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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 57 章 ...

  •   居于阵尾的乌宛天王姓孟,三十余岁,草莽巨寇出身,在乌宛众中以武勇而闻名,亦读过几篇兵书。

      孟天王居于阵尾,在周围信众大乱之际,本是有机会逃出生天。但他急于收拢麾下,没能在第一时间离去,被春兰率兵堵个正着。

      这个时候孟天王明白大势不可挽回,却已经晚了。

      春兰望着对面的孟天王,想起了昔日在冼花村中与颜彬斗蚁的情形。两巢蚂蚁她与颜彬各指一巢,以香饵诱之争斗,哪一巢的蚁先被斗完,哪方为败。

      所以无论中间两人各出何种招术,最基本的规则就是以保存自己的巢中蚂蚁性命为先。

      必要时,亦得牺牲眼前利益,断尾求生,换取更长远的打算。

      然则此事说来容易,身处其境做来却难,需要当机立断的决心。孟天王就是因为一时不舍,错过逃离围剿的时机。

      “不想死的,随我杀出去!”

      孟天王曾经身为巨寇,倒也有些血勇搏命之气。见事已至此,当即弃了车驾,挽了匹高大战马骑上,朝着春兰结成的兵阵冲杀而去。

      孟天王生得魁梧雄壮,脸上一副虬髯,身披鎏金铠甲,手持长戈。只见他大睁铜铃似的眼,怒吼一声,在春兰阵前挥动长戈,登时横扫一片,死伤数人。

      当真是声势汹汹、武勇骇人,有如杀戮天王降世般。

      眼见主将如此神勇,跟在他身后的乌宛众皆为之精神一振,高声叫喊嘶吼着随孟天王向前袭杀。

      生死存亡之际,人所能爆发出的潜能是巨大的。眼看着,春兰一方的兵阵就要被撕开一条口子!

      “困兽之斗而已,待我取其项上人头!”

      春兰见状,亦被激起了性子,当下取了柄长刀抡在手中,清叱一声拨马上前。

      她惯常使用的兵器,是当初父亲替她与颜彬打造的青锋剑。然而此时马上战斗,剑就不再是合适的兵器。

      她拿的这柄刀,刀总长四尺二寸,柄长一尺,重一十六斤。刀身如雁翎般略微弯出一个弧度,刀锋冷冷,刃口之上映着阳光偶尔会闪出缕流霞般的艳光。

      这是柄经过千锤百炼,极其适合杀人的好刀。

      孟天王见对面忽然突出一骑,声称要取他项上人头。定睛看去,不过是一身形瘦弱、手持长刀的披甲少年,当下大声吼道:“来的好!”

      话音未落,长戟已经朝着春兰头顶重重劈砍而来。

      春兰当即横刀在前,架住长戟。兵器相接间火星四溅,震得她双臂微微发麻。

      孟天王见自己一击不成,微微错愕了片刻。他在江湖上混了这许多年,能挡住他这击的人并不多,当下心中不由暗道,这少年看着瘦弱,倒是有些力气和能耐。

      春兰手中的刀比起孟天王手中的戟要轻巧灵活许多,乘着孟天王一击不成,微微错愕的瞬间,她抽刀便向着孟天王反击而去。

      孟天王看着魁梧雄壮,实际上反应腾挪也并不慢。他弯腰侧首避过了春兰这刀,只见那刀锋堪堪划过他金盔的侧翅,将其头上的沉重金盔挑落在地,砰然一声落入尘埃。

      “我说过,要取你项上人头。”春兰望着孟天王,眼神如同她手中的刀锋一般冰冷,“并不是说说而已。”

      说完催动马匹,手中长刀已经再度挥动,朝着孟天王的脖颈如疾风般袭去。

      孟天王来时乘着一腔血勇,此刻被春兰挑落金盔,冲杀的血勇胆气皆散了大半,连忙横戟在身前以格挡这一刀。

      谁料春兰这一刀看似劈向他的脖颈,实际上却劈向了他座下马匹。

      刀是斜着劈入马匹脖颈的。

      锋利无匹的刀锋挟着春兰的全力一击,紧实的筋脉肌肉如同红色败絮般绽开,坚硬的颈椎发出一串清晰的喀嚓声响,从中被劈断。

      随着马头滚落,鲜红滚烫的马血如同喷泉般从断口处喷溅而出,直直的冲了近两丈远。

      这一切几乎是在瞬间发生,孟天王还维持着横戟的姿态,整个人就随着马跌落下去,做了个金灿灿的滚地葫芦。

      春兰身后的士兵见状,山呼海啸般齐声道:“孟天王倒了!孟天王倒了!!”

      失去了坐骑和胆气的孟天王战力大减,在地上委顿不起,很快被春兰部众以砍刀长枪戮死。

      春兰上前一刀砍下孟天王那虬髯横生的头颅,扔给扛旗的军汉,下令将其拴在旗顶,以做威慑。

      跟随孟天王的信众本就是挟其之威,才敢奋勇争先,以图杀出一条生路。如今见主将授首,顿时军心大乱。春兰所率的士兵们重新合围,如砍瓜切菜般将其清剿一空。

      至此,乌宛众再没有组织过像样的抵抗。而春兰颜彬所率之部众个个士气振奋,以一当十,将数倍于己方的敌方直杀的溃不成军。

      ……

      这一战,从早上直杀到傍晚日落之时,才正式宣告结束。敬平县的城墙之下,此刻说一句尸横遍野、血流漂杵并不为过。

      春兰拄着卷了刃的长刀站在其间,周围来去的都已经是自己人,正在忙碌的收敛尸体和战利品。

      乌宛众除去少部分逃出重围之外,十之七八都被砍杀在这里。仅有十之二三被俘,被押入巡灭司,能不能出来全看个人能力和造化。

      而在春兰身后,扛旗兵手中高高扬起的旗杆上,仍挑着孟天王那颗斗大人头。人头鬓发蓬乱,脸上尽是血污,半睁着死去的眼,似乎对此战不能瞑目。

      “看来,要恭喜我的小春兰了。”

      春兰抬头,见颜彬牵马来到她面前,看了看她身后的旗杆,英俊的脸上带着笑意。

      “自是不会输给你,颜千夫长。”春兰朝他露出个真心的笑容,又道,“我本以为你会不高兴。”

      “我高兴与否,你都会这样做。”颜彬伸出手,擦去了她面颊上的一点血污,无奈叹道,“那我为何不让自己高兴一点?”

      于私,他的确是不想他的小春兰沾染半点血腥。他希望他的小春兰,如同宋家二小姐那般,纯白干净,养尊处优的活着。

      而不是现在这样,面对死人眼都不眨,乱军之中取敌将首级。

      但他此时必须承认,她是足以与他并肩较量的刀,纵是被小心的藏在囊中,也迟早会露出其锐利锋芒。

      既然无法改变她,那就只有欣赏她、接受她。只要是春兰的事,他总是很容易就作出妥协。

      “哈哈!”春兰被颜彬的回答所愉悦,笑着用手肘撞了撞他,“大公子他们还等着我们呢,走,回去喝庆功酒!”

      说完,又朝颜彬促狭的眨眨眼,低声道:“别担心,我替你喝。”

      颜彬想起自己一杯就倒的体质,以及春兰千杯不醉的体质,摸摸下颔,苦笑了一下。

      哎,他已经能够预见未来的日子,必定是夫纲难振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第 5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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