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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龙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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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背景设定在未来,一个完全虚构的社会体系中。人类的婚恋被严格地监管起来,只有属性匹配,完全契合的两个人才允许结为夫妻。
这个属性可以梗概为:你终于在地球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两个人从思维方式,兴趣爱好,特殊癖好,乃至坏习惯与个人生理缺陷都必须是完全一致的。
你寻找伴侣的时间也是受到限制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找不到,你将被施以魔法,变成动物。
动物品种由君自选。这个规则设定也是非常人性化了。
相互吸引,相互关注再到确定匹配契合度,两人都需恪守守信原则。自公正结婚之后,伴侣中的任何一方如发现另一方涉嫌欺诈,受骗方可立刻向有关部门检举对方骗婚。
惩罚的方式还是变成动物。但变成什么就由不得当事人了。
有矛盾的地方就有抗争。这么不合人情又没底线的制度当然会被质疑。于是就出现了生活在城市边界丛林中的反叛军。
这帮子人都是不婚主义者,他们除了要躲避官方的制裁,还要时刻警惕那些因为配对不成功,而需要延续时间的人。他们会在入夜开始行动,疯狂猎杀。因为每杀死一个不婚者,就可以增加一天的选择权。待选者之中已经有不少人变成了捕猎好手,他们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又不至于被变成动物,已经历练成为冷酷无情的杀手。
如果选择不爱与不婚,单身亦会成为你生活的使命。你不可以选择退出。亦不可以对身边的任何成员动情。大家会互相督促,监视,亦会相互举报。
眉目传情这码子事,不但会被叛军内部成员绞杀,更残酷的是,他们会最先刺瞎你的双眼,然后把你埋在土里。
这种死法就更凄惨了。因为你不知道会被什么东西弄.死,吃掉。如果自己饿死了倒还算好,倘若被豺狼,老虎之类的动物硬生生地扯掉脑袋?!
与其那样还不如规规矩矩地选择一辈子都当单身狗。
电影中有一对留鼻血夫妇,丈夫被妻子举报,原因是他根本不会经常留鼻血。因为害怕变成动物或者被流放到丛林之中任人宰割,这位倒霉的丈夫为了迎合妻子的生理缺陷,时常要偷偷撞破自己的鼻子,使其流血不止。因为只有这样,他当初才能和他物色到的先天鼻子有问题的A女士配对成功。A女士整天淌鼻血,她总是随身带着大把的手帕纸。
被自己的前妻举报之后,这个不幸的男人被迫变成了一只猴子。
长着老K脸的男主,带着一只牧羊犬。牧羊犬其实是他的哥哥。为了可以照顾自己的哥哥,他佯装冷酷无情,和一个变态的无情女走到了一起。电影开篇,无情女已经把前夫变成了驴,并亲自枪杀了。男主当然不知道这码子事,他以为只要不具同情心,并时刻对他人摆出冷漠自傲的姿态便可以维持婚姻。
可惜,无情女却因为一件小事,砍死了男主的哥哥(也就是那只牧羊犬)。男主最终暴走荒野丛林,并和一位不婚女叛军谈起了恋爱。
电影情节荒诞怪异,在每一个故事的分段,都会想起一个低沉,简短的乐声。那是大提琴的声音。
景承俊第一次觉得,大提琴的声音也可以如此凛冽狂暴。
在进入待选阶段之时,测试者曾询问过男主,如果配对失败,他将选择变成什么动物的时候,男主毫不犹豫地回答是龙虾。因为他觉得龙虾极为忠贞,且身体里流淌着高贵的蓝色血液。
恰巧,承俊晚上刚刚吃过这东西。
承俊晚上本想约上表哥景承誉,但电话始终没有接通,于是他又将电话打到对方店里,却还是没有找到人,最后,承俊只好拨给景承誉的工作助理。那个小姑娘告诉他,景承誉前一天傍晚出发飞去了塞班岛。他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不开手机的。
说走就走的旅行,的确是让人羡慕的。
景承俊身边可没几个人能做到这一点,这其中也包括他自己。
对于丽港的衣食住行,景承俊几乎一片空白,他开着车,在市中心的几处商业区漫无目的的打着转转。
雨水来的猛烈,景承俊调转车头,把车驶进了一家购物中心的地下停车场。他直接搭乘电梯上到了顶楼,拣了一间门头清韵的餐厅走了进去。
景承俊点了一份招牌沙拉和一份面包。听服务生介绍,松茸面包是这个星期才推出的新菜,创意来源于老板对生活的感悟。
不过是烤过的吐司面包上放了蛋碎,芝士与松茸薄片。这位老板最近的生活一定很琐碎,才能想出这种点子糊弄人。不过沙拉做的还算口感清新,新鲜的葡萄柚配上鳄梨,佐了一小段龙虾肉。
故事的结局并不圆满,这符合整部电影的基调,当大提琴的声音再次响起,人们便开始稀稀拉拉地离场了。对于正处在热恋中的情侣来讲,导演想要表述并传达的东西简直糟糕透了。
如果人都这样自私利己,还有谁会相信爱情呢?
道路上的车流不多,偶尔停靠在路边的午夜巴士中,乘客们坐的松松散散。这个时间段,地铁已经停运,相较于午夜巴士,更多人会选择搭乘计程车。但因为这绵延不断的雨水,计程车凸显得格外紧俏。
女孩子躲在一处屋檐下避雨,男孩子扯着衣服盖在头上叫车,出租车不时从他身边经过,但全部载着乘客。男孩不得不一直站在路边。终于,他拦到了一辆空车。他俯下身与司机讲了两句,车子等在路边,男孩快步折返回去接自己的女朋友。他将衣服盖在女孩儿的头上,揽着女孩的肩膀,两个人团拥着跑向计程车。
信号灯切换为绿色,景承俊轻踩油门,男孩与女孩的身影逐渐远去。
***
雨刷刮拭着车窗,更像是擦拭着蜿蜒向前的道路,相同的灌木,相同的路灯杆,恍惚间有种鬼打墙的意味。景承俊瞥了一眼车上的时间,他感觉,自己似乎真的是在同一个地方绕了好久。
车子驶进陇山之后,如果不是偶尔出现在路两侧的道路指示牌,这些路几乎是完全一样的。
景承俊将车停在路边,他将车窗打开一条缝,细密的雨丝顿时扬进车中,扑在他的脸上。
这里,竟然是那天追尾发生的地方。
景承俊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忽然有种浑身被浸透的错觉,他赶忙掩上车窗,踩下了油门。奇怪的是,汽车纹丝不动,只听见车轮在原地打转的轰鸣声。景承俊顿时慌了神,那天的景象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之中。那个浑身湿透的女人又回到了他的眼前。
她正蹒跚地经过路面,她所经过的地方都躺着黑色的泥水,泥浆斑驳,束裹着她的双腿,她的下半身看上去,就像是块厚重的石碑,她就那样慢慢地走着,直至承俊的车行驶到离她很近的地方。
那个下午也真是荒唐,竟然再没有一部车经过。
女子的头发仿佛一大团纠缠不清的海草,它们就那样毫无生气的垂在她身后,垂在她的脸侧,覆盖着她的脸。景承俊看不清她的长相。他又将车子往前蹭了一小段,并挑了两下远光灯,示意那名女子可以走快一些。女子忽然收住步子,她慢慢扭过头,一张狰狞无比的脸立刻呈现在承俊面前。
那不是一张人类的脸。
或许那根本就不是个人。
响天白日下,景承俊竟然撞了鬼。他猛地踩下了刹车。景承俊感觉自己的车好像被轻轻地顶了一下,他赶忙瞥向后视镜,一台银灰色的日系小轿车晃在后视镜里。而车前,光秃秃的柏油路面被烈日炙烤着,什么都没有,不见丝毫水渍,更不见那诡异的景象。
路前方挑起两道白光,由远至近,一辆小轿车从对面开过来,那辆车的车速很慢,它轻轻地从景承俊的车边经过。承俊晃了一下神,他再次尝试着轻点油门,汽车终于开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