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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傀儡娃娃 ...

  •   避开俗乱的醉曲坊,在小屋里的光阴过的很快。

      梅隐出去的时候,家里就只有他和小画眉,梅隐说那只小画眉鸟叫做‘喳喳’,因为它经常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所以梅隐干脆叫它喳喳鸟。

      阿羡也很快就和喳喳鸟做了朋友,他们俩相依为伴,刻苦练功的日子也倒不算太寂寞。

      每日卯时三刻,梅隐便开始给阿羡准备一天的早课,铺好笔墨纸砚让阿羡学习写毛笔字。

      他其实很聪明,学起来很快,第一天教他的名字,第二天教醉曲坊三个字,虽然他始终不太愿意写,进而故意将字写得歪歪扭扭的,第三天教一些常见的菜谱,第四天街道茶楼酒肆的名字,第五天……一直到一个月以后,他已经认得下几百个字了。

      梅隐还是老样子,过着习以为常的日子,习惯昼伏夜出。她没有向阿羡交代去处,因为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如此危险的任务,她不会告诉一个不相干的人。

      于是,每阿羡光照耀在小屋的青瓷瓦上时,每当沉睡的鸟儿苏醒时,每当湖面上泛起粼粼耀眼的波浪时,梅隐就踏着青草从巷子口走进她的小屋。

      然后铺开宣纸,晕开浓墨,手把手地教一个男人写那些再熟悉不过的字词。

      温暖耀眼的阳光,洒在淡黄色的宣纸上,上面赫然躺着两个歪歪扭扭不成体统的汉字:梅隐。

      她对他说:“这是我的名字。梅花的梅,隐士的隐。”

      “我记住了。”阿羡默默地在嘴边念叨了一遍,反复回味着,似乎不舍得放过这两字似的。

      “不用记住,万一是假的呢?”梅隐的嘴角倏然滑过一丝苦笑。

      假的?这样好听的名字也是假的么。

      “真是假的?”阿羡愕然地抬头扫了一眼专注教自己写字的某人。

      “逗你玩呢,是真的。”梅隐淡淡地瞥了一眼离自己咫尺的男人。见他把自己所有的话都当成不二箴言,她就像骗他玩玩,没想到他还真半信半疑地问自己,真是傻得可爱。

      “那就好。”阿羡咧开嘴微笑,这个年纪的大男孩,唇红齿白,笑起来格外动人。

      梅隐望着他那张天真无邪的脸,忽然凑近了贴住他:“喂,你不要什么都相信我。这样你很容易吃亏的。”

      那女人家温热的呼吸喷薄在他的脸色,令温羡有些羞赧地微微退后,结巴起来:“为、为什么……”梅隐勾起唇邪魅一笑,用手指在他的鼻子上点了一下:“因为你始终个是男人家啊,就不怕我会骗你,把你吃干抹净然后甩掉你?”

      梅隐越说越离谱,说完之后自己也愣了一下。没想到温羡笃定地摇首:“不会的,你救了我,收留下我,还教我读书认字,肯定是一个好人。”

      好人,第一次有人用这两个字眼形容梅隐。她可是个见血都不眨眼的杀手,竟然会有个男人称她为好人。

      看着他那真诚的笑容,梅隐突然有些负罪感,其实她的名字是假的,是杀手组织里叫的代号。而真正的名字,连她本人也搞不清楚。

      她跟阿羡一样,都是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孤儿。不过呢,她很幸运,有一个善良的男人收养了她,还教了她一身好武功,没人敢欺负她,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

      “继续写吧,换个字。”梅隐把锁在他脸上的目光收了回来。阿羡发现,最近梅隐盯着他看得次数变多了,而且眼底似乎有种说不出的情愫在流转,但愿是他的幻觉。

      “换什么?”不知不觉,又换阿羡偏过头来盯着她。

      “换……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见阿羡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梅隐有些愕然。“不、没有……”说着,他把脸转了过去,耳朵上升起了可疑的绯红。

      他只是觉得梅隐长得很好看,比自己见过的那些女人都要好看,如果把她比做一朵凌霜傲雪的梅花,那些女人就是阡陌上的一堆牛粪。

      他从来不知道女人还可以长得如此冷艳,在这个以男色为主流的世界里,她要是做一个男人一定会被各大小姐踏破门槛的。

      想到这,阿羡的心中升起一股自卑之感,头也不自觉地低了下去,盯着自己刚写出来的那两个歪歪扭扭的字——梅隐,梅花的梅,隐士的隐,从她的嘴里说出来那么动听,多么美好的词啊。

      他的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不知何时开始,他觉得在这么美好的人面前无地自容。

      “专心一点。”梅隐的声音出现在阿羡头顶。“啊、啊?好的……对不起……我走神了。”听到梅隐的催促,他惶恐地道歉,生怕晚了一步就惹她生气了。

      见他今天心不在焉,梅隐也困得不行了,打了个呵欠眨了眨眼:“先把这几个字练着吧,我去睡一觉,晚点起来看你练的如何。”

      “是。”

      她有白天睡觉的习惯,阿羡是知道的。

      对她晚上的行踪,她不说,阿羡也不问。但只知道她每天打过二更天的梆子后出门,早上寅时准点回来。她,像一个趁着夜色偷溜出去的猫,总是那么神神秘秘。

      阿羡白住在她这里,如今认了她做师父,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衣食父母一样,虽然嘴里不说,但总归是担心她的。

      可惜,梅隐对此没有半点察觉,仍然我行我素地样子,一声招呼不打就出了门,再一声不吭地回家来。

      梅隐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她哪里眼里有男人的存在?更不懂得照顾男人那脆弱的安全感。

      阿羡想的很多,思绪纷繁复杂,对梅隐的感情也很难说清楚,尊重她,崇拜她,依赖她,更多还是畏惧她。

      在他的眼中,梅隐是一个武功奇高,但不苟言笑,独来独往的女人。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个道理他虽读书不多,但也听人讲起过。

      这样的女人往往心里有很多秘密。

      当然,也有很多痛苦。

      偶尔等她睡着了,他会去她的床边打量一下。

      她睡得很浅,呼吸也很浅,像一只惊弓之鸟。等到她开眼后看见是他,才又接着睡。

      山雨欲来风满楼,太平的日子没有过多久,麻烦就找上了门。

      在三个月后的一天夜里,醉曲坊发生了一件事。

      鸨父养的的狗丢了,为了早点找到那条狗,鸨父只好派人挨家挨户的搜寻,终于还是搜到梅隐住的院子里。

      那天正好阿羡把喳喳鸟的笼子挂到院子里晒太阳,有四个女人不由分说地闯进院落,粗鲁地将喳喳鸟的笼子打落在地上,把它从笼子里揪出来,捏成了一只鸟饼。

      平时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喳喳鸟忽然没了声响,阿羡出门查看,那带头的女人认识阿羡,她们便要带走自私逃跑的阿羡,而且要求梅隐一起过去配合她们审问。

      这件事来得太巧,却正合梅隐的心意。她差一个机会在阿羡面前——杀人。她是个杀手,杀人对她来讲家常便饭,可她从未当着他的面杀过。

      她拿起匕首,一刀封喉。血溅了一地,四具尸首死不瞑目地瞪着大眼睛,歪歪倒倒在院子里,这是梅隐第一次在阿羡面前杀人,他吓得说不出话,抱头缩回屋子里,在床头蒙着被子瑟瑟发抖。

      梅隐利索地在院里子挖了一个大坑,把四具尸体都给埋了进去,带着一身血污走进小屋,把蒙在被子里的男人挖出来:“这里不能住了,我们要换一个地方住。”

      阿羡见她神色自若,一副无所谓的口气,惊愕道:“为什么你要杀了她们?四条人命,为了我这样做值得吗?”

      梅隐淡淡地道:“我本来就是干这个的,杀人灭口,毁尸灭迹,在你每天安然地呼呼大睡时,我都在杀人。”

      阿羡知道她行踪诡秘,但亲耳听她说出来,仍然十分震惊惶恐。

      对他而言,杀人是一件天大的事,可好像在梅隐这里不值一提,眼前这个儒雅温和的女人怎么转瞬间就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凶魁?

      他抖抖索索地抱紧被子,牙关打颤,额头的汗水顺着脸颊聚到下巴上,那清秀的小脸现在皱成了一团:“你是杀手?”

      他还有那么一丝希望梅隐的回答是否定。

      “嗯。”梅隐轻哼一声,残酷破碎了他的希冀:“你害怕我了?”

      阿羡破天荒地没有及时回应她的问话,他感到眼前的女人十分陌生,甚至对她有些发憷:“为什么?

      难道你不会感到难过么,你养了喳喳鸟五年,它死了你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梅隐仍是淡淡地道:“人也会死,世界上万物都会消亡,没有什么可难过的。”

      以前,阿羡从来没有觉得梅隐有什么古怪之处,即便她不苟言笑,常常昼夜颠倒,也没有什么喜怒哀乐,好像所有感情都很淡漠似的。

      但直到今天他才恍然发现,对于自己亲手养的画眉鸟的死,甚至连杀了四个活生生的人,也可以轻描淡写,无动于衷,仿佛这是别人的事与她无关。

      这样一个人,真能可以只用感情寡淡来形容么?为什么他感觉眼前的这个女人,不像一个活生生的人,更像一个冷血无情的傀儡娃娃。

      梅隐也看出了他心中的端倪,可也没有强求,仍是表情淡漠地道:“你想跟我走的话,连夜就要出发了。不想跟我走话,自便吧。”

      换了是谁都会害怕一个随时可以手起刀落的人吧,阿羡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男子会害怕也是人之常情,她不该对他抱太大的期望。

      黑暗中呆久了,她早已不对别人做任何期待。

      她自顾自地收拾起包袱,从床底下翻出藏钱币的盒子,用一张桌布包裹起满满一袋子黄金,带了两件随身衣物,当然还有许多瓶瓶罐罐的药膏。

      还有,一直以来藏起来不让阿羡看到的,许许多多的暗器和刀斧。这些东西,如果被一个不相干的平民百姓看到,一定发憷极了。

      阿羡看见她从床底搜出一大袋黄金,那可是一满满当当大袋子黄金啊!被她弃之如敝履地仍在床底角落里积灰。

      又见到她不知从哪个箱子里挖出琳琅的刀片、匕首、毒药、麻绳……然后以极其熟练的手法包好包袱,这才真的信了眼前朝夕相处的女人真的是杀手。她不是一惯温文尔雅,慢条斯理么,怎么会恍然之间变了一个人。

      她曾教他写字,教他念诗,在晴朗的日子陪他在院子里挖蚯蚓,种花,酿酒,诗兴大发时还会一边赏月一边作诗。

      这样一个斯文的女人,在刚才短短半柱香的时间内完成了杀人、毁尸灭迹,收拾包袱等等一些列的事情。

      当然,他也曾经发现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例如她总是昼伏夜出,回来后第一件事便是沐浴更衣,从来不带着脏衣服过夜,还有明明文采斐然却不热衷功名利禄,也不向往娶高门贵婿。

      她这样的相貌和才华随便勾一勾指头便会有大把大把的男人倒贴。

      又怎么会‘沦落’到跟他这样一个卑贱的男伎住在同一个屋子里呢。

      像她这样古怪冷血的性情,当然不屑于跟那些普通人在一起生活了。

      想到这里,阿羡自卑的劲儿又涌了上来。像他这样到哪里都令人倒霉的累赘,就不该厚着脸皮苟活于人世。

      早点自己死掉,对所有人都好:“我、我虽然害怕你,可是……你是为了救我才把那四个人杀掉的,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这个麻烦,如果没有我你还可以在这里安逸度日。

      我没有脸再跟着你了,不想再给你添麻烦。”

      “哦?那你一个人要去哪里?”梅隐愣了一下,没想到他是因为不想给自己添麻烦才不跟着她的。“我会想办法的,你快走吧,如果被他们发现连累了你,我不会心安的。”

      阿羡道。“你真的坚持一个人走?”梅隐顿了顿。

      阿羡努力地挤出一丝微笑,藏在袖口里的手紧紧握成拳头,指甲狠狠地掐进了手心里,然后重重的点头道:“嗯,师父,我最后叫你一声师父,谢谢你收留我,教导我,让我做了十几年文盲后学会了认字,让我在这十几年里度过了人生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光,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有缘再见了……”

      没想到,短暂的相遇,面临的又是离别。

      也许他今生就没有好运气吧,不管怎么样都是会流落街头的命。

      见他说得仓惶又决绝,梅隐竟也不阻拦,便由他去了。两人在小屋分别,梅隐带着她的包袱消失在了夜色里。独留下‘说要自己赶路’的阿羡。

      他原本的名字是七号,阿羡是梅隐给取的,现在她不在了,他又回归到了原来的命运。

      他在苍凉的院子里看了看那四具尸首,又回到小屋看了看和梅隐共同生活了两百多天的地方,家具摆设依旧,人却物是人非,只留下无尽的凄凉。

      “呵……”到头来还是如此么,他就不配被命运眷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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