽冥赶出界限之外。
叶霜河呢喃着说:枫儿,你在外面等我是吗,我不能就这么死的对不对?
……
赤龙泉外很远的地方,江枫手持出鞘的利剑,站成尊雕像的模样。
不是有什么危险,只是单纯的习惯。
他少时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时候,不论醒着睡着,手里都握着那把寒气森森的无心剑,离了它,他心里就发慌。
之后的日子,敌手渐少,他不再总觉得无助,这个习惯却暗暗保留了下来。
面对鬼修,面对赤龙,面对其他,江枫打得再艰难,心里绝没一丝惧意,做剑修,勘天道,要的就是这身若为奴、毋宁死的骨气。
可是今天,他是真的怕了,身体虽僵硬,手指却一直在颤抖,处于这么炽热的地方,冷汗已是不知多少次浸透过衣服。
他不敢听赤龙泉下一声声难耐的嘶吼,天劫比之都会失色,所以他退到几里外的群山间。
芝麻看他怕成这样,上去拽拽衣角,安慰道:“放轻松点,洗髓虽然艰难,可也不是没人成功过不是吗?妖怪兄弟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
江枫勉力笑笑:“多谢,请问成功洗髓的是哪位高人?”
“我不知道……”它浑身抖了抖,像在筛鸡皮疙瘩,脆脆的嗓音里透着惧怕之意,“我那时候还小啦,那人来的时候什么都没说,就看了我一眼……”
“然后?”
“然后我就昏了。”
“……”
“嚯,别以为本芝麻胆小啊,就那仁兄的眼神和气质,刀子跟他比都是情人的爱抚!也不知道多大仇多大怨,挺好看一人,走过来比厉鬼还厉鬼,我是守泉的又不是送命的——”
“那个人是不是半边脸上有天妖纹?”
“诶?好像……”芝麻端着下巴沉思一会儿,心想天妖那可是几千年难得一遇的,传言一有修炼身上便会长出清晰的天妖纹,很好辨认。当时它埋头在山石间没敢看,现在想想,好像还真是那样的。
于是它诚心夸赞:“大仙您真是料事如神,一定开过天眼吧?”
江枫没有搭理它,闭上眼睛喘匀口气。
果然是这样。背了司命火忠寂月的誓言,洗髓焕新,只是别人为了飞升,晏云却为了堕落,也不知,当初他在里面的一天一夜,都是怎么过来的。
“大仙您都站了大半天了,不累吗?不是我说,您站着也是一天,躺着也是一天,再担心也帮不上妖怪兄弟的忙啊!”芝麻自己困了,却不好意思睡独觉。
江枫摇头:“他在里面受劫,我坐不安稳。”
看劝他不动,它便乐颠颠地放弃:“哎好吧好吧,那我先睡一会儿,等再过几个时辰见分晓。”它飞到旁边的石头上,用翅膀盖住身子,长尾接着三条脖子蜷成个圆圈,舒服地打了个哈欠,“大仙,我有预感,妖怪兄弟能出来。”
“嗯,但愿吧。”
……
洗髓已到最后关头,一步一心魔。
所有经历过的苦难和挫折走马灯般的轮番碾过,受洗者承受着他人连想都想不到的灾劫,心间却是一片清明。
——他那么个剑痴,什么都没吃过,什么都没见过,我说要带他去逛金陵酒肆,长安古街,许诺与他去看春和景明,秋声竹叶。
——他那么认死理,没我陪着逗着开导着,万一被他无良师父整坏了怎么办?
——我放他在心里那么多年,辗转反侧无数夜,都没能亲口说出来就死掉,也,也太亏了我……
——望尘石上的影子终于走到我身边来,他就在外面等我,我不会死,也不能死。
不知是哪一瞬间,叶霜河身上的桎梏蓦然消开,他踉跄几步,才发现心魔、痛楚已经不再。
他像片羽毛一样被风卷着出了赤龙泉,双脚落在实地上的那一刻,恍如隔世。
人还是从前的样子,黑衣玉面银月刀,衣角发梢燃着尚未熄灭的洗髓火,只是再也伤不到他分毫。
叶霜河低着头,慢慢向前走着,思维混沌得像刚出生的婴儿,他太累,太累了,累到再没有力气去编织一个哪怕是善意的谎言。
洗髓一次,能得多少寿命?一年,两年,三年,五年,还是十年?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有多想将那人搂在怀里,搂到天荒地老。
眼前的场景渐渐清晰,蠢蛇在旁边呼呼大睡,江枫背对着他,白色的身影像九天遗落的飞瀑,冲淡了茫茫炎海间炽烈的热潮。
他以为自己早已刀枪不入,可立于此时此地此人身后,却徒然有了想哭的冲动。
——傻瓜,你怎么站得这样直?十几个时辰,都不懂得坐下歇歇吗?
人世寒凉给了他坚硬的外壳,不想在这道清瘦背影的冲击之下,崩得稀里哗啦。
叶霜河再也忍不住,几步走上去,张开双臂从背后圈住他,耳鬓厮磨间,暧昧的气息混着滚烫的液体洒落在他颈间,江枫以为是梦,惊得一动不敢动,却听身后人哽咽道——
“谢谢你。”
“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撒花,撒花,撒花!!!可终于在一起了,不知道他俩累不累,反正我是累死了555555……话说,之前一直觉得表白用我爱你太俗套,毫无新意,我一定不会写这样的情节。结果,写到这章末尾,又真的想不出还能有什么或委婉或文雅的方式来表达,可能真的经历了太多磨难吧,返璞归真,说出口的时候,越简单越真实。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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