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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惯败北 ...

  •   白蝶贝和豆蟹,为什么两个不同的物种都能如此相爱?

      以前的我是大院里最受欢迎的小胖子女生,其原因就是我真的衬托出了她们的美吧。

      “圆圆真可爱,今天又要和男生们一起去比赛爬树么?”

      “不,我要在家写作业。”我不会告诉邻居们,我其实喜欢上了一个人。

      所以…我在减肥,努力想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叶思思,你不能永远都是可爱的圆圆!

      他把我堵在教室门口,旁人以为他要告白,可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只是收拾书包慢了一点,也不用这么劳师动众地跑到我教室面前吧,我们从小到大都住在同一个小区,他爸爸从海外经商回来发家致富。
      虽然小时候也被爸爸妈妈调侃过要我和他结娃娃亲,可我打小就不喜欢他,原因就是...他很优秀。

      从幼稚园开始就与我作对,小红花永远比我多一排,每次班长的竞选都要来参一脚,所以我想要的他都会抢过来。

      我真的……很讨厌他,不过后来知道了真相。因为小胖看不顺眼所有能得到小红花的人,之所以能仗势欺人的原因就是小胖是园长的儿子,不过这点对于秦淮从小就练习跆拳道来说倒是没有什么大问题,此时我倒是有些可怜养尊处优的小胖了。

      高中时和一帮小姐妹迷上了《继承者们》,我几乎天天都在追剧,还特意把头发剪成像女主角一样,还把手机壁纸都换了。

      “喂,叶思思,你吃个饭还傻笑什么,还有这头发太丑了。”对于他的吐槽我毫不在意,我喜欢的只有我家欧巴。饭盘里的鸡腿又被他趁着我在看剧的时候给抢走,对于这种司空见惯的小把戏我已经练就了处惊不变的境界了。

      “叶思思,你长点心吧,这么大一个帅哥在你眼前,你就看不到?”

      “算了吧,我已经对你审美疲劳了,对了,下课后我要去办护照,你陪我去吧!”

      “好,不过我要的糖,你懂的。”
      “真不知道你又不是小孩子了,还要吃什么棒棒糖。”

      “叶老太又啰嗦了。”路上都是凹凸不平的小石头,我靠着秦淮的背有些昏昏欲睡,他奋力蹬着脚踏车,当时天快黑了,要下雨的样子。

      “对不起,是我连累你了。”

      “没关系,我也没想到办个护照要这么久。”

      “唔……”当时我真是睡眼惺忪,连家的方向都不知道在哪,所以根本不知道究竟到了哪里。

      “思思,其实我…喜欢你。”一辆大货车按着喇叭从我们面前驶过,我没听清楚他对我说的什么。
      那个高中时代的夏天,我们坐在便利店里躲雨,顺带一提,他又借了我钱去买雨伞和零食。

      “喏,给你的。”他拿来一瓶加热好的牛奶,不要我就会这样感动,当时他那眼神我恨不得戳瞎他的双眼。

      在我眼神的威逼利诱下,这厮终于把他的外套给我了,披上还是暖和了不少。
      第二天,我发现秦淮这家伙居然用电脑黑了我的手机,换成了他和我的照片,我真是后来找到他家里的时候,发现他居然和秦妈妈假惺惺地说要给我补习物理。

      “叶思思,你在发什么呆?”看到他的眼神有一丝不悦,我只能乖乖的收拾东西。等我绕到后门口时,发现他一只手臂撑在门框上,一脸酷酷的看着我,就那么干脆地在等我。

      其实我也可以转过头往前走,但就是太刻意,就显得事情毫无回转的余地了。

      于是我装作不痛不痒,抬了下眼就算跟他打过招呼了。准备从他手臂下钻过去,谁知他好像猜到了一样,把手故意往下移了十厘米。

      我顿时僵在他面前,忽然之间发现他比我高了足足一个头,他慢慢下降靠近我的姿势让我有些呼吸不稳。

      “我随便你怎么想,我和谁在一起都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你以前200多斤,现在变得这么瘦是不是因为他!还故意在志愿上填同一个学校,这一切的种种改变都是因为他吗?”

      “秦淮,你是不是有病啊!”

      “就算我有病,你也不至于像躲瘟神一样躲着我吧。”天空忽然间划过一道闪电吓得我身体抖了抖,他试图走过来想安慰我一下。
      我连连后退,徐徐叹了一口气:“看在是同学的份上,我真的不喜欢这么说,但是秦淮...”他好看的眉微微皱起,嘴唇抿着,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和他说清楚,所以鼓起勇气。

      “所以你以后不要成天和我在一起,你...既然都有女朋友了,我要和谁一起回家这也就不干你的事,你今后不要再干涉我的事。”

      “我还以为什么事。”看着他如释重负的样子深深刺痛了我,但他不会懂我暗恋了他十六年,在这十六年里,我原本是一位有着婴儿肥的女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体重与日俱增。他接着说:“我们什么关系呢,思思,你想什么呢。”他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整个人靠过来像只忠犬。

      “你别闹了,思思,你回家一定要好好帮我和老妈说,她数学不太好说要我帮她复习。”

      她?就是秦淮口中相识不到一个星期的临班的学习委员周彤,去年还参加了奥林匹克数学大赛的她会数学不好?我故意不点破,如果我要是仔细一点看,或许能看懂秦淮那一脸哀伤的表情。

      “我家的思思最可爱了!”他老是喜欢捏着脸这样和我说,可是我感觉到了,他从没说过我漂亮,他的很多女朋友都是肤白貌美的长发女孩,不知不觉中,而我开始了留起了长发。

      我每天晚上都会跑步,严格控制自己的体重,天天一日二餐都以水果酸奶为主,我记得自己的体重在一百多斤的时候,第一次他看我穿裙子的眼神。

      “思思,你好漂亮!”他毫不吝啬他的赞美,“当然了,我可是沉鱼落雁之貌,穿什么都好看。”那时候我不再是灰姑娘,而是拥有玻璃鞋的公主。

      第一次写的短篇《玻璃心的女孩》投稿到作文论坛中意外得到了一个一等奖,奖品是一台价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第一次收到花,我并没有丢到垃圾桶,而是和那个同学说了一句抱歉,委婉的拒绝了她。

      秦淮只是朝我笑笑,我明白,在他的女朋友名单里始终不会有我的名字。我只是习惯败北了,他爱的终究不是我,人会变得孤单一定是为了要和谁相遇。人生有时也会艰辛,但是恋爱会让人忘记,然后有一天能遇到那个唯一的他就好了。

      有的时候,诸多的巧合会成就一段姻缘,世人都这么想吧,青梅竹马不会像八点档的偶像剧一样相爱,电视剧终究是电视剧,它只是需要观众需要看的生活艺术。

      我们只是喜欢上同一种蛋糕,同一款饮料,我们并没有约定好什么,他都会每天站在教室门口等我。

      正常女孩都会在想,他是喜欢我的吧,可是我从没有抱过一丝这样的幻想。

      “今天我们去后门的录像店租碟看最新出的电影吧!”

      “嗯。”我只是敷衍了一声,他没出声了。转过脸看见周彤站在后面看着我们,好像是吵架了,她哭得很委屈,挽着他的手说,“秦淮,你不是说好了要帮我补习数学的吗?”

      “可是...思思她...”
      “我没事,秦淮,你陪她去吧!我一个人可以回家的,又不是三岁小孩了。”我很懂事的说,可是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想要拉住秦淮的衣角,最后,他还是跟着周彤走了。周彤貌似很得意地朝我笑笑,她像个高傲的胜利者一样挽着秦淮的手就这样消失在我眼前。

      不知道的是有时候,人的爱可能成了一种毒药,等发现的时候早已无可救药了。

      “病人只是轻微脑震荡,并没有生命危险,等过几天她就会清醒的。”

      “谢谢你,医生。”

      “这是职责所在,对了,她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在梦里我看见了另一个自己,她说,你喜欢他是吗?

      不是,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真好笑,做了这么多的青梅竹马你难道对他没有一点感觉吗?

      对我而言,喜欢一个人,愿意拼了命为他付出很多很多,想知道他的冷暖,参与他的喜悲,喜欢让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的影子。

      你真傻,不懂得如何去表达一个人的感情,你觉得你这样做值得吗?

      值得还是不值得,我自己也不知道,其实很多事跟坐飞机不同,只是在等一个晴朗的天气罢了。

      没想到你还看得挺开,我走了。

      好长的梦,我许久没有觉得睡觉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了,其实我明白的,只是习惯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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