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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每每辗转反侧夜不能眠时,他总会想起八年前那个深秋夜晚,她长发飞舞白裙翩翩向他表白的场景。

      与她相识的点点滴滴,无论过了多少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一帧帧刻在了心骨上。

      第一次见到温酒,是在她十四岁那年。她一头细碎的短发,瘦瘦小小的,背着双肩包、吹着泡泡糖,穿着宽松的校服,很像日式动漫里走出来的小可爱。

      那夜他为父报仇去一个小镇砍人,浑身是血地从废弃工厂逃出来,被人追到一个黑巷子里,刚好遇到从网吧出来的温酒。

      他拽住了她的胳膊,在她大叫之前,捂住了她的嘴,粗着声音警告她:“别出声,否则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实际上,她就算真的大叫,他并不会动她分毫。

      令他没想到的是,她狗式的胆子很大,不仅没大吼大叫,还把他带去了乡下的草莓大棚里。

      他躺在草莓棚里流着血,她却没心没肺地蹲在他面前吃草莓,一边吃,还一边进行推销:“我跟你讲哦,我爷爷种的奶油草莓是十里八乡最好吃的草莓,不信你尝尝,不甜不要钱。”

      “哎,你叫什么名字?你应该是高中生吧,你们高中男生打群架都是动刀子吗?我们初中生就没那么大胆,顶多用下棍棒或者钢管。”

      “大哥呀,我劝你,别太过头了。打打架闹一闹就行了,折腾折腾点到为止。但杀.人可是要坐.牢的,动刀是江湖大忌。你别毁了自己一生,咱们可都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

      “我叫温酒,温酒斩华雄的温酒。我同学他们总是笑话我,我想改名字,小时候爷爷给我取的名字叫温小雨,但我觉得温小雨有点俗,你觉得温酒跟温小雨,哪个名字更好听点。”

      他实在没力气跟她说话,但还是笑着回了她一句:“温酒是个好名字,好听。”

      她误以为他是打群架的高中生,他也没解释,将错就错,给了她二百块钱,让她去买止血药和纱布。

      原本他以为她不会来了,在快要昏过去之前,他听到了细碎的脚步声,强打起精神直起身体,却看到了令他啼笑皆非的一幕。

      皎洁的月光下,她穿了件吊带背心、小短裙,露出两条细细的腿,还戴了个粉色的猫耳朵发箍,是她说的粉色,夜里他根本看不清是什么颜色。

      他真的是气得想笑,他受着伤,还在流血,她竟然心情很好地回去换了身衣服。

      她提着一个塑料袋钻进大棚里,笑着露出深深的小酒窝:“我让我同学的哥哥去给你买的药,买完药,我回家换了条裙子,是不是很可爱?”

      他本身学医的,在跟人对砍时,知道要避开哪些要害,所以虽然也受了伤、流了不少血,但其实并没伤到重要部位。只要把受伤的部位止住血,用纱布包扎一下就没大问题。

      给他包扎完,她就走了,走之前还给他留下了一个草莓口味的棒棒糖。

      他在草莓大棚里躲到天快亮时才离开,走的时候,捡到了她的校牌,知道她是锦江中学初二的学生,叫温酒。

      年少时的一次意外相识,他并没想过还会有任何交集。

      直到有一天,他夹在书本里的她的校牌被欧阳翻了出来。

      欧阳跟他的关系亦师亦友,在他面前毫无半点老师的样子,突然问他一句:“这是你女朋友?”

      他当时正在查资料,并没听太清楚欧阳说了什么,随口敷衍了一声:“嗯。”

      却没想到,欧阳却板起了脸:“你行啊,谈恋爱,手都伸到我的班上来了。”

      第二天,他回了八中。

      欧阳指着操场上的一个女生问他:“这就是你的那个小女朋友吧?叫温酒的人可不多,你那个校牌上的女生就叫温酒,而且还和她长得一模一样。”

      两年前见她时是晚上,并且也就匆匆一面,要不是有她的校牌,他真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只记得她那双眼睛亮晶晶的,又大又圆,很吸引人。

      两年后再见,却并不觉得陌生,甚至有种说不清的欢喜。她还是那样娇俏,马尾飞扬,笑得阳光明媚,酒窝深深。

      当时他们班正在上体育课,温酒正在跟一个又高又帅的男生一起打羽毛球,那个男生叫楚翊,是五班的体育委员,同时也是温酒的老乡。温酒是四班,刚好他们两个班的体育课是同一节课,都是下午第二节。

      温酒新转来没朋友,无论是下课时间、还是体育课,都会找楚翊一起玩。

      而另一个男生,是温酒班上的体育委员顾南泽,他向来看不惯楚翊,再加上对温酒有好感,于是就更加看不惯楚翊。见到楚翊跟温酒走得近,就故意找茬。他原本正在打篮球,连篮球都不打了,跑来非要跟温酒一起打羽毛球。

      而华寻看到温酒的瞬间,当时温酒正跳着去接楚翊打过来的球,马尾辫在空中划出飘逸的弧度,脸上带着笑,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下,那一瞬间,看得华寻心微漾。

      在他人生最黑暗的那一夜,她像是一道轻柔的月光,不灼不烈,温和轻柔的照进他心底。那是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让他能记一辈子。

      后来欧阳生病住院,打电话让他来八中代课,其实那会儿他已经准备要去医院实习了,但还是答应了下来,并连夜坐飞机赶回了渝城。

      他还记得,第一天去给温酒他们代课时,是周三下午的第三节课。

      当时他站在讲台上,挽起袖子正准备介绍自己,教室门口突然响起一声懒懒的“报告”。

      他转头看去,一个顶着爆炸头穿着宽松大T恤嘴里嚼着泡泡糖的女孩,没骨头似的歪靠在教室门上。她耳朵上戴着银闪闪的耳钉,牛仔短裤藏在大T恤里面若隐若现,露出一双白皙修长的腿。

      他冷着脸看她时,她故作轻佻地朝他抛了个媚眼,还噗的一声吹了个大大的泡泡。

      也就半年没见,他没想到温酒变化会那么大。

      叛逆的学生他见过不少,然而温酒却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一个泡泡就吹进他心里的女生。

      之后的日子,她上课睡觉,他就用粉笔砸她,她上课讲话,他就叫她起来回答问题。

      晨跑时,他会跑到她身旁,一边与她闲聊一边陪着她跑步,偶尔用胳膊碰她一下。有次胳膊肘一不小心撞在了她胸.口的柔软处,看到她咬着唇,羞得脸蛋红扑扑的样子,他心口酥.酥.痒.痒,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心痒悸动。

      体育课上他借机接近她,与她一起打羽毛球,故意将羽毛球打得很远让她去捡,看着她气得在操场上跺脚撒娇,他找回了青春少年才有的热血冲动。

      他少年成名,围绕着他的只有学霸这一层厚重的光环,他的青春太匆匆,尚未来得及长起来,就已经过早的谢幕。

      在温酒的身上,他才体会了一把青春男孩该有的激.情。

      身为代课老师,他深知不该与一个女学生走得太近,于她于他都不好,可最终他还是没能管住自己。

      情之一事,向来身不由己。

      他喜欢她,一直隐藏得很好,只是单纯的喜欢,并未想过要得到甚至占有。他很清楚,在那种情况下,他对温酒的喜欢,跟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互有好感没太大区别。

      正因为太清楚,所以才压抑着不敢放肆。

      回过神来,瞥了眼钟若汐意味深长的眼神,他不自在地错开目光。

      钟若汐又看了眼温酒离开的方向,轻笑道:“喜欢就去跟她说嘛,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再掖着藏着,人家孩子都要满月了。”

      原本钟若汐只是一句玩笑话,然而华寻却因为她的话变了脸色,从骨子里散发出蚀骨的寒意。温酒那句“我明年国庆结婚,希望华老师能来参加”更像是烙铁,狠狠一下烫在了他心上,烫得他烈火灼心般疼。

      钟若汐像是没看出他生气了一般,继续没心没肺地说:“更何况你只是她的代课老师,又不是真的老师,即便是,那也是以前。现在你们可什么都不是,男人嘛就该主动点。”

      晕黄的路灯下,他斜靠在电线杆上弓着背,英挺的轮廓隐在朦胧的光线里半明半暗,目色迷离,吞云吐雾间薄唇角撩起一抹浅凉的笑:“呵,主动?”

      他扬起下巴,抬眼撞上闪耀的霓虹,青黄渐变的晕光刺进深邃的眼中,刺得他眼睛酸涩胀疼,黑沉的眸底压抑着深如龙潭般的伤痛。

      他这辈子,都没有主动的机会了。

      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就像两条平行线,遥遥相望,却永不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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