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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明明医院里的灯与其他地方的并无不同,不过也是普通的白炽灯,可医院中的光却又总是比任何一处的光要来得更白,甚至可以说是青白。
      灯光能将每个人都照得白到失真。
      时小慢是,越驰也是。

      时小慢的背抵在墙上,腿软得已经半弯,他死死抱住女儿,眼看越驰越来越近。脑中不再是越驰弯腰帮他放车座,也不是越驰在车窗内叫他上车,更不是越驰低头给他写名字的那些场景。他眼前明明是只有越驰一个人,可他脑中想到的全是多年前,也是这样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将他架起来,将方芳架起来……
      嘲弄声,辱骂声,各式各样荒淫的声音。
      时小慢的脸色变得比医院的光还要青白,浑身开始无法抑制的发抖与出汗。

      越驰其实是个有些迷信的人。
      但这一点别人不知道。
      他很信命。人长大了,大多记不住小时候的事,他却记得大约三四岁时,他爷爷抱着他,要大师给他看看。他们这样的人家,所谓的看看,是真看看。好的话,自是最好,若是不好,是要想办法把这“不好”给变好的。
      他记得大师说他命硬,只会克别人,别人克不着他。只是有个前提。
      偏偏那前提是什么,他不记得了,也不知是那位大师当时压根就没当他的面说,还是大师说了,他给忘了。
      总之他的命是真硬,小时候被人绑架,结果半路出车祸,死的是绑匪。中学时候与世交朋友去非洲玩,遇到狮群,领头的人被撕碎,同伴们也死了一个,他却被一只路过的成年老虎给叼走。最后他自己拿枪崩了那只老虎,顺利返回,还又救了几个人。
      对他不好的人,从未真心爱惜过他的人,都早早死了,例如他妈。令他不痛快的人,也全都靠看他脸色过活,例如他的姨妈跟那个不成器弟弟。
      背叛他的人,也全部没有好下场。除此之外,二十八年来,无数的人前仆后继地往他身前涌,不管是为钱,还是为他这个人,被他伤得体无完肤,最后要死要活地还要说爱他。
      他是真命硬,也总能化险为夷。

      这就导致他愈发信命。所以眼前,第三回遇到时小慢时,他这心里便难得有些波动。
      他觉着时小慢的出现,兴许与他的人生有点儿关系。
      时小慢是任何时候,他低头看太久,也不会看到的人。毕竟时小慢离他太远太远,远到太小,小到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可偏偏就是那晚的火车,他遇到了这个人。二十四小时内,还连连遇到三次。
      既是命的意思,越驰愿意尊崇。
      只是该如何尊崇?

      毫无疑问,时小慢长得不错。
      但同样毫无疑问,时小慢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类型。
      越驰偏爱长得修长、柔美而又充满艺术气息的人,他从前的情人几乎都是这种类型。累极时,能给他弹弹琴,陪他看部电影,又或者与他聊聊某本书,这样的人,是越驰喜爱的。
      他对情人的要求很高。
      时小慢完完全全不是。

      时小慢长得挺漂亮,却充满孩子气。说是二十一岁,其实瘦瘦弱弱的样子,说是十八九也有人信。
      尤其现下灯光如此强而白,越驰将他看得越发清楚。时小慢的体态不够修长,甚至有些畏缩。他更是充满怯懦,无法露出平和的笑容,自然也不能坦然地陪他喝茶。
      可是时小慢的眼睛长得真是太漂亮了,当真是能说话的一双眼睛。
      干脆打叉的话,又有些可惜。
      越驰站在时小慢跟前,沉默了几秒,脑中想的是这些。可他身高影长,时小慢被阴影盖得已经真正滑坐到地上,甚至低头不敢再看他,浑身直哆嗦。
      除开家中那摊烂事,越驰向来沉默寡言,也从不轻易动声色。越驰略微想了几秒,正要再看一眼时小慢,忽然发现他早已滑坐到地上,还在夸张发抖。

      他越驰是怪物不成?

      越驰顿时皱起眉头,也无需再做决定。
      既这么怕他,那就罢了。

      越驰从不犹豫,转身就走,没留下一点话。

      他走后,阴影骤然就没了,压迫也终于没了。
      时小慢缩在墙角,抱着怀中女儿,崩溃哭出声。
      越驰带人闯来的阵仗的确有些吓人,他都走了,这儿也久久没人来。时小慢哭了许久,才慢慢平缓下来,他看着怀中女儿,爱怜地在她额头上亲了亲,随后便咬牙撑地站起来。刚一站起来,一天没吃饭的他还晃了晃,他赶紧闭眼,靠住墙缓了大约一分钟,他再度睁眼,眼中还是混乱,混乱中又有一抹坚毅。
      他抱着女儿出急诊室,已是早晨六点多,天亮了,医院中人更多。
      只是他要挂号的专家得十点多才来,女儿也依然是昏迷,先前有值班医生帮她看了看,也说要具体检查,暂时无碍。
      他只能耐心等,他又想到刚刚那位怀孕的女孩子。
      那些人拉她去打孩子,她哭得那样绝望。医生们明明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来帮她,这可是救人救命的医院啊。
      时小慢想到又开始发抖。他想帮,可是他一点办法也没有。社会就是这样现实,很多年前,他就知道了。
      时小慢特别怕有钱人,见了刚刚的阵仗,他才明白,这是他见过最有钱的人。他坐在医院的塑料椅上,回想昨晚的一切,为自己的勇气而咋舌,真是越无知越胆大了。若是现在,打死他也不敢与那位先生一同坐车,他还不由地再次瑟缩起来。
      他又同情并可怜刚刚那个女孩子,甚至心中生起一股气,如果不让对方生孩子,为何又让对方怀上?打孩子,那不是畜生做的事吗!
      但他懦弱惯了,即便有气,也只敢悄悄有。
      他其实也去打听了,想去看看那个女孩子,可是医生们没人告诉他那个女孩去了哪里。他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有钱人不能得罪,那些医生也不敢说。他能理解医生,只是那个女孩太可怜。
      他胡思乱想着,终于等到开始挂号的时间。他来得太早,顺利排到前几位。挂号的医生态度很好,问他要身份证,他点头就去口袋中拿。
      这样一摸,他愣了。
      他的身份证不见了。

      越驰去北京三天,今日又是周一。
      他从医院离开后,也未回家,直接到公司,准备开高层例会。
      他的休息室中也有衣帽间,助理帮他配了身衣裳,他洗澡、换衣裳,坐下慢条斯理吃家中送来的早餐。吃早餐时,秘书给他念今天一天的安排。念到晚上时,越驰放下筷子:“取消。”
      秘书点头,立即在纸上画了个×。
      原本今晚是要去看话剧,陪行的是越驰最近比较喜欢的一位情人,还在上学,今年念研一,学的是世界史,颇对越驰的口味。不过秘书知道,这也已经是过去式了。她为越驰工作多年,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很快,就会有人代替这一位。
      秘书不悲不喜,习以为常,念完行程,微笑故意道:“以上,全部。”
      越驰与她熟悉,很习惯她的说话方式,面色很和缓,点点头。
      秘书正要转身出去,桌上越驰的手机响,是他的私人手机。

      越驰吃完蒸饺,看向手机,是陌生号码,显示来自于江苏镇江。

      秘书瞧他这样,也不再走,随时准备帮他们老板接这些不愿接的电话。毕竟能打这个电话的,通常是越驰的家人。他的家人打来电话,通常是请他去收拾烂摊子。越驰向来不耐烦接这些。
      可她等了片刻,他们老板没叫她接电话,自己也没接。
      直到铃声断了,她出门。走到门前时,电话又响了,她回身看去。
      他们老板放下筷子,接了电话。

      越驰一接起电话,先听到吞咽声,就冲这声音,他能想到对面疯狂吞咽唾沫的紧张模样。他面无表情地将手肘撑在桌面上,另一只手玩似的用瓷勺搅着碗中粥,等对面说话。
      再等片刻,对面终于开口:“越,越,越先生……”
      “嗯。”
      他开口,却又似将对方吓得更甚,更不敢说话。
      越驰微微皱眉:“说,什么事。”
      对方的牙齿甚至在打颤:“我,我是,是时小慢——”
      “我知道。”
      这声“我知道”似乎抚慰了时小慢,时小慢终于能将接下来的话说清楚。原来时小慢的身份证不见了,他找不着,挂不了号。他出门前检查过,明明带了的。他想请越驰去看看身份证在不在车中。
      这事简单,越驰应下,时小慢再度反复感谢。
      越驰挂了电话,就叫秘书去问司机。他的车有许多,昨晚的宾利,今日没开。司机接了电话,赶紧去找,还真的从车后座的夹缝里找到一张身份证,并送来给越驰。

      越驰的办公室很高,在八十九楼,背后就是天空。
      今日天气格外好,落地窗前全是阳光。
      他靠着舒适座椅,被这片光所包围。他拿起那张身份证看了眼,时小慢笑得挺傻,跟现在长得有些不同。长相是一样的,脸上却比如今肉多,笑得也比如今阳光多了。
      他看着看着,忽然笑了声。

      他起身,拿上大衣,出门。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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