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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最终章(下) ...

  •   *1*
      习习晚风是种难得的情调,来自大自然精心的馈赠。牵手漫步在多瑙河边,风吹起围巾上柔软的流苏,像精灵在与夜色共舞。

      “你说明天薛眠会去吗?”郑鹤沅打了个哈欠,略带困意道。

      刚才餐桌上大家已经说了不少,郑鹤沅尤为积极,对自己的事都没这么上心过。但也正因不是自己的事,有些主意还得要当事人自己去拿,所谓牛不喝水强按头,强扭的瓜它真不甜。

      “先不说这些了,”秦笛摸摸他脑袋:“礼金的事交给你,我不过问,明天记着别忘酒店就行。”

      “别,我又不知道你跟新人两口子关系好到什么程度,拿多拿少的你给个分寸。”铺天盖地的瞌睡虫直往眉眼中间冲,郑鹤沅越说越困,干脆趴到秦笛身后,要他背着才肯走。

      秦老板便予取予求地蹲下身,背一弓,还真把人稳稳背上了。

      一爬上背人就有劲,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连瞌睡都不打了。郑鹤沅睁着眼睛左看右看,随口道:“为什么婚礼地点选在奥地利啊,你知道内情吗?”

      秦笛想了想:“可能风景好吧。”

      “是吗?”郑鹤沅不大认可地挠挠头:“可风景比这里漂亮的地方有很多啊,而且明天办婚礼的那个小镇交通特不方便,汽车转火车、火车转火车、火车再转轮渡……我怕我会吐。”

      秦笛不出声地笑笑,掌心扣着两条小腿在手心里捏了捏:“没事,吐了有我。”

      婚礼场地定在上奥地利州一个很漂亮的桃源小镇,名叫哈尔施塔特,据说是闻名遐迩的盐矿之城。然而郑鹤沅没听过,所以他就不承认人家有名,连带着也一起不承认选址此处办婚礼的新人有眼光。

      有什么眼光啊,过去一趟麻烦死了。

      清早从酒店出发的时候特地留意了,今天天气格外好,虽然据称这里一年四季日日如春,但这么空气清新、阳光温和、温度又适宜的好天气,总是会给原本就不错的心情再加上几分。

      盐矿城小镇人口不多,常住的不过千余人,也正得益于人烟有限,如诗如画的好风景才能被一直保存至今。远处阿尔卑斯山青峰掩映,一汪绿宝石一样的翡翠湖波光粼粼,神秘的欧式木构建筑拼成了这座临湖小镇的全景,地标物大教堂高耸着矗立在薄薄的晨雾中,更添几分飘渺仙境。

      郑鹤沅挽着秦笛走在小镇的石子路上,明明眼睛在看风景,耳朵却一直提溜着。只要秦笛手机一响,他立马挤过去抢着看,一旦发现不是他要等的电话,就又兴致缺缺地再转回去。

      “打个赌吧,这样干等太煎熬了。”郑鹤沅忍不住叹气,委屈巴巴地提议道:“赌一百块,我押他三点前肯定来电话。”

      婚礼是下午四点举行,三点算是底线时间。秦笛开始没作声,他今天已经接了不下十通电话,唯独没有薛眠的,不禁让人浮想这位史诗级忍者的耐力极限究竟在哪里。

      秦笛沉默着揉了揉鼻梁,片晌,道:“两点半。如果那会儿还不打来……”

      *2*
      维也纳市中心有座年代久远的雕塑喷泉广场,和许多其它欧洲城市一样,这是这里的地标之一,常年游客络绎不绝。

      喷泉广场上飞落着一大群等待游客喂食的鸽子,芝麻一样散在圆弧形的池子四周。薛眠坐在池沿上,手里捧着一把面包屑。他刚刚已经投喂过一次,发现有两只鸽子特别聪明,还没等撒开手就先落到你肩膀上,提前踩点布线,就等蓄势待发。

      所以一般这种鸽子会比其它同伴肥,毕竟脑子好使,饿不着。

      薛眠坐着看了好一会儿,确认上一把口粮已经被集团军消化殆尽。手心里的面包屑碎渣渣的,捏着触感不怎么舒服,他没留恋这好几欧元才一小包的点心,张开手,划着圈撒向空中,引来几十只捕食者的第二轮争抢。

      一个金色卷发的小姑娘被这位东方面孔的游客吸引住,她乖巧的走到池沿边,抽出花篮里一枝叶子上还沾着露水的玫瑰,用略带稚气的英文甜甜道:“您要买一枝吗,先生?”

      十岁左右的一个小女孩,小臂上挽着只编织篮,里面整整齐齐铺了几十枝两间色的玫瑰花,左边的殷红,右边的淡黄。

      薛眠对小姑娘的出现不意外,之前他来欧洲进修过一年,景点边见过不少这样卖花的小朋友。但他不需要鲜花,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递过去,声音温和,道:“抱歉,这花很漂亮,不过我不太需要它。刚刚闻了你的花,很香,这个就算作报偿吧,谢谢你。”

      女孩第一次遇到付钱却不要花的,她有些理解不了对方的这种怪异的举动,用奇怪的小眼神小心瞄了瞄对方。

      然后她犹豫了一会儿,才将手伸过去接下钱币,把刚才那朵花插/回到篮子里。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令薛眠没有想到——只见女孩从花束中抽出一枝花骨朵稍小些的,神情认真地递过去,道:“闻花不需要付钱,这枝卖给您,它会便宜一点点。先生,花是幸福,您不该付了钱但拒绝带走您的幸福,这是错误的。”

      好……好特别的说法。

      薛眠承认他被这小姑娘的话惊讶到了,接过花,递到鼻间嗅了嗅,问:“为什么你说花是幸福?”

      “因为……”小女孩歪了歪脑袋,似在认真思考。一双浅蓝色的眼睛尤其漂亮,在眼眶中扑闪着转圈圈。

      然后她找到了认为对的答案,自信满满地答道:“每当我的奶奶在花园里给我们做午餐,我的爷爷就会摘一朵鲜花送给她,并亲吻她,这个时候奶奶就会说‘亲爱的,我觉得自己特别幸福’。还有学校的老师,我们在她的生日会上送给她一顶很漂亮的花冠,老师看上去激动极了,她非常开心地搂住我们每一个人,告诉我们她爱大家,她觉得自己非常非常幸福。”

      说到这里小姑娘停了停,她仰头去看面前这位奇怪的男士,指指他手中的玫瑰花,问:“您不觉得幸福吗?当您拿着这枝花的时候。可是所有买我花的女士和先生,他们都说谢谢我,说很幸福呀。”

      怎么会不幸福呢。

      面对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拒绝去接受这些美好的点滴。但“幸福”二字承载的定义过于沉重,在十岁小姑娘的眼里,一朵花就可以是幸福。然而成年人的世界却要比这复杂得多,人们活得越复杂,追求的东西越多,离幸福反而越来越远。

      短暂开了个小差,薛眠抬表去看时间,突然眉头一紧,惊觉指针走动的速度怎么比他想象的快了这么多。薛眠有点懵,维持着上抬胳膊的姿势,一时忘了要放下。卖花的小姑娘觉得奇怪,靠过去问:“先生您在等人吗,她是不是迟到了?”

      薛眠摇头。

      想了想,问女孩:“你知道怎么去哈尔施塔特吗?”

      “您要去哈尔施塔特?”女孩脸上露出一道明显的惊喜之色,很夸张的“哇”了一声:“让我猜猜看,您是要去那里求婚对吗?”

      “……”薛眠一愣:“为什么会这么说?”

      “啊,原来先生您不知道哈镇的传说啊!”小姑娘放下花篮坐到薛眠旁边,有模有样的给他科普道:“传说,哈镇是天堂里落下的一滴水,后来水变成了绿色的湖泊,湖泊旁就长出了一个美丽的村庄——这是我爷爷告诉我的,一定没错。哈尔施塔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带她去哈镇,分享你的快乐。如果你讨厌一个人,你也一定要带她去哈镇——因为当你和讨厌的她一起看到那么美丽的地方时,你们就会互相爱上对方了。”

      原来如此。

      薛眠静静地听着,他一只手揣在外衣口袋里,指尖触到一张纸卡,下意识轻轻摩挲了两下。那纸蓝灰色,上面鎏金的字迹清楚明晰,早在第一次读到的时候就烙印一般一字一字全刻进了脑海里。

      “请柬

      敬邀各位亲友拨冗,于3月7日参加蔽府小辈婚礼。婚礼定于下午4点06分正式开始,地点奥地利-哈尔施塔特小镇。结秦晋之好,许琴瑟和鸣,在此祝福新人百年好合,敬备喜宴,恭请见证。”

      琴瑟和鸣,百年好合。

      “先生,您还去哈镇吗?”小姑娘伸手摇摇隔壁人的胳膊:“去那里需要不少时间的,如果您不快一点,今天就见不到想见的人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

      薛眠一个跨步跳下池沿,背上包就要走,却在转身的时候被小姑娘拉住。女孩眼睛里亮晶晶的,用甜甜的声音问:“您是要带您讨厌的人去哈镇吗?如果是第一次去,如果会在路上吵架,您要学会不说话,再把她带过去。先生,当您看到像天堂一样的哈尔施塔特湖的时候,您一定会爱上她的。”

      “不,”薛眠抬手揉了揉女孩金黄色的卷发,轻声道:“我一直都爱他。”

      *3*
      哈尔施塔特位于上奥地利州,从维也纳到小镇距离不近,中间得转两次火车加一次轮渡,时长将近5个小时。如果单纯只是为了求速度的赶路,其实挺折磨人的。

      小镇原住民不多,村庄里只有一家能接办婚礼的酒店。郑鹤沅对着镜子捯饬衣冠,确认满意,转身问:“还没打电话来?”

      秦笛按亮手机屏幕,快两点半了,未读区一片干干净净,不见半通来电。

      “快到约好的时间了,你说怎么办啊?”郑鹤沅有些担心。

      秦笛也难掩失落惋惜,心里说不上来什么感觉:“我没想过最后会是这样。”

      有些事如果单靠旁人摆渡,那也只能渡到这里了。缘分也好,造化也好,最后都得是自己去求。若是连局中人自己都选择了放弃,外人再不甘又能如何。

      “走吧,先去会场。”秦笛收起手机,揽着郑鹤沅往外走去。

      好天气一路维持到下午都不见有变,碧蓝的天空上流云如梭,远处的阿尔卑斯山青笼连绵。小镇依山傍水风景如画,澄澈的碧湖从山脚下一路绵延流淌而来,将这小小的村落捧在手心。

      郑鹤沅午饭没怎么吃,准备去休息室找点零食。虽然婚礼还有一个小时就开始了,但离晚宴尚早,总得垫巴一点。

      郑主播刚把一口面包塞进嘴里,耳朵一抖,听见秦笛的手机在响。

      “快,”郑鹤沅激动地一声大喊:“你快看看是不是他!”

      秦笛反应不如他快,从口袋掏出手机,余光刚扫过屏幕,他也出乎意料的愣了一下——真是薛眠。

      “你到了?”连寒暄都不要了,秦笛开口就是这句。

      单从舒适度上来说,国外大部分铁路火车都远不如中国的高铁靠谱。从维也纳一路转车、等车,近五个小时的铁皮厢之旅实在谈不上享受。抵达最后一站下车,轮渡去往哈尔施塔特的码头就在出站口。

      “不不不,这位先生你不可以这样。这些船是有班次的,一定要到时间才能启锚。”轮渡售票窗口排着一条老长的队伍,一个一脸福相的外国大妈操着一口不知道哪边腔调的英语,对一个满脸急色的年轻东方面孔男人如是说道。

      “对不起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是我赶时间,我真的赶时间!你们可以帮帮我吗,如果大家都愿意提早发船,是不是可以马上启锚?”年轻男人脸上的神色已经不是急切这么简单,他额头上全是晶莹的汗珠,好像才刚经历过一场长跑比赛,气还没喘匀就想往船上跑,被一群游客给仗义拦下——小伙子居然敢插队!

      “喂,你们——提前开船也不是不可以。”售票处的工作人员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瞧热闹似的把票台玻璃窗那么一拉,伸着个头出来喊:“你们点点人数,买好票的愿意走的,现在就上船,我让船长做准备。”

      哈镇盛名在外,往这儿奔的基本都是外地来的游客,本来碍于发船规则,大家都没想过要提前。但现在既然工作人员都开口了,当然是能早一分就早一分钟。

      一艘船的容客量有限,排队的游客们自觉匹配完毕,该上船的上船,该排队的继续排队。先前那个外国大妈位置靠前,她提上包正准备登船,回头见本来排在自己后面的东方小伙突然不见了,心生纳闷,左右一找,在甲板口看见了人。

      “嘿,你怎么了?”大妈走过去一瞧,小伙子脸色不大好,额头冷汗涔涔的,瞳孔收缩面色发白,连嘴唇也在打哆嗦。

      怕坐船的恐惧不是一两天就能克服,薛眠抬起胳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对递来善意的大妈致谢:“谢谢,没事,我……只是有一点怕船。”

      “哦,可怜的孩子,你不用怕,从这里到对岸码头只需要十分钟,我们很快就能上岸的。”大妈主动上前扶住小伙,能感觉到对方托在自己手心里的胳膊正在发抖。大妈同情地摇摇头,加快脚步把人搀进船舱。

      船舱是半封闭的包厢,虽然水面仍有起伏感,但人只要坐定了感觉总会好一些。大妈把人扶到座位上,跟薛眠旁座的人换了位置,想着十分钟的船程就照顾一点吧,便开口问:“孩子,你去哈镇是旅游的吗?看着也不像啊,赶路这么急。”

      “我……”薛眠打了个磕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是亚洲人吧?那一定是来度假的了。”大妈挺健谈,主要也是想通过说话分散注意力,好让小伙儿别那么害怕。

      “不,不是度假。”薛眠有些怅然地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心。

      不久前五个小时的赶路车程让他疲于奔命般穿梭在本该尽情欣赏的美景中,而这一路上他发现自己慢慢的慢慢的,脑子里仿佛被什么东西过滤打捞干净了一样,最终只剩下一个清晰的念头。

      原来有些答案早就填好了,只是他一直选择视而不见。

      “那就是来探亲访友了?”大妈用看透一切的眼神笑眯眯地盯着他。

      薛眠垂着头搓了搓手指,一点动作便透露出内心的紧张与不安,却不是怕身下这条船,而是他即将要面临的未知的一切。

      “您知道怎么挽回一个人吗?”薛眠突然问。

      “谁?”大妈饶有兴致地接过话:“那人对你很重要吗?”

      薛眠点点头:“很重要……重要到我想挽回他,却连一个电话都不敢打。我怕自己不敢在电话里跟他开口说话,更怕他其实已经不需要我的电话了……他要结婚了,还有不到二十分钟。可他曾给过我时间去争取,我却到现在才有勇气认清自己其实是想争取他的。我很懦弱吧?”

      “但你没有一直懦弱呀孩子,你正在变得勇敢。”大妈发自肺腑地叹了一声,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道:“她要结婚了,如果她的丈夫爱她,她也爱她的丈夫,那么你就会很可怜了。不过人生就是这样,上帝只给了人一次生命,既然你还爱她,至少应该在她正式成为别人的妻子前告诉她,让她知道,仅仅知道就够了。然后你就像个真正的勇士一样,给她祝福,祝福她和她的丈夫生活得幸福,然后离开这片战场,去下一个需要你战斗的地方——勇士从来不畏惧一次的失败,孩子,你会有好运气的。”

      下午的小镇游客量激增,穿街弄巷全是来观光的旅人。薛眠一下船就拔腿狂奔,不久前他给秦笛打了一通电话,询问婚礼酒店的确切位置,他感激对方没有责怪自己在此之前所有的言不由衷,到此时此刻还愿意真诚以助。

      时间滴答滴答往前走,世外桃源般的异国小镇上,一个匆忙的身影穿梭于熙来攘往的街道人流里,他大步奔跑,似在不停寻找,好像生命里从没有过这样慌不择路疲于奔命的时候,可也好像从没有过一天如今天般清醒。

      他在追赶他的光。

      *4*
      当薛眠气喘吁吁赶到酒店的时候,工作人员正在花园的草坪外收拾布景的搭台和观礼宾客留下的垃圾。

      婚礼结束了。

      薛眠捂着心口大口喘气,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婚礼该有的布景配置都在他面前堆放着,他没有幻视,看到的每一样都是真的。

      婚礼结束了。

      礼花的痕迹,蛋糕的痕迹,气球的痕迹,甚至空气里还有喜悦的香槟味道。

      一切都结束了。

      他失去了他的光,甚至没看见最后一眼。

      胸腔里心脏有力地跳动着,它刚经历过一场不计体能也不计后果的竭力奔跑,暂时平静不下来。可双腿却再没有多余一分的力气,薛眠两只膝盖一颤,不受控地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

      秦笛赶到的时候天空正闪过一道闷雷,轰隆一声巨响,像是要下雨的征兆。他远远看见外场的草坪上跪着一个人,像是因为脱力而摔倒。秦笛快步跑过去,伸手将人扶起,问:“你跑过来的?”

      薛眠如梦方醒,一把扣住来人胳膊,双目像烧红了一样,眼眶里蓄着雾蒙蒙的水汽,明明看上去该是脆弱的,可眼神却顽固得牢牢盯住了秦笛,哑着声音问:“他呢……他呢?”

      秦笛把人扶到一边,各自留出几秒的喘息,道:“婚礼刚举行完毕,晚宴还有一小时。我很高兴你最后还是来了,但很遗憾,薛眠,你来得太迟了。”

      “不是的,他呢……我问你他呢?!”像丧失了正常的沟通能力,薛眠只按自己的来,不断重复着同样的问题。他身体哆嗦得像发抖一样,声音破碎不堪,隐隐带着愤怒的哭腔。

      “你先告诉我,你今天为什么来这里?”秦笛看着他。

      薛眠只是看着他不停摇头,突然手上发力,一把推开了秦笛,声嘶力竭的吼了一声:“费南渡!”

      背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薛眠。”

      薛眠一怔,猛地回头,几步外的草坪上,一身洁白婚纱的叶清璇面带微笑地站在那儿,在喊完这一声后向他款步走来。

      薛眠几乎是跌跌撞撞冲上去的,在叶清璇走到面前之前先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胳膊,不顾形象也没有形象地吼道:“他人呢?费南渡……你把他给我,还给我行吗?”

      “是你不要他的,怎么成了我还给你?”叶清璇一脸平静地反问。

      “我错了……是我错了,你把他给我……你要我拿什么换都行,求你把他还给我,还给我行吗?”两束滚烫的液体毫无预兆,从眼眶里连成串地流出来,顺着面颊流进了颈窝。

      “你要我把他还给你,可他对你来说算什么?”叶清璇任由对方扣着自己,轻声笑了一下,道:“你们早就结束了,可叹他好几次想和你重新开始,是你把他推开的。你把自己裹起来不理他,像个鸵鸟一样避人避事,现在换我想跟他过日子,你却又后悔了?薛眠,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脑子里混沌无状像一团麻线,理不出半点头绪,只剩几缕零星的理智强撑着对话。薛眠不停喘着粗气,他感觉心脏快要跳不动了,每一根神经都像被拉扯着,无名的疼痛钻心入肺。他摇头拒绝对方的责难,怎样都不肯承认,只是不停追问:“你想要什么?你要什么都可以的,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只要他,行吗?你能把他还给我吗?”

      叶清璇冷笑了一声。

      她抬起眼帘,道:“那我问你,我说我爱南渡,你呢?你爱吗,有多爱,能超过我吗?”

      薛眠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从内到外的精疲力尽,耳边鼓噪的微风声、鸟鸣声、说话声……统统成了难耐的折磨。

      是不是只要自己回答了,叶清璇就能把他还回来。

      好。

      薛眠定定地看着她,眼角晕出一道血红的颜色,一字一顿,无比清晰地回答道:“爱,比爱我自己还爱他。”

      “啪”、“啪”两声鼓掌。

      一道高挺人影从余光某个方向走过来,薛眠没反应到这儿,只是感觉有人走过来了。他一惊,更一喜,满怀希望的转过头去——一个身着新郎礼服的男人。

      陌生男人。

      叶清璇看看薛眠,突然噗嗤一笑,走过去挽住那男人的胳膊,又带他走过来站到薛眠跟前,道:“郑重向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先生宁霖。今天是我们结婚的日子,欢迎你的到来。”

      薛眠错愕地睁大了眼睛:“……”

      *5*
      在碧波荡漾的哈尔施塔特湖边有一片天然的观景台,木构的走廊傍水而建。这里常年游客如织,翡翠湖最佳观赏位置非此莫属。

      薛眠沿着湖堤大步奔跑,目光穿梭于芸芸游人中,视线的落脚点却始终找不到。

      但他不急,因为他不怕了。

      他的光就在众生中等他。

      在第不知道多少个回眸后,薛眠停下了奔跑的脚步。湖边一排木色的栏杆前,一个背向这边的身影进入了他的视线。

      薛眠一小步、一小步,轻轻挪动着步伐,像怕把人吓跑。可后来又忍不住变成一大步、一大步快跑往前,像怕自己慢了会追不上。

      也许是心灵感应,费南渡转过了身。

      他逆着光,站在一片金辉的夕阳下,眉宇如初,一如当年。

      薛眠走到了他面前。

      “叶小姐没有要和你结婚。”薛眠说。

      费南渡:“嗯。”

      “今天的婚礼本来就是她和宁先生的,跟你没有一点关系。”薛眠说。

      费南渡:“嗯。”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想把你从她那里抢过来的,但是我不敢。”薛眠说。

      费南渡:“嗯。”

      “我对你说过很多谎,我……我其实挺能撒谎的。”眼眶突然热了一下,薛眠说。

      费南渡看着他:“嗯。”

      “你胸口上有伤疤,可我之前不知道。”薛眠吸了下鼻子,说。

      费南渡看着他:“嗯。”

      “伤是因为戒瘾的时候太难受了,你自己划的。”一颗眼泪滴落在衣襟上,薛眠说。

      费南渡朝前走过去一小步,看着他:“不疼了。”

      然后眼泪就一颗接一颗,真的像断了线的珍珠串。薛眠低下头,忽然轻轻笑了一下。

      有温热的暖流冲淌过心田,贫瘠的土地上皲裂了十年的沟壑,在这一笑间都润妥帖了。

      口袋里的东西攥在手心里,薛眠抽手将它们拿出来。他上前一步,嫌不够,太远了,就又上前一步,还不够,再过去一步。

      他们终于站到了最近的地方。

      薛眠伸出手,手心朝上,慢慢打开五指,一对飞鸟造型的银戒指躺在费南渡眼前。

      “眼睛有后遗症也没关系,我陪你去治……你不喜欢魔方,我把小觅的那个收起来了,以后都不让你看到……你喜欢健身吗?我喜欢长跑,我可以带你一起……”

      “小眠,”费南渡温声打断了他,眼角带着一缕淡淡的笑,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薛眠哭得眼睛都花了,他抬手抹了一把好像根本流不完的泪,掌心里的戒指再举高两分,泪眼朦胧地看着面前的人,无比诚恳的斩钉截铁道:“我想嫁给你,你要娶我吗?”

      夕阳金色的余晖将万物的倒影拉得好长好长,观景台上不断有游客来来往往。有人看到这边的好风景,悄悄拿出手机来拍照,脸上都漾着羡慕与祝福的笑。

      一只手伸过来,托住了薛眠捧着戒指的掌心。费南渡抬手擦掉他脸上的眼泪,微笑着答道:“好啊。”

      《完》

  • 作者有话要说:  致我,致你:
    走走停停,起起落落,分分合合,终于到了说再见的这一天。
    完结前还一直在琢磨到大结局的时候得写篇什么样浩浩荡荡的万字抒情文,才能把自己的心情都描绘到位。可真到了这一刻才发现其实能说的不用洋洋洒洒,“不悔”“感恩”四字足矣。
    不悔在这一本书上花了整整14个月的时间。不悔在这漫长的一年半里吃过的苦和挨受的辛苦。都值。
    它可以只是一本在圈子里连小众都谈不上的冷文,但它骨子里淌的都是我的热血。就够。
    感恩文中每一个被塑造的人物,都有不能尽善尽美之处,但谢谢你们愿意出现在我的笔下,陪我说完一个故事。成全。
    感恩一路以来收藏、阅读、留言、投雷、陪伴的你们,多谢你们的支持。有时看看留言板,哪怕只有一条讨论,也够我撑下去的。知足。
    最后感恩一下自己吧,还有家人给予的理解,尽在不言中。
    番外会根据时间调整后重新放出,文中一些未解的小谜题也会在番外中一一解答。
    创作本不止,江湖再相逢。
    爱你们,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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