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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重生 ...

  •   老旧的雕花木床上,沉睡在梦中的少女眉头紧皱,似乎做了什么噩梦,葱白的手紧紧的绞在一起。

      她睁开眼睛,再把自己全身上下都看了一遍,好几天了,她都连续做梦。明明她都已经死了,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回到了十年前,看到枕头旁放置着杏黄色的袄裙,她揉了揉脸,她是真的回来了。

      竟然能有这份巧遇,她摸了摸额头,暗下决心,老天既然要送她回来,那她就一定不能辜负期望,活出个人样来,也不能重蹈前世的覆辙。

      就是这袄裙吧,她竟然觉得有些生疏了。

      给宗司令做姨太太后,宗家喜欢凡事学洋人,家中的姨太太们都以穿高叉旗袍和蕾丝裙子为荣,她那里一水儿的旗袍。而李家却是旧式人家,她祖母是旗人出身,旗人规矩大,每日晨昏定省不说,女孩们走路都不能有一丝摇晃,衣裳也要平平整整的。

      她颇为苦恼的把衣服套上,门外已经有人敲门了,她穿着寝衣去开门。门外却是许多年未见面的亲娘江氏,她穿着紫色绣匏瓜的袄子,正一脸焦急的看着她,“静儿,怎么还在屋子里磨蹭,若是去晚了,你祖母又要说你了。”

      江氏是续弦,因貌美恭顺才被祖母给当时还是户部主事的父亲续娶的,故而唯唯诺诺,不敢拂逆祖母郎氏。

      “好。”文静装出平常的样子。

      江氏替女儿把衣裳下摆拉平,牵着她的手快步给郎氏请安。她这一生统共也就生了一儿一女,儿子憨憨的也老实,女儿虽然小时候闹腾一点,现在也出落的贞静极了。她现在要烦恼的,就是如何把大女儿的婚事办好。

      长女虽然不是她所出,到底喊她一声“妈”,又有老太太的愧疚,就是家里穷也要为长女撑起来。

      江氏正冥思苦想家中还有什么可以当的,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儿的眼神。

      亭台蜿蜒,小廊曲折,文静再次走在李家院子,那种熟悉感又都回来了。李家在绍兴是大家族,祖父李桂虽则是李家旁支,但考中了进士,后官至吏部侍郎,父亲李澹是秀才,蒙恩荫,做户部主事。

      这座大宅子就是祖父在世时派人回来修建的,打从父亲从北平回来后,一家人就一直住在这里。

      李家大宅里,住处最为幽静的叫仙鹤居,取名有延年益寿之意。

      自从回乡,李家要撑着旧日的空架子,以前伺候的下人已经被遣退十之八九了。老太太这里还留着俩个人伺候,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妇人叫苏嫂,另一个年纪大的是老太太的陪嫁丫头,终身未嫁,大家都叫她顺婆。

      长辈身边的猫儿狗儿都是晚辈要敬着的,江氏看到这二人还陪着笑脸,“老太太昨晚睡的可好?”

      顺婆扯了扯嘴唇,“早起了。”

      比起顺婆的架子,苏嫂就和气多了:“太太,老太太正念叨着您和二小姐呢,快进来吧。”

      文静低眉顺目的跟着江氏一起进去,她不敢做出一点出格的举动,尤其是现在她太了解自己家人。小时候她略微有些闹腾,八岁那年就因为话说的多了,被关了六年,成日只准针线,还不许下人和她说话,连江氏这个亲娘都不能和她多说几句,也只有送饭的时候才能看到人。

      她的性子就是这样被逼成这样的,永远的沉默,穿着旧式的衣裳,在那金碧辉煌的摩登世界格格不入。

      大大的鸡翅木斗柜,摆在正堂两侧,上方有茶案,摆着茶,郎氏坐在堂前,手里拿着烟枪,时不时吸上几口。

      身边站着一位少女,梳着大辫子,穿着宽大的浅粉色袄裙,一双小脚很是醒目。原本郎氏是旗人,家中女人并不要求缠足。

      但事事偏偏不如人意,李澹原配原名宋兰,她父亲和李澹祖父是同僚,二人便作了儿女姻亲。宋兰生的秀丽,进门又生了一儿一女,这李澹相貌也颇为清俊,又会讨长辈喜欢,原本二人应该是夫唱妇随一辈子走下去的。

      可宋兰接受了不少新思想后,思想比常人更加偏激,一心要去东洋,又觉得李澹之乎者也是落后之表现,遂和李澹离婚。离婚之时,儿子由娘家人带回去抚养,女儿则放在密友家中,当年郎氏气这个儿媳妇,得知她如此离经叛道,对孙子和孙女也没有一丝顾虑。

      就这样文静的大姐文鸾便寄住在宋兰密友家里,初时还好,后来她家捉襟见肘,不仅让文鸾三餐不继,还自作主张帮她裹了小脚,理由也十分好笑,裹了小脚,就不会常走路,能少吃点饭。

      后来宋兰从东洋回来,改名叫宋男,被清廷杀头。这一幕实在是让李家人骇然,郎氏见原本还对宋兰有一丝眷顾的李澹伤心,遂接回了孙女,长孙则因为死于水患便没有接回来,又替李澹娶了杭州穷秀才的女儿江雨霏,这姑娘在杭州十分有名,有名的不是家世,而是容貌,郎氏当机立断接了回家。

      江氏跟着秀才父亲念过几个字,性情柔顺,又生的美,和李澹相敬如宾。倒是郎氏怕她这位继母不慈,把文鸾带在身边。

      故而文静和她关系也平平。

      像现在请了安之后,二人同进厢房,让大人们商量事情。厢房也是文鸾的闺房,现在全被一片红笼罩着,文静娴静的坐下,看了看右边摆的新娘穿的衣服,忽然记起来一件事情。

      文鸾的婚事其实很不顺利,她们回绍兴后,郎氏走亲戚时,替文鸾和本地的一家大户吴家结了亲。可那家的儿子却去了德国留学,满嘴的德先生赛先生,女子要如何如何,遂不大看的上文鸾。

      但吴家的太太却很喜欢文鸾,她们年纪大的人,都喜欢这种本分老实的女子做儿媳妇。这吴姐夫同意是同意,就有两点须放脚和读书。

      文鸾当初都答应了下来,却根本不当一回事。

      上花轿的时候,拿着一双绣鞋往前面塞了棉花,下轿子的时候鞋从花轿掉落了出来,惹的众人哄堂大笑。

      吴姐夫也一去不回。

      文鸾只得永远陪伴在乡下婆母的身边,直到她死前最后一次和母亲通信,文鸾快四十岁的人了,婆婆死了,依旧是一个女人守着祖屋。

      她看了文鸾一眼,文鸾好脾气道:“二妹,你要不要吃点糕点?我这里有杏仁酥。”

      文静笑了一下:“好,那就多谢大姐了。”她见文鸾去柜子里拿吃食,又装作无意问道:“大姐,你放脚了吗?”

      杏仁酥里面有牛乳,一看就绵密扎实,文鸾端了一小碟过来,放她跟前,嗤笑道:“我这双脚都裹了多少年了,又怎么会放脚?放了之后也不成啊,路都走不好了。”

      她好心劝道:“未来姐夫是个新派人,大姐不说学些新派的做法,也不能骗他呀。”

      文鸾竖起柳眉,不耐烦道:“二妹,我不像你打小生下来就是一双天足,我被裹了足也不是我自己想的。都这么些年了,要是再放,不仅不会好,反而更让我不良于行。”说完,又觉得这个一向和她关系平淡的妹妹管的太多了,又刺了她一句:“你也别总把新派挂在嘴边,老太太是最听不得这些的,前些年你被老太太关在房里磨了性子,现在才得以出来,可别又犯了老毛病了。”

      好心当作驴肝肺,就是文静人再善良,也不会多劝了,她重生了一回,应该早就知道家里人的固执了。

      当年她被宗司令拦街轻薄,老太太不仅不怪宗司令,反而还怪自己不安分。

      她抗争过、反抗过,甚至还自杀过,后来如若不是怀了英杰,她是绝对不会活下来的。她被枪/杀活过来后,从未想过去报仇,怪谁呢?要怪就怪在自己是妾,一个妾没有人身自由,她耻于做妾,虽厌烦宗太太做事太过于狠毒,可她从一开始就错了。

      错在家人思想腐朽、古板,在民国大力鼓吹男女平等之下,还把女人当作原罪,似乎她回了家,就变成了李家的耻辱。

      她想要好好活着,活成真正一个人,不做任何人的附庸。

      至于身边的人,她能改变就改变,改变不了的也无法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不是大杀四方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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