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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搬家 ...

  •   为什么选择哥谭市?

      很简单,作为无身份证,无工作,无亲属的桃乐丝而言,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不是每个城市,办假/身/份证都和买泡面一样简单。这点,哥谭在美国众多城市中,一枝独秀。

      桃乐丝不知道从中国穿越到美国有何意义,这个世界和穿越前很像,可她又敏锐的发现有些地方不一样。

      比如说她回国发现家没了,又比如说这个哥谭市,真的在地图上存在吗?

      在办好假/身/份证的第二天,桃乐丝就魔幻的被一笔巨额遗产砸中。

      嗯,她的外祖父留下的?外祖父?为什么办/假/证会附赠外祖父?

      不明所以的桃乐丝去银行交了一大笔遗产税,然后内心有愧的看着取款机里那数不过来的天文数字,傻笑着准备去哥谭市上城区购置房产。

      结果刚出门,银行炸了。

      银!行!炸!了!

      伴随着群众的尖叫声,桃乐丝看着身后烟尘弥漫,一群戴着头套的罪犯拿着枪冲进去,开始思考住在这里是不是好的选择。

      现在抢劫都这么司空见惯了吗?

      办/好一切手/续的桃乐丝回到新家已经累到虚脱,电视里漂亮的女主播在报道新闻。她随便瞟了几眼,便关掉电视躺倒在床上。

      第二天,桃乐丝在软绵绵的床上醒过来,已经是中午了。

      洗漱后打开报纸,没看见昨天银行炸了的新闻,倒看见韦恩夫妇在巷子里被枪杀的消息上了头条。

      韦恩夫妇是谁来着?整整占了一个版面,那一定是很厉害的人物。

      桃乐丝因为穿越增加了很多优点,比如说肤白貌美超有钱,可她还有哪怕重新投胎也改不掉的缺点,那就是怕死。

      她的人生信条便是:我不下地狱,谁爱下谁下。

      于是,因为枪击案,桃乐丝在家里宅了三天才出门。

      这件事情似乎比桃乐丝想象中的更加严重,她打开电视,几个台都在重复报道韦恩夫妇枪击案。

      这次,她注意到电视里那个叫做布鲁斯的小男孩,小小年纪双亲意外死去,他一定很难从悲伤的阴影里走出。

      感慨了句世事无常,桃乐丝收拾收拾东西,准备以身/份/证丢失为由去了一趟哥谭警察局。

      这是那个卖假/证的人教她的。

      具体操作便是,用假/身/份证换的真户口本,再去警察局以身份证丢失为由,用户口本办/身/份/证。

      桃乐丝担心会穿帮,那人却告诉她,没有利益,没人会来管她。

      哥谭市还真是民风淳朴。

      哥谭市警局,简称GCPD,桃乐丝看着里面乱成一锅粥的人,不知道是直接进还是走程序。

      此时,男人富有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想进入我很容易,想从我出来却很难?我是什么?”

      这个男人戴着眼镜,衣服穿的整整齐齐,脸上带着工整又虚假的微笑,兴致勃勃的等待她的答案。

      “等一下,这是谜语吗?”桃乐丝觉得这个人太自来熟,有点古怪。

      男人眨眨眼:“对,你要放弃吗?”

      桃乐丝仔细思考他的迷题,粉红色的头发映衬少女如牛奶般白皙的面容,水蓝色的眼睛因为迷惑多了朦胧的色彩。

      “抱歉,我猜不出来。”

      “麻烦,答案是麻烦。”男人愉快的自己说出答案,他好心询问道:“你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桃乐丝拿出自己手里的文件袋,因为他的态度有点别扭的说道:“我是来重新办理身/份/证的,只是,这里面似乎有点乱,我不知道应该找谁?”

      “我叫爱德,你没有解出谜题,但我仍可帮你解决麻烦。”他斯斯文文,衣服穿的一丝不苟,他扶了扶自己的黑框眼镜,开始自说自话:“重要的人被枪杀,所以局里很忙,我喜欢悬案,就像解密一样让人激动。你喜欢谜语吗?你长得很漂亮,可你并不聪明,我喜欢聪明人,不对,那也得看人。”

      桃乐丝被他一番话弄得一脸懵逼,但基于他愿意帮她,桃乐丝还是对他友好的说道:“我叫桃乐丝,很高兴认识你。”

      “你去过矮人国吗?你认识没有头脑的稻草人、缺少心脏的铁皮人,还有寻找勇气与胆量的狮子吗?”爱德戳了戳她粉红色的头发:“你染发了吗?没有人是天生的粉红色,不过也不一定,如果我想的话,可以通过实验,让人的头发变成粉红色。”

      简直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如果不是看在他能帮她,桃乐丝绝对会发飙,她努力挤出笑容道:“尊敬的爱德先生,我虽然叫做桃乐丝,但是我不是从童话书《绿野仙踪》里蹦出来的。我的头发是天生的,虽然很奇怪,但它真的不掉色。”

      “那……”爱德还想说些什么。

      桃乐丝无情的打断了他:“我们可以去办/证了吗?”

      爱德张张嘴把话憋回去,然后有点委屈的说道:“……可以。”

      处理好事情,桃乐丝心情极佳,这意味着她可以合法的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

      爱德说话有点莫名其妙,但工作的效率高,他在帮她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又给她出了一个谜语。

      他凝视着她的眼睛,轻声问她:“我出现,聋子离开,傻子停下来,他把我放在心上,变成疯子,我是什么?”

      桃乐丝一开始没有猜出来,直到爱德送她离开GCPD,在门口,他在她的耳边说道:“答案是谎言,放心,因为我觉得你第二可爱,所以我不会揭穿你。”

      爱德又对桃乐丝眨眨眼,桃乐丝却被吓到了。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神经质,但是实际上,他敏锐又聪明。

      “拜拜。”他说:“希望下次还可以再见面。”

      桃乐丝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有点发寒的搓了搓胳膊,还是不要有下次比较好。

      办好证的桃乐丝顺便去了趟超市,走在路上随便往哪个小巷子里一看,就能看见抢劫和偷窃。

      比如说某个天桥下,一个壮汉拎着一个脚踝似乎有病的灰色毛衣男人,两人似乎在交谈什么。

      这种事哥谭太多,桃乐丝不爱多管闲事,她脚步没停往前走,走几步又有点良心不安的回头。

      结果,他看见那个瘦小的男人一拐一拐的去买三明治,壮汉则不知所踪。

      没出事就好,也省的她打电话报警。

      回家第一件事情是看电视,桃乐丝以前不关心时事新闻,但来到哥谭市,改变了她这一习惯。

      没办法,哥谭市的新闻可比任何电视剧都精彩。

      比如说,前段时间的流浪儿童失踪案结局,还有正在报导的气球杀人事件。

      气球人满哥谭市抓坏人,然后把坏人绑在气球上,送他们和太阳肩并肩。

      给一枪不就好了,干嘛用那么卖萌的手法犯罪。

      电视里还有一个大嗓门警官,桃乐丝觉得她有点眼熟,上次去GCPD的时候,好像也是他说话声音最大。

      国字脸,富有正义感,在哥谭这座城市,还真的难得。桃乐丝虽然自己不做好事,但是她还是很欣赏这种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人。她默默记住吉姆戈登这个名字,然后关掉电视去做晚餐。

      现在她居住的地方是单身公寓,楼层高,面积不大,但重在安保措施好。桃乐丝睡觉的时候喜欢开窗户透气,夜半她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是进了小偷。

      桃乐丝起身,那人应是也听到动静,一瞬间没了声响。

      “我手里有枪,这里是十八楼,你现在离开我们都相安无事啊。”桃乐丝手里握着手/枪,她不会使用,只是拿出来吓唬闯入的人。

      从阴影里走出一个女孩,棕色的卷发脸上有可爱的雀斑,她举着手警惕的看着桃乐丝说道:“我只是拿点吃的,你忘记关窗户了。”

      “是小孩子呀。”桃乐丝放下手中的枪友善的说道:“偷东西是不对的,我上次买的东西还剩下些,可以给你。对了,需要我帮你联系爸爸妈妈吗?”

      “哼,和你有什么关系?”那少女傲慢的抬起头,把手中的三明治往旁边一扔,然后从窗户翻出去。

      她就像是一只傲娇的猫咪,不轻易接受他人的善意。

      桃乐丝不知道自己那句话招惹到这位少女,她担忧的跑到窗户边喊道:“等一下哇,这里是十八楼,会死人的。”

      少女身姿敏捷的消失在夜色里。

      桃乐丝叹了口气检查自己的房间,丢了些没来封的零食,一块梅花鹿的工艺摆设,还有一块新买的手表。她看着窗户,清冷的月色洒进屋子里,像白霜凝固在她的指尖。

      算了,还是买窗帘,然后把窗户装的更加牢固些。

      几天后,她叫了油漆工把房间重新粉刷一遍,然后又叫锁匠把门锁一类的都加固。房间里有甲醛的味道,闻着难受,桃乐丝便将门反锁准备在外面吃。

      贝特蒙餐厅是附近口碑比较好的一家意大利餐厅,桃乐丝不爱吃西餐,她不过是图方便随便选了一家。

      进门可以透过透明的玻璃看见后堂,桃乐丝觉得有个刷碗的工人特别熟悉,尖尖的下巴,阴鸷的眼神,他一边刷盘子,一边观察外面的客人。

      他好像就是前几天在天桥洞里被欺负的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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