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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 ...

  •   这一觉,不过半顿饭工夫我便醒了,脑袋酸胀,全身无力。

      清晨的阳光十分刺目,抬起手臂,眯眼从指缝望向那几缕从林子树影里漏进来的斑驳日光,崎岖蜿蜒绵长的马路,身侧之后芦苇丛的屏障后,是一条“哗哗”流淌清澈见底的河流,入眼陌生,我有些糊涂不已。

      一回头看见舒家桥,我不由舒了一口气。

      可再一细看却又像不是,虽然桥还是那桥,但这柏油路啥时变成了土坯路?要知道我每晚停车的舒家桥马路两侧可是高楼林立,路灯如虹,绿化有致。而这里房无一幢,入眼都是秀美葱绿的自然境色。

      环视周遭,这峡谷幽静得只剩下自己一人的呼吸。

      侧身舒展了一下我的双腿,久卧之后的麻木令我难受地皱了眉头,一低头才发现我驾驶的出租车没了踪迹,而我竟睡在马路边的草丛里,我顿时吓得一激灵,瞌睡全没了。

      一阵风来,道边的芦花簌簌而动,湿凉的衣衫证明自己在此处必是呆了不短的时间。

      我惊得一咕噜爬起来,使劲拍打了好几下脑袋,好半天脑子里才慢慢想起了昨夜发生的事。

      昨夜凌晨,我在老城酒家门口与人发生了争斗,还在这伙流氓混混手中救下了一名醉到人事不知的妙龄女子。

      从来我司马飞雪便没有多管闲事的习惯,但那帮混蛋竟要当街强霸拉拽一个孤身的女孩儿去开 房,我特玛就看不下去了,女孩儿长得水灵灵的,一看穿着打扮就不是本地人。

      打小我就是街上一霸,打架斗殴是我长项,在街面上混,先学会的就是先发制人揍死人没商量,再后是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社会我司哥,拼的就是揍人没商量的狠劲儿,我虽是女子,可从小就是天不怕地不怕,没少惹事生非。若不是后来学武慢慢收敛了性子,师傅对我的监管分外严苛,只怕上天入海哪哪都有我。

      也算是我这辈子侠肝义胆了一回,以一抵十,险胜。后背上被人抡了几铁棍,吐了两口红血,车窗也被砸裂了,我自认倒霉吧,好在那女子的清白总算是被护住了。

      只是我忘了师傅从小对我的教导,他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事不关己切不可动恻隐之心。

      我从出生就带着奇奇怪怪,别人生下来都是哭,而我是笑着出生的,五岁以前我总能看到一些别人不能看见的东西,比如说鬼魂。因此师傅才说我命格奇特。

      练武不只为强身,遇上师傅之后,他不但屏蔽了我的天眼容貌。还教了我一些正常人做人的没有的规矩。比如,路上小朋友被人欺负不能帮忙,老人过马路不准扶,哪怕遇到车祸杀人都不能出手相助。

      必须做到事不关己,做不到就得被罚蹲马步负重跑山挨鞭子,而师傅的解释是,做好事,多管闲事轻则折我阳寿,重则会被雷劈毁他道行。我师傅说千万别累及他陪我英年早逝。所谓人世间万事皆有因果,如枉加阻拦就会被反蚀。

      果然,如今我一做好事就没好下场。

      我捂着胸口高耸的柔软惊疑未定,认真审视着身边的景致。

      山还是熟悉的山,路也有几分熟悉,只是沿岸芦苇花似白云连绵荡漾,这可不是舒家桥原有的景致,那些翠绿的叶子还沾着晶莹的露珠,路边,山涧或白或粉或紫或黄的野花争奇斗艳五色斑斓,各种花香在这清晨山谷流淌萦绕,几缕薄雾,如仙子的纱带定格在山间。

      我几乎惊呆了,曾几何时舒家桥变得了如此美仑美奂??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在芦苇间啼叫追逐,清澈的河流下河虾一览无余,是谁说过水清则无鱼的?呵呵,谬论。我深吸一口清新的湿漉的空气,瞬间脑子都清明了几分,若不是鸟叫声提醒,我会以为自己只不过是陷在了一幅流动的山水画里。

      愣怔了许久,一阵晨风略过,衣着单薄的我,方才回过神来,不由自主环抱住自己,双手交替连搓双臂方才使自己好了一点,我磕着牙,连连跺脚,六月的山谷竟然有种把人凉透的感觉。

      起身后才发现了自己的身高好似与平常有了不同,再一低头,这细长腿翘臀蜂腰,连衣服都变了,好不慎人。

      我琅锵了一下,扶了一把身边的树干甩了几甩头,强自镇定才没吓晕过去。

      凝了眼往日平坦的胸前,竟多了两处不能忽视的饱满挺拔。从前的板寸也变成了粽色长发大波浪。

      这黑衣黑裤还有随身的金链黑色斜挎小包,这分明就是昨夜我救的女孩子的那身行头。

      特么的,我鬼上身?!

      迟疑地拧了把大腿,扬起的纤白玉手如无骨般莹白,看来是自己的魂魄是附在别人的身体上了。

      我只记得我开车载着那个人事不醒的女子一路逃到舒家桥,因担心那几个醉酒的混混继续找那女子和我的麻烦,即不想捣冤枉钱给酒醉的女子开房,也不便鼻青脸肿地回家去吓自己老爹老妈,便想守着那女子等她醒来,没曾想,不小心给睡着了,还一觉眯到了天亮,自己具体怎么上的那姑娘的上,却是完全没印象,也不能想。一想,脑瓜仁就像有人在用强力电钻在钻我的太阳穴,疼得我天旋地转,几乎晕厥。

      使劲儿连给了自己两耳光后,我强自镇定了下来,我定是死后重生了。

      就是我师傅曾跟我说过的借尸还魂。

      环顾四周,白雾轻绕的山水,竟又多了几分神秘与诡异。在我的眼里,此处是天堂怕也是地狱。

      流年不利,我竟只活了二十七年,还没谈过一次恋爱摸一次男神的小手,就英年早逝了。

      想想就觉得怄得慌。

      再想到年迈的双亲和刚购得的房,就不由怀疑阎王爷勾我性命薄时是不是忒他M的草率了些?!!

      新房刚付过首付,手续都未完善就死翘翘了,来不及想自己给老父母留下的是怎样的烂摊子,光这附体的事就让人心梗得不行。

      虽然这躯壳美得让我沉醉流口水,但我一练体的附在一个普通人身上重生这滋味可就不一样了,三十年苦练的修为毁于一旦。

      昨夜这躯壳的主人的惊鸿一瞥的美颜,硬是让我不忍心抛下她离去。这就是红颜祸水呀!好好的你个死女人非要喝得烂醉如泥,还好死不死的要醉倒在我眼皮底下。

      细究这骨骼,这体质和我以前的身体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但如此这副身体内经络还错乱了,气息不稳,涣散得比普通人还弱。

      这女子不过二十出头却把自己身体折腾成了快六十岁的残躯一副,这是多不爱惜这副身体呀。
      现下略一运气,还发现体内竟是被人设了禁制,识海像是有白雾笼罩,我无法进去。

      昨夜翻遍她的小挎包,除了一点化妆品和一张身份证一张银行卡再无它物。好巧不巧,这个身体的主人竟与我同名同姓,命格都是至阴命格。

      这一附体倒也不算坏,原主比我整整年轻了近十岁,我算是赚到了,我苦笑。

      一张嫩得似能掐出水似的脸蛋儿,那眉眼嘴鼻如画纸上刻画的人儿,简直不能用简单一个美字来形容,得用上妖媚。细眉如柳,眉眼细长且尾部妩媚上挑,桃腮脂白,瑶鼻粉唇,真是巧夺天工的一张脸。堪堪的细腰柔得跟什么似的,哪怕是醉得不醒人事闭着眼都是个能吸食人精气的小妖仙。任我一个女子,也能看她到忘了自己是姓甚名谁。

      我长叹了一口气,来不及感概,不死心地就近又细细搜罗了几圈,除了找回了自己原来的手机其它啥都没找到,而此处也没有信号,更夸张的是连个幺幺零都拔不出去。

      我不由觉得奇怪,难到自己到了传说的死亡谷?听说那里磁场强大,手机和一切电子产品进入如同废铁,不论是什么东西进入这磁场地心不是消失就是被毁灭。听说这磁场每五百年才会出现一次,难道自己竟误入了?

      可是我竟被改变得面目全非,错体移位到了别人的身体里,我原来的身体又去哪里了?有人说死亡谷是通往天堂与地狱的另一分岔口,只有灵魂不屈的人才有可能行到此处,这里也相当于一个平行空间的分岔口,但来过此处的人或多或少都会被改变,命格,容貌,身体或其它。

      这故事的传说从小听到大,没听足上千回都听了八百回,师傅他老人家每回醉酒就要拉着我讲这个故事,耳朵早已都听起茧子了,从磁场的环境到感知感受细致到似他亲身体验过似的。

      说到底,如果自己不是为了参加那劳什子同学会,也不至于出这事。

      同学会对我这种单身狗来说太具诱惑力,空巢二十七年想抱个雄性回去暖被窝早想疯了。江湖上不都说同学会就是拆对会么,拆散一对是一对。更何况说不得还有校草参加,光想想就兴奋。

      可去了同学会我才知道自己想多了。

      都说好女不愁嫁,班上的花儿都快采光了。我从小长得倒也眉清目秀清俊可人,可长到五岁的一天清晨醒来,好好一张脸上突然多了一颗巨无霸的媒婆痣和一脸雀斑,好好一个妹子就这么毁了。师傅说我的痣不能取,说这是我的福痣,能为我挡灾。

      师傅痴迷于阴阳八卦,偏我父母也信。小时候只要有同学因此取笑我,就会被我追着几条街揍,有一次我还追去了人家家里直接当着人家父母把骂我的小孩的臂膀给卸了,再后来就更没人敢让自家孩子跟我亲近了。

      我长相欠佳,身高气质却是让自己满意的,好几次去相亲,人家都问我能不能取痣。偏偏我已经慢慢习惯了这颗痣,对那种只看脸不看内在的男人也更不屑一顾了,碰壁越多,便更坚定要找一个不以貌取人的一心人,因此就耽搁了下来。

      这同学会,简直就是一场职场大佬们的PK大聚会。这哪里是来聚会的,各种递名片,各种炫耀,这分明就是来炫富炫成功的,男的炫有钱,女的炫老公,没老公的就炫限流款包包或男友,再不济就炫房炫车,得知我司马飞雪早年进了国企,后又下岗跑了出租,大家都向我投来了同情怜悯的目光。

      好像我是那街边乞讨,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乞丐。女同学有意无意疏远排挤我,生怕我对她们的另一半有多的想法,男同学客客气气敷衍我,这情形似与小时候别无二致了一样。

      这同学会参加得我一肚子气,最后只能形单影只地闷头一杯接一杯地灌酒。

      我此时好后悔没听兄弟小米的话,应该答应小米的撮合,他表哥长得可是俊俏极了,开着保洁公司驾着大奔,也不止一次向我提出要养我,开了七年出租,日日熬夜都被熬成小老太太了。

      偏生也怪,哥就是贱,大长腿的高富帅偏偏我对他不来电,总是喜欢不起来,我俩从小认识,我一直把他当成哥哥看待,心里想的念的都是班上曾经同桌了三年的那棵校草。

      我对他的感情,还在中二时就被他无情的公开拒绝过了。当时我成了全校最大的笑话。被同学们传成了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次同学会,心底还是想见到他,这也是我参加同学会的初衷,又怕见到他。

      都是那该死的同学会让我熬夜夜聊,又被大家伙调侃了一番,我憋着一肚子气才揪住那几个小混混开打的,我虽受了点内伤,但那点内伤,但绝不可能会要了我的命,一定还发生了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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