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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养龙 ...

  •   帝厌伸爪按住他的伤口,半阖眼眸,无声吟诵,淡淡湿润的白雾从他的龙爪里氲出,不消片刻,盛部手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但帝厌依旧抓着他的手没动。

      盛部见它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手,就像橘猫盯紧了肉,他小心往回收一下。

      帝厌皱眉,不悦的抖了抖龙须,松开了爪。

      “怎么了,小龙?”

      帝厌姿态傲然的走到沙发的扶手上,自以为孤傲的卧下来。

      懒洋洋甩着尾巴,漫不经心道:“你的血令本君觉得味道很熟悉。”

      盛部翻了翻没有伤疤的手,“像谁?”

      帝厌烦躁的瞥他一眼,“不记得。”

      几千年都过去了,他怎么还记得。

      帝厌是想不起来了,但这不是烦躁的原因,他不悦是因为总感觉好像是自己年纪大了,所以记性才不好了。

      老态龙钟,龙钟,龙钟,人族怎么这么坏,成语里也诅咒龙会老。

      帝厌心情不好,“爱卿,给本君倒酒,开匣子。”
      他要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以排解忧愁。

      盛部在屋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适合小龙用的杯子,帝厌让他拿个碗,盛部去拿了个碗放到茶几上。

      帝厌跳进碗里,脑袋枕着碗边,冲盛部抬爪示意,“倒满。”

      盛部:“......”

      盛部给他倒了一瓶冰镇青岛啤酒。

      帝厌在里面划水,边划边喝,龙生巅峰——酒池肉林,完成了一半酒池。

      盛部饶有兴趣的蹲在一旁瞅着看,对着那对在酒水里划动的龙爪说道:“白麟浮绿水,龙掌拨清波。”

      帝厌:“......”

      盛部回到电脑前继续工作,帝厌在酒里扑扑腾腾的看电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天。

      到了周末,盛部出门要去见出版商,本来是不打算带着小龙的,怕它的身份暴露,但当他说完自己的行程之后,帝厌竟然只是歪在沙发上,抱着一颗香喷喷的爆米花边吃边冲他挥挥爪,“去吧。”

      一点都没有要黏着他的意思。

      盛部:“......”
      别人家的崽儿不都是主人要离开时,依依不舍,可怜兮兮的吗。

      盛部往客厅看了一眼,而他家的宠舒服的靠着沙发,正全心全意的投入电视剧情里,根本没有一丁点黏的意思。

      冷峻威严的盛总裁一下子就心塞了。

      “等等。”
      就在盛部关门的时候,听见帝厌出声了。

      盛部漆黑的眸子一闪。
      小龙是要黏他了吗,快来黏他呀!

      帝厌伸了个懒腰,“爱卿呐,本君忽然想起那日吃的黏糊糊的黑珠子,至今还回味无穷,滋味甚好。”

      盛部:“……”
      想吃就说想吃,什么现在叫才想起来味道。
      小龙口是心非的样子真别致。

      “我回来给你买。”

      帝厌微微一勾唇,笑的像只馋猫,自己还觉得挺帅,语气深沉道:“爱卿深知我心。”

      盛部无奈,温柔的说:“谁让我想把小龙养的白白胖胖。”

      帝厌:“……”
      白白就好,胖胖安的什么心思。

      盛部和许章在饭店外碰面,许章夹着一摞资料和他边走边介绍外资出版商的情况。

      饭店外面是胡同巷子,里面曲径通幽,竟还有小桥流水,环境十分典雅清净。

      许章说着,朝一边欢迎的服务员扫了一眼,一棵树形的落地灯后藏着一个探头探脑的人影。

      盛部从未在公开场合露面,其他人是不认识他的,所以这个贼兮兮的影子非室友不可。

      即便许章没有在他跟前,也能想象到室友现在一定脸皮发红,在心底激动的咩咩咩咩叫,恨不得露出四只蹄子哒哒哒的踩来踩去,娇羞的一比那啥。

      事实是许章只猜对了一半,躲在树灯后的室友脸色不是红的,而是微微发白,他惊慌远远望着许章身旁的男人,啃着自己的手指,心想,“为什么盛大大身上有一股大的灵气?难不成盛大他也是......咩好害怕,可是他好帅,帅的合不拢蹄子。”

      出版商也准时到了饭店,许章故意选了室友负责的雅间。

      虽然早有准备,室友还是因这个能近距离接近大神的机会而兴奋了半天。

      太高兴的结果就是,室友上菜的时候,不小心把盛部的酒杯打翻了,盛总的衬衣被弄湿了一片。

      帝厌看了几天电视,从《中华上下五千年》看到《大唐王朝》再到《大清王朝》,最后来到二十一世纪的《大国崛起》,时间从漫长的公元前蛮荒时代走到东西方科技人文缭乱的现代,繁荣昌盛的人类从懵懂的远古人变成了西装革履的精英,一朝看下来,感慨良多。

      帝厌最大的感慨是觉得自己老了,第二个感慨是他好值钱,天底下没有比他更老的古董了吧。

      于是帝厌又拿着小帕子蜷起尾巴一片一片的擦鳞片,擦得仔仔细细,认认真真,老值钱了。

      如白玉的鳞片在灯光的照耀下泛着清透莹润的光芒,帝厌越看越欢喜,忍不住在自己身上摸了好几把,上上下下的摸,手法很变态。
      他对自己的白嫩很满意。

      盛部开门回来,身上换了件衣服,手里拎着一杯少糖的珍珠奶茶。

      一进门,冰镇的青岛啤酒醇香的酒气四溢。

      沙发上一跟纯白笔直的棍子朝他扑过来。

      盛总张开手,神色冷静沉稳,心里很激动。
      快到铲屎君的怀里来!粑粑好想小龙!小龙最乖了!小龙一定最喜欢粑粑!

      帝厌喝得醉醺醺的,但还是精准的扑到了盛部手里的奶茶上,挂在包装袋的拉手处,像狗一样使劲摇摆尾巴,对着奶茶痴痴道:“本君终于等到你了。”

      盛部:“......”
      活不如奶茶。

      帝厌先对奶茶表达欢迎之情,然后才注意到盛部,四爪并用的跳上男人的肩膀,在他身上嗅了嗅,微眯起眼,危险又怀疑的打量着他。

      帝厌没说话,盛部先莫名其妙心虚了。

      小龙的表情好像在质问他,“你是不是在外面有龙了,本小龙以后都不是独生子女了吗,二胎什么的最讨厌了!”

      盛总被自己的脑洞惊了一下,帝厌嗅着盛部身上的味道,用爪子捋了一下龙须,“爱卿身上有妖气。”

      盛部振奋的在心里想,这是拷问?小龙装作漫不经心,一定还是在意他的!

      帝厌皱了皱脑袋上的龙角,“你遇见的人里有妖。”

      盛部回想了下今天一起吃饭的人,猜测里面谁会是妖。

      帝厌指着他的衣服,“为何换了衣裳?”

      就知道,就知道,小龙连他穿的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的!盛部的唇角勾起淡淡的笑容,解释了一下他的衬衣是被服务员上菜时将酒弄洒了,所以才换的。

      “有人碰过你的身体吗?”

      盛总正色的摇头,他有轻微洁癖,不喜欢被人碰触,龙不算。

      帝厌哦了一声,不知道在想什么。

      盛部刚想说话,忽然眉头一皱,想起来了,有人碰过的,那名服务员将酒弄洒之后,曾拿了纸巾帮他擦拭,虽然没几下就被盛部拿过了纸,但还是碰过了。

      帝厌听他说了,了然的点点头,“哦。”

      盛部热血的问:“接下来要如何做?”

      如果小龙要和那妖大战一场的话,他一定要想尽办法助它,一日为崽,终身为崽,身为主人,一定要护好自己的犊。

      帝厌奇怪道,“什么如何做?爱卿,奶茶要凉了。”

      盛部连忙把奶茶打开,用小碟子给帝厌倒了一粒珍珠,说,“我以为你会去降服它。”

      帝厌需要用两只爪子才能保住珍珠奶茶,莫名其妙道,“降服它做什么?爱卿遇见人族后也会想要降服他们吗?”

      盛部:“......”
      当然不会,他又不是神经病。

      理好像是这个理,但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

      妖不都是用来降的吗。

      帝厌得知他这个想法后,大笑起来。

      盛部从它裂开的小嘴里看到了鲜红的小舌,于是顺手把龙爪上没吃完的珍珠塞了进去。

      帝厌:“哈哈哈哈哈——唔?”

      他叼着那粒珍珠,坐在餐桌上,郁闷的瞪着盛部。

      盛部做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脸皮有点发红,干笑道,“你好可爱。”

      帝厌:“......”
      帝厌咕咚一声吞掉黑珍珠,走到沙发上坐下,继续看电视去了。

      盛部受了冷落,抿了抿唇,回卧室了。

      帝厌听见关门声,一跃而起,在屋里没头没脑的转了一圈,发现电视机暗下来的屏幕能照出自己的身影,就站在电视柜上,支起身体,如痴如醉的照起来,赶紧去自恋一下。

      小娃娃说老龙好可爱。

      老龙也觉得自己好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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