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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爵 ...

  •   没有肥皂这种事情,别说洗发黑的床单,连头发都不能洗干净,这样绝对是不行的,唐飞柳喜欢自己做小手工,又喜欢跟风,网上看到什么配方都喜欢跟着玩一阵子,什么都不精,但是什么都学着玩过。

      手工皂当年也大火过,唐飞柳关注了好几个手工皂达人,自己还曾做过手工皂送给朋友。当然,现代社会做这些比较简单,在洛特帝国,这里什么都没有,唐飞柳只能选择最简单最便宜的配方。

      他先是烧草木,弄得满脸花猫一样的灰尘,终于搞了些草木灰,然后又买了许多带肥膘的肉——谢天谢地这地方的人知道把肉猪阉了,虽然肥肉也并不厚,看上去感觉生前应该是比较精瘦的,但至少不会有别的穿越小说中,猪肉那股腥臊味和酸味。

      不过比较惨的是,洛特帝国虽然海外贸易做的很好,很多调料都有货,但是调料简直比金子还贵,一粒胡椒等价于一镑,偶尔还能更多……这种事情简直是对吃货的惩罚。

      好在除了胡椒和糖之类,一般本土的调料还是不贵的,,好歹大蒜和葱姜还是比较便宜,盐大约是因为约克这边不算太温暖的关系,再加上离海有距离,因此也比较贵,贫穷的唐飞柳买盐回来第一件事情是用小铁罐把盒子盖住,并小心地放在角落,打扫的时候还会用一块干净的棉手帕把那块地方盖住,并无数次怀念现代社会一块五一包的盐。

      不过唐飞柳买了那些肉,当然不只是为了做肥皂,毕竟肥皂用炸东西的废油都可以做,当然要物尽其用。唐飞柳把煮出来的油先拿来做炸面包,搭配一种酸酸的酱,吃起来非常开胃,甚至奢侈地买了鸡肉做炸鸡块吃……反正以前在家唐飞柳是舍不得这么奢侈的,这些菜多费油啊!还容易长胖!

      但是他现在的这个身体,被赶出来的兰斯小少爷在外面挨了快一年,从开始时候的白面包、鱼肉和体面的生活,到后来的拮据、小病不断,性格导致的工作不顺利……唐飞柳接手的时候,身体已经消瘦的吓人,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唐飞柳自身性格的原因,一改兰斯小少爷没有胃口的毛病,反而馋好吃的馋的厉害,而且大约也是正在长身体的关系,怎么吃都吃不饱。

      反正拿新炸出的油脂直接做肥皂多浪费啊,唐飞柳干脆就在家里努力做各种好吃的炸物,接着就开始做肥皂,开始尝试的时候,毕竟不是以前做熟悉的方子,因此失败了几次,要么颜色怪怪的要么不能成型,看上去各种诡异,失败了好几次,油炸的东西都吃的腻了的时候,唐飞柳才终于做出来了几块长木盒那么大的肥皂来。

      那肥皂看上去颜色不太漂亮,是不太亮的泥巴黄色,估计放在现代大家别说洗澡了,洗衣服可能都觉得不够美丽,但是唐飞柳却高兴极了,他拿着刀把肥皂切成手掌大的形状,这次做了三木盒的肥皂,每个木盒切了大概有八块肥皂,二十几块肥皂够用很久了,唐飞柳终于可以把那些肥油留下来,认真开始第二件事情,彻底改善伙食。

      兰斯小少爷是个金发碧眼的少年人,原本样貌十分秀气,不过因为早产体弱,加上不太爱吃东西——毕竟说实话,洛特帝国做菜的技术,换唐飞柳他也吃不下——然后后来兰斯又饱受颠簸流离的辛苦,所以唐飞柳刚接手的时候,兰斯的样子十分难看,唐飞柳连着养了一两个月,才稍微看上去不那么吓人,脸颊也不再瘦的如同骷髅了。

      开始改善伙食的时候,能选择的不多——自己烘焙面包太麻烦了,他住的地方并没有自己的厨房,根据记忆,现在标准的厨房还是绅士阶层以上的人独有的东西,农民和穷苦的平民基本上都只有一个简单的锅,和几个简单的碗筷而已,毕竟这边的烹饪方式还十分落后,连炒菜都还没有出现,基本都只是烘烤和煮熟阶段,这些都还是富人才能享受的。

      也难怪兰斯掉落一个阶层之后,会把自己饿成这个样子。

      唐飞柳没有办法,就只能艰难地自己整了个铁桶,让匠人给他切割个口子,在被人看智障的眼神之中拿回去,在上面架个壶,每天艰难地自己煮小麦玉米粥,给自己煎蛋、中午的时候为了不打眼,虽然不吃小作坊自己做的三无食品,自己也只做个简单的三明治,就这样还被工人用羡慕的眼神看,晚上则会好一些,炒个蔬菜炒肉、偶尔奢侈地煎一块小牛排小羊排什么的……

      总之,除了外面的环境太恶劣了,唐飞柳自己的穿越生涯开始慢慢变得越来越舒适。

      至少他一顿忙下来,当了衣服的二十镑,除了最开始花了三个多镑整理生活环境,其他的钱都存了下来,到后来每个月的工资五先令差不多能让他过的很好,唐飞柳甚至自己扯布剪裁、手缝了两套比较符合中下层社会生活的夹克、衬衫和简单的外套,穿上去干练利落,连手工作坊的主人都多看了两眼。

      本来到了这里,唐飞柳就觉得他的穿越种田生活只剩下自己开个炸肉店什么的,反正洛特帝国的食物食物真的是一言难尽,大多都和著名的仰望星空一个风格,唐飞柳觉得以后如果能发现土豆,到时候他开个炸鱼和土豆的店子,大概可以制霸整个国家的美食榜单顶端。

      然而他就在计划这件事的时候,改变的契机就悄然而至——开始是小作坊里面有人发热。

      一个感冒,在现代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买一包感冒冲剂,喝个三天,基本上症状就能好个大概,再难受点直接吃消炎药和感冒药,保证药到病除。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面,唐飞柳的记忆里,很多人都是死于感冒,在这里,轻度感冒很容易因为处理不当而加重,而严重点的感冒基本是绝症。

      第一个得病的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六岁的姑娘,她被作坊的主人赶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脸色通红,一边抽泣一边自己搬着东西。

      唐飞柳听到身边的人说,那姑娘失去了父亲,母亲独自抚养他们三姐弟,两人都在做工,失去了这份工作,姑娘根本没有钱去治疗自己。

      “可怜的安娜……”旁边的人们都同情地看着哭泣的姑娘,可是没有人敢靠近她。

      活在现代社会的唐飞柳,极少遇到这样可怜的人,他下了班的时候,想了一下,到底脚步顿了一下,转了个弯,终于往贫民窟走去。

      在白天议论的人之中,唐飞柳知道那个姑娘大概住在哪里,他走到巷子里面的时候,就被流莺缠住了,唐飞柳满脸通红问到了地方,匆匆快走了好大一截,还听得到流莺们快活的大笑声。

      显然刚才调戏唐飞柳这个金发碧眼又容易害羞的小可爱,让这些生活无趣的流莺得到了无数乐趣。

      而唐飞柳则是第一次感受到异性这么凶残的热情,虽然他是个gay,但这些流莺竟然直接拿白花花的半个胸部往他的脸上蹭,唐飞柳依然会觉得脸上烧得慌,顺便再感叹一声他现在真的太矮了,兰斯的身高估计撑死一米七五左右,这在西方人种世界里面,这身高完全不够看的,事实上要不是换成唐飞柳,现在估计还能更矮,唐飞柳那么努力改善伙食,每天还会坚持喝牛奶,也是想说虽然已经十九岁,但是小兰斯这种长期亏空的身材,补充足营养之后估计还能稍微冲一冲,好歹基因在这里,至少给他冲到一米八啊!

      他走进去,绕了几次路,终于找到了那个女孩的家里。

      他走进去的时候,听到房间里面传来女人和孩子的哭泣声,后来唐飞柳对那天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他只记得自己走进去,看到黑暗的房间里面没有点灯,女孩躺在床上不知死活,房间门口,女孩苍老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男孩哭着,却根本不敢走进去,害怕被传染。

      那一天,也是那女孩的幸运,唐飞柳用物理降温,守着女孩,和女孩的妈妈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女孩的温度就停了下来。

      而唐飞柳也就是那一次,开始传出了名声。

      洛特帝国的医学十分粗放,他们根本毫无任何治疗的方法,除了放血和灌肠、饿肚子基本上一无所知,这一切和欧洲当年的情况一样,宗教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导致人们蒙昧,一无所知。

      而唐飞柳的出现,让一些小病的人,开始慢慢得到了救赎。

      唐飞柳第一次治病的报酬,是女孩掏出的全部积蓄——十个先令。半镑,这个价格还远远不及走入一所医院的问诊的钱,唐飞柳本来不想要的,却被女孩的母亲感激地塞到了手里,附赠一块手臂长的黑面包。

      就这样,唐飞柳不知道为何就这样慢慢完成了转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那些被他救下的人就为他编好了身世——人们说他是一位尊贵的绅士,跟着优秀的老师学习了医学,却因为不信仰神,而被宗教把持的医院排斥在外。

      这件事情被大家当做共同的秘密,唐飞柳开始还只是为贫民窟的人服务,直到一位绅士也生了疾病,在医院治疗,却更加严重的时候,他找到了唐飞柳。

      简单的拉稀被放血又灌肠,唐飞柳看到病人的时候,病人已经奄奄一息,那一次唐飞柳战战兢兢,他除了因为自己一年总得感冒几次,又不想每次都直接吃药,所以对感冒注意知道点,其他的确实不知道啊!

      唐飞柳只能先用自己老妈当年给他止泻的偏方开始试试,死马当作活马医,捣大蒜炒盐,然后混在一起冲水,给那位可怜的、虚弱的绅士吃。

      幸好这时代的医学跟巫医差不多,唐飞柳的偏方虽然怪异,但是比绅士之前看的医生,还看上去还正常点,于是绅士挣扎着喝了下去,一整天连喝了四次,绅士的拉稀竟然慢慢停止了。

      绅士和他的仆人都惊呆了,把唐飞柳奉为座上宾,那丰盛的食物让唐飞柳内心大痛——真是浪费材料啊!做的那么难吃!

      喝一口葡萄酒……操蛋啊,葡萄酒里面居然加了无数胡椒和茴香,味道猎奇的让人想当场喷出来。

      唐飞柳愁眉苦脸,阻止了那位妄想吃烤鹅的绅士,开始逼他吃燕麦粥,强迫这位绅士清淡饮食、调理脾胃了差不多半个月,那位绅士完全恢复了健康。

      至此,唐飞柳终于一战成名。

      唐飞柳很快辞职,每天都接待上门求治疗的平民或为花大钱的绅士贵族上/门/服/务,房子也换成了一小栋简单的楼房,还附带一个小小的花园,大小跟现代的别墅差不多,估计有一两百个平房的两层小楼,甚至还有一个完整的厨房!

      这房子在现代来看已经足够,但是在洛特帝国来说,只是个普通的市民所居住的正常地方罢了,但是就是这样,也花费了唐飞柳当时所有的诊金。

      唐飞柳计划的很好,这个小房子未来自己一个人居住够了,在花园里面种点蔬菜,一楼暂时作为接待病人的地方,未来攒点钱,在隔壁或者同街区再买一栋房子,作为自己的私人小医院……

      至此为止,唐飞柳都以为自己的人生是在中世纪当医生,为洛特帝国蒙昧的医学做出启蒙的贡献,结果唐飞柳正筹划的面面俱到的时候,变故突生——爱德华公爵的贴身仆人连夜而至,半强迫性地邀请唐飞柳马上出发,去黑天鹅城堡为生病的爱德华公爵治病。

      唐飞柳顿时两股战战,很想当场装死!

      如果是别的贵族也就罢了,这一年多,唐飞柳子爵也见过了,自认为已经足够淡定,而且黑天鹅城堡虽然他没去过,但是好歹去马车奔跑一天一夜的地方,他也曾去出诊过的。

      好歹是个见过世面的现代人,唐飞柳怎么会那么害怕这位公爵呢?!当然是因为这公爵,据说十分凶残啊!

      在长子袭爵的时代,在被大哥赶走活活饿死病死都不犯法的时代,这位爱德华公爵是老公爵的第三个孩子,黑发黑眼、六月六日出生,在圣典里面记载,六月六日下午六点六分出生的孩子,就是恶魔之子,生来噬母,长成之后杀父。

      听起来很像封建迷信,然而这位爱德华公爵出生,他的母亲就因为血崩而死,他的父亲是虔诚的教徒,吓得半死,想要拔剑立马杀了这个孩子,却被约瑟芬皇后、爱德华的母亲的妹妹派来的人阻止,最后他选择把这个孩子困在了城堡的高塔里面,并要求除了仆人,其他人都不可以靠近城堡的塔楼。

      中途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十六岁的时候,老公爵死了,长子把爱德华赶出了领地,爱德华在外面漂泊了一年,最后去了王都,在那里,爱德华找到了自己的姨母,并开始为约瑟芬皇后效力。然后十年之内,他的姨母约瑟芬皇后大出风头,原本后位岌岌可危,皇帝宠爱他的情人,甚至想废掉约瑟芬皇后,而那位夫人却突然香消玉殒,皇帝爱重的私生子也因为和人决斗而死;接着约瑟芬皇后所出的二皇子查理连连做了几件皇帝十分喜欢的大事,接下来上一位皇后生下的长子醉后纵马,摔下马而死,查理理所当然成为了整个帝国的主人。

      这些事情,平民们当然不知道,是在唐飞柳给一位贵族治病的时候,这位贵族和探病的朋友说起爱德华公爵的哥哥和二哥突然惊马摔死,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将要回到黑天鹅城堡。

      两人就说起这位爱德华公爵的往事,然后轻声说:“爱德华公爵帮助了差点和皇帝离婚的约瑟芬皇后,维护了母亲一族的荣光,他的表哥成为了皇帝,恰好他的哥哥们都如此不幸,虽然令人悲伤,但是爱德华大人继承这些,理所当然。”

      如果唐飞柳是个本土长大的小绅士的孩子,只怕搞不懂这些贵族的弦外之音,但是唐飞柳可是网络大爆炸时代长大的人,厚黑学他虽然不太懂,但是各种电视电影甚至他最喜欢的种田文小说里面的阴谋诡计还少吗,这爱德华公爵明显不是个善茬啊!

      当时的唐飞柳还在感慨,在如此淳朴的时代,居然也有这么个心狠手黑的人物,厉害了我的哥。
      当时他当小说一样听,没想到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回到了黑天鹅城堡几个月之后,唐飞柳就被带上了这奢华的马车,抱着他可怜的小皮箱,要去面见这位可怕的公爵大人了。

      唐飞柳忧伤地看着窗外——他只希望这位大人病的轻一些,千万千万不要太严重了,这可跟在约克城和其他贵族的宅邸不一样,谁知道这位大人要是救不活的话,会不会让他陪葬!

      唐飞柳忧伤着,马车哒哒哒地跑了很久,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到了黑天鹅城堡。

      黑天鹅城堡坐落在悬崖上俯瞰众生,就像是坐在黑暗之中的野兽,庞大且压抑,看上去不像是迪士尼的画风,完全就是《古堡惊魂》那一挂的。

      唐飞柳感觉胃沉甸甸的,他很想转身就跑。

  • 作者有话要说:  我满脑子问号,为什么 丝/袜/高/跟 和 上/门/服/务 会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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