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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七章、太平 ...

  •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如果读过一点书,应该就会知道这句话。
      上官金虹是不读书的。
      他一直觉得,圣贤书那种东西,读多了只会让人变得很可悲,变成某种自我陶醉于苦难之中的可怜虫,他自诩聪明绝顶,事实也诚然如此,他的势力在扩张,天下人无不侧目而视。
      而如今,他只要干掉那几个只知道单打独斗也不晓得自己拉帮结伙的不识趣的家伙,这个江湖,就落入他的掌心了。
      至于朝廷么,不需要担心的。
      他们没有那些力气,来管理妓院和什么肮脏的角落,然而上官金虹知道,越是肮脏的角落,得到了利益就越多。
      所以他喜欢那里。
      很喜欢。
      下雨了。
      他凝望着窗外,春雨总是在入夜的时候开始下,淅淅沥沥的,瑞物细无声。
      “你来了。”他负手说道。
      到了这个时候,他反而有了几分落寞,如果自己坐上了那个梦寐以求的位置,给谁来看呢,自己的爱子不幸殒命,他虽然不至于年老体衰,想再生几个孩子也是不成问题的。
      所有的孩子都是孩子,说不定还会更加的天赋秉异呢。
      为什么他却感觉到了痛苦呢。
      “因为是不一样的。”李寻欢自顾自地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你说着是一样的,每个人其实都只能死一次罢了。”
      上官金虹转过了过来,他也坐了下来。
      春雨热茶,潮气和蒸气交织在一起,可惜他不曾做过诗,否则这个时候非得念出几句来。
      “是的,但是会很痛的。”上官金虹伸出手,在自己的身上比划了一下,“我的金环,会打烂你的脑袋,但是又不会马上死,你甚至会看到自己的眼睛飞出去。”
      “或者说,你的眼睛看着你的尸体飞出去。”
      “其实也没什么区别。”李寻欢答道,“所以既然在你的眼里,我已经是个死人了,我倒是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
      上官金虹也倒了一杯茶,捧在了手里。
      “你这辈子,不无聊么?”李寻欢轻声说道。
      “经常无聊。”上官金虹倒是诚实,“但是若是你劝我多行义事也大可不必。”
      “弱水三千,只饮一瓢,邓林千树,仅一枝栖,你得了如此多的金银,吃用的完么?”李寻欢问道。
      上官金虹沉默了一会。
      他上上下下的看着坐在对面的人。
      李寻欢今日和往日不同。
      他翠色的眼睛张开了,如静谧而幽深的湖水一样端详着他,他甚至可以看到自己的倒影,小小的,扭曲的影子。
      他当然吃用不尽。
      然而他就是没法停下来,没法停下掠夺,没法停止伤害别人,没法停止从别人手中抢过最后一点东西收进自己八百年都不会看一眼的仓库。
      他看着自己,上官金虹从里面只读到了一种情绪。
      悲哀。
      他是个何其扭曲而悲哀的生命啊。
      到底是持有了金钱呢,还是早就卑躬屈膝地给它做了伥鬼呢。
      两个人同时把茶喝光了。
      “你若是后悔的话,”李寻欢淡淡地说,“不如写点遗书来规劝后人。”
      “我以为你会说,若我后悔的话,你便原谅我。”上官金虹说道,站了起来,李寻欢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至极的事情,忍不住笑了起来。
      “原谅你?”他笑着说,“我哪有资格原谅你。”
      “我又没有被你杀掉,这种事情,我可是排不上号吧。”他笑着说,弯起了眼睛。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他们还没有打啊。”家丁好像已经不耐烦了起来,陆小凤靠着廊柱,给院子里的山石花草估着价,他扬了扬手,轻佻地说,“急什么?”
      若是动起手来,大概只有一瞬间的事情。
      绝顶高手之间,不过如此。
      他继续观察着牡丹花,想若是弄出一颗绿色的,大概要多么劳民伤财,但是他在心里觉得这个颜色不太吉利,尤其是戴在头上,估计能被不少人投来相当同情的目光。
      “你不害怕吗?”荆无命问道。
      “不,”陆小凤笑道。
      “你不怕我将他杀死吗?”荆无命轻声说道,“我看你的手段,恐怕不如我。”
      陆小凤靠近了一步,他和荆无命现在的距离可以称得上亲昵而暧昧,他伸出手,扣住了荆无命的后脑,然后把他的头拉向自己。
      他将嘴唇靠近他的耳朵。
      “我知道你最近杀了谁。”他轻声说道。
      荆无命的手一下子捉住了刀,然而他听到了那个青年温和的轻笑声,“我其实应该祝福你,快要自由了。”
      “既然不喜欢,既然觉得他是个烂人,那么为什么要将一生困在这种事情上呢。”
      “我知道,人一生总要走几次牛角尖,”陆小凤轻声说道,“但是这个世界大抵是公平的。”
      “要不要去试着爱一个人呢。”他轻声建议道,“或者被人爱一次。”
      “这毕竟是这个恶浊的世界上,尚存不多的荣光之一。”

      上弦月一瞬间变成了血红色,静谧之中更显静谧,万籁俱寂之中,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到了一声闷响,荆无命反手一把推开了门。
      一具尸体扑倒了出来。
      他去接。
      满手的鲜血。
      荆无命好像想起了从前某些人说,血渍唯有鲜血才能洗掉。
      而如今他手上沾满的汩汩鲜血,正是从他的父亲身上淌出来的。
      陆小凤垂下了眸子,上官金虹的喉咙上插着一枚薄薄的木片,他伸出手,从还柔软着的尸体里摸出了那枚金环,见多识广的他瞬间发现这是一块磁铁。
      这是扇骨。
      是竹子。
      傲雪凌霜终不殆,永怀凌云一寸心。
      陆小凤从一边瞬间挤了进去,李寻欢站在桌子旁边,将壶里剩下的茶倒了出来,一口接一口的喝着。
      见到他过来,伸出手将一杯递给了他。
      “这是有软黄金之称的虎丘,”他说,“如今放凉了也可惜,我一个人全喝了好像又是暴殄天物。”
      陆小凤笑了笑,他接过了杯子,尝了一口。
      “没喝出什么奇怪的味道。”陆小凤抹了抹嘴角,“但是既然如此,剩下的全都倒给我,咱这波山猪也要强行吃吃细糠。”
      李寻欢被他的比喻逗笑了。
      两个人一杯一杯地倒着壶中的茶,甚至互相碰了碰杯子,等到喝光的时候,走到中庭发现整个府邸已然做鸟兽散了。
      “春天要来了啊。”陆小凤高高地扬起头,说道,他打开扇子,似乎想给自己扇扇风,但是感觉好像很矫揉造作,又合了起来。

      西门吹雪义正词严地拒绝了陆小凤的提议。
      陆小凤告诉他花满楼和司空摘星都同意了。
      于是西门吹雪犹豫了。
      然而陆小凤告诉花满楼西门吹雪和司空摘星都同意了,告诉司空摘星花满楼和西门吹雪都同意了。
      如果他们三个合起来聊一聊,他怕不是不死也要脱层皮。
      被提醒到了这个危险的陆小凤决定终止他的计划。
      世人皆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李寻欢也不愿意多出门去什么地方了。
      他开了家书塾,每天教一群孩子四书五经,就像只是个普通的,从未出过这座城的教书先生一样,绝口不提自己曾经做过多么惊心动魄的事情。
      当然了,就算是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毕竟那已经是江湖传说的时代了。
      现在的江湖也算安稳,金钱帮早已式微,生在这时候的小孩子,不用担心被什么武林高手堵门要债,也不必害怕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活活折磨而死。
      他们甚至于对那个说书先生口中的残忍而血腥的江湖无法想象。
      “所以,小李探花和上官金虹都是存在的吗?”某一天下学的时候,有孩子问陆小凤,“莫不是说书先生编出来的。”
      陆小凤笑着拍了拍他们的肩背,“谁知道呢,但是总究是个好故事吧,要不然为什么你们每天一下学,就要跑去听。”
      “陆先生不也跑去听。”小孩子们嘀嘀咕咕的。
      “我也觉得很有趣啊。”陆小凤煞有介事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感慨世界上能把胡子修的这么漂亮的也就只有他了。
      “那么陆先生会武功吗?”小孩子好奇的问。
      “会一点。”陆小凤笑道,摆出了一个架势,“我也练过几年的。”
      “我看到他前天,被王大婶追着打。”另外一个小孩子小声说道。
      陆小凤抬起了一根手指,放在了唇前,“你懂什么,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而且的确是我踩坏了王大婶的鸡笼,”陆小凤低声说,揽着一群学童往外走,“这事别外传。”
      “什么别外传啊。”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李寻欢抬起了另一只手,将一袋铜板扔进了陆小凤的手里,“记得买菜,然后里面还有一份是给王大婶的。”
      “她和你说了!”陆小凤瞬间感觉自己后背的寒毛一根一根的竖了起来,“她这个人怎么丝毫不讲江湖道义。”
      “都说好私了了。”陆小凤低声抱怨着。

      说书先生依旧口若悬河,讲的异彩纷呈,每每提起小李探花其人,总会对他的相貌渲染一番。
      “只是可惜了早生华发。”
      “说起来,李先生也是白头发很多呢。”学童们窃窃私语道,总算有了些在他们人生阅历中的事情,忍不住讨论了起来。
      “李先生不是布置了一篇白头吟吗?”一个学童突然想起了什么。
      “我一个字还没有写。”另一个学童悄声说。
      “我其实也没有。”
      陆小凤寻思着虽然王大婶不讲江湖道义,但是自己作为一代大侠,绝对要严格恪守江湖道义,坚决不会出卖这群小兄弟的。
      过了几日,有人求他去破个谜案,他从不推辞这些无路可走之人的恳求,事情解决的很顺利,马到成功。
      如今江湖上也只剩下了些小喽啰,陆小凤忍不住想,这也是我的功劳,可惜那些说书先生没给我记一笔。
      他急着还家,回来的时候夜色已深,但是灯还是亮的。
      他推开门,看到那人伏在案上,那些学童的诗已经交了,他大概是判乏了,所以开始打盹。
      陆小凤看到了白色的头发,在灯光之下闪烁着淡淡的银色光彩,他俯下身去,将笔从对方的手中抽出来,看到了笔下留的字迹。
      他笑了笑,吹灭了蜡烛。
      他想起他回来的时候,天边绯霞千里鎏金,赫赫煌煌地昭告明天是个千里之行的好天气。
      那人可能是自己手痒,忍不住也和了十四个字。
      “愿将三尺头上雪,以换九州岁岁晴。”
      我一生行善积德,陆小凤想,我这种八辈子修行的好人认证。
      会如你所愿的。
      九州岁岁晴。

      (全文完)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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