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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兰城县令 ...

  •   京城这段时日经常下雨,正是“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时。

      撑着一把旧得褪了色的油纸伞,几步之外视线便是模糊了起来,人烟寥落的大街上,一穿着很是朴素的长衣公子有些烦躁地看着自己的大半个身子都被飘进伞内的雨给打湿,望了望前方烟雨迷蒙的路,他加快了步子。

      “让开!快让开!”

      身后突然传来的声音吓了他一大跳,转过身去,他便见着一辆马车向着自己的方向冲来,没丝毫减速要停下的意思,他赶忙向一旁让去,刚走到路旁,那马车便从身边急速驶过。

      却是他身旁不远处刚好有一处盆口大小的水洼,车轮从那里驶过,恰好溅了他一身的脏水。

      看着衣摆上的泥点,他无奈地叹口气,“我果然还是讨厌这种雨天出门,浑身的霉气”。

      这声音不高不低,很是中性。

      “哎,这又不知是哪位太医给急匆匆地请去长安王府了。”

      正愁着身上的泥点子,他突然听到有人在说话,将伞沿抬高一些,他便见着对面楼上两个喝茶的年轻人,坐在二楼的靠窗的一边,面对面聊着天。

      “不是听说王爷的伤势都有所好转了吗?难道病情恶化了?”

      “个中详细我也不清楚,我堂兄在皇城当差,那日他休假回来告诉我的。说来那歹徒当真厉害,众目睽睽之下,那么多人都没拦住,居然让他得手了,啧啧,怕是位江湖高手。”

      “这天子之家,谁说得准是怎么回事儿?恩仇难尽啊。”

      “算了算了,咱们别碎嘴说这些,怕是隔墙有耳,到时无端惹了祸事在身……”

      见他们向着自己这方看来,他急忙将伞沿压低,转身离去。

      若是教人发现,他们口中刺杀王爷的刺客此时还在京城晃荡,怕是不妙,还是先去老家躲躲为好。

      *

      兰城,地处夜国南边,临边疆百余里,常住户数不到五百,因其交通闭塞,既非与官道相连,又不与水路相通,一年到头除了秋日枫叶红后会有几个文人诗客来寻找灵感提几首酸诗之外,平日鲜少有人问津,一直以来整个镇子都十分冷清,商贸不通,经济自然亦十分凋零。

      长久以来,这里家家户户都靠经营着自家的小本生意或是田地来支撑整个家计,如不遇上天灾人祸,属于既饿不死,也撑不饱的境地。

      这城镇既小又寒碜,前不达村后不到店,要经济没经济,要发展没发展,若非地图上落了这“兰城”两个字,怕是早就为外人遗忘。

      但是,虽然外面的寻常百姓许是不多知这处旮旯地儿,这小城镇在京城达官贵人中间却是处“名地儿”。因为,京城有这么个不为大家明面流传的常识,只有那些没眼色惹了上头不高兴的倒霉家伙才会被“发配”到这地,只要是被“发配”到这处的官员,若非重新找到了靠山,一生的仕途将止于此。是以,这么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在这处埋没了一身才名。

      不过,这小县城民风倒也淳朴,街坊邻里之间多半友好,就是有那么一点点嫌隙的,也多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老死不相往来,不至于惹出什么人命官司出来,是非相比别的城镇少了很多,倒是教人省心,是以,对于那些看透了官场黑暗,打算做个闲散官员的人来说,也算是不错的清闲地儿。

      因这处经济实在不景气,即便是出了名的大户人家,也只算是其他城镇小户中的小户,钱财基本没啥富余,江洋大盗之类的都很少光顾这里,这么几年来,唯一为人所知的还是发生在前几日的,据说是一个过路的倒霉小贼,因为手头实在是紧了,想趁黑在县衙里摸几文钱买个馍馍充饥,却不巧正好被眼尖的张捕头逮着,然后被县太爷下令脱了衣服吊在大街上三日三夜受着一众百姓的目光洗礼。

      这事儿一下就在兰城传开了,百姓们本就见不得这种偷鸡摸狗手脚不干净的人,闭塞久了对外人也是排斥得很,面对这吃了狗胆子的贼人,又是扔烂鸡蛋又是泼洗脚水的,硬是让一条街似菜市场般热闹。好在张捕头及时将那整得可怜兮兮的小贼给带回了县衙,不然,怕是再过两日,不吃不喝被人这么整来整去,他小命休矣。

      就似一小石子儿落入一片波澜不惊的死水,涟漪荡了几圈,一切复又归于平静,兰城百姓的生活又步入常轨,继续嚼着那些经久不衰的话题,比如,这兰城新上任的年轻县令——楚莫言。自从这人再次出现在兰城,就一直是众人茶余饭后的话题中心。

      要说起这人,那就比那偷东西的小贼有意思多了,这人身世太是“特别”,不光是从这兰城出来的,还是楚家老爷子年轻时在外面和野女人乱搞弄出来的私生子……私生子啊?这还构不成话题啊?

      兰城民风本淳朴,于男女大防甚是讲究,是以,对于这位私生子县太爷,不仅楚家的主母夫人一直不待见他,乡里街坊也很是不待见他。

      即使这楚家的私生子突然有了些出息歪打正着中了个进士,又当了这么一个小小父母官,稍稍让人诧异,大家表面上对他态度有所好转,实际还是打心里瞧不上他,更别说稍微有点家底的人愿意将自家女儿嫁于他了。

      不同于对待这个不及弱冠的年轻县令的态度,兰城的百姓倒是很喜欢他身边的两位捕快。一个是楚家的长子楚成风,另一个身份有点神秘,叫张君华,众人除了知道他是跟着县令一起回兰城的,关于他的一切其他信息全然不清楚。

      这两人长得可算是一表人才,不仅人高马大,又有着一身俊俏的功夫,一个少言老实,一个潇洒不羁,将方圆百里的姑娘迷得是魂不守舍,俨然就是整个兰城大家小户各家夫人老爷心目中的乘龙快婿人选,不少三姑八婆一天到晚算计着怎么将这两个优秀的年轻人拐进自家。

      于是,从他们来后,这兰城就开始“不甚太平了”,每日都有那么些譬如猪狗鸡鸭失踪的非得告官的“大事”发生,且不说这些“城府深厚”的百姓全然不将县衙门口的鸣冤鼓当回事儿,动不动就来敲一敲让那新上任的县太爷神烦,还非得要指明两位捕快的其中一位亲自去给他们追回来……

      不过,通常那鸡鸭猪狗的跑着跑着就被两位神捕快给逮回来了,这时候,鸡鸭猪狗的主人就会带着自家的女儿出来谢谢好心人之类的云云……这样的闹剧持续了几个月后,受不了折腾的县衙终于贴出了告示,谁敢再乱击鼓鸣冤滥用司法资源,不论老少必受二十官杖,众人这才消停。

      说来,这也是新上任的县令楚莫言考了功名回来这么久,除了将外面的茶商布商引来之外唯一的动作,之后他又似乎消失了一般,沉寂无声。

      对他来说,政绩?这是个毛线东西?他可一点兴趣没有。凡大小事务都交给那位勤快的刘典史做去了,还管他县令什么事?还有,这小县城要经济没经济,要发展没发展,上面哪个知府、知州会眼巴巴地盯着这么个小地方的小小芝麻官的政绩?他做给谁看啊?人生苦短啊,他何必累死累活……他很早就决定了要自私自利,怎么个舒服怎么活。

      在他看来,若能守着这么处小地儿默默无闻过一辈子,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谁叫他既不会阿谀奉承也无野心,所求不过家人平安幸福而已。

      却是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这里的安宁。

      某日,市集上突然有了传闻,说是正在被朝廷通缉的凶犯逃到了这里,为了将之抓捕归案,上面还派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下来。

      兰城平静了这么多年哪曾出过这般大事,众口相传之后便是人心惶惶,想着那要犯若要在兰城大杀特杀掀起一片腥风血雨,他等寻常百姓哪能反抗半点?

      好在沉寂许久的县令又终于舍得冒出头来,连夜叫人发了通告,说城里会让巡检司加派人手巡逻,让大家晚上关好门窗,莫要在街上乱晃云云。

      对于县令大人这些没半点让人安心的部署,大家自然是当他在放屁,一个毛头小子,兰城的人都管不住,还能将那等危险人物奈何?

      好在这么过了几日,城内依旧一片太平井然,人不见伤,物不见少,与前无异,似那可怕的凶犯没来似的。大家紧皱的眉头舒展了些,想是如今风声正紧,那朝廷要犯不敢在此时轻举妄动暴露了行迹。毕竟也没真正经历过腥风血雨,大家自然没法发自内心对这毫无动作的陌生人产生多大的恐惧,于是,没几日城里又归于一片宁静,大家只等着那传说中的大人物来一举将此危险人物拿下看个好戏。

      是以,众人的话题就转移到那派下的大人物来,兰城十几年来没来过什么大官,大家倒是有些期冀,若能一瞻贵人风采,也是他等小民几世修来的福气,且后面不知要上哪一场大戏,不论如何,定是要让那清闲的小子忙得焦头烂额,想到这里,众人觉得这是有些意思的。

      不过,那小子自然也不是个吉利东西,这前脚刚上任,后脚城里就出了凶犯,教人好一阵心惊胆战,果然私生子就是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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