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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上场秋雨已经是一个月前了,最近每天都在刮沙尘。

      林怀远刚推开黑色慕尚的车门,就差点被一阵裹挟着沙石的厉风又拍回去,风声呜呜的,根本不敢张口,一张口一准满口的沙子。

      下车前已经规规矩矩地扣好了风衣扣子,又替三岁的儿子戴好兜帽和围巾,叮嘱一句“别张嘴”,就顶着风牵着小家伙往鼓楼那边走。

      风可真烈,吹得他一米八多的男人跟张纸片似的,林怀远不得不俯身将儿子抱起,又替他拉了拉兜帽,看他乖乖将小脸埋在自己胸口。

      秋风又干又冷,可这干冷的风顺着鼻腔钻进胃里,却是一阵滚烫,烫得他心头狂跳。

      如果消息没错的话,再往前走一百米,右拐到文华街,就能找到她了。

      他找了她三年,却又好像找了一辈子。

      所有人都说她肯定已经死了,就连她自己也告诉他别等,他不信,就这么疯狗似的满世界找她。

      算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吗?

      他不知道,只觉得心跳抽风了似的,胸腔里满满震荡着执念和疯狂,似乎半点温情也无。

      一步······
      两步······

      林怀远咬牙切齿的默念着步数,耳边都是呜呜的风声,像是谁在咆哮谁在哭,又像是在声嘶力竭的喊着一个名字。

      沈悠。

      风太大了,根本没法呼吸,憋的他双眼通红。

      一百二十三步······

      已经到鼓楼底下了。

      右拐。

      这条街叫文华街,街旁的建筑也和这街名一样古典,清一色仿古的青瓦红楼,但却并不是什么文物保护一条街,就是一些鳞次栉比的商铺。

      街尽头有一座千年古寺,斜对面是一家古琴琴社,黑色牌匾上写着“独乐琴社”,下面一行小字“独乐其志,不厌其道”。

      里面先是传出后半段的《风雷引》,一气重弹,雷声阵阵,风声发发,琴音刚停就是一阵笑闹,没半点“独乐其志”的意思。

      怀里小家伙微微挣脱一下,这是不让他抱了,林怀远放下儿子,紧紧牵着,怎么也抬不起手去推面前的雕花木门。

      “不错”一个老人声音传出来:“还是梅庵的弹法最适合风雷引,小天最近进步很大,不像你师姐,江湖地位要不保喽!”

      “师姐,对弹一曲?”很年轻的戏谑男声。

      “放马过来!”

      清脆悦耳的女声一起,林怀远就定在了原地,仿佛九天神雷轰隆隆的劈了下来,耳边嗡嗡的,风声、琴声、笑声全都听不见了,只有咚咚战鼓似的心跳。

      “还是改天吧”是老人的声音:“来客人了。”

      门被从里面打开时,林怀远还在直愣愣的戳着,木桩子都比他更像活人。

      琴社里面很暖,伴着悠悠茶香。

      挂满墙壁的古琴、屋子正中央的鸡翅木根雕茶台、两个大活人,林怀远全都视而不见,眼里只有慵懒陷在圈椅厚厚软垫里的人。

      那人坐在窗边,穿着一身带兜帽米白休闲套装,就着从外面大槐树树冠洒落的星星点点光斑,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线装竖版的《西麓堂琴统》,半点不想搭理人。

      前尘过往登时呼啸扑来,千思万念,堵得他大脑一片空白。

      沈悠。
      是她。

      她还在,就在那,不理人。

      “这位先生,买琴?”
      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见他一眨不眨的盯着沈悠看,一脸不快,拧着眉毛问他。

      林怀远没说话,径自走向窗边的沈悠。

      她总算掀起眼皮看人了,黑亮的眼睛满是惊讶,眉尾黑色小痣随着挑起的眉毛一跳。

      林怀远走到圈椅前,赤红的眼眸死死盯着她看,看她眼尾的小痣,如饥似渴地描摹她圆溜溜的眼型,像是要吃人。

      突然,他俯下身来,双手撑在了圈椅两侧,把人罩进怀里。

      双眼还是赤红的,嘴角却牵起了一个自嘲的弧度:“呦,这不是我孩子他妈吗?”

      “呦,这不是我那小竹马吗?”这是沈悠跟他说过的第一句话。

      四个半月前,他莫名其妙的昏迷了,穿越到了一部叫《墨守不成规》的男频架空历史小说里。

      小说主要讲述了天下五分,战乱不断的年代,本来打算一直独善其身的墨守城在少城主的带领下,最终一统五国,使八方来拜,四海归一的热血战斗故事。

      林怀远穿越成了那个和他长相名字都一样的少城主,也就是书中的男主角,他穿越过去时,少城主刚刚年满十四岁,主线故事还没正式开始,那时的少城主还是个不问世事的翩翩贵公子,而令他下定决心要逐鹿天下的那个小青梅还活着。

      小青梅名叫沈悠。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北风卷地,千里雪飘。

      班师回朝的沈将军带领百余轻骑从宣武门骑马入京,百姓夹道欢迎,热闹的如同笙歌箫鼓喧的上元节。

      大梁已经很久没打过胜仗了,沈将军那次接连收复十二座城池,群情莫不为之振奋,街道旁但凡能站人的地方、能坐人的酒楼店铺,全都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

      林怀远抱着一只膘肥体壮的大白猫坐在福来酒楼之上,靠着窗垂眸往下看。

      百余轻骑俱是一身红黑相间的软甲戎服,马蹄翻飞,雪花四溅,犹如漫天大雪中的一阵黑色狂风。

      就在这时,怀里的猫突然毫无预兆地挣脱开来,轻盈地跳上窗棱,林怀远伸手一捞,堪堪擦过猫身,那猫直接从三楼一跃而下。

      人群蓦然发出一阵惊呼声。

      只见一位身材娇小的副将从马背上飞身纵起,在半空中伸手接住了白猫,接着又是凌空一翻,直接坐在了福来酒楼三楼的窗棱上。

      少女单手抱猫,托着下巴看他,眉眼飞扬,眉梢的小痣也跟着扬起,笑得恣意又戏谑:“呦,这不是我那小竹马吗?”

      回忆中的少女与眼前人的眉眼重叠在一起,林怀远伸手抚上了沈悠眉尾的小痣,摩挲着,哑着嗓子问她:“这痣没变,你呢,变了吗?”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求收藏《我养的毛球都成了大佬》
    唐果穿书成了路人甲,在日后大佬云集的幼崽护养院里当一名兢兢业业的护养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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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着跟她一起穿回来的三只毛球,瑟瑟发抖地听着醉酒继父砸门的巨响,唐果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个吃人的家,捡垃圾也要养活我的三只崽!
    三只毛球:捡垃圾?不存在的,赚钱的事交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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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而来的传媒大亨拉住唐果的手:“别墅这么小也是人住的?跟我去庄园!”
    传奇玄学大佬拦住两人:“我有占据半个山头的山庄,果果跟我走!”
    三只大佬怒目而视。
    “我的大!”
    “我的比你的大!”
    “我有更大的!”
    唐果:“……”
    在幼崽护养院那段无比黑暗的日子里,只有一人曾对他们百般温柔,是他们唯一的救赎和光,为守护她,他们甘愿献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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