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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第14章

      姜安宁有时候觉得,眼前这个哥哥和上辈子的她差不多,盲目地相信崇拜着父母,总觉得他们的偏心是因为自己哪里做得不对,又想着无论如何都是打断了骨头连着筋的血浓于水的关系,不能斤斤计较。

      可鬼门关走上一遭,她想清楚了,姜安平却并没有。

      “钱我收下了。”反正如果她不收,等回头让姜大川知道了,不仅会把钱没收,说不定姜安平还得挨顿揍,“至于鸡蛋,肯定是燕子姐留给你的,你自己吃吧。”

      黄燕子是北河沟子村西头黄寡妇家的女儿,和姜安平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十七八岁正是年少慕艾的年纪,两人早看对了眼。不过黄寡妇家比姜家还要穷百倍,家里没有壮劳力不说,黄燕子底下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弟妹,挣不到工分,每年年底分粮的时候,还得生产队里接济,这门婚事不用说,就知道姜大川不可能同意,所以两个人都只是私下里悄悄往来。

      原身虽然见过自己哥哥与黄燕子一起说话,却只当他们是一起玩耍的好朋友,姜安宁却不同,她虽然没谈过恋爱,可好歹也活了二十好几,一眼就看出了两人的关系,这会儿猛地点破,倒是把姜安平闹了个大红脸。

      “你别乱说,这鸡蛋是……是……”

      他怕坏了心上人的名声,可又不是那等巧言善辩之人,半晌想不出个好借口来,还是姜安宁打断了他,“行了,二哥放心,我不会在别人面前乱说的,你来我这里是瞒着家里的吧,时间不早了,还是赶紧回去,省得姜大川发起疯来又拿你出气。”

      “你别这么说咱爹,他好歹……”姜安平听她连声爹都不肯叫,直呼其名,还想再劝几句。

      姜安宁却不耐烦听,“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可就生气了。”

      “你现在气性儿怎么变得这么大?”姜安平嘀咕了一声,到底没停留,走了。

      等姜安宁进了屋,沈玉琼已经吃完了饭,碗碟收拾到一处,问她,“刚才谁来了?”

      “是我二哥,下了工来看看我。”冬天说是农闲,不过是不用在地里侍弄庄稼罢了,拉土、堆肥、伐木、破石都是活,七十年代的农家人,从来没有闲工夫这一说。

      沈玉琼连忙站起身,“怎么不叫他进来吃饭,这白菜猪肉炖粉条还剩了半盆呢。”

      “妈,您坐。”姜安宁按着她的肩让她坐下,道:“我哥是为下午的事来道歉的,我爹我妈那样,他不好意思进来吃饭,哦,对了,这是他赔咱们的红薯的钱。”说着便将那一块二毛钱放在了桌上。

      “你啊你,一块钱不知能买多少红薯,你哥攒两个钱也不容易,你怎么就收下了。”沈玉琼有心让姜安宁把钱送回去,可一想外头天都黑透了,只能放弃,叹了口气,又道:“再说,你爸你妈做的事,跟你哥哥又没关系,他道的是哪门子歉呢?”

      连沈玉琼都知道爹妈的事和姜安平无关,可偏偏他非得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原本姜安宁还想劝两句,后来发现他那种想法简直是深入骨髓,掰都掰不过来,索性放弃了。

      “您就别想那么多了,这半盆子白菜猪肉炖粉条咱们留着,明天早上我再切一碟咸菜,煮上一锅粥,早饭就齐活了,等下午咱们再包饺子吃。”她说完这话,将桌上的碗碟都收走,“我去洗碗,您累了一天了,早些休息吧。”

      确认沈玉琼已经躺下了,姜安宁才在厨房悄悄地打开了位面交易系统,直接呼叫牧原。

      原始部落也正处在天黑时,牧原坐在自家山洞门口,点了一堆篝火,光屏亮起,出现在姜安宁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姜安宁!”牧原看到她显然很激动,跟她打了声招呼,极为雀跃地说:“你上次说得方法果然很管用,我们部落已经有三头活的四蹄兽,还有一头特别大的犄角兽,原先我们捉犄角兽可费力气了,还经常会被它们给顶伤,现在就容易得多了。”

      姜安宁根据他们原始部落人给动物命名的方式,猜测牧原口中的犄角兽应该就是黄牛,她笑了笑,“对了,你上次提到,冬天部落里刚出生的小娃娃咬不动肉,又没有新鲜的野果捣成浆水喂给他们,其实野兽的奶是非常有营养的,你可以让他们试试。”

      “真的吗?这可真是太好了!”牧原高兴不已,“等到明天天亮了,我就告诉部落的人。”

      “对了,安宁,我自己也捉到了一头四蹄兽,还杀死了三只肥鸡,把它们献给了冬棉的母亲,她终于答应我们结合了。”

      原始部落的分工十分明确,男人们在外打猎,女人们则在家鞣制兽皮,制作成可以遮蔽躯体的衣物,还负责采集野果,哺育部落的新生儿,所以地位十分尊崇,在这里没有嫁娶的概念,成年女性都拥有自己的山洞,情投意合的男子得到允许后晚上才可以进去过夜,生下的儿子归女方,这种关系全然靠感情维系,由于女性地位高,追求者众多,所以很多女性都会生下同母异父的儿女。

      而结合,则是一种契约关系,更类似于现代的婚姻,却又严格的多,男女双方要在部落首领的见证下完成仪式,共同在一个山洞中生活,生儿育女,至死都不能分开。

      姜安宁听得啧啧称奇,末了还不忘道一句恭喜。

      她想了想,将放在储物格中的食盐拿出来些许,用一个小罐子装上,交易给牧原,“这个就当是我送给你的新婚贺礼吧。”

      牧原虽然听不懂她的话,但大概能才明白她的意思,憨厚地笑了笑。

      他从自己的交易面板中将陶罐拿出来,才发现里面是像雪一样白的颗粒,在姜安宁的示意下,他用手指头蘸了一点尝了尝味道,忽然大惊失色,跪倒在地。

      “是神晶,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纯粹,这么好的神晶,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牧原连忙将陶罐放回原位,从他的口中,姜安宁得知,牧原所在的原始部落已经发现了盐,只是他们发现的,是被晒干了的湖泊中石头上结出的白色晶体,杂质很多,非常难提纯,原始部落的人将这种神晶涂抹在肉上面进行烧烤,发现烤出来的肉非常好吃,但是神晶非常珍贵,他们也只找到了一小块,由部落首领看管,只有在丰收庆典时才会拿出来用,部落打到猎物最多的勇士可以得到一块涂抹过神晶的肉,大饱口福。

      姜安宁交易给牧原的那一罐盐虽然不多,而且并非现代工艺提纯的盐,而是七十年代人们常吃的粗盐,即便如此,可也足以让牧原如看到神迹一般惊喜交加。

      “呃……”姜安宁想过在原始时代,盐会非常珍贵,但没想到会珍贵到这个地步,她想了会儿,道:“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那就交易给我一些猎物吧。”

      牧原是部落里最好的勇士,他的家中从不缺猎物,他匆匆跑进山洞,想一股脑儿地把猎物全都送给姜安宁,可惜只有五个储物格,并且姜安宁只有四个,其中一个还用来放盐了,所以他挑挑选选,捡出来最大的猎物,将储物格塞得满满当当,让姜安宁没想到的是,这里头居然有一只鹿。

      鹿不管到了什么年代,都是好东西,全身皆可入药不说,血肉更是大补之物。

      姜安宁是有去黑市上做生意的想法,可她还没决定卖什么,牧原送得这只鹿倒是来的及时,鹿全身是宝,无论是鹿角鹿骨,还是鹿肉,做好了,都能赚上一大笔钱。

      傅明磊升了官,家里虽说现在不愁吃穿,可姜安宁却没打算一辈子赖到这里,毕竟她又不是傅明磊什么人,吃他的喝他的,想想都不合适。

      这会儿,姜安宁压根没想起南河沟子村的人见了她,称呼地都是“明磊媳妇”的事实。

      除了这只鹿,还有一只羊,可惜已经死了,姜安宁想到热气腾腾的羊血粉丝,咽了口口水,决定等下次,看能不能跟牧原交易一只活的四蹄兽,又或者赚了钱,买只小羊崽养在家里。

      她看向最后一个储物格,出人意料的是,最后一格里却并非是一只大型野兽,而是堆在一起的十几只兔子。

      交易完成了,牧原那边却迟迟没有熄灭光屏,姜安宁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我们也捉到了一些活得肥鸟,可是它们很容易就挣脱了绳索飞走,要是绑得紧了,无法觅食,就饿死了,我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大概是觉得自己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解决不好,牧原神情有些窘迫。

      “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姜安宁记得上次牧原交易过来的肥鸟翅膀要比后世养殖的鸡大出不少,想了想道:“你们把肥鸟的翅膀剪断,让它们飞不起来就是了,若还是不行,就用竹子或者木棍搭乘一个大笼子,将它们圈起来。”

      “对了,肥鸟的蛋可以用水煮熟,或者将他们放在石板上用火烤熟,应该会很好吃,你们可以试试。”

      姜安宁解决了牧原的烦恼,还友情赠送了烹饪方法,关掉交易面板,一边洗碗一边想,这么多的猎物,该从哪个开始吃呢。

      兔子最多,要不就先用这个试试水?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最后一句,脑海中突然响起,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O(∩_∩)O
    谢谢懒懒的猫和小小的幸福1002灌溉的营养液,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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