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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番外·愿我如星卿如月 ...

  •   我叫末日十七,意为殉道者十七号,是父亲九天玄尊目前为止最得意也最成功的一个作品。

      能帮到父亲,我很高兴。虽然修炼血闇之力和殉道之眼的过程有点痛苦,不过为了达到父亲的期待,这点痛苦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不就是承受万魂噬咬吗,我可以忍受。

      我可以……好吧,其实我不可以。哪怕我的意志足够坚韧,可魂魄被不断撕碎又不断恢复的痛苦远远大于肉.体上的折磨,每一次的修炼我都无法控制自己不发出惨叫,那种痛苦……让我真的想死。

      但我不能死,我还没有完成父亲的愿望,我还没有见到那个赋予了我存在的人——玉逍遥。

      在又一次万魂噬体过后,我强撑着剧痛闭目打坐,缓缓恢复着体内的内力。

      就在这时,一股清凉而温和的力量忽然进入了我的体内,我感觉到身上的伤势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我猛然睁开了眼睛,迅如闪电地伸手抓住了治疗者的手腕,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陆知槐。

      被我钳制住时,她显然也十分惊讶,美丽的脸上隐隐露出一抹紧张。

      我问她:“你是谁?”

      她说:“陆知槐。”

      我从未听过这个名字,我正想好好盘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是否有什么目的时,我忽觉手中一空,她已成为我眼前一个看得见却摸不着的幻影了。

      父亲再来时她也在,但父亲似乎看不见她,因为哪怕她在父亲面前做鬼脸他也无动于衷。

      我差点没绷住自己的表情。

      这让我不得不怀疑,我是不是已经疯了?毕竟在我之前的十六个殉道者都因为承受不了这种痛苦,疯的疯,死的死。

      所以陆知槐不过是我在痛苦中幻想出来的一个人物罢了,所以她只存在我的脑海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父亲会看不到她。毕竟父亲乃是云海仙门之主,修为高深莫测,没有人能在他面前隐身而不被他所察觉。

      陆知槐的陪伴确实是我黑暗岁月中为数不多的光亮与温暖,只是她表现得越像真人,我就明白自己疯得越深。

      “十七,我好无聊啊。”

      我睁开眼睛,看到她在石床上打了个滚,想了想说道:“我下次出任务给你带点礼物回来,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她的表情恹恹的,提不起多少兴趣的样子:“都可以,你看着买吧。”

      于是在我杀掉任务目标后,我首次来到了热闹的集市。

      我观察了一下街上那些女子最喜欢逛的几家店铺,也随着她们买了一堆化妆打扮的东西回去。

      这些东西,女孩子应该都会喜欢吧?

      “……十七。”然而在看到那些东西后,陆知槐却是一言难尽的望着我,“这些我不会用,而且……”她伸手从胭脂盒上一穿而过,“我也碰不到它们。”

      我愣了愣,和她相处太久,我差点忘了她不过是我幻想出来的人罢了。

      “抱歉,是我考虑不周了。”我愧疚道,“那我把它们丢了吧。”

      “诶诶诶,别啊!”她却是拦住我道,“我虽然用不了,但是你可以啊!”

      我:“……”

      “知槐,我是男子。”我艰难道,“这些东西都是女孩子用的。”

      “谁说只有女孩才可以化妆了?”她却是振振有词道,“而且就算我现在不能用,将来说不定就能用了,你研究一下怎么用,以后再教我不就好了。”

      “这……”

      “好不好嘛十七~”

      我败下阵来:“……好吧。”

      “十七真好!”她欢呼一声,仿佛找到了新的乐趣,“快来,你现在就试试!”

      于是我被迫成为了一个美妆大佬。

      ……

      我叫地冥,是九天玄尊册封的玄黄三乘之一,另外两人分别叫做天迹和人觉。

      自从拿到了反派的剧本,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给天迹添堵,欣赏他被我气得跳脚却又对我无可奈何的样子。

      后来玄尊死在了天迹手里,但我知道玄尊没死,他不过是故意假死隐于幕后,好让我执行他制定的血闇计划。

      然而天迹是个傻子,如果让他知道是他杀了玄尊,按照他的脾气非以死谢罪不可。但我不可能让他死,所以我替他背了这个锅,他也因此对我恨之入骨,追杀了我好多年。

      可惜他始终抓不到我,于是气急败坏的他约我一决生死,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所以我答应了他的约战。

      这是我们天地之间第一次正式的决战,这一战,我和他两败俱伤。他被我趁势关进了天堂之门,而我则不得不进入黄泉三千丈养伤。

      养伤的日子乏味又无聊,于是我忍不住用血元之法创造出了邪凡双子。长子邪说很贴心,事必躬亲,幼子离凡很叛逆,与我渐行渐远。

      我叹了口气,我不就是给他看了一出父子相残的戏吗,感情对于他们来说本就是无关紧要的东西,早点认清早点丢弃不好吗?当然,我是不会承认在离凡忽然叫了我一声“父亲”后我的心底其实是有那么一丝丝的喜悦的。

      养孩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稍不注意就会引发对方的反弹,你瞧,离凡这不就离家出走了?

      不过我并不在意离凡的离家出走,毕竟冥冥之神的剧本可不是那么好摆脱的,哪怕他不在我身边,也仍旧会按照我为他写好的剧本走下去。

      邪说从不会违背我的要求,唯一会和我唱反调的离凡又不在我身边,我又开始感到孤独了。

      这个时候我便总会控制不住地想起她,那个只存在于我幻想之中的女子,陆知槐。

      她陪伴了还叫末日十七的我漫长岁月,却又在我最猝不及防的时刻消失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在玉逍遥忘记了我之后,我把她也弄丢了。

      这大概就是神对造了无数杀孽的我的惩罚吧。

      如果世间真的有神,那我末日十七必然是祂的弃徒,所以祂赠予我满身无法痊愈的伤痕。毕竟……无法痊愈的,就是残酷的神不愿令其痊愈的。

      所幸我又有了新的兄弟,鬼谛、命运规划主、无神论、永夜剧作家、瑟斯……而地冥这个称号,也是鬼谛让我去争取来的。

      罢了,多想无益,我还是先好好养伤吧。

      然而我没料到,这伤一养便是六百年。

      再次见到天迹玉逍遥,我们之间仍旧是剑拔弩张的氛围,再加上血闇计划的实施,他恨不得将我立毙于掌下。

      为了帝父救世的计划,我不得不与他走在相反的两条道路上,我并不奢求他的谅解,只是他对我的遗忘仍旧会让我感到难过。所以我忍不住拿话去刺他:“厌恶与喜欢是相对的,若非你喜欢我未果?也不需要厌恶我。”

      天迹非常不耐:“讲重点,你不也承认自己很讨厌。”

      我看着他缓声道:“这世上讨喜的人太多,你又记得住谁?”

      “做掉你,我就不用记住你了。”天迹只是冷笑,“我脑内的记忆体可是很贵的。”

      “真是无情啊。”我轻叹一声,与他的战斗一触即发之际,耳边却忽然听到了一声轻笑。

      那是……

      我蓦然睁大了眼睛,一个娇小的身影直直扑进我的怀里并搂住了我的腰,精致可爱的小脸上是一双熟悉的银灰色眼睛,那独特的竖瞳与我记忆中的那个幻影猛然重叠在了一起。

      然后我听到了她叫我“十七”的声音。

      你是她吗?是那个陪伴了我漫长黑暗岁月的女孩吗?

      虽然她现在是女童模样,可那股熟悉感,那种熟悉的治疗力量,是她没错了。原来她不是我的幻觉,她是真实存在的,她……也一直在找我。

      突如其来的狂喜充斥了我整个胸膛,但我表面上却仍旧不动声色。

      不论如何,这一次,我不会再弄丢她了。

      ……

      我从未想过我竟然也会有娶妻生子的一天,按照我的剧本,在我将血闇之力给了一页书后,便该彻底困于天極之境,再不入轮回。

      但现在……

      我低头看着在我怀中睡得香甜的女子,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直到此时我才明白什么叫爱。

      真正爱一个人,不是为了对方不惧死亡,而是哪怕活得再痛苦,也会为了对方努力活下去。

      知槐陪我经历了很多,从八岐之祸到魔始之乱,她从未放弃过我,而且我们还有了一个孩子。

      我伸手轻轻抚摸她的腹部,感觉到掌下是一个新生的、鲜活的、有着我和知槐血脉的小生命。

      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奇特,我甚至无法用语言去准确形容我此刻的心情。

      “嗯……冥冥你不困吗?”知槐睡眼朦胧地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亲昵地蹭了蹭我的胸膛。

      “嗯,我吵醒你了?”

      “这倒是没有。”她咕哝了两句,“最近我好像越来越嗜睡了。”

      “没事,困就睡吧。”我轻轻摸了摸她的脸,“我会守着你们的。”

      “嗯……”她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魔始之乱解决后,劫红颜便在云海仙门为我们主持了大婚,我和知槐也在大家的祝福下正式结为了夫妻,但我总感觉我好像忘了点什么,毕竟那天知槐看我的眼神似乎不太友善……我到底忘了什么?

      我一面与她十指相扣,一面陷入了沉思。

      等等……

      我抬起她的手,看着她空荡荡的无名指才猛然想起来,在君奉天与玉箫成亲的那天,知槐曾经说过,在她的家乡,成亲是需要钻戒和跪下求婚的?

      那么问题来了,钻戒倒是好办,可这求婚……婚都已经成了,现在补一个求婚还来得及吗?

      但知槐自从有孕之后脾气便有些阴晴不定,我觉得我此时若是提出来,这将会是一个送命题= =

      次日,知槐摸着无名指上的钻戒,看着我笑得温柔极了:“冥冥。”
      我如临大敌:“嗯?”

      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之前在狩宇见到剑随风男扮女装的时候就在想,如果是你扮女装,一定会十分惊艳,所以……”
      我:“……”

      离凡,你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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