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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不好意思,可否请你们快点解决?”

      谈毓书一震。

      这个声音!

      低沉从容,仿佛一切都掌握在手中的霸道的自信,这样的音色和语气,谈毓书只能想到一个人。

      那个人,深深扎根在他的脑海里,刺入骨血。他曾经想彻底拔除,撕扯到血肉模糊也在所不惜,却发现,皮掉了,肉烂了,他还是在那里。

      像是被下了诅咒一下,心脏被一只嶙峋的手抓住,谈毓书下意识攥紧了裤腿,不敢抬头。

      不会是他的,没有理由,不应该,也不可能。他不断给自己这样的心理暗示。

      女人洋洋洒洒写完了,连忙笑着转过身,把角落特意留给谈毓书,“就好就好!这小伙子签了字就行了!”

      那来人看向谈毓书,眼睛里都是淡然与陌生,没有半分异样,“那么,能请你快点签字吗?”

      谈毓书又一愣——是没认出来吗?

      还是......装作不认识?

      应该,后者的几率比较大。

      他只觉得头皮被盯得要烧起来,呼吸的空气也变得越来越稀薄。来不及细想,仓促接过字条,三两下把名字写上去,交给女人。

      那对夫妻终于心安理得地走了,但催促的男人还没有离开,只盯着谈毓书发颤的手指,似乎等着他开口。但谈毓书就像个站在断头台上的罪犯,仍旧低着头,思考着要怎么打招呼。

      若无其事地侃侃而谈:“嗨!好久不见!”

      还是就那样潇洒但懦弱地走掉?

      还是这都是他想多了,人家都没认出他,毕竟......时间过去那么久,他刚刚也一直低着头。

      沉默了大概三分钟,身旁的汽车一辆接着一辆过去,谈毓书终于怯懦地挤出一句:“对不起,耽误你的时间。”

      那男人轻笑了一声,有几分讽刺的意思,“比起十年,二十分钟不算什么。”

      说完了觉得不甘心,又把那两个字完好地回敬给谈毓书,“是吧,谈先生?”

      “谈先生”三个字像一根长箭,突地刺穿他,鲜血淋淋。

      男人的声音很低,压得谈毓书心口像堵了一块石头,堵得没有答话,最后只能讪笑两声,跨上单车狼狈地逃掉了。

      这场意外,让他像个花了妆的跳梁小丑,自以为潇洒,却懦弱到极点。

      回来才第五天,他以为不会这么快,起码不会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场合。就连在对方婚礼上,也好过现在,从未设想过的局势像陨石一样把他砸晕,明明平时都收拾得一丝不苟,单单今天摔得狼狈又不堪,却遇上了。

      好不容易逛街逛出来的好心情瞬间支离破碎,看来之前去庙里烧香拜佛乞求的福气在路上耽搁了,延迟到货。

      “谈毓书,为什么死的不是你?”十年前,眼前的男人抱着母亲冰凉的尸体,这样诘问他。

      其实他也反复自问,为什么不是他呢?

      为什么活下来的偏偏是他呢?

      为什么被噩梦束缚不能解脱的人,是他呢?

      他也不想,不情愿。

      谁会相信呢?

      起初,他觉得世界充满误解,充满不公。他一定是上辈子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才遭到轮回报应,霉运通通冲着他来。随后,时间淡化了这些情绪,岁月模糊了怨恨。他觉得活着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既然活着,就该为值得的人活着。

      但,谁是他值得的人?

      谈毓书苦思冥想了十年。

      好像有结果,但是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

      那句“比起十年,二十分钟不算什么”是什么意思?

      恨不得他去死的人,为什么会计算时间?

      陆博渊,为什么?

      ................................

      谈毓书到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单车的龙头被撞得有点歪,他凭着感觉矫正,掰来掰去,感觉差不多了,上锁。

      换在平时,他肯定会找来说明书和工具箱,拿着量尺一毫米一毫米地把量,像做工艺品一样,每一颗螺丝都要拧得恰到好处。只是今天,他没有心情。

      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换短裤,拿碘酒把受伤的地方仔细擦拭。涂完之后他发现忘了洗澡,于是又进去浴室。洗到一半发现忘了拿换洗的衣服,于是又裹着浴巾去卧室。找着找着发现他这样半裸没有关窗,又去关窗户。

      脑袋里像是被捅了马蜂窝,嗡嗡作响,一团混乱。谈毓书直接用凉水往头上冲,不顾额头上的伤口,一边冲,一边用力拍脸:

      “冷静......谈毓书,冷静......”

      很久之前,陆博渊看他一身泡沫冲进卧室找衣服,指着大开的窗户勃然大怒,“谈毓书,裹片浴巾很有安全感是不是?”

      当时,谈毓书还是无拘无束的小张飞,他理直气壮地叉腰,“你老婆这么好看,不露一露多亏啊!”

      陆博渊没有说话,只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拉上门窗,直接把人扛到床/上狠狠教训了一番。

      吃一堑长一智,那之后,谈毓书每次洗澡都会记得带衣服。

      只是今天遇到的事情多,刚好又忘了。

      ......................

      谈毓书对着镜子,把额头的伤口也涂上药。然后扒拉下来几缕留海,把红色的丑陋伤口遮住——尽管是二十九岁的老人家,他还是比较注重仪表的。

      抬腕看表,十一点。翻了翻才买回来的冰箱,空荡荡的没什么食材,还是打算出去吃一碗馄饨。小馄饨加汤包是他食谱里排的第一位,在意大利找了很久才找到一家卖馄饨的店面,但是味道跟在N市的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在一家“郝记金陵小吃”停下,店面不大,但生意爆棚。在谈毓书的认知里,这种小店的味道一般都很不错。

      好心情是吃出来的,他决定倾家荡产,大吃特吃!

      推门进去,打量着墙上的丰富菜单,铁了心要大吃特吃的某人点了老掉牙的配置:“老板,一碗馄饨,一份汤包。”

      很廉价的吃法,却让他心心念念了十年之久。

      老板还在对账单,眼睛不断在账本和计算器之间打转,脑子里抽出一点空闲,匆忙问:“馄饨要大碗还是小碗?”

      谈毓书毫不犹豫,笑着露出虎牙,“大碗。”

      生意好,老板自然心情好,抬头冲谈毓书一笑:“正好二十!现金还是支......”

      待看清对方的面孔,明媚的笑容瞬间消失,顿了足足半分钟,“谈毓书?”

      谈毓书从菜单里抽出眼神,愣了愣,认出面前的老朋友,“......郝南?”

      顿了顿,又问,“这家店是你开的吗?”

      叫做“郝南”的年轻老板没有搭理他。

      他往四周看了看,只有六十平米的小店坐满了顾客,于是由衷笑道,“生意这么好,不错啊!”

      郝南听到称赞,并没有觉得高兴,反而啪得把计算器扔到柜台上,冷下脸,“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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