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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黑色的车低调地停在空中走廊下的阴影里,丁若云路过的时候瞥了一眼车头上张牙舞爪的进气格栅——是慕尚。

      得,他收回自己觉得低调的话,这一点也不低调……充其量是他眼拙。
      以前他还在家里的时候都开不起这车。

      走到车边,Vivien先一步帮他打开车门,丁若云钻了进去,一抬眼就看见坐在后排靠左的樊野。

      今天他穿了一身休闲款的蓝灰色西装,里头是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左手撑着头靠在车门上,脸对着窗外不知道在看些什么,直到丁若云上车也没回头。

      丁若云没靠过去,关上车门后把豆豆放在了自己腿上抱着,然后在中间落脚的地方放了个纸袋,里面是前两天从干洗店拿回来的那套属于樊野的西装。

      Vivien上了前座,司机将车慢慢倒出了停车位,驶向逐渐降临的夜幕中开始变得拥堵的车流之中。

      像个雕塑一样的樊野终于有了些动静,他眼睛一瞥,先看到了地上的纸袋:“……这是什么?”
      “你的西装。”丁若云说。
      樊野明显愣了一下:“你没丢啊。”
      “……浪费。”丁若云顿了顿,“我拿去店里洗干净了,你带回去吧。”
      “哦。”

      樊野垂眸,脸上没什么表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车里的空气因此沉默,气氛有点怪异。

      左手边是樊野,前排还坐着两个不太认识的人,丁若云有些别扭,忍不住问道:“你叫我来说什么的?”

      “沈盼跟我说……”

      丁若云坐直了。

      “……有些事是你的隐私,她无权告诉我,让我直接来问你。”樊野说,“不过想也知道你不会直接告诉我的,所以我又查了些别的东西。我打听过了,当初所有和你走得近的人都不知道你有女朋友,基本可以默认为单身。而在……之后,你闭关了一段时间,距离你离开京市正好相差十六个月。那段时间你在长泰花苑附近的街道上出现过,而据我所知,沈盼名下有三套房在长泰花苑里,我有理由怀疑你当时就住在那里。另外,有不止一位目击者看见你离开京市的时候带着一名六个月大的婴儿……”

      丁若云惊悚地看了他一眼。

      “你没什么想和我说的吗?”樊野抬眼看着他,目光十分平静。
      “……说什么?”
      “你别紧张,我没想吓你。”樊野叹了口气,伸手把他拉回来,“都贴到车门上去了。”

      丁若云挺想说他没被吓到的,但说不出口——他确实觉得樊野的调查能力有些惊悚。

      他怀里的豆豆被爸爸的情绪所影响,也是瞪圆了一双小眼睛,胖胖的小手紧紧地抱着丁若云,一大一小两个人同时看着樊野。
      如果不是在说严肃的话题,这场景看上去还挺可爱的。

      “我只是多问了些人,这些都是在公共场合有不止一个目击者的信息,更私密的部分——比如通讯记录什么的——我并没有查。”樊野说,“那些是你的隐私,我无意冒犯,所以我选择当面来问你。”
      丁若云:“……”
      “说实话,如果你是女人的话,”樊野目光复杂地在豆豆白白嫩嫩的小脸上逡巡片刻,随后说道,“我几乎要以为这是我的孩子。”
      丁若云浑身僵硬。

      “我真没想吓你。”樊野说。
      “……任何一个正常人在知道自己的生活轨迹那么容易就能被人查出来的情况下,”丁若云艰难地说,“没当面骂你是变态就算好的了。”
      “对不起,”樊野说,“骂我吧。”
      丁若云:“……”

      “你真没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吗?”樊野又问。
      丁若云摇了摇头,僵硬地说:“没有。”

      “好吧。”樊野笑了笑,“算了,那我不问了。”
      “……”
      丁若云一愣,下意识地去看他,但见樊野真的又用刚开始的那个姿势靠在了另一边的车门上,眼睛看着窗外,没再说话了。

      夜灯初上,飞快后退的路灯在他的瞳孔上留下橙黄色的高光。

      这人……好像也不是那么可恶。
      丁若云想,他可能是被这张脸迷惑了。

      樊野今年二十八岁,丁若云有时候能同时从他身上感觉到稚嫩的朝气和沉稳的魅力,说实话挺让人羡慕的。

      “其实……”他张了张嘴。
      樊野偏过头。
      “你为什么不觉得我不愿意说的是关于丁似羽的事呢?”丁若云问。
      樊野一怔,随即轻轻嗤笑:“丁似羽能有什么事,排挤你,还是对我有什么想法?”
      “……”
      “丁家的家务事我没法插手,至于我,”樊野说,“无论他对我有什么想法,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这都无所谓——反正我对他没想法,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明白么?”
      “……”

      丁若云看了他一眼,有点意外他会这么说,同时又觉得扯淡——前世到最后他还不是和丁似羽登记结婚了么?当时还特地去的国外。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大概男人的确都是大猪蹄子吧。

      “不过说起他……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丁若云:“嗯?”
      “他离开深市前雇了个私家侦探跟踪你。”樊野说,“所以我建议你不要回家了,你现在住的那个地方安保约等于没有,正好最近我新买了套房子,这段时间你就住那里吧。”
      “……”丁若云愣住了,“啊?”

      据樊野所说,丁似羽在纠缠他几天无果之后就离开了深市,前往深港,不知道是去购物还是做别的什么。但他可能是那天见过丁若云之后被刺激到了,在离开前曾经找过一名私家侦探,那侦探已经在公司楼下晃了两天了,也就迟钝如丁若云没发现。
      樊野手头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都在深市,可能有不少时间都要留在这里,权衡之后他放弃了住酒店的想法,找沈思明买了套交通便利、闹中取静的小独栋。
      沈家是做房地产的,丁若云知道。

      “我也不是365天都在这里,你住的话可以帮我看着房子,环境绝对比你现在住的地方好。”
      丁若云正要推辞,樊野又说,“……我还可以付你一笔工资。”
      丁若云张了张嘴。
      樊野笑道:“我请你帮忙看房子,自然是要付薪水的。你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肯定不可能随便找个人住进自己家里,看房子的人不好找,对吧。”

      有理有据,而且有百利而无一害。
      丁若云闭嘴了。
      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都是没饿过的,他果断把自己的骨气扔了。
      不就是住吗?反正房子又小不到哪里去,大不了躲着樊野一点!

      车开了差不多半小时,终于驶入了某个小区。
      一进来,丁若云就感觉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马路上的鸣笛声、车轮摩擦地面声、人声、脚步声……这一切统统远离了他,高大的常绿阔叶树树冠连成穹顶,星星点点的绿色小灯照亮小区内部的道路,将此处装点梦幻。
      车在某一间独栋的小别墅前停下,小院铁门打开,车子驶入,停在门口。

      豆豆已经睡着了,丁若云小心地将人抱下来,跟着樊野进屋。

      房子装修齐全,但看得出没什么生活痕迹,许多生活必需品还放在超市袋子里,一股脑堆在桌上,一看就是临时买的。

      樊野带他上了二楼的某一个房间,丁若云进去一看,有点意外——这间房间的大床旁边放着张崭新的婴儿床,已经铺好了绒毯,跟大房间连通的还有一个独立的小房间,里面同样有一张婴儿床,还有爬爬垫、小玩具等一系列孩子用的东西。
      和满屋子的样板房相比,这里大概是布置得最精心的地方。

      丁若云小心地将睡着的豆豆放在婴儿床上,和樊野一起退出了房间,然后看着他。

      “就布置了这儿,”樊野说,“我想你儿子一过来大概就得睡觉,大人可以将就,小孩子不行。这些东西我不太懂,东西都是叫人买的,你看有什么不够用的就联系Vivien,家里有什么需要添置的你也看着提,让她去买。”

      隔着走廊的栏杆,丁若云看了看坐在楼下沙发上办公的Vivien,有些为难:“她挺忙的吧?需要买什么我自己去就行了,毕竟我是个领工资的。”
      他强调了一下自己的员工身份,不然总觉得这对话有哪里怪怪的。

      樊野笑了半天:“这是我家,家里要添什么东西难道花你的钱么?”说到这里他又想了想说,“也行,你买了什么回头找我报销好了。”
      丁若云点了点头。

      “这是钥匙。”樊野拿了一大串钥匙给他,里头包括大门和所有房间的钥匙,接着他摊开手说,“把你家的钥匙给我,我让人去帮你搬东西,你自己就不要回去了,免得被侦探跟上。”
      丁若云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孤零零的钥匙。

      那钥匙樊野拿给了司机,司机跟丁若云打了个招呼,很快就走了。
      这个小区安保严格,在门口保安认熟他之前,丁若云以后少不得要和司机打交道,另外,樊野还雇了一个阿姨,负责做饭以及打扫卫生。

      除了帮忙添置生活用品外,樊野根本没交代丁若云要做什么,只嘱咐他晚上早点睡觉,看上去就好像他只是邀请他过来小住而已。

      这该死的糖衣炮弹腐蚀了他的意志力……
      丁若云为自己远去的骨气深深地叹了口气,闭上眼睡了过去。

      ……

      凌晨两点,房门被小心地打开。

      樊野点亮了一盏很小的壁灯,见丁若云睡得人事不知,便走了进来。
      他穿着一双软底的室内拖鞋,走路几乎没有声音,一直走到床边,悄悄地将熟睡的豆豆抱了起来,然后用同样的方式退了出去。带着豆豆来到楼下,换上出门用的鞋。

      夜露寒重,Vivien等在门外,等人一出来就用一条事先准备好的小毯子将豆豆裹了起来,以防他着凉。

      樊野合上门,低声说:“我是不是有点鸡贼。”
      “嗯。”
      “……给点面子。”
      “实话而已,如果我男朋友敢这么干,我可能会选择分手。”Vivien说,“但站在你的角度,确实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all which is impossible,then whatever remains,however improbable,must be the truth.(当你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无论是什么、有多不可思议,也一定是真相)”樊野叹了口气,“这事麻烦你了……务必对家里人保密。”
      “当然,目前我是你一个人的秘书,不对其他人负责。”
      Vivien笑了一下,将车开出来,两人一婴直奔提前约好的医院。

  • 作者有话要说:  【注】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all which is impossible,then whatever remains,however improbable,must be the truth.——阿瑟·柯南道尔
    备注:经评论区提醒后查询了相关资料,剪下的头发不能做亲子鉴定,需要满三岁幼儿带毛囊的头发五六根,因此此处修改为带孩子去医院抽血。感谢捉虫,鞠躬。
    开了个新预收,放专栏里了~
    《电竞第一美食主播[重生]》
    文案:
    “我这个人,吃鸡有三种方式。”
    瞿泽川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宋潇,居高临下地说,
    “第一,赢得比赛;
    “第二,亲自下厨;
    “第三,脱下你的裤子。”
    宋潇:“……流氓吗你是?”
    一句话简介:不会做美食的游戏主播不是好电竞选手
    拿到世界冠军后的瞿泽川接受采访。
    主持人问:您认为自己的主业究竟是选手、主播还是厨师呢?
    瞿泽川想了想说:我的职业应该是宋潇男朋友。
    镜头切到宋潇身上,宋潇对着镜头比了个中指。
    自己选的男朋友,真尼玛气死也要爱下去。
    (甜饼,没玩过游戏不影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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